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王紀下二十一章分享
1—9節
瑪拿西登基的時候,才十二歲,可以說是一個毛孩子,一個孩子怎麼就背叛了信仰呢?只能說明一個問題,第一、希西家的晚年對神失去了敬虔,對瑪拿西造成不好的影響。第二、瑪拿西最初是受人控制,比如他的母親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個老師,父母沒有敬畏的心,甚至不信,所傳給孩子的當然也是不信。耶和華行神跡帶領以色列人出埃及後,就一再吩咐以色列人說要把他的律例、典章和所行的神跡奇事傳給子子孫孫,免得他們忘記耶和華,“你只要謹慎,殷勤保守你的心靈,免得忘記你親眼所看見的事,又免得你一生這事離開你的心,總要傳給你的子子孫孫。你在何烈山站在耶和華你 神面前的那日,耶和華對我說:‘你為我招聚百姓,我要叫他們聽見我的話,使他們存活在世的日子,可以學習敬畏我,又可以教訓兒女這樣行。’”(申命記4章9—10節),身為基督徒的家長,如果我們沒有常在兒女面前提到耶穌的恩典和愛,就是我們的失職。沒有用主的話教導兒女就是我們的失敗,也別想讓兒女來信耶穌。
瑪拿西作惡比外幫人更厲害,把偶像搬進了耶和華的聖殿,把自己的兒女燒給假神,在聖殿的外院、內院設立了天上的萬象,比不信真神的外幫人更不如。
10—17節
當瑪拿西背叛真理作惡的時候,除了神所差遣的先知們不斷的警告之外,以色列人包括祭司們居然沒有一個人吭聲。任瑪拿西胡作非為。“她所生育的諸子中,沒有一個引導她的;她所養大的諸子中,沒有一個攙扶她的。”(以賽亞書51章18—19節)
“他見無人拯救,無人代求,甚為詫異,就用自己的膀臂施行拯救,以公義扶持自己。”(以賽亞書60章15節)“我仰望,見無人幫助;我詫異,沒有人扶持。所以我自己的膀臂為我施行拯救,我的烈怒將我扶持。”(以賽亞書63章5節),所以當神發怒的時候,沒有一個人是無辜的。以色列人的墮落,是神為了警戒和啟示今天的基督徒。先知為什麼敢於向王和國民發警告責備罪惡?因為先知的身上有神的靈同在。神的靈降在誰的身上,那人才有力量代替神說話。而且只有神的靈內駐在一個人的身上的時候,他才能接受神的話。這就是保羅說的“先知的靈原是順服先知的。”(哥林多前書14章32節)。同時他才有力量責備罪惡,聽到的人也才有力量悔改。這就是耶穌要我們向神求聖靈的原因。聖靈就是真理的靈!
歷代志記下32章里記載,瑪拿西被擄到亞述國去之後,他這才謙卑求真神拯救,神憐憫他,就感動亞述國的國王放他回耶路撒冷重新做王,他這才知道誰是真神,才徹底悔改。神是罰惡揚善的神,神也是憐憫的神。只要我們肯謙卑悔改,神都會憐憫。
19—26節
瑪拿西死後,他兒子亞們作王,所行所做的都是神所厭惡的。作王僅二年,就有人背叛他殺了他,殺他的人又被國民所殺。教會領袖偏離真理,如果我們不指出,不責備,那是我們的罪,如果教會領袖犯錯誤,我們判他死刑也是我們的罪,因為審判權在主手裡。這就是主說的“你們不要論斷人,就不被論斷;你們不要定人的罪,就不被定罪;你們要饒恕人,就必蒙饒恕。” (路加福音6章37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