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愛”最原始的地方是我們的原生家庭。雙方的原生家庭狀況?彼此與自己父母的關係?這些都容易成為“包袱”被帶進婚姻。
在這個功利社會,我們成長的過程中容易太過關注外在的成功,例如學業、事業,而很多時把待人處世的重要性給忽略掉。當服務性行業的,或許還有出於職業性的交際能力,搞理工科的,如果原生家庭沒有在這方面好好引導,或者自己不加強學習,則容易在不同的人際關係當中,尤其是需要很大committment的人際關係,產生難以調適的情況。
我們到底為了什麼而結婚? 這個不但是我問過的問題,也是許多人問過的問題,問題的答案有些人知道一點,有些人可能都不怎麼清楚,有些人以為自己知道,可能一些人認為婚姻的最高境界止於永世不渝的愛情,以及共享天倫的親情,而基督徒則加入了“榮耀上帝”、“彼此造就”等要求。但如果通過功利主義的眼光去看待這些結果的話,可能婚姻生活會淪為另一種義務、再一次努力。如果雙方的生活沒有太大的壓力,甚至沒有薄弱的自尊,或許在一生的不斷磨合中,找到共同點,否則隨着責任的增加,無論是孩子的出生,還是父母的老去,都容易把本已脆弱的婚姻劃上休止符。精力失去了,可以補充,但哀莫大於心死。
麥道衛說過“愛情生活的質量取決於品格的質量,而品格不是一朝一夕能夠打造出來的”。
我很傾向於婚姻的問題,其實是個人的品格問題,其中包含着對生命、對他人的承受能力及調適能力。曾有人問一個背着另一個小孩走路的孩子你怎麼背着個重擔走路呢?回答是他不是重擔,他是我弟弟。當一個人真正愛對方的時候,那不是附加的責任或者努力。出自愛的做法,心裡不累,更沒有怨恨。
但今天,我們的愛卻成了一種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