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什麼祂不能住在伯利恆(下) 文/王明道 生命季刊專稿 請閱讀本文上篇: 為什麼祂不能住在伯利恆(上) 語音為洪彪弟兄朗讀:
讀經:馬太福音二章 三、嫉恨 嫉恨是自私的種子所發的芽。它是自私的人所決不能免去不犯的罪,若不然;除非世上的人都死得乾淨,只容這一個自私的人獨自享受全世界的利益。自私的心一住在人裡面,這人就不願意再有別人比自己強,不願意別人也得着利益與尊榮。他又常常懼怕別人奪去自己的利益、尊榮、權柄、勢力。一旦看見有別人似乎要奪去自己的好處,或是看見別人比自己更高更富,嫉恨的嫩芽便像春筍一般怒發起來。不湊巧這嫩芽得不着適宜的天氣與土壤──機會與環境──它或是長得很慢,或是中途枯乾;一旦得着了,它便長大開花──謊言與忿怒,並且結出果子──殺害──來。 人活在肉體中,受到肉體的限制,只能看見殺人的惡行是可惡的。但神卻看得清楚人裡面所有的。祂在人未曾殺人以先,已經看見那殺人的果子未開花未長成以前的嫩芽──嫉恨。神不因他是否結果子斷定他是否為罪。祂宣告說,“凡恨他兄弟的,就是殺人的。”(約壹三15)主耶穌告訴我們說,“魔鬼從起初是殺人的。”(約八44)這樣,凡心存嫉恨的就是屬魔鬼的。但主耶穌來是要除滅魔鬼的作為。魔鬼與耶穌是勢不兩立的;照樣,嫉恨的心住在人裡面,也必將主耶穌從其中趕出去,正像希律因存嫉恨的就使耶穌出走一般。 
嫉恨是何等易犯的罪。它又是何等容易被人輕忽的罪。犯這種罪的不僅是未曾悔改的罪人,也不僅是許多有名無實的基督徒,就是一些很熱心很虔誠的基督徒,也往往在不知不覺中,對比自己好的聖徒發生了嫉妒的心,由此便生出一些挑剔批評的話(不是本着愛心說的),或是竟至踐踏反對。啊,不好了!嫉恨的心一發生,若不趕快除滅它,反容它在裡面存留,主耶穌便不免出走。沒有多少時候,本來很好的信徒,竟至墮落失去了諸般屬靈的能力和福祉。到了這個地步,他們或者還不知道是什麼緣故墮落的。這是何等可嘆的事呢! 心存嫉恨的人,不僅是趕逐主耶穌離開他的心,因此受到心靈上極大的損失,就是他的肉體一方面,也是感到很大的痛苦。“心裡不安”(約2:3),便是希律因嫉恨所得來眼前的酬報。這種酬報是每一個嫉恨人的人必要得着的,嫉恨人的人,終日心中都是充滿了恐懼、憂慮、痛苦、煩惱。他們費盡心力,想去怎樣敗壞他們所嫉恨的人。他們心中的平安、人生的樂趣,都被嫉恨的心所剝蝕淨盡。人都是因為愛自己太多(自私)方生出嫉恨來,哪曉得嫉恨的結果,一方面是害人,一方面又是害己,這是何等不上算的事!就是這一樣害處,已經是令人受用不盡;何況它還有更大更多的害處呢? 四、說謊 “你們去仔細尋訪那小孩子,尋到了,就來報信,我也好去拜祂。”(約2:8)明明是要除滅那小孩子,口中偏說要去拜祂。心中的意念極辣,口裡的言語卻很甜。不信的人、自私的人、嫉恨人的人,都善用這種慣技,這種慣技也是與嫉恨同出一源。“它(魔鬼)說謊是出於自己,因本來是說謊的,也是說謊的人的父。”(約8:44)說謊不是獨立的罪。它是自私的種子、恨的嫩芽漸漸長大以後所開的花。這花的色彩十分美麗,但是極其有毒。凡吃了它的果子──殺害──的,都立刻仆倒。 
說謊的人心中沒有地位容主耶穌居住。因為主耶穌是信實的;祂自己說,祂是“阿們”,祂是“誠信真實的見證”。祂所講的話都是“實實在在的”。祂教訓門徒說,“你們的話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若再多說,就是出於那惡者。”(太5:37)祂是極端恨惡虛偽的,祂尤其恨噁心中存惡念口裡說好話──假冒為善──的人,祂不能容忍假冒為善,口是心非的人,這樣的人若不先將說謊的罪從他裡面趕出去,非但主耶穌不能進入他的心,他也必定極端拒絕主耶穌不使祂進入。 可嘆!可嘆!說謊在今日的世界中已經成了何等普通的罪!二十世紀的舞台上,誠實的人差不多不能立足了。作事要用手段,交接須講詐術;人類互相往來,都得戴上假面具,人人口中充滿了各種好聽的言語,其實心思行為都是污穢邪惡不堪。他們編造的謊言越圓全,越能欺人,他們的行為也越加敗壞。在這樣的世界中。一個人要打算接待主耶穌,必須為這種罪痛心悔改,將虛謊從意念言行中完全趕逐出去,然後方能希望那信實的主進入他的心中。罪人要得救必須如此,信徒要得福也必須如此。 五、發怒 
“希律見自己被博士愚弄,便大大發怒。”(太 2:16)發怒不是罪的根源,它也不是罪的極點,但他是介於二者之間的一種連合物,一個人存自私和嫉恨的心,就是殺人的初步,但這些都是隱藏的。雖然是已經充滿了心,但人終是不願顯露,更不願構成殺人的行為,這或是由於怕受國法的裁判,或因為懼遭輿論的攻擊,有時自己的良心也覺不忍去殺人。及至怒氣一發,這些微弱無力的藩籬,便立時失去它們的阻力,人到發怒的時候,不但是微弱的良心制止不住他,就是眼前的利害似乎也完全忘記。怒氣一發,什麼便也不顧,一時間將心中一切平日所積自私嫉恨的心一齊發作出來,於是殺人的行為便構成了。 這不是說人心中沒有自私嫉恨的意念便不會發怒。心中沒有這些惡念的人,有時因為肉體的軟弱也會發怒,更有一種人生性暴烈,容易發怒。這種人自然應當懇切求神多賜能力,除掉這種敗壞的性情,不過大多數的人發怒,都是已先有了前面的幾樣罪隱伏在心中,故此,制服怒氣的方法,不僅在抑制性情(這是當作的),根本仍在先克除那隱藏的罪惡。反過來說,一個人若常容易發怒,這便是他自己的一個證據,證明在他的心中還有不義的思想。 閱者當深深自己省察是否還有這種容易發怒的罪。無論是對鄰舍,是對朋友,是對同事,是對家人,是對僕役,若有好發怒的習性,這就是主耶穌所以不能進入你心的一個緣故。這樣,就當快快覺悟,靠着主的大能力,將這種罪完全趕逐出去;免得因着它的存在,將主耶穌驅逐到外面。 六、殺害 
“差人將伯利恆城裡,並四境所有的男孩,照着他向博士仔細查問的時候,凡兩歲以里的都殺盡了。”(太 2:16b)這是何等殘酷的行為!伯利恆城的居民何負於希律?竟施這種毒手,將這群毫無知識的男孩一網打盡,這種惡行非獨眾嬰慘遭殺戮,那些慈母眼看着她們所愛的嬰孩被殺絕命,她們的心將要何等粉碎!希律的罪惡這樣的昭著,讀經到這裡的人恐怕少有不切齒詈責他的。又有誰注意到這窮凶極惡的行為,都是發源於不信與自私;並且嫉恨、說謊、發怒,都是引到這種大罪的步驟呢? 許多人以為他們不必信神,或是不必完全信神的話,同時仍然可以作有道德的好人。哪知道信神和神的話方是諸般德行的根源。信神的話,神的話便在人心中作有能力的工作,袪除人裡面一切不義的思想,這樣,罪惡的行為自然無從發生。不信的人,心中的根本已經壞了,還希望他在言語行為上能結好的果實,這真無異於緣木求魚了。自然不信神的人不一定都能作出殺人的事來,不過神所看的並不僅是罪惡的行為,祂看罪惡的心志意念就是罪。顯出來的殺害的行為在祂眼中是罪,沒有顯出來的自私與嫉恨在祂眼中一樣也是罪;輿論和國法所不能容許的殺害的行為在祂眼中是罪,輿論和國法所無從禁止的謊言與憤怒在祂眼中一樣也是罪。許多人或者沒有可嫉恨的人在他旁邊,或者沒有說謊的必要,或者他所謀劃的樣樣遂心,用不着發怒,更用不着殺人,這些人在人的眼中要算好人了,但是他們不信神,他們有自私的心,在神看他們仍是罪人,世人是要看見罪的果實與枝葉,方斷定罪的存在,但神卻是看見罪的根本,斷定罪是已經存在了。許多人想要借着砍伐幾條的枝子,便算為已被除掉,但神卻是要將罪的根本剷除。 希律殺人的行為是暴露於外、眾目共睹的,所以聽見的都要切齒詈責他;但是還有許多人殺人卻不用刀與槍,他們以毀謗、挑撥、欺詐、殘害的言語殺人,又以手段、假面、陷阱、網羅殺人。這種殺害的行為作出以後,身受其害的真不曉得有多少人,但是那殺人的人還可逃避國法的裁製,輿論的攻擊。若是這些殺人犯的思想縝密,手段靈巧,殺了人以後善於掩飾自己的罪,同時更戴上一副敬虔與慈善的假面具,或者還能博得多人的好評,社會的尊崇。這等殺人犯不必說在世界上不可勝數,就是在有名無實的教會裡也不曉得有多少呢。這等人在神的眼中看來,比殺伯利恆嬰孩的希律更為可惡。主耶穌不能到他們心中來,他們也決不能容祂進入。 還有一件事是我們應當注意的,就是罪惡有連環性的;犯了一樣,接着就須犯第二樣,第三樣,一直不曉得到第幾樣方算止境。看希律由不信而自私,由自私而嫉恨,由嫉恨而說謊,由說謊而發怒,由發怒而殺害,足可證明這事。許多人不是一定要繼續犯更大更重的罪,但是犯過一樣罪以後,似乎勢不能不繼續犯許多樣的罪。因此我們看清楚逃避罪惡戰勝罪惡的要訣,乃是開始就不要給罪惡稍留餘地。罪惡好像殘暴的主人,一次事奉它,便要被它拘留,永作它的奴僕。要想脫離它的重軛,雖不是絕對不可能的事,不過終是難而又難了。 
可嘆!可嘆!神的兒子已經降生在伯利恆城中,只為了有一個不信、自私、嫉恨、說謊、發怒,殺人的希律住在耶路撒冷,就使祂不得不遠走他方,這是何等不幸的事!但還有比這個更為不幸的事,就是罪人的救主肯自卑到污穢不義的人心中來,只因為人心中存了不信、自私、嫉恨、說謊、發怒、殺人,種種的罪,就將祂拒絕趕逐出去!多少已經聽見福音的人卻未得救,原因是在這裡;多少已經蒙了救恩的人,卻不能長久保守神所賜給他們的恩惠,原因也是在這裡。保存希律,就不能容納主耶穌;接待耶穌,就必須驅逐希律。 親愛的閱者,你是願意保守你的罪──不信、自私、嫉恨、說謊、發怒、殺害──將主耶穌拒絕出去,以致失去神的救恩和諸般屬靈的福祉呢?你還是願意除盡這一切不義,好迎接主耶穌,借着祂領受神豐富恩惠呢?問題緊要,事體重大;容我們趕快覺悟,急速奮起,靠着神的大能大力,驅逐老希律!歡迎主耶穌! 王明道(1900-1991)中國家庭教會領袖。本文選自《王明道文庫第5冊·天召》第三章:“作主精兵”,浸宣出版社出版。本刊已獲網絡播發王明道先生文章的授權。本文歡迎弟兄姊妹轉發。
閱讀本刊更多文章,請點擊 生命季刊主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