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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並不是基督教立國—周輝(亞特蘭大改革宗浸信會)
送交者: labri 2025年09月12日14:08:07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我常聽生活在中國大陸的基督徒說“美國是基督教立國”,甚至“美國是,或者曾經是基督教國家”,但不得不指出,這是一種一廂情願的誤解。甚至有人藉此鼓吹“基督教國家主義”的政治理念。然而,無論從教會歷史還是美國自身的建國歷史來看,這樣的說法既不準確,也存在極大的危險。
首先,從歷史事實來看。清教徒的確在北美早期殖民地留下了深遠的影響,他們渴望在新大陸建立敬虔的群體,以擺脫歐洲的逼迫。然而,到 1787 年制憲時,美國並沒有確立國教。相反,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明確禁止國會“設立宗教”,保障的是所有信仰自由(當時,局限於基督教不同宗派)。開國國父如詹姆斯·麥迪遜和托馬斯·傑斐遜,雖然都不是重生得救的基督徒(自然神論者可能性最大),但他們深受改教運動後“政教分立”思想的影響。他們深知歐洲國教體制和宗教戰爭帶來的血腥與混亂,因此有意避免在新共和國重蹈覆轍。
其次,從教會歷史來看。中世紀的“教皇國”與改教前的政教合一體系表明,當教權與政權混合,結果往往是信仰的墮落:腐敗橫行、逼迫不斷、福音蒙蔽。加爾文在日內瓦也強調“屬靈國度”與“屬世國度”的區分:教會的使命是宣講福音、施行聖禮,而非掌控國家機器。歷史一再證明,當教會依賴政治權力來護衛信仰時,信仰反而最容易被權力腐蝕。
再次,從美國教會的自身經驗來看。宗教自由是清教徒後裔,以及浸信會、長老會等宗派長期共同爭取的果實。宗教自由並不是背棄福音,而是承認福音的傳播不依賴刀劍,而依靠聖靈的工作。正如耶穌所說:“我的國不屬這世界”(約翰福音18:36)。
作為一名在美國生活近三十年的公民,我深知並珍惜這一點。我為主把我帶到這裡,讓我在這個國家中認識到福音的感恩。主日敬拜時,我們的教會每周都為執政掌權者禱告,遵循聖經的教導。我們也強調教會應該通過福音使命,領人歸主,造就門徒去影響社會。
然而必須清楚:美國從來不是“基督教國家”,而曾是一個深受基督教價值影響,卻刻意避免國教化的世俗國家。 今天若有人高舉“基督教國家主義”,就是在重複歷史的錯誤——把永恆的福音降格為政治工具。教會的使命不是建立“基督國度美國”,而是見證那已經借着復活的基督在全地顯現的國度。真正的盼望,不在星條旗之下,而在十字架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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