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學和性革命 |
送交者: hee9950 2024年06月02日15:54:03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
心理學和性革命 ==================== https://www.chinesechristiandiscernment.net/psychologists/S_sex_revolution.htm
張逸萍
常聽弟兄姐妹們感嘆世風日下,人心不古。甚至有人隨時引述統計數字:離婚、同居、未婚懷孕、同性戀怎樣怎樣流行啦……大家有沒有想過:這不過是近代性革命(或作性解放)抗拒傳統性愛婚姻道德標準的後果?但是,性革命是誰引動的? 我們很難把性革命的責任推到一兩個人身上,但一般而言,都首推佛洛伊德(Sigmund Freud)和金賽(Alfred Kinsey)。前者的理論以性慾解釋人類行為;後者的性研究報告引起很多人注意。……但我們也許可以說,推動性革命的火炬,現在主要由心理學家們繼續燃點下去。所以,本文集中討論心理學家怎樣推動了性革命。
佛洛伊德是心理學的老祖宗。他有好些理論,都和性慾有關,稍微翻一翻他的書,你可以看見他大談陽具、陰莖、性交、手淫等。他似乎以性慾解釋人的所有行為,所以我們今天嘲笑說:「性慾是推動地球旋轉的力量。」 佛洛伊德有名的戀母殺父狂(Oedipus Complex)理論說:每個男孩都想和自己的母親性交,所以視父親為對手,想要殺他。至於女孩子,她發現男孩有一個突出的性器官,但她只有一個洞(陽具妒(Penis envy)理論),於是她罪怪她的母親,產生敵意,將自己的愛轉移到父親身上,希望和他性交。佛洛伊德還有一個嬰兒性慾(Infant Sexuality)理論,他說,嬰兒成長有四個階段,嬰兒以不同的活動,如吸吮、排糞等,滿足他的性慾。[1] 今天人都將這些理論視為笑談,我們無法想像,從前的人怎麼可能接受這樣的歪論! 佛洛伊德說,人若不能成功地處理戀母殺父狂,成功地經過這些嬰兒性慾階段,或在某階段中受到創傷,人的心理就會大受傷害。基本上就是說:人的精神毛病,源於性慾未得滿足。所以若說,佛洛伊德不必為性革命負責任才怪。 不奇怪,佛洛伊德主張舒泄性慾,反對約束。但是他知道,濫交可能帶來懷孕、梅毒、淋病等問題,所以建議,唯一可行辦法,就是年輕男性和名聲好的女孩自由通姦;但是必須有預防辦法(避孕)。若沒有解決辦法,「社會只好面臨厄運——無法醫治的精神病,將生命的享受減至最低,破壞婚姻關係,帶給後代遺傳病。」 [2] 至於同性戀,他說:很多高級文化,如希臘,他們都寬容同性戀。「我們的性生活,都在不同方面,超越狹窄的規範。」[3]
羅傑斯是六零年代的名心理學家。六十年代也可以說是心理學開始入侵美國教會的時候,所以當時的基督徒心理學家受他的影響相當大。他在性革命方面也有極大的貢獻,他有一本在這方面的代表作:《成為夥伴:婚姻和其另類》(Becoming Partners: Marriage and its Alternatives),請看他的高見: 當他輔導一對同居的男女時,他問:「同居是否有什麼不同?是更好還是更壞?」[4] 事實上,他更欣賞開放式婚姻(open marriage,指婚後雙方都可以公開地另有性伴侶)。羅傑斯書中陳述一個這樣的婚姻,他評論說:「他們是在嘗試給對方完全的性自由」[5] ,這對開放婚姻中的男女,雖然在外面另有性伴侶,但他們以「不同方式、不同原因」愛著每一個(合法配偶和第三者),「願意他們生命中的這方面是開放的和共享的。」[6] 他又相信,「舊觀念中的『同居』、『通姦』、『淫蕩猥褻的行為』、『淫亂』、『同性戀』、『吸毒』、甚至『賣毒賣淫』……都是在探索一個更好的夥伴關係。……任何夥伴關係,只要雙方同意,又不損害他人,如果法律許可這樣的關係」,那麼將會有更多誠實的人。[7] 在此順便一提,他也認為色情文學無害。[8] 至於毒品,羅傑斯認為我們應該多加研究,為人提供更多的資料,讓他們自己做個明智的選擇。他說:「我願意在這樣的事情上,持開放態度。」[9]
今天年輕人到大學讀心理學,都知道佛洛伊德已經落伍,現在是埃利斯的世界,他被稱為心理學界中第二個最有貢獻的人。他也是一個有名的性學專家,《性無罪:在21世紀》(Sex Without Guilt In the Twenty-First Century)是他在這方面的代表作,現在讓我們看看此書怎樣講。 他認為婚前性行為有好處,也有壞處。他雖然列舉一般人講的壞處,但他全部不同意。例如他列舉「性病、懷孕、墮胎」為婚前性行為的壞處之一,但他說,那些有知識的人,懂得怎樣預防,所以甚少發生。至於「破壞家庭生活」這方面,他認為「完全沒有科學證據支持此說」,而且「拖延童貞似乎是愛情的真敵人。」他說:「既然大部分有知識有教育的人,不再被視婚前性行為為罪惡,你不必再為此內疚。」他列舉的婚前性行為的好處包括自我接納、舒放性慾、減少賣淫和性罪等。[10] 他也認為婚外性行為,有好處、也有壞處。他說「通姦和婚前性行為一樣,其好處很相同。」又說:千萬個通姦的人「獲得很多新鮮經驗,更熟練性愛技術,能進行很多不同類的性活動,在性愛方面和其他方面,得到充實的樂趣,否則他們無法得到。」他說有人擔心婚外性行為會傷害他們的婚姻,但埃利斯說,如果你不允許婚外情,以至人向配偶不誠實,才是最大的傷害。所以他的結論是:「今天的有識之士不再認為通姦本是邪惡的罪惡,所以常常如此做,不會感到很大的內疚,或完全沒有內疚。」[11]埃利斯還有很多類似的「驚基督徒語錄」。
如果你不是年輕小伙子,你可能記得,三四十年前,美國的同性戀者高叫「走出壁櫥」,因為據稱同性戀是正常的,只不過是另類性取向,是可以公開的,可以見光的,不必偷偷摸摸。今天,我們都知道,美國的同性戀者要爭取結婚的權利。 心理學絕對是推動同性戀走出壁櫥的一大力量:早在1963年,美國精神病學協會(American Psychiatric Association,簡稱APA)以同性戀為疾病,同性戀者是情緒受困擾的人。1971年,美國精神病學協會投票,決定以同性戀為正常。1994年,APA甚至宣布,他們不贊成任何專業人士,嘗試幫助同性戀者去改變他或她的生活方式。[12] 上邊已經提到,羅傑斯支持同性戀,但因為他和佛洛伊德等人一樣,都是在同性戀被美國文化和心理學家接納之前,他們支持同性戀的話不多,也不響亮,其他心理學家也不多談同性戀。但現在同性戀已經走出壁櫥,所以心理學家們都懂得政治口吻。 埃利斯表示,他從前曾經撰寫一本叫《同性戀:成因和治療》(Homosexuality: Its Causes and Cures)的書,書中表示同性戀乃不正常的性表現。今天他不再持這樣的態度,大部分的權威人士大多支持同性戀解放運動,而認為「同性戀不一定是嚴重的情緒困擾。」[13]他繼續表示,沒有有效的治療法,可以改變人的性取向。[14] 雖然一般而言,基督徒心理學家對婚姻性愛的態度比他們的世俗同業保守得多,沒有人支持開放式婚姻,也沒有人公開贊成婚前和婚外性行為,但是,基督徒心理學家中,大有人支持同性戀。二三十年前,被邱清泰和蔡元雲邀請來台灣和香港,向中國基督徒推動心理學的名基督徒心理學家柯聯思(Gary Collins)報導,基督徒心理學家對同性戀的態度不一致。有些捧著聖經去譴責;另一些則推理,解釋為什麼它不能算為罪。[15]
…………………
性解放似乎和心理治療結了不解之緣,正如文首的宣稱。弟兄姐妹們,當我們有家庭婚姻問題的時候,你認為我們應該回到神的話去?還是應該另找高明(世俗心理學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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