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召我們原是要我們和睦→見證怎樣與丈夫和好經文: 倘若那不信的人要離去,就由他離去吧!無論是弟兄,是姐妹,遇着這樣的事都不必拘束。 神召我們原是要我們和睦。(哥林多前書 7:15 和合本)總結: 前邊已經講過,因為去好消息教會我和丈夫經常打架,因為當時那裡的教導是在跟隨教會和丈夫之間要選擇教會,這等於跟隨耶穌。所以我和丈夫衝突了很久,有一次神給我的上面的經文裡的”神召我們原是要我們和睦”,這不是從好消息教會聽來的教導,是我自己讀經看到的,當時我不能說我丈夫不信好消息教會的福音,因為當時他也認為自己沒有罪了,所以,我明白了我們將來一定會很和睦,當時我心裡非常高興;過了不久我讀並思索了另外一個經文: 教會怎樣順服基督,妻子也要怎樣凡事順服丈夫。(以弗所書 5:24 和合本)總結: 凡事=所有的事,那麼我要去教會,丈夫堅決反對。這件事是不是包含在凡事裡,一定是,順服話語就等於順服基督,而不是順服教會=順服基督;我得出的結論是好消息教會的引導是極真錯誤的,這是我第一次反抗好消息教會的教導,後來我發現在所有的問題下100%順服丈夫,我根本無法做到,因為我們天天生活在一起,他每天有無數的命令,當時我決定,在丈夫不是很在意的事情上隨心所欲,但是在丈夫非常在意的,可能會引起家庭紛爭的問題上,包括去不去好消息教會敬拜的事情上,我選擇了100%聽丈夫的話,堅決順服丈夫;因為他在意的事情非常少,所以從那一刻起,我們之間就非常地和睦,前邊見證的,我撇下一切,離家出走的事是這以後發生的事,當時我沒跟任何人打招呼;當我離家出走回來時,他很平靜地接待了我,沒有一句責備,還把他叫了自己同事當翻譯,到警察局報失蹤案的事告訴了我,同時一邊很細心地給我起泡的腳塗藥,我們已經就這樣很和睦地一起生活了將近10年了。感謝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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