以斯拉禱告,認罪,哭泣,俯伏在神殿前 |
送交者: 生命季刊 2022年07月14日01:10:17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
認罪祈禱(下) ——以斯拉記系列文章9
文 | 何春勛 生命季刊專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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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9:8-15; 10:1-6
“現在耶和華我們的神暫且施恩與我們,給我們留些逃脫的人,使我們安穩如釘子釘在祂的聖所,我們的神好光照我們的眼目,使我們在受轄制之中稍微復興。我們是奴僕,然而在受轄制之中,我們的神仍沒有丟棄我們,在波斯王眼前向我們施恩,叫我們復興,能重建我們神的殿,修其毀壞之處,使我們在猶大和耶路撒冷有牆垣。” (以斯拉記9:8-9)
以斯拉說所有的百姓現在都活在神的恩典之中,雖然過去神在震怒中審判責罰猶大人,但仍然讓他們留下余種,給他們的後代一條生路,甚至他們可以自由回到聖地。“安穩如釘子釘在祂的聖所”這句話是什麼意思?
釘子的原文是釘會幕的銅撅子,也可以解釋作聖殿門上的鐵釘。雖然都是很小的東西,卻是建立會幕和聖殿不可或缺的零件。以色列余民要像釘子一樣被神釘在神的聖所,表示說神仍然看重以色列人,把他們看作聖殿的一部分。釘子釘穩在聖所是神的作為也是神的恩典,就像神的話安定在天一樣的安穩。
以斯拉承認神一直沒有丟棄以色列人,雖然百姓是俘虜當奴僕,但神一直掌權,讓他們在波斯王面前蒙恩,得以回歸耶路撒冷為神重建聖殿,得回他們的地業,擁有房產可以安穩地住在猶大和耶路撒冷,在聖殿敬拜獻祭,這一切成就都是神的恩典。
“我們的神啊,既是如此,我們還有什麼話可說呢?因為我們已經離棄你的命令,就是你借你僕人眾先知所吩咐的說:你們要去得為業之地是污穢之地;因列國之民的污穢和可憎的事,叫全地從這邊直到那邊滿了污穢。所以不可將你們的女兒嫁他們的兒子,也不可為你們的兒子娶他們的女兒,永不可求他們的平安和他們的利益,這樣你們就可以強盛,吃這地的美物,並遺留這地給你們的子孫永遠為業。”(9:10-12)
百姓所犯的罪無法隱藏,也絕對不能狡辯脫罪。因為神的命令清清楚楚的,一條一條列在他們眼前。那地的民是污穢可憎的,絕對不可將女兒嫁他們的兒子,也不可為兒子娶他們的女兒,永不可求他們的平安和他們的利益。命令中清楚告訴百姓這些因果關係,遵守誡命就能得福,得地為業。現在查出來,這些百姓違犯了誡命,沒有人可以說他不知道這些規定。
以斯拉回來之前,亞達薛西王曾經賦予他權柄,讓他可以執行波斯法律的刑罰,如果有猶大百姓不遵行神的律法和王的命令,他有權即刻定罪,從死刑到關監牢都可以實施(拉7:26)。但是以斯拉根本沒有想到要用這個權柄,因為他知道百姓悖逆神不是他可以審判的,而是神要審判。
“神啊,我們因自己的惡行和大罪,遭遇了這一切的事,並且你刑罰我們輕於我們罪所當得的,又給我們留下這些人。我們豈可再違背你的命令,與這行可憎之事的民結親呢?若這樣行,你豈不向我們發怒,將我們滅絕,以致沒有一個剩下逃脫的人嗎?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啊,因你是公義的,我們這剩下的人才得逃脫,正如今日的光景。看哪,我們在你面前有罪惡,因此無人在你面前站立得住。”(9:13-15)
在公義的神面前,過去以色列人犯的罪本來是無可赦免的,但是神的神性中有公義也有憐憫,神從公義轉為憐憫就減輕了對他們的刑罰。現在回歸的余民怎麼可以又知法犯法,與神所憎惡的外邦人立約通婚呢?分別為聖的人怎麼又要成為污穢可憎的人呢?以斯拉以為這一次神如果從憐憫轉為公義,就不會再饒過以色列人,滅亡就在眼前了。因為神的審判是嚴厲的,犯罪的人無法在神面前站立得住。
“以斯拉禱告,認罪,哭泣,俯伏在神殿前的時候,有以色列中的男女孩童聚集到以斯拉那裡,成了大會,眾民無不痛哭。屬以攔的子孫、耶歇的兒子示迦尼對以斯拉說:我們在此地娶了外邦女子為妻,干犯了我們的神,然而以色列人還有指望。現在當與我們的神立約,休這一切的妻,離絕她們所生的,照着我主和那因神命令戰兢之人所議定的,按律法而行。你起來,這是你當辦的事,我們必幫助你,你當奮勉而行。” (10:1-4) 以斯拉絕望的呼求神,感動在場的百姓男女老少都痛哭流淚,聚集的人越來越多。就在這時,有一個人站起來說話,他是屬以攔的子孫、耶歇的兒子示迦尼。他很有信心地勸以斯拉不要灰心憂傷,以色列人雖然犯罪得罪神,但是他們還是有指望的。
示迦尼的父親耶歇就是一個犯罪的人,因為耶歇把一個外邦女子接到家中同居,讓他的家庭陷入罪惡之中,示迦尼親身經歷這樣的事情,但他不認為那是摩西律法所承認的婚姻。既然百姓破壞約定,違背律法,所以他向以斯拉建議要求所有的百姓重新與神立一個特別的約定。
申命記21章的特別規定對於以色列人所娶俘虜來的外邦女子,如果要休妻,可以讓她自由離去,不可以把她賣了或是改作婢女。示迦尼建議以斯拉立一個新法,把在百姓家中的外邦女子以及她們所生的子女全部送走,讓他們回老家,遠離猶太人的社區家庭。示迦尼認為現在如果立即停止犯罪,把神眼中看為污穢的清除掉,恢復聖潔,回到神的旨意之中,就可以避免神的審判懲罰。回歸的以色列人犯罪這麼多年,神一直沒有施行懲罰就因為神是大有憐憫的神。在以賽亞書55:6-7有一個極為重要相關的信息:
“當趁耶和華可尋找的時候尋找祂,相近的時候求告祂。惡人當離棄自己的道路;不義的人當除掉自己的意念,歸向耶和華,耶和華就必憐恤他;當歸向我們的神,因為神必廣行赦免。”(賽55:6-7)
示迦尼要求以斯拉抓住機會,趁着神的憤怒懲罰還沒有來臨之前,都還來得及,因為神是憐憫慈愛、赦免人的神。現在即刻起來去處理這件事,百姓中有許多遵行律法的人都會支持以斯拉,讓他奮勉而行,做出正確的決定和行動,解決這個問題,帶領百姓度過難關。
“以斯拉便起來,使祭司長和利未人,並以色列眾人起誓說,必照這話去行;他們就起了誓。以斯拉從神殿前起來,進入以利亞實的兒子約哈難的屋裡,到了那裡不吃飯,也不喝水;因為被擄歸回之人所犯的罪,心裡悲傷。”(以斯拉記10:5-6)
以斯拉受到極大的鼓舞,當下就採納了示迦尼的建議,把這個除罪的主張向眾人宣告,並從祭司長和利未人開始,一直到眾百姓,要求他們發誓一定要遵照這個休妻的吩咐去做,除去罪惡。
但是這件事情關乎所有的百姓,如果只是在場的人發誓,那些犯罪沒來的怎麼辦呢?要等他們自首還是需要到各地一家一家地去調查呢?這得花多少時間?以斯拉實在太難過,一時不知要如何做,就去了猶大領袖之一約哈難的屋裡,一方面他要徵詢猶大首領和長老們的意見,另一方面他要繼續禁食守望。因為他所認識所敬拜的神是聽禱告的神,是守約施慈愛的神。詩篇中大衛對神有這樣的讚美:
“耶和華在祂一切所行的,無不公義;在祂一切所作的,都有慈愛。凡求告耶和華的,就是誠心求告祂的,耶和華便與他們相近。敬畏祂的,祂必成就他們的心願,也必聽他們的呼求,拯救他們。”(詩145:17-19)
何春勛 來自台灣,芝加哥北郊葛霓華人教會牧師,生命季刊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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