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帝用他的話 (也就是他的心思、思想) 造了世間萬物,而人是按照他的形象被造的 (據我們所知,只有人擁有這個形象) 。
因此,人對世界的解釋,必須以上帝對這個世界的解釋 (也就是他的思想)為標準。
這個解釋,才是正確的解釋。
換句話說,人的本分是要按照上帝的思想來思想,才能代表上帝來治理大地。
人的思想是神的思想的“複本” (analogue) ;這是人思想的依據。
人在墮落前,人的知識來源本來是:
上帝的話 (啟示) --- > 人 ---> 認識世界 (認識神、認識人,認識物)
從這條路所得的知識,才是“真”知識。
因為,這個知識的來源是創造主,只有他知道整個世界的實況,而這是要做出真判斷的一個前提 --- 必須知道所有的事,以及它們之間的關係。
但是,墮落所帶給人的是,人以為自己不需要透過上帝的啟示來認識世界。
人要“獨立”,要自己做出對世界的詮釋。 (他以為他不需要上帝就能得到真知識)
結果雖然仍然可以得到一些知識,但是在終極的事上,就會有誤差。(也就是說,他以為自己得到的是真知識,其實是有偏差的知識,聖經說這是虛妄的知識) 。
這就是罪的本質-- 想要繞過神啟示的知識,不想依賴神啟示的知識,而要自己做出“獨立”的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