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經:那等人是假使徒,裝作基督使徒的模樣。這也不足為怪;因為連撒旦也裝着光明的天使。所以它的差役,若裝作仁義的差役,也不算稀奇;他們的結局,必然照着他們的行為。林前: 11 13-15)
當天下午3點左右,一位家庭教會的老姊妹打電話來說要來我家交通交通,並說隨行的還有一位弟兄,但沒說他是誰。
過了半晌,門鈴響了,那位老姊妹帶來一個中年男子,介紹說他姓劉,是上海家庭教會來的,他看起來40歲左右,但他說已有51歲,中等偏瘦,滿臉慈祥,又說信主20多年了,膝下有一個男孩,21歲,目前上高中。
老姊妹一進門,就說剛才和他簡單交通過,救覺得自己靈命真是好淺,連神有幾個兒子
都沒搞清楚,聽到這話,我心裡一緊!
寒暄了幾句,老姊妹說今晚廣州有人過來她家主持聖餐,她得回去打理打理,說完就告辭了,家人不久也出去拜年,屋裡只剩下我和他,他就開始講起現在好多人信神好多年,但是並不了解神是誰,其實是迷信,不得救的,云云。我只洗耳恭聽,並不多說。
夜色開始降臨,我讓他先在廳里坐着,我開始邊做飯,邊求告耶穌賜給我智慧,睜大屬靈的眼睛,好看清那人的來意!不一會,那人站在廚房門口和我聊起來,說現在好多假先知,假基督,等下可以教我怎樣分辨他們!我笑了笑:“好啊,太好了!”
簡單地吃過飯,收拾好桌面,他開始給我上課---怎樣認識神!
他說:“神是一個靈。”
“沒錯,所以要用心靈和誠實拜他”我補充道。
“神是靈,耶穌也是那個靈,聖靈也是那靈。”一聽見“那靈”,我就問他對呼喊派和靈恩派怎麼看,他說2個都是極端(其實呼喊派是異端),並強調自己不屬任何教派,只是
神的家裡面的一員,神的家裡是基督為元首,任何人不得掌權!
接着,他翻開約 1:1 說太初有道,道就是神,道成肉身後,道就不在天上了,耶和華就沒有了,耶穌是受造外殼 (後面4個字是他寫在紙上的原文)。
終於露出尾巴了,此君乃是十足的異端,我開始和他爭辯,說耶穌在客西馬尼向父禱告,那個父是誰,約3:16 也說神講他的獨生兒子賜給世人,怎麼解釋。我越說越激動,差點和他吵起來,要不是出於人道理由(天已變黑,且下着雨,他又人生地不熟),我會下逐客令,但最後想了想,我得冷靜點,將計就計,聽他有什麼“高見”。
於是,我不再多說,只是作若有所悟狀,聽他講了將近3個小時,其間,他不斷喝水,滔滔不絕,對某些經文非常熟悉,旁徵博引,我明白他在用密集灌輸的方法給我洗腦,讓我漸漸淡忘真道,被他所附的那靈,全然充滿。
我不斷地打岔,問問他家的有什麼人,房屋多大,這次來廣東是第幾次,等等。他都溫柔地象綿羊似的一一回答,得知他一個星期以前第一次來廣東,我便用粵語致電那個老姊妹(即使他坐在旁邊,也聽不懂講什麼),埋怨她怎麼領了一個異端來,是怎麼認識他的。她回答是另外的姊妹的親戚,是從番禺過來的,明天再回去番禺。我便告訴她,提放點,這人是個異端。
第二天一早,老姊妹打電話過來催他動身,天氣很冷,他穿一件西裝外套,裡面只有一件襯衣,我拿一件毛衣給他穿上,他客套了一陣,也收下了,於是我便匆匆送他出家門。
現在,我把他的謬論摘錄如下,與諸位共享:
1. 他引用約1:1,說神是一個靈,只有一個位格,“耶和華”、“耶穌”只是符號而已,其實都是一個靈。
2. 神的做工不重複。神的救贖工作分三個階段:律法時代、恩典時代和國度時代。相應在三個時代得到救恩的人分別叫選民、兒女和子民。舊約里律法時代的人如在恩典時代繼續求告耶和華的名,跟不上神的步伐,就被拋棄在律法時代陷入沉淪。與之相似,現在是恩典時代開始向國度時代過渡了,過不多久或者現在就不能再求告耶穌的名了,否則就是跟不上神的步伐,就是抵擋神的工作,也會滅亡。應該求告神(那個靈的本來面貌)的名,才會得救。在國度時代,耶和華,耶穌都沒有了,只有神自己,就是那靈!他引用啟 14:17-19 里的葡萄比喻跟不上神的步伐的人!
3. 現在恩典時代的得救的人仍有可能滅亡,原因是被蒙召的人,須要除罪根,才能進入天國,否則沉淪,問他怎樣除罪根,他說聖經裡面沒有說,但是他和神的家的弟兄姊妹,已經從神得到啟示,個個都知道這個方法了,且已除掉罪根,保證可以進天國了,其他未除罪根的人不行,期間他不停地提到“神的家”。我向他請教除罪根方法,他說不急,先解決大原則後,用不了多久的交通,就會讓我全明白!
4. 他又引用啟 5:1-5 節說,書卷里的奧秘已經全部向他和神的家的弟兄展開,個個都有一本展開了的書卷,古今和未來的事已全部向他打開。新約高過舊約,而他擁有一部比新約更高的書(我估計就是“書卷”吧)。
5. 貌似謙卑,其實骨子裡極其狂妄,多次大言不慚地說“不是我講大話,你手裡拿着的那本啟導本聖經,裡面好多解釋不對”,“你隨便找幾個神學院的牧師、老師,絕對辨不過我”,“只要你願意和我交通,過不了多久,他們(指前面提到的牧師)也說不過你”,囂張之至,且眼神遊移不定。反問他的問題如回答不了,就不停地笑。
6. 引用賽2:2-4;彌 4:1-5 說末世救恩時候,萬教(天主教、基督教,東正教)歸一。
故事到目前為止,老姊妹和異端分子正在廣州番禺走訪家庭教會,十日後返回,所以未完待續。
附: 檢驗異端的標準:(摘錄)
1.關於聖經的權柄:提後3:16說,聖經是神所默示的,所有基督徒的信仰和行為,都以聖經為標準,賽8:20說“人當以訓誨與法度,他們所說的,若不與此相符,必不得見晨光” 這裡所說的訓誨與法度,就是指聖經說的,一切都要以聖經為法度;如果有人以別的為標準,那就是異端。凡是在聖經以外,再以任何人、任何團體為根據,說他們能教訓、能斷定的,就不可與之來往。在聖經之外加上的,就是異端。
有人說,聖經這樣說不錯,但我們也有默示,聖靈今天也啟示我們,這一定是異端。他們不知道,神的啟示是一個的,是互相成就的,不是互相衝突的。一切的話,必須成全聖經已有的啟示才對,所以在聖經之外,再加上自己的權威,百分百是異端!
2.關於基督的身位:撒旦在異端中最大的目的,乃是攻擊基督的身位。在聖經裡面主耶穌告訴我們,一、他就是神;二、他是神的兒子;三、是神所設立的基督;四、主耶穌是完全的人;五、基督復活後回到地上,仍然是人,他也是神。
有人或者要說,他怎麼又是神,又是人,又是神的兒子?這麼亂,我不認識基督到底是誰,你可以告訴他,聖經就是如此說。基督也說過,除了父啟示的人以外,沒有人認識子。主承認他的身位是不容易讓人知道的。異端只承認基督身位的其中之一,而不承認其他方面。但只抹煞他身位的一點,便把主的工作完全抹煞了,說耶穌不是人,抹煞了他的流血贖罪的工作;說耶穌不是神,抹煞了他赦罪權柄的工作。只要抹煞任何一個方面,就足夠成為異端!
對於聖經有誤解,有不可原諒的,也有可以原諒的。但對於基督的身位,非嚴格維持不可。約翰貳書7節說,凡不承認耶穌基督是成了肉身來的,這就是那迷惑人的。約壹4:1說:一切的靈,你們不可都信,總要試驗那些靈是出於神的不是;因為世上有許多假先知已經出來了。 凡把主耶穌身位分開的,總是異端!!
3.關於人的罪。有些異端是要把罪取消,聖經清楚說到人有罪,聖經所說的罪指2各方面:行為上的和在神面前的,這兩種在聖經里都是罪,也是事實。任何道理推翻這兩個罪的事實的,就是異端。因為說人沒有罪,這就取消了救贖,也就不需要救主了!這樣,我們所傳的福音就是虛謊的了。
4.關於基督的救贖。聖經明說,我們的罪是靠基督的寶血來洗淨的,基督的救贖乃是聖經的真理,基督的福音有2要件:基督的身位和工作,就是為人流血贖罪。人想要推翻主耶穌的工作,就從罪里想方法,說人是沒有罪的,自然就廢去了基督的救贖;另有人在血里想辦法,不承認基督流血是為贖罪,也就拒絕了基督的救贖,這就是彼得後書所說的人不認買他們的主(二 1)。這乃是異端!
5.關於永遠的審判。有人相信主耶穌的身位,相信主耶穌的工作,相信人有罪,也相信基督的救贖,但他們推翻永遠的審判。他們藉着兩種關於死的教訓,把永遠的審判推翻了,第一,他們主張說,人死了乃是睡覺,身體睡覺,靈魂也睡覺;身體沒感覺了;靈魂也沒感覺了。到復活的時候,就醒了;今天的死不過是失去一段時間,但主認為死是有感覺的,主在十架上時,對一個強盜說,今日你我要在同一樂園了。主在路加福音講的拉撒路和財主的故事。說明死後明顯是有感覺的,聖經說人死是睡了,指的是身體睡了,不是靈魂睡了。人這樣認為,是要把罪的結果減輕。這是異端。第二、有人又說第二次的死不是永遠的刑罰,乃是完全毀滅了,或沉淪了。就是人完全沒有了。沉淪的人乃是永遠在火湖裡受苦,這是神的話。這證明人死了,不是完全沒有了,人如果想取消第二次的死,就是異端!
6.關於神醫神跡。聖經里的神跡奇事,許多是為着醫治的,這些乃是神的記號。乃是聖靈藉着人行出來的,而聖靈是承認基督為主的,是為主作見證的。世上有些異端行超然事,不相信病和死的存在。說這些都是欺騙!
賴瑞仁論異端12特徵:
1、 有活動力極強的領袖:通常異端都是由一個人開始,這個人具有吸引人的才能和魔力。如摩門教的史密約瑟、守望台的羅素弗、“簡明真理”的阿慕司壯以及統一教的文鮮明。
2、 宣稱擁有新啟示:這些創立教派的領袖,通常有野心和自我意識極強的人。
3、 相信自己是唯一的真教會。以擁護教派領袖的群眾,為神唯一呼召出來的得勝者。是啟示錄中的14萬4千人。
4、 末世唯一被提的教會:是神差他們去警告世人將臨的審判,只有他們才可免受“大災難”,而且被提,有分於將來榮耀的統治者。
5、 宣傳自己的教義有超凡的熱心:因着相信以上的教義,他們有無孔不入的熱誠,宣傳異端教義遠比傳純正福音熱心百倍。
6、 與世界有特別的分離:認為世界既然敗壞,應該完全分離。藉此可以有別他們認為神已都丟棄的其他教會。一些教派嚴禁一些食物、娛樂、性事。
7、 教導信徒要完全交託:要有對他們“教會”獻身感,把財產都捐出來,並要甘願作任何犧牲。
8、 密集的教義灌輸:對於新入教的信徒,幾乎是毫無例外,均施於嚴格的教義灌輸(絕不是純全的聖經),接受洗腦似的疲勞轟炸,由初級直到高級。
9、 獨裁的、權威的教會組織,異端教會組織是金字塔似的,領袖自認為是神在地上的代表人,應受追隨者絕對的尊敬和順從。恐嚇一些動搖和有不聽意向者,將有災禍臨頭,或告訴內中的人,決不許回頭!
10、 極端的排斥異己:異端領袖一般都十分固執,對外人常存懷疑和敵對態度,對內部的人也不許唱反調,他們宣稱有人這麼做,一定出於魔鬼。
11、 靠行為稱義和必須守該教派教規:一些異端認為人稱義除了靠信心、還要加上行為,有的雖自稱因信得救的道理,但卻堅持必須在他們的教會受洗和遵守他們的教規才能得救。
12、 降低基督的身位:異端大都對基督的神性持懷疑態度,甚至對救主的地位也含糊其辭,若不是神格唯一論,就是泛神論。凡降低基督身位者,大都高抬自己,幾乎可以和基督平起平坐。
對異端邪靈的試驗提問
1、 你的教訓,除了聖經以外,是否還有以其他啟示或神聖的經典為根據?
2、 你最主要的任務是否傳福音?聖經中的福音是指林前 15:3 – 4 (我當日所領受又傳給你們的,第一,就是基督照聖經所說,為我們的罪死了;而且埋葬了;又照聖經所說,第三天復活了)再也沒有其他福音(加1:8 -- 9)(但無論是我們,是天上來的使者,與我們所傳給你們的不同,他就應該被詛咒。我們已經說了,現在又說,若有人傳福音給你們,與你們所領受的不同,他就應當被詛咒。)
3、 你相信耶穌是彌賽亞嗎?是基督,神的受膏者,道成肉身的那一位嗎?
4、 你是否相信耶穌流血是赦免人的罪的唯一方法?(羅3:24-25 如今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地稱義。神所設立耶穌為挽回祭,是憑着耶穌的血,藉着人的信,要顯明人的義;因為他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
5、 你相信耶穌從死里復活嗎?(羅10:9—10 你若口裡認耶穌為主,心裡信神叫他從死里復活,就必得救;因為人心裡相信,就可以稱義;口裡承認,就可以得救)
6、 你是否信靠耶穌基督為你個人的救主?
7、 你是否依靠自己的一些成就作為你就恩的依據?或僅靠神的恩典?(弗 2:8—9 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
Dorsun 2001-0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