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果我們在我們的得救的事件當中,無事可做, |
| 送交者: 無為 2006年08月03日10:22:35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
|
那也就是是說我們 也沒有任何責任。 這一點,這能從完全的神的角度才可以這麼認為, 從每一個人的角度,人的層次,我們有自己當作的事, 人必須在末後向神交待。 我們的人生的 所有意義 都在 神那裡,學會順從他, 實施依靠他,體會和他的一體的感覺,這是我們全部意義。
|
|
![]() |
![]() |
| 實用資訊 | |
|
|
| 一周點擊熱帖 | 更多>> |
| 一周回復熱帖 |
| 歷史上的今天:回復熱帖 |
| 2004: | 當我感受到大自然的奇妙時 | |
| 2004: | 8月3日文文病情 | |
| 2002: | 林獻羔:末世危機 3- 地球會被毀滅嗎? | |
| 2002: | 我為什麼不願成為基督徒 52 (理性的掙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