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吳國安:《聖經》中的天文學記載錯誤了嗎? |
| 送交者: 楊愛程 2006年07月23日20:17:55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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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中的天文學記載錯誤了嗎?
他對創世記第1章第16節:於是 神造了兩個大光:大的管晝,小的管夜,又造眾星。(成書時間:公元前1446-1406年)等經文提出嚴厲批評。更令筆者感到萬分驚訝的是,該書甚至用謾罵的口吻攻擊《聖經》和基督教信仰。同時,印順法師、煮雲法師等法師和佛教某些團體齊而採用傷害性的語言針對龔天民牧師(美國加州「基督教與東方宗教研究所」所長、神學教授)、吳恩溥牧師(他們兩人寫了許多響應該書及其它佛教方面的書籍和文章)等基督徒,並對兩位牧師進行多方面的人身攻擊。 在這本書裡,聖嚴法師這樣寫到:「其實你們基督教才不要科學哩!《舊約 – 創世記》第一章,敘述上帝造萬物的程序,簡直幼稚到可以笑痛所有人類的肚皮。 神稱光為晝,稱暗為夜。有晚上,有早晨。這是第一日。(第5節) 神說:「天上要有光體,可以分晝夜,做記號,定節令、日子、年歲,並要發光在天空,普照在地上。」事就這樣成了。於是 神造了兩個大光:大的管晝,小的管夜,又造眾星。……有晚上,有早晨,是第四日(第14-16、19節)請問聰明的讀者:在日月星辰尚未出現之前,竟會先有晝夜之分嗎?」(2004年1月版,第262頁) 1.《聖經》創世記第一章記載的創造程序不符合科學嗎? 3神說:「要有光,就有了光。 4神看光是好的,就把光暗分開了。(創世記第1章第3-4節) 神首先創造光,即第一日造的,到第四日,才創造太陽(創世記第1章第16節)。有人說沒有太陽,哪來的光?對,《聖經》果然不合當時的「科學」。但是,現代天文學家卻清楚告訴我們:天體裡有宇宙光的存在。1912年8月,美籍奧地利著名物理學家維克托·弗朗西斯·赫斯教授、博士(Professor Dr. Victor Francis Hess, 1883-1964,1936年獲諾貝爾物理學獎)和維爾納·科赫斯特博士(Dr. Werner Kolhorster, 1887-1946,德國著名物理學家、天文學家)同乘氣球升至一萬三千英呎的高空,他們在不同的高度檢測到不同強度的宇宙輻射線,並命名為「宇宙線」(Cosmic Rays)。1自此以後,無數的科學家對此產生了濃厚的興趣,他們繼續研究並證實了宇宙光的存在。現代科學家告訴我們:宇宙中存在着兩種光,即可見光和不可見光。這早已是家喻戶曉的科普知識了。 澳大利亞皇家墨爾本理工大學(RMIT University, Melbourne, Australia)著名物理學家李恆博士(Dr. Henry Li,來自中國科學院力學研究所 -- Institute of Mechanics, Chinese Academy of Sciences,曾是中國科學泰斗錢學森教授的學生),這位光學方面的專家曾親自告訴筆者:「到目前為止,人類對光的認識還很不清楚,非常膚淺。當我看過《聖經》,尤其是『創世記第1章』之後,我恍然大悟,心悅誠服,非常滿意。因為 神就是光。」 眾所周知,今天,我們稱光為晝,暗為夜。這個非常清楚的概念就是起源於《聖經》創世記第1章第5節。不要以為這是一件想當然的事。請問聖嚴法師:我們若不稱光為晝,暗為夜,那麼我們應該分別稱光與暗什麼呢? 不但如此, 神創造天地萬物時的每一天,都把「光與暗,晝與夜,早晨與晚上」三對概念相提並論、相對應。第4天,當 神創造日月星辰之後(第16節),我們對這三對概念之間的相互關係才完全明朗化來。請問聖嚴法師:如果先創造太陽的話,如何用太陽光去分開宇宙中的光與暗呢?這個問題當然應該由聖嚴法師來回答了。21世紀人類文明高度發展的今天,不要說普通成年人都會明白太陽光與宇宙光是截然不同的,就是對小學生來說,都早已是科普知識了。否則的話,那就簡直是幼稚到可以笑痛所有人類的肚皮了。 創世記第1章里,非常清楚地記載着 神在一個星期內前6天的創造和第7天的安息,並且每一天創造後,都把「光與暗,晝與夜,早晨與晚上」三對概念相提並論,使人類能夠容易明白 神創造萬物時,每一天的時間長度是完全一樣的。不僅如此,創世記第1章第1節告訴我們:起初 神創造天地。眾所周知,起初,即時間;天,即空間;地,即物體。時間、空間和物體這三個物理量(Physical Quantity),被稱為物理學的「基本量」(Fundmental Quantity),其它物理量可以從這三者導出。物理學的這三個「基本量」以及它們之間相互依存的關係,不過是近、現代物理學發展的時候才被確定的。這個「起初」,在整個句子中的詞意中清楚表明了,它是時間的開始,即是創造宇宙萬物的起點。 神首先創造時間,並把時間概念引進了祂所創造的物質世界,使人類能夠明白「光與暗,晝與夜,早晨與晚上」這三對概念在創世記第1章里上下文中所要表達的意義。 神是光,因為祂是光的源頭。 神首先用祂手中所發出的光創造宇宙(哈巴谷書第3章第4節等),就把光與暗分開了,即把聖潔與污穢的分開,把真理與邪理的分開,把正確與錯謬的分開。這裡所深含巨大的神學意義,豈是聖嚴法師的思想可企及?這可能是聖嚴法師永遠都無法明白的真理,除非他有一天能夠迴轉成為基督徒。 英國著名生物學家、哲學家、社會學家哈伯特·斯賓塞(Herbert Spencer, 1820-1903)經過畢生的實際研究之後,宣告說,宇宙的起始有五件缺一不可的事:即時間、空間、物質、能力、運動。2這也是今天科學家所一致贊同的。然而,早在近3500年前成書的《聖經》創世記第1章第1-2節都清楚地預先告訴我們了,請看:1起初(時間) 神創造天(空間)地(物質)。2地是空虛混沌,淵面黑暗; 神的靈(能力)運行(運動)在水面上。 現代科學家又說,宇宙生成的次序有五個缺一不可的因素:即物質、黑暗、動作、光、熱。3創世記第1章第1-3、16節都清楚地記載了:1起初 神創造天地(物質)。2地是空虛混沌,淵面黑暗(黑暗); 神的靈運行(動作)在水面上。3 神說:「要有光(光)。」就有了光。16於是 神造了兩個大光:大的(太陽 -- 熱)管晝,小的管夜,又造眾星。 這早已是科普知識了,未知聖嚴法師讀過了嗎?看清楚並明白了嗎? 2.《聖經》中的天文學記載不符合科學嗎? 根據現代天文學和地理學研究的結果,我們今天對晝夜的劃分,記號的標定,節令的更換,時間、日曆的來源,人生年歲的數算等,確實如此產生而來。根據天上的光體、地球的自轉和繞太陽的公轉(地球以23.5度的傾斜角度,以每小時1,044哩的速度自傳,以每小時66,600哩的速度公轉),我們就因此確定了晝(白天)與夜(夜晚)更換的概念(分晝夜)。根據地球的運轉,月亮和其它星象的變化規律,我們就因此計算出月份(作記號)。根據月亮和其它星際的關係,以及地球在運轉中產生的氣候變化、季節差異,所以,我們就因此確定了不同的季節 -- 春、夏、秋、冬(定節令)。又由於地球繞太陽公轉一周所用的時間,我們因此用來確定一年為365天(日子)。也因為地球繞太陽公轉一周所花的時間,我們用它來計算人類的壽數(年歲)。如果地球沒有這個傾斜角度,則南北極將處於黑暗,海洋水蒸氣就會向南北發散,造成冰洲,赤道及冰洲間將變成沙漠,海洋縮小,全球雨量將急劇減少而造成嚴重的惡果。4,5 《聖經》特別提起月亮與節令之間的關係,即「禰安置月亮為定節令,……」(詩篇第104篇第19節,成書時間:公元前1040-970年)。現代科學發展了,我們才逐漸明白月亮的周期運動與氣候、海水的潮汐變化等之間有着密切的關係。現代科學家告訴我們,月球與地球之間的平均距離為384,400公里,海水每日兩次退潮漲潮為月球的引力之故,海洋某些區域可上漲60尺之高,地殼亦可外凸數尺。如果月球與地球之間的距離縮短為54,000公里的話,則海水必定被月球的引力所吸,潮水可將整個陸地及高山淹沒。 神說:8海水衝出,如同胎胞,那時誰將它關閉呢?9是我用雲彩當海的衣服,用幽暗當包裹它的布,10為它定界線,又安門和閂,11說:「你只可到這裡,不可越過;你狂傲的浪要到此止住。」(約伯記第38章第8-11節,成書時間:公元前970-930年,即所羅門時代)可見, 神創造的奧秘實在深不可測;祂話語裡所發出的真理亮光,人實在無法盡取。 16世紀的天主教會受到意大利神學家托馬斯·阿奎那(Thomas Aquinas, 1225-1274)哲學思想的影響,從而接受了古希臘哲學家亞里斯多德(Aristotle, 384-322 B.C.)以地球為中心的「地心說」(Geocentric Theory),錯誤地認為地球是宇宙的中心。他的神學觀直到20世紀60年代仍然是天主教的標準神學系統。當時幾乎所有的科學家都同教廷一樣堅持「地心說」。然而,波蘭著名天文學家兼數學家尼可勞斯·哥白尼博士、牧師(Dr. Pastor Nicolaus Copernicus, 1473-1543),窮20多年(1507-1530)之心力完成了《天體運行論》(De Revolutionibus Orbium Coeleslium)一書,從科學的角度提出了「日心說」(The Heliocentric, or Sun-centered System),即太陽相對恆靜不動(自轉),地球和其它行星乃繞之而行,從而證實了公元500年前希臘哲學家、數學家、天文學家畢達哥拉斯(Pythagoras of Samos, 582-500 B.C.)對此的揣測,因此奠定了近代天文學的基礎。6, 7《聖經》告訴我們:「日頭自知沉落」、「日頭出來,日頭落下,急歸所出之地。」(詩篇第104篇第19節;傳道書第1章第5節,成書時間:公元前970-930年)現代科學家告訴我們,整個太陽系以每秒13英哩的速度繞星團的中心運動,8說明太陽有它自己的運行軌跡。到這個時候,人類才真正弄明白這個天體運行規律。然而, 神早在約3000年前就告訴世人:「你知道天的定例嗎?能使地歸在天的權下嗎?」(約伯記第38章第33節)這裡,令人無法不信服的是,經文中非常清楚地宣告了,地球被控制在(歸在)以太陽為中心的萬有引力下(天的權下)運轉。 值得一提的是,某些歷史學家將羅馬天主教廷與意大利著名數學家、物理學家、天文學家和哲學家伽利萊·伽利略教授(Professor Galilei Galileo, 1564-1642,基督徒)的衝突,解釋為基督教與科學的衝突,是完全錯誤的。因為該事件很明顯地告訴我們,雙方都篤信《聖經》的權威,衝突的本質其實是解釋《聖經》的原則不同罷了。伽利略認為凡是涉及到有關科學的經文,都應該按照科學重新解釋。這就觸動了教廷的中樞神經了,因為當時的教廷對如何解釋《聖經》的權威問題特別敏感。筆者在此直言不諱地指出:這些歷史學家對此所作出的誤判,從而對全世界人民所產生如此嚴重、深刻、持久的誤導,是一件令人非常失望的事! 3.《聖經》中記載太陽光與月亮光之間的關係 首先,在對《聖經》中的天文學記載提出批評之前,我們必須具備對《聖經》知識較全面的了解,這是學術界人士最起碼的學術水平和態度,也是社會對學人最基本的要求。請看以下幾處經文: 以賽亞書第13章第10節 以西結書第32章第7節 馬太福音第24章第29節 啟示錄第6章第12節 月球本身不能放光,因為它不是一個自我發光體。我們所看到的月光,是由於太陽光的反射而來的。以下,我們有必要簡略回顧一下相關的科學史,才能更好地明白、理解它們之間這種緊密關係。 1650年,皮埃爾·德·費米(Pierre de Fermat, 1601-1665,法國律師、數學家)發現了一條原理:光從一點到另一點時,會採取一條使它所需的時間為最短的路線。光的反射是一種日常生活常見的光學現象。我們知道光的反射有兩條規律:1)入射線,法線和反射線都在同一平面上;2)入射角等於反射角。9, 10 1678年,荷蘭著名物理學家、數學家、天文學家克莉斯汀·惠更斯博士(Dr. Christian Huygens, 1629-1695,光學理論的奠基人之一,1663年成為英國倫敦皇家學會的第一個外國會員,他發現新的土星衛星 -- 土衛六及土星環),提出「惠更斯原理」(Huygens' Principle),即每一個波前的所有各點,都可以當作產生第二個球形波的波源。利用這一原理就很容易解釋光的反射現象。11 1859年,德國物理學家居史塔夫·羅伯特·克希霍夫教授(Professor Gustav Robert Kirchhoff, 1824-1887)分析到某些太陽光譜的波長,跟地球大氣的相同。12 大約在1886年,德國著名物理學家亨利希·魯道夫·赫茲教授在實驗室中成功地用振盪電路放射出電磁波,它像光波(Light Wave),但是不同,因它的波長較長。他首先發現了「光電效應」(Photoelectric Effect),即由光的粒子說來解釋。最小能量的光波,叫光子(Photon)。所以,光有二種特性,即光的波動性和光的粒子性(光粒子)。但是,科學發展到了今天,人類還不能完全明白光的本質是什麼。13 綜上所述,人類等到近代科學發展以來,才能真正弄明白月光不是月球本身所產生的結果,乃是太陽光反射而來的科學事實。但是,《聖經》早在近3000年前就多處多方清楚地告訴我們太陽與月亮之間光的關係了,即當日頭變黑的時候,月亮就不發出光來。 眾所周知,人類第一架天文望遠鏡(Telescope)是在1609年問世的,它由荷蘭著名眼鏡師漢斯·李柏希(Hans Lippershey, 1570-1619)首先發明。在這之前天文物理學家對天象的研究,都是依靠肉眼進行觀察為主。 值得一提的一件事是,日月蝕的現象,它對於今時代的人來說是一種非常普通的天文現象。然而在過去一段很長的時間裡,許多人認為日月蝕是因為「天狗」(Heavenly Dog)吃了的緣故;日月蝕曾引起人們的恐懼和迷信,把它當成是一種嚴重的「天災」(自然災害 -- Natural Disasters)。根據記載,公元前585年5月28日是歷史上最著名的一次日全蝕。當時,小亞細亞半島(即今土耳其)上的兩個部落呂底亞(Lydia)人和米底亞(Mede)人,正在進行一場已持續達5年之久的戰爭。突如其來的日全蝕,嚇慌了兩軍將士,紛紛丟盔棄甲,逃回各自營地。他們以為這是天神對他們相互殘殺行為的一種警告。待太陽恢復光明之後,雙方統帥至陣前握手言和。一次日全蝕竟然戲劇般地制止了一場戰爭。14可惜的事是,今天科學比較落後地方的人們,仍然相信日月蝕是一種嚴重的「天災」。公元2001年1月11日,當月蝕之夜,非洲一些國家的回教暴民進行社會騷亂,焚燒了40間酒吧,並且有8名安哥拉(The Republic of Angola)男子用槍射擊月亮。15 請問聖嚴法師:天上有哪一顆星不發光呢?我們清楚知道,宇宙中每一顆星球都在發光,連我們人類生活的地球也在發光呢!但大多數的星球不是自我發光體,這是今天連小學文化程度的人都會明白的最基本科學道理。21世紀的今天,科學和理性已經發展到如此高度的現代文明,如果我們對此仍然孤陋寡聞,像非洲某些愚昧無知的暴民產生暴動行為一樣,那實在是一件非常可憐和遺憾的事了!《聖經》是寫給每一個時代的人閱讀的,如果 神讓摩西寫下月球的光是太陽光反射而來的話,那麼什麼叫作反射?反射光?入射線?法線?入射角?反射角?「惠更斯原理」?太陽光譜?光波?光粒子?……不要以為這些都是想當然、很自然的事件,它們的背後實在有許多人連作夢都夢不出來的科學歷史背景呢! 4.《聖經》中記載 神創造太陽大於月球 「於是 神造了兩個大光:大的管晝,小的管夜,又造眾星。」這處經文矛盾、錯誤、不符合天文科學了嗎? 如果不是 神默示摩西寫下「創世記」的話,那麼,這本《聖經》的可信度可能就另當別論了。因為根據那個時代,人類所得有限的科學知識水平,此節經文若不是出自創造主的口,又是從何而來的呢? 如何測量星球大小是以前天文物理學家們一直未能解決的大難題。美國芝加哥大學(University of Chicago, USA)著名物理學家阿爾伯特·亞伯拉罕·邁克爾孫教授(Professor Albert Abraham Michelson, 1852-1931,波蘭生美籍猶太人)於1902年首先發明了一種「邁克爾孫干涉儀」(Michelson Interferemoter),能夠準確地測量星球的大小。 他的這項發明和製造轟動了當時的整個世界。他後來因為發現了用「多面旋鏡法」,第一次比較準確地測定了光速,為此,他獲得了1907年的諾貝爾物理學獎。當時,他還被公推為美國科學院院長(1923-1927年)。16根據科學資料,太陽的直徑約為140萬公里;太陽的質量約為 2 × 1033 克,約等於地球質量的33萬餘倍;太陽的體質是地球的130萬倍。太陽與地球之間的平均距離為 1. 5 億公里。月球的直徑約為3, 476公里,月球的質量約為地球質量的1. 23%。月球與地球之間的平均距離為384, 400公里,除了流星之外,月球是離我們地球最近的天體。17 追溯歷史,在古代中國以及一些古老文明國家裡,也有一些文章提起太陽「大」於月亮的事,可以說是相當寶貴的資料,也是人類文明和智能的結晶。但是,我們必須注意的是,它們是以形容的方式出現或者是直接了當的交代說明?這一節非常簡潔的《聖經》經文,以明確的身份,並用直接說明的方法宣告: 神創造太陽大過於月亮,即「於是 神造了兩個大光:大的管晝,小的管夜,又造眾星。」 5.《聖經》中記載 神創造月球發光管理、控制夜晚 「大的管晝」,即太陽管理、控制白天的意思,這句話無可置疑。「小的管夜」,即月亮管理、控制夜晚的意思。太陽和月亮共同管理、控制着地球的光與暗、晝與夜、早晨與夜晚,即管理、控制地球24小時晝夜節律變化的整個交替過程。 夜晚,即意味着天地之間暗下來的意思。既然暗了,還需要月球發光來管理和控制嗎?現代天文物理學家告訴我們:是的!夜晚需要月球發光 – 發不同量、不同強度、不同角度和不同光線(與太陽光完全不同)來管理和控制(如果用太陽光來管理和控制夜晚的話,這個問題可能需要聖嚴法師來回答了)。所以,我們才有天地逐漸暗下來、夜深人靜、天地又逐漸亮起來,即黃昏、晚上、黑夜、深夜、黎明和清晨等事實和概念。 神用月球從太陽而來的反射光管理和控制夜晚,使地上萬物在白天緊張的工作和生活之後,能夠得到平靜、安寧、休息和恢復等。 「月光如流水,柔和的月光,……」月亮、月光常是文人筆下美麗、安祥、和睦、和諧、愛情等的創作題材。 現代科學研究指出:月亮的周期性運轉與生物節律、人體生物鐘等之間有着密切的關係。神在《聖經》中說:「22日頭一出,獸便躲避,臥在洞裡。23人出去作工,勞碌直到晚上。」(詩篇第104篇第22-23節)經文的意思是,我們白天工作,晚上休息。即「日出而作、日落而息。」這是現代人才明白的「人體生物鐘」現象。如果我們破壞了 神給人規定的作息制度,像動物一樣:「日頭一出,獸便躲避,臥在洞裡。」那後果就不堪設想了。現代醫學科學研究證明:晚上10點鐘至清晨2點鐘,是人體免疫力、體力恢復的最佳時間。既可強身健體,又能調節心理平衡,是延緩生理和心理衰老最積極有效的措施。又有研究指出,晚上10時到第二天早上5時,是皮膚修復的最佳時間,而睡眠中的修復才更有效。18可見,晚上睡眠作為細胞的促進、再生和修復階段是極為重要的。 由於太陽、月亮和地球之不同速度、角度、軌道的運轉,以及它們之間的相互關係,我們才有不同夜更之次序、季節(春、夏、秋、冬)之節令等的交替和更換,周而復始,循環不息; 神把人類安置在其中,使人能平安、喜樂地生活在地球上,並享受和利用其中的一切。宇宙天地萬物都是 神創造的,《聖經》中有許多關於天文學方面的記載,都可以用近現代科學研究的數據、證據、事實來得到完全的證明;從時間比較學的角度研究,《聖經》遠超科學的事實是不言而喻、顯而易見的。這種創造所顯示的巨大奧秘和智能,實在令人無法不拜服在創造者的腳前!(詳細可參考筆者所着:《聖經》— 超越時空的 神的言語,其中一章:《聖經》與天文、地理及氣象學,迦南福音出版社:2001年12月、2002年6月;新加坡逐家文字布道會出版社:2003年3月、2003年9月、2005年1月,2005年11月) 6.語言邏輯、文學水平問題 其實,這位佛教文學博士不但片面、錯誤理解《聖經》真理,而且不明白《聖經》的歷史背景;從他的話語裡也可以清楚地看出,他在語言邏輯學上的理解能力,還很值得商榷。 如果按照這位佛教學大師的語言邏輯水平看,我們今天稱月球這顆行星為月亮,也會令他笑痛肚皮的。因為月亮一詞就是發光亮的月球之意呀! 同時,有史以來,在無以計數的文學作品裡,有數不勝數的「天上的星星亮晶晶;閃爍的星星;閃閃發光的星星;……」指的是天上的星星都在發光的意思。而這一切文學作家的文字都令這位佛教學大師笑痛肚皮了? 如果按照這位佛教學文學博士的邏輯思維活動,創世記第1章第16節應該寫: 神造大的自我發光體 -- 太陽,同時也造小的非自我發光體 -- 月球,月光是由太陽光反射而成的。不要說近3500年前的人閱讀時會不知所以然,就是生活在公元後1650年前的人也會因此而無所適從的;甚至什麼叫作太陽?月亮?都可能會令當時的人暈頭轉向的。為什麼到21世紀科學和理性發展到如此高度文明的今天,有人仍然發表這種令人驚訝萬分的錯誤言論呢?這可能是因為某些人對自然科學、文學知識的嚴重缺乏所造成的。 在他的整本書中,從他所提出的問題和解答的內容看,可以說,他的思想充滿了荒謬、顛倒是非。例如,他這樣寫到:「《聖經》不但不科學,甚至反科學,而且還是一部最沒有理智的書呢!如馬可福音第11章,有這樣一段記載:……耶穌餓了,遠遠的看見一棵無花果樹,樹上有葉子,就往那裡去,或者在樹上可以找着什麼;到了樹下,竟找不着什麼。不過有葉子,因為不是收無花果的時候。耶穌就對樹說:『從今以後,永沒有人吃你的果子。』祂的門徒也聽見了。(第12-14節)請問這是什麼話?耶穌不承認自己的無知,反去咒詛無花果樹,真是豈有此理!同時我也懷疑一個能以五餅二魚吃飽數千人的耶穌,竟不能哄出一隻無花果樹的果子或什麼來。」(2004年1月版,第262-263頁) 《聖經》記載了主耶穌用許多比喻讓人明白 神的真理和天國的奧秘。這段經文記載了主耶穌親自咒詛無花果樹白占土地不結果子,並行此神跡,以教導祂的門徒和後世的人:你們當信服 神。(馬可福音第11章第22節)。約翰福音第15章里也有類似的記載。一棵不結果子的樹,留着它還有什麼用處呢?難道不該受咒詛嗎?一個為非作歹的人,難道不該繩之以法嗎?一個宣揚邪理、不愛真理的人,難道不該受社會的譴責和憎恨嗎?……眾所周知,無花果樹代表以色列國和「猶太教」。當時「猶太教」中的法利賽人和文士只注重條文、知識、學問,而沒有好行為;同時代表國家的極權政治群體也是如此而行,因而整個國家都受到了 神公義的審判和懲罰,以此作為其它國家和民族的百姓在基督信仰道路上的前車之鑑。以色列亡國2000多年,直到1948年5月14日復國。這一切都詳細記載在《聖經》裡,我們每一個人都可以從《聖經》裡了解以色列國在歷史長河中所發生的每一個細節,並從中得到深刻的教訓。 其實,這段經文所教導的真理,並非難於理解。然而,在這一點上,聖嚴法師卻不但看不懂《聖經》的真理和原則,而且斷章取義地下亂結論,這種學風是很不可取的。這種文學思想水平,豈不簡直幼稚到可以笑痛所有人類的肚皮?!在他這本書裡眾多類似的卑劣問題上,龔天民牧師、吳恩溥牧師等牧師和基督徒已有非常全面、深刻、詳細的響應專着,筆者在此無須多加筆墨。 7.學術交流的態度 眾所周知,在學術界裡,對別人的不同學術觀點進行響應時,不應該感情用事地對人採取任何人身攻擊,那不是學術界人士所作的事。人有高矮、胖瘦、丑美、富裕貧窮、學歷高低、地位高低和職位高低等之別,但這與學術交流的本質點沒有任何關係。我們對話的要求是,拿出實實在在的科學事實和證據來,從而通過大家理性的裁判,並互相留有一定的空間和餘地給對方予思考和修正。學術探討的目的是,謙卑學習,共同進步,這是學人最起碼的學術態度和風度。 聖嚴法師這本書裡,用極其囂張、狂妄的粗暴語言謾罵、攻擊《聖經》和基督信仰,其狂傲言行實在令人大為震驚!筆者在學術界工作多年,這種極為粗暴、惡劣的語言還是第一次見到。 實際上,不要說在對《聖經》批判之前,必須對《聖經》知識需要有全面的掌握和深刻的理解,不可斷章取義、以點帶面、有成見地亂下結論;我們更需要 神聖靈的光照、啟示和引導,才能真正明白《聖經》的真理、原則和內含的巨大奧秘。而後者是非基督徒永遠無法企及的事,因為非基督徒沒有 神聖靈內住在他們身上。(詳細可參考筆者所着:從《聖經》、科學和理性角度看「達爾文進化論」 附:對一些信仰問題的響應,其中一節:誰才能真正看懂《聖經》?新加坡逐家文字布道會出版社,2004年3月,2004年10月, 2005年11月,2005年12月) 筆者在此衷心地勸告:對一些事物的認識和探討,尤其是我們自己專業範圍之外的事件,在我們還沒有能力徹底搞清楚之前,最好不要急着下什麼結論,以免把自己先給結死了。作為一個追求真理的學人,我們應該從心靈深處徹底清除個人的成見,真誠地擁抱真理,勇敢地拋棄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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