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正的感恩,就會去報恩
文/楊堅
生命季刊專稿
音頻為郭光明弟兄朗讀:
每年感恩節來臨之時,不少教會團契舉行聚會,讓大家分享過去一年神所賜的恩典福分,唱着讚美詩“感謝神”,表達對神的感恩之情。一些信仰較好的弟兄姐妹甚至在家中也這樣做。但是,我們是否明白,僅僅停留在數算神的恩典,口頭上為此讚美神,其實並不能算真感恩?基督徒若真感恩,就應當報恩,把口頭上的感恩落實在行動上。這樣的感恩報恩又意味着怎樣的基督徒信仰生活實踐呢?
一、神很看重基督徒的感恩
基督徒是蒙恩的人,因為神“在基督里曾賜給我們天上各樣屬靈的福氣” (弗1:3)。我們應該知恩,不能忘恩。忘恩就必負義,對基督徒更是如此。我們若忘記神賜的特殊恩典和各樣普遍恩典,就是忘記“那義者耶穌基督” (約一2:1),遲早也不再繼續在祂引領下“走義路”(詩23:3)。
一年一度的感恩節聚會上數算恩典,確實很好地提醒我們要知恩,不能忘恩。但是,知恩還不能等同於真正意義上的感恩,因為知恩不圖報的人比比皆是。
聖經教導,受神恩惠的人,要獻祭表達感恩。基督徒“要在患難之日求告我(神);我必搭救你,你也要榮耀我” (詩篇50:15)。“凡以感謝獻上為祭的便是榮耀我。” (詩篇 50:23a)為感謝神獻祭要求人付諸行動,預備祭物,付出真實的代價(參利7:11-15)。口頭上的表達雖然也是必要的,基督徒對神的感恩卻不能一直止於口頭上,從不獻上感謝的祭物。
現實中,有些基督徒有意無意地認為,神對人是否獻上感恩的祭物不會那麼較真,因為神沒有任何缺乏,“地和其中所充滿的,世界和住在其間的,都屬耶和華” (詩篇24:1)。但是耶穌的話語清楚表明,神很介意受祂恩典的人,尤其是基督徒,是否對祂表達感恩:
“耶穌說:‘潔淨了的不是十個人嗎?那九個在哪裡呢? 除了這外族人,再沒有別人回來歸榮耀於神嗎?’” (路 17:17-18)
耶穌對被治癒卻沒有感恩行為的其他九個人,明顯並不高興。他們卻是號稱神的選民的猶太人,地位如同今天的基督徒。
與之一致,《海德堡要理》(116問)總結到:“上帝要求我們感恩…..上帝只將祂的恩典和聖靈賜給那些不住地誠懇向祂祈求,並為此而感恩的人。”1
因此,基督徒的感恩需要不斷被提醒。在人生艱難的時候,人不容易對神感恩;但在順境發達時,基督徒對神感恩有時甚至更困難。那時“恐怕你吃得飽足,建造美好的房屋居住,你的牛羊加多,你的金銀增添,並你所有的全都加增,你就心高氣傲,忘記耶和華你的神” (申8:12-14)。聖經提醒基督徒,“你們要恆切禱告,在此警醒、感恩” (西 4:2)。經文表明,一個不常禱告的基督徒,難以警醒,恐怕也不懂感恩!
二、真感恩,
就當以行動去報恩
神既然如此看重屬祂的人對祂感恩,祂對基督徒只停留在口頭上的感恩,不可能感到滿意。無論中外,連一般世人都明白:“空談無用 ” (talk is cheap) ,“光說不練假把式。”十個麻風病人的故事中,唯一對耶穌表達感恩的那個麻風病人,是當時不能與社會接觸的邊緣人,可想而知也很貧窮,但他特意以“回來”“俯伏在耶穌腳前”的行動來“感謝”主耶穌。(路 17:15-16)
同樣地,基督徒真感恩,必須落實在行動上去報恩。如著名神學家愛德華茲(Jonathan Edwards)指出的,“以實際行動回應所領受的恩惠是真感恩的證據”2 。如果沒有報恩的行為,我們會被神公平公正地審判為對祂缺乏感恩的心。
大衛王如此由衷感激神,讓默默無聞的他成為以色列一國之君,在把神的約櫃迎回大衛城時,抬櫃的每走六步,他“就獻牛與肥羊為祭”。不僅如此,他更是“在耶和華面前極力跳舞”,不惜為此在人前“露體”,被一些人看來失去王的體面矜持,遭人“輕視”(撒下6:13-20)。大衛王在詩篇中不斷表達對神的救恩以及各樣恩惠充滿感激,並且一生“在困難之中為耶和華的殿預備了金子十萬他連得,銀子一百萬他連得” (代上22:13),為神捐獻出驚人的巨額財富!
事實上,有別於世人所談的感恩,基督徒對神的感恩報恩具有重要的屬靈意義,能夠體現出他們信仰的真實與否和成熟程度。愛德華茲指出,“另一種常被聖經提及的情感是感恩,真宗教常常體現於這種情感的運行;尤其體現於對上帝的感激和讚美之情。”“蒙福感恩的心”,作為基督徒愛心的重要組成部分,“(它)強烈而活躍的運行能清楚地證明人的靈魂與上帝的關係,證明他真是上帝的孩子,……。”3 顯然,人若不能對神真正感恩,他的屬靈光景令人堪憂。
反觀今天,先不提神賜的寶貴救恩,基督徒不正享受神的豐富供應和護理好處,許多基督徒求神在個人生活工作中保守賜福的禱告不是已經蒙祂垂聽眷顧嗎?如一位傳道50多年的老牧者所觀察到的,在北美華人教會裡,大多數人“生活條件普遍不錯,屬於中產階級(甚至中產以上)”4 。我們“得貨財的力量”,就是在世上掙錢的能力, “是祂(神)給你的”。但是,我們報恩奉獻的程度,真的體現出我們在認真“記念耶和華你的神” 嗎?(申 8:18)如果沒有,小心耶穌的警告:人“在最小的事上不義,在大事上也不義” (路16:10b),我們怎能會對更大的救恩真心感激呢?
退一步說,華人基督徒如果不對神感恩報恩,比其他民族的基督徒可能更有愧,因為耳濡目染的中華文化自古重視報恩。不信主的世人尚且推崇,蒙受恩惠的人應該對施恩之人報恩,“投我以桃,報之以李”,甚至“滴水之恩當以湧泉相報”。難怪愛德華茲一針見血地指出,“正因為感激之情是自然原則,所以不懂感恩就更加邪惡可憎。因為它說明人邪惡到了何等可怕的地步,…”5
三、基督徒
該怎樣對神感恩報恩?
基督徒要對神感恩報恩,意味着我們應該努力做好至少以下幾個方面。
首先,我們要“在至聖的真道上造就自己,在聖靈里禱告,保守自己常在神的愛中” (猶1:20-21)。沒有讀經和禱告,人就難以留在神的愛中,很快也感受不到神的愛與恩典。心中一旦缺乏因知足而擁有的感恩心態,後續的報恩行為就會成為無源之水。這時,基督徒對於神已有的賜福容易感到“不知足”,如同螞蟥那樣“常說‘給呀,給呀!’”(箴 30:15)。今天,多少基督徒只是不斷祈求更多的今生福分,若得不到,常會心有所憾不滿意。即便他們出於其它原因勉強為神有所奉獻,恐怕也達不到神所要的“甘心樂意”(出35:29;林後8:12,當代譯本)。
其次,基督徒必須切實盡到神所明確要求的其它的基本責任。清教徒勞威廉 (William Law)觀察到:“(基督徒中)很多人的生活就是如此荒唐。他們在靈修的時候認真禱告,恪守禱告的安排,卻把人生的其他部分付諸東流,安排閒睱和工作以及處置各種恩賜和金錢時完全不顧敬虔的規則。”6 十誡律法也涵蓋基督徒時間和金錢使用等基本責任,包括強調全天守主日和十一奉獻。但這些卻是很多華人基督徒沒能好好做到,有些人對此也許還不以為然。
當我們以對神感恩報恩的心態做好這些本分的過程中,神會慷慨地給我們施恩更多。著名牧者萊爾(J.C. Ryle)認為,守主日為聖日是“蒙恩之道”五件重要的事之一,而“蒙恩之道”“會有效的指導我們到達真正的屬靈景況中”7。沒有十一奉獻是“奪取神之物” (瑪3:8),而當我們好好奉獻時,神說要“傾福於你們,甚至無處可容” (瑪 3:10),雖然這福分可以不局限在金錢上。
再次,要對神感恩報恩,我們不僅先要盡到一些基本責任,而且更重要的是,從小事到大事,必須努力體現順服神尊崇神,為主而活的生命態度。如前所述,真感恩就要向神獻祭。那麼,“祂(神)向你所要的是什麼呢?只要你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你的神同行。” (彌6:8)相反,法利賽人的十一奉獻做得不錯,也好像嚴格遵守安息日,但他們不行神的公義,不尊主耶穌為主,不肯為主而活,結果惹主憤怒(參太23:23,可 2:23-28)。
最後,對神的感恩報恩會帶領基督徒不斷地更多獻上自己,來好好服事神。基督徒與神同行的道路,是“義人的路好像黎明的光,越照越明,直到日午” (箴4:18)。行在這路上的人會越來越感受到神的救恩何等浩大,也自然而然地對神更加感激,去更多報恩。他們不會像現實中一些人那樣認為,對神的感恩報恩達到某個地步,就“差不多”“足夠可以了”。
綜上所述,在感恩的季節,我們尤其應該來反思,嘴上常說感謝神的自己,對神的救贖宏恩和所賜的各樣福分,是否有真正的感恩之情?我們在以貨真價實的報恩行動來彰顯對神的感恩嗎?還是只想蜻蜓點水敷衍了事地應付一下?願我們基督徒銘記,“當稱謝進入祂的門,當讚美進入祂的院,當感謝祂,稱頌祂的名!” (詩100:4),用口,用心,也要用行為!
注釋:
1.《海德堡要理問答 》
2.《宗教情感》,第299頁。約拿單·愛德華茲著,楊基譯, 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 2013。
3.《宗教情感》,第12頁,和第122頁 。
4.“我愛耶和華 ”,劉傳章,《生命季刊》網站。
5.《宗教情感》,第126頁。
6.《敬虔與聖潔生活的嚴肅呼召》, 第4頁。勞威廉著, 楊基譯, 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2013。
7.《與神同行》 “自省” ,萊爾著, 趙中輝譯, 改革宗翻譯社,2012。
楊堅 來自中國大陸,現在美國大學任教,參與團契主日證道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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