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倪柝聲: 主耶穌用的新舊的比喻
送交者: theson 2006年05月22日22:08:12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讀經:

   路加福音五章二十七至三十九節,馬太福音九章九至十七節。

 有一次,主走路的時候,來到一個地方,看見馬太坐在稅關上,就對他說,『你
跟從我來,』他就起來跟從了主。(路五27~28。)我們想想看,如果有一個陌
生人對我們說,『你跟從我來,』我們會不會就跟著他走呢?絕不會。但是,在這
里有一個人,叫馬太,像鐵被磁石吸引,叫他無法不丟下以前的生活,以前的財產
和以前的一切來跟他。也不知道在他的話語後面有甚麼能力,叫馬太一聽見他的呼
召,就不能不丟棄他罪惡的生活和他的一切。在這裡有一個人,叫人見了他就悔改
得救了,叫人聽了他的聲音就得生命了,叫人聽了他的呼召就起來跟從他了。

 馬太答應了主的呼召以後,就豫備了筵席接待主,也有好些稅吏和罪人來與他們
同吃。當他們一同坐席的時候,法利賽人和文士就看不慣。他們想,主耶穌和他的
門徒為甚麼喜歡吃喝,並且是與稅吏和罪人一同吃喝呢!但是他們又不敢當面去質
問主耶穌,只好對主的門徒說,『你們為甚麼和稅吏、並罪人,一同吃喝呢?』門
徒不能回答,也許連門徒也不明白主耶穌為甚麼如此作。主耶穌聽見了,就回答說,
『我來本不是召義人悔改;乃是召罪人悔改。』(29~32。)這是他來的目的。
他並不是隨機應變的到稅吏家中去吃飯,也不是碰巧的和稅吏並罪人一同吃飯。他
來是有目的的。『本不是,』『乃是,』就說明他的來是有目的的,他的降世為人
是有目的的。所以,無論他走路,他醫病,都是有目的的。他不隨便作事,不隨便
說話。他一生的生活都不是隨便的。主說這話的意思是:你們是想,因為稅吏,罪
人請我吃飯,所以我才和稅吏,罪人來往;其實我從天上來的目的,就是為此。我
來乃是召罪人悔改。我就是為此而來,我並沒有變更我當初的目的。
    主說比喻的原因

 主說,『無病的人用不着醫生,有病的人才用得着。』主為甚麼這樣說呢?這是
因為許多人不明白律法的目的是甚麼。我們要知道,神把律法賜下來,不是叫人守,
乃是要人知道自己不能守。經上說,律法原是為過犯添上的。(加三19。)神已經
知道人是有罪的了,但是人還不知道自己是有罪的,所神賜下律法來,叫人認識自
己,叫人知道自己不能守律法。我們的主難道還不知道這個麼?律法既是叫人知道
人不能守神的律法,難道神的兒子降世反叫人守人所不能守的律法麼?律法既不能
叫人不犯罪,難道神的兒子反來叫人去作人所不能作的事麼?律法既不能救人,難
道神藉他的兒子來救人,仍是叫人不能得救麼?

 神差他兒子來,是為叫世人藉著他得救。我們本來都是病人,神怎麼辦呢?神有
兩個辦法:第一,叫人知道自己是一個病人;第二,叫人請醫生治病。比方說,有
一個人有肺病,他卻不承認。他說:我豈不是長得很肥胖麼,那裡有肺病呢?你勸
他說:你現在每天的情形,很像初期的肺病,你若不趁早醫治,等嚴重了就不容易
醫治了。但是,他很堅決的否認他有肺病。他真的沒有肺病麼?不?並不是他沒有
肺病,乃是他不承認自己有肺病。這樣的人的肺病是無法得着醫治的。我們得救也
是這樣。不是神沒有辦法,沒有救法;難處是在人不知道自己是有罪的人。所以,
神先把律法給人,叫人看見自己是罪人。律法是叫人知罪,律法是叫人認識自己;
律法不能叫人得着義,律法不能叫人得救。

 神救人的次序是先叫律法來,然後叫主耶穌來─恩典來。醫生替人診病的時候,
先是叫人知道自己有甚麼病,然後開藥方給人。神叫律法來,是叫人知道自己是罪
人;神叫恩典來─就是叫主耶穌來─是叫人得着醫治。如果有人硬著頸項說,我沒
有病,我沒有罪,耶穌就說,我來本不是召義人(自稱為義的人)。主的意思就是,
讓你這自以為義的人去守法罷,去作法利賽人罷。人必須接受第一次的幫助,才能
得着第二次的幫助。人若不肯接受律法所作的見證,人若不能得律法的幫助,人也
就不能得恩典和真理的幫助。本來,我是想我頂好,但是,醫生來按脈,來量熱度,
把我檢查之後,告訴我說,我是病人。本來我自以為是好人,現在我遇到律法,律
法告訴我說,我是罪人。律法的使命,就是叫人知道自己是病人,叫人知道自己是
罪人。  

 『康健的人用不着醫生,有病的人才用得着,』(太九12,)這是基本的原則。
你有沒有病呢?你有沒有隱疾呢?你有沒有暗中的病,就是你不可告訴人的病呢?
你心中有沒有隱藏的罪,就是人所不能摸的罪呢?我們要說,凡有暗中的病的,隱
藏的病的,神要摸著他。頂可憐的,是人明明知道他在神面前是赤露敞開的,他在
污穢的罪惡上是有分的,但是,他還想隱藏彌補,還想等他的行為弄得好一點了再
來信耶穌。這樣的人,好像要等病好了再去請醫生。這是愚昧的想法。人若不直認
不諱的承認自己是罪人,他就不能得着醫治。  

 『照我本相我來!我來!』這一首詩,(詩歌七二四首,)是一個二十多歲的姊妹
寫的。她從小就有罪的感覺,她想,像她這樣的人,怎能見神的面呢?她到過許多
禮拜堂,見過許多牧師,她問他們:我當怎樣行才可以得救?許多人都告訴她說:
等到你作得好一點的時候,然後信主耶穌。也有人勸她多禱告,多讀聖經。又有人
勸她多行善,多作好事。還有好些人告訴她應當這樣作,那樣作。她這樣大約有七、
八年之久,結果她比從前更不好。末了,她遇見一位傳福音的老年人,她問他說,
我當如何行,才可以親近神,才可以得救?這位老人用手按她的背說:就是這樣去
見神。她跳起來說,難道我不必作得再好一點,改良一點,然後信主耶穌麼?老人
說,不必,就是這樣好了。從那天起,她才明白過來,她才知道,照著她的本相,
她就可以到主面前了。這個女子把她的病情帶到神所差來的醫生─基督耶穌─的面
前,她就得着了醫治。她回家後不久就寫這首詩:『照我本相,我來!我來!』 


 所以,甚麼叫作恩典呢?恩典就是照我本相,不必改良,就是這樣來到主面前。
主耶穌就是要罪人帶著本來的面目來投靠他。

 主耶穌這樣說的時候,法利賽人立刻又發生一個問題。他們的意思是我們不管是
病人,是好人,但是你們總是好吃的人,所以他們說,『約翰的門徒屢次禁食祈禱,
(編者按:禁食和筵席是遙遙相對的,)法利賽人的門徒也是這樣;惟獨你的門徒又
吃又喝。』(路五33。)他們這話有兩種意思:第一種是我們一周禁食兩次,(十八
12,)你的門徒卻一周吃七天。這是按表面講的。第二種是我們不像你的門徒又吃
又喝,我們有在宗教上的好行為,就是能作人所難作的。這就好比有人是以吃素為
高尚的。法利賽人好像更高尚了,連吃都不吃。好像凡人所作不到的功德,他們都
能作,藉以博得敬虔事奉神的美名。 

 他們所問的既有這兩種意思,所以主耶穌就分兩方面來回答。第一方面是按表面
回答他們。他說,『新郎和陪伴之人同在的時候,豈能叫陪伴之人禁食呢?但日子
將到,新郎要離開他們,那日他們就要禁食了。』(五34~53。)主的意思是說:
我是新郎,他們是陪伴的人;新郎同在的時候,陪伴的人不必禁食。這是指出門徒
所以不禁食的緣故,就是因主耶穌尚未被除掉。(『離開,』原文的意思是『被除掉。』
)主的意思是當我被除掉之後,我的門徒就要禁食。當主未被人棄絕釘死時,門徒不
必禁食。這是照禁食的表面的意思回答的。

 第二方面,主是用比喻說明新舊不能調和的理由。主耶穌為甚麼要用這些比喻呢?
因為法利賽人想他們應當作好,應當在宗教方面有好行為,要盡力守神的誡命,好
叫神喜悅,所以主就用這些比喻給法利賽人看見:他帶來的東西,與律法的儀文禮
節完全合不起來;他所帶來的恩典,與律法完全合不起來。這些比喻的意思,就是
說,律法和恩典不能調起來。若調起來,就要使律法不成為律法,恩典也不成為恩
典。底下我們來看主所說的新舊的比喻。 

   新布補舊衣

 馬太九章十六節:『沒有人把新布補在舊衣服上;因為所補上的,反帶壞了那衣
服,破的就更大了。』在此,主給我們看一個比喻,就是用新布補舊衣服。這件事
是很平常的事,主卻說這事很有講究。若是用新布補在舊衣服上,這新布要把舊衣
服帶壞,使舊衣服破得更大。在聖經中,衣服就是表明我們在神面前的義。衣服破
了,就顯出人的羞恥來了。我們也許以為我們的衣服好得很。但是,有一位在暗中,
在明處,在任何地方都看見你的那一位,他說,你的衣服破了,你就無法遮掩你的
罪惡和羞恥。你已往的歷史,不知是多麼污穢,多麼滿了罪惡的歷史,是你不能告
訴人的,你只能悶在心裡,但是,在神的面前你不能遮掩。神藉著他兒子的口對你
說,你的衣服破了。在律法的光中,你的義,乃像一件破衣,不能在神面前遮蓋你
的羞恥。現在的問題,不是去證明這衣服到底破不破,乃是說,衣服已經破了,我
們要怎樣作。我們自己的法子就是去補。

 新布的『新』,在希臘文並非新舊的新,乃是還未成功的意思。『新布』乃是指
着手續還不完全的布。用這樣的布去補舊衣服,就要把舊衣服弄壞。我們要知道,
多少人所接受的並不是主耶穌所完全成功的。多人所接受的是外面掛的牌子,卻沒
有接受主耶穌在十字架上所成功的。多少人,你若問他,主耶穌基督是誰?他要說,
耶穌是大道德家,耶穌是大宗教家,耶穌是一個模範人物,我們不過跟著他去作而
已。這是不相信主的寶血的人所說的話,這就是尚未成功的布。

 有的人說,耶穌不是童貞女馬利亞所生的,他不是神的兒子,他流血不是為了贖
罪,他死了並未復活,他未死之前所行所為,不過為我們作榜樣並沒有多大關係。
他們這樣說,是只要主耶穌三十二年在世所行的就可以,他們並沒有看見人子有被
舉起來的必要。(約三14。)他們看主耶穌的死,像普通人被殺害一樣。他們看主
的死並非神的死。他們並沒有想到,主若不死,我們就要死。他們想把主耶穌的教
訓當作『新布』,只要剪一塊就可以拿來補破衣服。

 有的人雖然不是如此講法,但是,他們心裡卻是這樣想法。有一個弟兄,送人一
本新約聖經,那人看了四福音以後,並不承認他是罪人,只說他的行為不及耶穌,
他要學耶穌。不只教外人是如此,就是基督徒也有這樣的。你若問他:你的行為有
沒有像主耶穌那樣好呢?他說:沒有。你若再問他:那麼你怎麼辦呢?他說,我要
多捐些錢給教會,多作一點好事。他承認他的衣服破了,他卻想把還未成功的布剪
一塊來補。但是,主說,若把還未成功的布來補舊衣服,破的就要更大了。 

 有的人想:我的衣服破了,我在神的面前是一個罪人,我就一周禁食兩次。有的
人想:我的衣服破了,怎麼辦呢?每月從進項中捐多少錢給禮拜堂。有的人想:我
犯了罪,怎麼辦呢?我每天早起讀一章聖經,並且跪著讀。人是想:我有罪了,所
以,就用這些來補救,用一塊一塊的布補在破口上。但是主耶穌說,這樣作,反而
破得更大。你越補,就叫你的破口裂得越大。你也許以為絕不會有這事。但是,事
實是如此的。有人常常會撒謊,他就立志不撒謊,他定規好如果撒了謊,就在日記
本上畫一個黑圈。結果他日記本上的黑圈比他以前理想的更多。補的結果,叫他的
破口更大,更顯明的給人看見。這是事實。(請注意,我們不是說禁食,讀經,捐錢
等等是不應當作的,乃是說,如果以此為功德來補破口,來求神的喜悅,那是沒有
用的。) 

   新衣補舊衣

 路加所給我們的圖畫,與馬太、馬可所給我們的不同。路加五章三十六節:『耶
穌又設一個比喻,對他們說,沒有人把新衣服撕下一塊來,補在舊衣服上;若是這
樣,就把新的撕破了,並且所撕下來的那塊新的,和舊的也不相稱。』若有一個人
有兩件衣服,一新一舊,他看見舊衣服破了,就把新衣服剪下一塊去補舊衣服,我
們會說,這人是傻子。在物質上,這件事是人所不肯作的;但是,在靈性上,許多
人卻往往如此。 

 馬太、馬可所說的新布,是未完成的布,是指主耶穌未死以前,主耶穌的工作尚
未完成。等到主耶穌死了,他的工作才告完成。主耶穌死的時候才說成了。他的死,
是完成救贖的工作。他的生活,卻是未完成的布。路加所說的不是未成的布,乃是
已成的布。如果有人打算把主耶穌完成的布來補他的破衣服,就好像人想盡力作好,
作不到時,就叫主耶穌來幫助他。有的基督徒說,當守十條誡命。你問他:你守好
沒有呢?你作不作得到呢?他說,若我作不到,就求主來幫助我。但主耶穌說,沒
有人把新衣服撕下一塊來,補在舊衣服上。我們不能作好,不如把舊的丟掉,去穿
新的。

 我們並無別法可以救自己,惟有承認自己的罪。我們並無別法除去自己的罪來蒙
神的喜悅。我們只有一法,就是割棄肉體的良善和自己以為好的─自己的破衣服,
惟獨承認主耶穌基督是救主,承認他在十字架上已經完成了的救贖工作。他被釘死
在十字架上,已經滿足了神公義的要求。他所賜的衣服,是新的,是完全的,不必
再加上甚麼了,因為主在十字架上說『成了』。許多人不知道神的救贖已經成了,
還是想:我若要得救,我必須作一點好,不作好是不能得救的。那知這一種想法,
就是把新衣服撕下一塊來補在舊衣服上的愚笨舉動。聖經給我們看見的,不是我們
去改良,乃是主已經作好了。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已經擔當了我們的罪,他在十字
架上說,成了,他已經完全的、絕對的作成了。現在,我們不必作別的,只要承認
我的衣服是破的,我是敗壞的,是不能作好的,求主給我新衣。你若說,你要立志
去作好,那你立了志還得再立志。你必須知道,惟獨靠主耶穌一次所成功的救贖才
能得救,除此以外,並無別法了。

 『沒有人把新衣服撕下一塊來,補在舊衣服上;若是這樣,就把新的撕破了,並
且所撕下來的那塊新的,和舊的也不相稱。』(路五36。)把新的撕破,意思就是
說,把耶穌基督已作成的工作弄壞。並且新的與舊的也不相稱。比方,有一件舊黑
布衫,破了一塊,若用一塊新的白布來補上,顏色的不同,一望而知。補衣總要補
得差不多。若把新衣的布補在舊衣服上,由顏色的不同,就立刻顯出破相來,好像
告訴人說,這是不相稱的。我們要知道,神所給我們的救恩,是與我們的舊衣服完
全不相稱的。你想把你所虧欠的,叫主耶穌來補麼?這是不相稱的。你若相信主耶
穌,就當接受完全的新衣;若只接受一點,就不過叫你更難看。今天我們有新衣,
就是有神的義。你若完全接受主,神的義要遮蓋你的羞恥。你若要從新衣─神的義
─上取一塊來補的話,就只有叫你顯出自己的難看。

 耶穌基督的教訓,不過是未成之布,並不能救我們;乃是他已經完成了的救贖,
叫我們可以得救。但是我們並不能從他這救贖上取一點來補在我們的破衣似的行為
上。我們只有完全脫下我們所看為最好的行為,穿上神所賜的新衣。神要我們丟棄
我們的破衣,穿上新衣。人所有的衣服都是破的;但是,感謝神,他那裡有新衣。
人沒有一個理由叫他不接受這新衣。阿利路亞!那穌基督的救贖,足彀救你。人不
得救,不是因為沒有新衣,也不是因為他不會補舊衣,乃是因為他不肯穿新衣。人
得救,不是因為他的行為,乃是因為一件事,就是他相信並接受主耶穌所完成的工
作。所以,人的得救不得救,不是根據他已往是好人或是壞人,乃是在乎他今天的
接受或拒絕。凡肯接受耶穌基督的,都可以得救。

 約翰三章十六節說,『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
不至滅亡,反得永生。』阿利路亞!這是事實。今天神的兒子已經死過,新衣已經
豫備好,只要你肯穿。阿利路亞!得救的問題不是說我們的行為有多大的價值,乃
是說各各他的十字架有多大的價值。在得救的事上,我們的行為是一點價值都沒有,
惟獨主耶穌在十字架上的死乃是有價值的。

   新 酒

 『也沒有人把新酒裝在舊皮袋裡;』衣服,是指福音在外面的工作,是人所看得
見的。新酒,是指福音在裡面的工作,是人所看不見的。神的福音是:(一)把基督
作我的義,叫我可以藉這義活在神的面前,不必再加上甚麼。因為基督已經成功了
神的義,就是你要再加上甚麼也不可能。不是藉我的甚麼好行為叫神喜悅;乃是因
耶穌基督已經死,已經復活了,能叫神喜悅。我在基督里,叫神看我像基督一樣。
我得救,並非因我有甚麼與人不同的地方,乃是因我在基督里。我在基督里,所以
我才能到神的面前。我們是在基督里,是穿上基督,叫我們可以活在神的面前,叫
神喜悅我們。(二)是基督活在我的裡面,叫我能以活在世人的面前。按靈意說,我
是活在神面前;按肉體說,我是活在世上。衣服,是說神給我們基督,叫他作我們
的義,叫我們能活在神的面前。酒,是說神給我們基督,叫他作我們的生命,作我
們□動力,叫我們受他的管理,叫我們靠著他活在世人面前。

 有人說,不錯,我得救了,在神面前罪得赦免了,但是,我的生活仍舊不像樣,
這有甚麼辦法呢?請你記得,主不只有新衣給你穿在外面,主也把新酒放在你裡面。
不只給你外面有新衣穿上,把你遮蓋裝飾著,並且在你裡面還有一種力量,像新酒
那樣的力量,能炸去一切屬乎舊的東西。我們要知道,得救有兩方面:一是客觀的,
就是在神面前的;一是主觀的,就是在我們裡面的。換句話說,一面是稱義,一面
是得重生。斷無不稱義而得重生的,也斷無稱義而不得重生的。稱義是我們在神面
前得着了一個新的地位,重生是我們在裡面得着了一個新的生命。有的人只注重稱
義,不管重生不重生;又有人太注重重生,而不注重稱義,以為得重生與稱義不是
同時得着的。這都是各有所偏。其實稱義和重生,二者是應當持平的。    

 約翰第三章里,有幾個『必』字,我們現在要題出兩個必字來講。第七節的『必』
字,是『必須重生』;第十四節的『必』字,是『必照樣被舉起來』。第七節的
『必』字與第十四節的『必』字,在原文是一樣的字。第十四節的『必照樣被舉起
來』是客觀的。主耶穌被舉起來,是叫我們罪得赦免,叫我們得稱義。第七節的
『必須重生』是主觀的,是叫我們得到新生命。有稱義,在神的面前才有自由;有
重生,在自己這一方面才有一個新生命。

 有的人想:我若到神的面前,我怕得很,神到底救我呢,還是不救我呢?神會不
會說,你這作惡的人,離開我去罷!我是罪人,我到神的面前,不知道神要不要我?
我們說,你不要怕。因為主耶穌已經來了,主耶穌已經我們的罪死了,他已經成就
神的義,他已經復活了。今天凡藉著主耶穌基督到神面前的人,都必得救。主曾說,
信他的人,不被定罪。(約三18。)保羅在行傳十三章也說,你們們靠著摩西的律
法,在許多事上不得稱義;今天你們信靠這人,就都得稱義了。(39。)你們當知
道,你們可以靠著他到神的面前;你們的良心也不必懼怕,因為那些在基督耶穌里
的,就不定罪了。(羅八1。)  你已經知道你是得救的人了,可是,你覺得很苦,
你說:立志行善由得我,可是行出來由不得我。我看見別的信徒生活有改變而我自
己卻沒有。若說起得救來罷,我與他們的得救是一樣的。那麼,為甚麼他們有改變,
而我沒有呢?為甚麼我的生活,我的行事為人,都與以以前差不多呢?你就感覺到
你的失敗和軟弱,你就去哭泣。你想:說起有永生罷,我有;說起得救罷,我已經
得救;但是,像我這樣的人,真是得救的麼?我不能信。所以我要更出力來作好,
來禱告,來讀經,來管理自己,好叫神喜悅我。可是,你這樣作法,在三天五天之
內是有效的,到三個月五個月,不要說到一年兩年,就無效了。這就是主耶穌所說,
我們不但不當用新布補舊衣來得救,就是我們得救以後,也當用新酒,就是新生命
的能力,去勝過一切外面的纏累。新酒放在我們裡面,叫我們有新的生命,有生活
的能力。

 所有稱義的人,都是重生的人。有新衣的人,必有新酒。阿利路亞!神已經把重
生的生命放在我們裡面,從此以後,我們是新人了。新酒,就是福音的能力。我們
有這能力在我們裡面,叫我們能有得勝的生活。不過問題是你把新酒裝在那裡。

   新皮袋與舊皮袋

 主說,『也沒有人把新酒裝在舊皮袋裡新酒必須裝在新皮袋裡。』(路五37~3
8。)為甚麼新酒不能裝在舊皮袋裡呢?(猶太人的習慣,酒是裝在皮袋裡的。)因為
新酒揮發力強,若把新酒裝在舊皮袋裡,舊皮袋就要被炸破,酒就要漏出來。

 舊皮袋是甚麼意思呢?有人說,舊皮袋就是我們。這種解釋是不對的。既然舊衣
不是我們,那麼舊皮袋怎能是我們呢。我們應當把上下文連起來看,上文的舊衣既
然是指我們人的義,那麼下文的舊皮袋也必定是指我們天然的好行為。這舊皮袋,
同上文的禁食是有關係的。禁食,是叫我可以誇口說,我不像稅吏那樣,我是一個
禮拜禁食兩次。我能在神面前誇功,這就是舊皮袋。舊皮袋就是當我們未信主耶穌
以前,我的行為就比別人好;舊皮袋也就是我們得救以後靠自己所作的善行,就是
我們基督徒回頭去作加拉太人,想藉著守律法叫神喜悅我,想靠著自己的力量來得
神的喜悅。這就是保羅在加拉太三章所說,『你們既靠聖靈入門,如今還靠肉身成
全麼?』(3。)凡靠著主耶穌入門,後來卻要靠著自己成全的人,就是把新酒裝在
舊皮袋裡的人。 

 從古到今,沒有人把基督教和猶太教並在一起,而兩樣仍能保存的。這樣混合的
結果,是叫基督教不像基督教,猶太教不像猶太教,兩樣都不像。神不肯留下這個。
羅馬教是把猶太教和基督教並在一起,他們一面用舊約的風俗禮儀,一面又掛上新
約的牌子。它是基督教麼?不是。它是猶太教麼?也不是。基督教加上猶太教,結
果就甚麼都不像。

 新酒只能裝在新皮袋裡,才有能力,才有效力。新酒,只能憑著新約的原則,行
神所喜悅的事。有新酒在你裡面,你裡面就有一個能力能管住你。你若不是得救的
人,你就沒有經歷,沒有改變;你若是得救的人,你就必定覺得你裡面有律法管住
你。有一個母親,她很謹慎她的言語,可是她的兒子卻是多言的孩子。每逢她帶他
到親友家去,總關照他說,每逢你話太多時,我就拉你的袖子,你就應當閉口,不
再往下說。但是,每次談話時,她的兒子總是滔滔不絕的說個不了,她母親拉他的
袖子也沒有用。頂希奇的,基督徒出去時,雖然是一個人,並沒有人在旁邊,可是
當你的談鋒越過越銳,你裡面就好像有一個拉住你的說彀了,若再多說,就要不敬
虔,不像基督徒了。你聽你裡面的聲音而停止談話,你就有平安。這是甚麼呢?這
就是新酒。 

 我們把新酒裝在舊皮袋裡,行不行呢?不行。把聖經的話放在我裡面就行,若把
聖經上的話寫在牆上,每天看了所寫的去行,這就是舊皮袋,換句話說,就是靠著
自己去作。舊約的律法是在外面的,新約的律法是在裡面的。新約和舊約的不同點
就在此。舊約的人不能守十條誡,新約的基督徒也不是守外面的十條誡。舊約是寫
在石版上的,我們沒有能力守;新約是寫在心版上的,叫我們有能力守。感謝神,
我們用不着寫的紙條題醒我們,我們裡面有一個題醒我們的。

 新酒不能裝在舊皮袋裡,新酒只能裝在新皮袋裡。神不是叫我們守在外面的律法,
神乃是要我們守在裡面的律法。在我們裡面的律法不是死的,乃是活的。羅馬八章
講到賜生命聖靈的律,這律是在我們裡面,叫我們能守神的律法的。哦!我們不只
外面有新衣,也是裡面有新酒。我們不只有義,我們也有新生命。新酒裝在新皮袋
里,就叫我們能有新的生活。 

   陳酒 

 『沒有人喝了陳酒又想喝新的,他總說陳的好。』(路五39。)(『陳』字在原文
與舊衣的『舊』相同。)這是世上普通的論調。凡喝過陳酒的人,總不想喝新的。但
是,神並不給人陳酒喝。猶太人拒絕主耶穌所給他們的,就是因為他們陳酒喝得太
多了。我們的頭腦,都像喝陳酒的頭腦。我們都想自己作好,都以為改良一下就好
了。其實人若只喝陳酒,就沒有新的力量,就沒有炸出來的力量;人若不喝新酒,
就是過一年,過十年,也都歸無效。凡是想靠著自己的行為來得神的喜悅的,都是
無用的。惟有靠著這位主耶穌基督喝了新酒的人,才能蒙神的喜悅。

  *   *   *

 我們把這幾個新舊的比喻看完了以後,就清楚的知道,律法與恩典絕沒有調和的
餘地。我們千萬不要想用基督的義來補我們的破爛衣服;我們只要穿上基督就好了。
我們千萬不要在得救之後又想靠自己作好;我們只要相信基督是我們生命,讓他從
我們身上活出來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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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 南懷瑾:論語別裁:顏淵第十二:靜的修養
2003: ZT: 到蒙古傳福音 (生命季刊)
2002: ZT: 勇氣的香味 - 李順長
2002: zt:愛你,在離開之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