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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靈修:飯前謝恩在聖經中有根據麼?(含音頻)
送交者: 生命季刊 2025年10月21日07:17:58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今日靈修:飯前謝恩在聖經中有根據麼?(含音頻)
——我們的主和使徒在吃飯以前都是先禱告謝恩,以後才吃飯。


■王明道

 

今日靈修:

飯前謝恩在聖經中

有根據麼?(1)

 

文|王明道

生命季刊專稿

 

音頻為李慕溪弟兄朗讀;背景音樂為黃濱姊妹小提琴/孫鍾玲姊妹鋼琴聖樂

“主啊我讚美你”:


 

今日經文:祂就吩咐眾人坐在地上,拿着這七個餅和幾條魚,祝謝了,擘開,遞給門徒,門徒又遞給眾人。”(太十五35-36)

 

吃飯以前禱告謝恩,在聖經中有沒有明訓?我們的回答是“有的”。我們的主和使徒在吃飯以前都是先禱告謝恩,以後才吃飯。容我們把這些經文引證出來──

 

“於是吩咐眾人坐在草地上,就食着五個餅,兩條魚,望着天,祝福,擘開餅,遞給門徒,又遞給眾人。他們都吃,並且吃飽了。”(太十四19、20)

 

“祂就吩咐眾人坐在地上,拿着這七個餅和幾條魚,祝謝了,擘開,遞給門徒,門徒又遞給眾人。”(太十五35-36)

 

他們吃的時候,耶穌拿起餅來,祝福,就擘開,遞給門徒,說,“你們拿着吃,這是我的身體。”又拿起杯來,祝謝了,遞給他們,說,“你們都喝這個;因為這是我立約的血,為多人流出來,使罪得救”。(太二十六26-28)

 

“將近他們所去的村子,耶穌好像還要往前行,他們卻強留他,說,“時候晚了,日頭已經平西了,請你同我們住下罷”。耶穌就進去,要同他們住下。到了坐席的時候,耶穌拿起餅來,祝謝了,擘開,遞給他們。他們的眼睛明亮了,這才認出他來;忽然耶穌不見了。”(路二十四28-31)

 

 

“天漸亮的時候,保羅勸眾人都吃飯,說,“你們懸望忍餓不吃什麼,已經十四天了。所以我勸你們吃飯,這是關乎你們救命的事。因為你們各人連一根頭髮也不至於損壞”。保羅說了這話,就拿着餅,在眾人面前祝謝了神,擘開吃,於是他們都放下心,也就吃了。”(徒二十七33-36)

 

夠清楚了罷?我們的主在世上的時候,每次吃飯以前都是先向神獻上感謝。使徒保羅也曾這樣作了。這還不足證明吃飯以前謝恩在聖經中有根據麼?我們的主吃飯以前謝恩,我們不是也應當這樣作麼?古代的使徒吃飯以前謝恩,現在的信徒就不應當這樣作了麼?吃飯以前謝恩不是人的遺傳,乃是聖經中的真理,是主耶穌和使徒給我們留下的榜樣。凡樂意遵照聖經真理去行的人都應當作這一件事。

 

我們向神謝恩實在不當只在吃飯這一件事上。每逢得着神的賜予,我們都應當謝恩。每日早晨應當感謝神,因為祂賜給我們一夜的安息,使我們重見清晨的日光。每日晚間應當感謝神,因為祂一日保守恩待我們。搬入一所新的房子居住,應當全家聚在一處,為神所賜的居所感恩。穿一件衣服,戴一頂新帽子,穿一雙新鞋,開始用一樣新器物家具,應當在神面前感恩。出門旅行到達日的時候,應當為神一路的引導護衛感恩。從遠方回到家中的時候,應當為自己和全家都蒙神的保守感恩。下一陣好雨以後應當感恩,落一場瑞雪以後也應當感恩。

 

如果我們對神的慈愛和智慧有更多的認識,就應當在遭遇,疾病、痛苦、損失、患難、辱罵、逼迫的時候,也感恩,因為這些事臨到我們也是出於神的恩典,也是為使我們蒙福,為使我們長進。這就是聖經中所說“凡事謝恩”的意義。如果只在吃飯的時候感恩,別的時候卻不感恩,這實在是我們的缺欠。但如果連這一種感恩的表示也停止了,那豈不是完全忘恩了麼?

 

有人說,“我吃飯以前是要謝恩的,但我不需要閉目禱告。我心裡禱告謝恩,一樣能蒙神的悅納。”我一點不否認這個真理。我們閉目禱告蒙神垂聽,我們睜眼禱告也一樣蒙神垂聽。我們所以閉目禱告,是為免去外物擾亂我們的心,所以在可能的時候,還是閉目禱告更專心,更誠懇,但有時環境不許可我們閉目,我們便可以睜着眼睛,心中禱告。譬如說,我騎腳踏車駛行在馬路上,忽然遇見一個試探,我必須立時呼求神的援助,這時候如果我閉目禱告,不等到我禱告完畢,便撞在迎面而來的汽車上了。那怎麼可以呢?在這種情形之下,我只能睜着眼睛禱告,我深信我的禱告一樣蒙神應允。

 

 

在舊約中有一段記載也可以證明這個真理──

 

“亞達薛西王二十年,尼散月,在王面前擺酒,我拿起酒來奉給王。我素來在王面前沒有愁容。王對我說,“你既沒有病,為什麼面帶愁容呢?這不是別的,必是你心中愁煩”。於是我甚懼怕。我對王說,“願王萬歲。我列祖墳墓所在的那城荒涼,城門被火焚燒,我豈能面無愁容麼?”王問我說,“你要求什麼?”於是我禱告天上的神。我對王說,“僕人若在王眼前蒙恩,王若喜歡,求王差遣我往猶大,到我列祖墳墓所在的那城去,我好重新建造。”那時王后坐在王的旁邊。王問我說,“你去要多少日子?幾時回來?”我就定了日期,於是王喜歡差遣我去。我又對王說,“王若喜歡,求王賜我詔書,通知大河西的省長,准我經過,直到猶大;又賜詔書通知管理王林園的亞薩,使他給我木料,作屬殿營樓的門的橫梁和城牆,與我自己的房屋使用的。”王就允准我,因我的神施恩的手幫助我。王派了軍長和馬兵護送我,我到了河西的省長那裡,將王的詔書交給他們。”(尼二1-9)

 

尼希米被那位外邦的王亞達薛西所重用,在王的面前作他的酒政。他因為聽說他本國的人民和他本國的京城所遭遇的厄運,心中憂傷,因此面帶愁容。當他在王面前奉酒的時候,被王看出來,因此訊問他為什麼心中愁煩。他不得已說出來他心中愁煩的原因。不料王不但沒有怪罪他,反倒問他說,“你要求什麼?”這時他所要回答的話與他的國家有極大的關係。他必須求神賜給他極合適的話語,因此他“禱告天上的神”。中文聖經譯本在這裡譯作“默禱”原文並沒有“默”字。但我們信他這次禱告必是心中默禱,而且也是睜着眼睛。注意他那時不是與他的一個朋友或同人談話,乃是侍立在一位外邦的大君王面前。他必須十分恭敬端莊,並且王發出問題以後,他必須立時回答。他絕沒有長時間禱告,他也絕不能在王面前閉目出聲。他只能心中向神呼求說,“神阿,求你指示我應當怎樣回答王,應當向王求什麼。”他的禱告立時蒙了神的垂聽,不但他所求的很適宜,而且王也允諾了他所求的,為他頒了詔書,並派了軍長和馬兵護送他。這件事足可證明不出聲、不閉目、只在心中禱告,一樣能蒙神的垂聽。(待續)

 

王明道(1900-1991)中國家庭教會領袖。本文選自《王明道文庫第2·小徑》第4時代信息",浸宣出版社出版。本刊已獲網絡播發王明道先生文章的授權。本文歡迎弟兄姊妹轉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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