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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感想 (ZT)
送交者: haiping 2002年05月11日00:10:42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讀<<約翰壹書第1章>>感想


<<約翰壹書第1章>>"1論到從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就是我們所聽見、所看見、親眼看過、親手摸過的。2(這生命已經顯現出來,我們也看見過,現在又作見證,將原與父同在、且顯現與我們那永遠的生命、傳給你們。)"

讀到這兩節的時候,我感到很受安慰,它肯定了我們所信的是真實的。並且告訴我們,這道並不是人發明的,而是亙古就有的。

這兩節帶給我兩點很重要亮光:一是我們站起來傳福音的時候,所講的道理是不是我們“親手摸過的”?!“摸”我想可以理解為是“親身體驗、親手實踐”。如果你沒有“摸”過,就不要“怨神尤人”(抱怨上帝不給你能力,埋怨聽眾心地剛硬),只能怪你自己懶的像個死人,並要在上帝面前好好省察自己。二是我們有沒有把我們所得到的傳揚出去,與別人分享。以色列有句俗語“要像加利利,不要像死海”。加利利湖的水是既有流進,又有流出的;而死海卻只有流進,沒有流出。你現在是“加利利”呢?還是“死海”?

我們聽見有許多所謂的傳道人,他們所見證的往往不是自己考察過、看見過的,其實這種見證,只能稱為故事,我們應當明白“見證”永遠是以事實來說服人,所以見證一定要等於事實;而“故事”是以蘊葳在裡面的教訓、真理來造就人,所以故事可以不等於事實。我們應當牢記不能把風聞來的見證和編出來的故事,來當成見證(事實)來講,如果你不這樣做,就是該受咒詛的,雖然你可能說的合情合理,但你不合“實”。

"3我們將所看見、所聽見的傳給你們,使你們與我們相交。我們乃是與父並祂兒子耶穌基督相交的。4我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使你們的喜樂充足。"

讀到這兩節經文,大家應該捫心自問“我們可以向別人說‘你們要與我們相交,因我們是和神相交的’?(你配嗎?你真的在與神相交嗎?),‘我有沒有使他人和自己的喜樂充足’?”

"5神就是光,在祂毫無黑暗。這是我們從主所聽見、又報給你們的信息。"

神就是光,我們也知道凡重生的人,聖靈就住在他裡面。光既已住在你裡面,為什麼在現實的生活中你沒有讓人認出你是基督徒來呢?原來我們有時作繭“神”縛,用吐出來的“絲”(罪、老我、虛榮、懶惰),把那真光給包住了,以致自己全身黑暗,發不出光來。我們應當“咬”破這個繭,讓真光毫無攔阻的照射出來。

神是光,我們不是光。我們發光,是因為光住在我們裡面,然而我們有很多的時候將光應得的榮耀歸給了自己。以為自己是光源!不要再偷竊上帝的榮耀來滿足自己的虛榮心了!

"6我們若說是與神相交,卻仍在黑暗裡行,就是說謊話,不行真理了。7我們若在光明中行,如同神在光明中,就彼此相交,祂兒子耶穌的血也洗淨我們一切的罪。"

我們很多時候成了說謊者:說自己是基督徒,卻發出黑來。我們必須言行一致(說光明,行光明),只是這樣才能真正與神相交,耶穌的血才會洗淨我們一切的罪;而只“悔”,不“改”者是永得不到上帝的赦免。

"8我們若說自己無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們心裡了。9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10我們若說自己沒有犯過罪,便是以神為說謊的,祂的道也不在我們心裡了。 "

這幾節經文告訴我們,如果認為自己是完全沒有罪的,那就是自欺欺人,並以神為說謊者,道也不在我們心裡了。所以我們應時時省察自己,坦然無懼的把罪帶到十字架前,這樣神必因祂信實、公義的緣故,赦免我們的罪,還要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

ZT from http://go5.163.com/newlin/start.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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