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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為「保羅新觀」說好話之人的的理由
送交者: hee9950 2026年10月19日12:06:24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NPP_lcc-01

分析為「保羅新觀」說好話之人的的理由

張逸萍

 http://www.chineseapologetics.net/theology/S_NPP_lcc-01.htm

 

 

最近在華人基督徒中有一個熱門的爭論﹕保羅新觀( New Perspective on Paul , 簡稱NPP )。有人贊成,有人反對,意料中事。但根據我的觀察,雖然反駁和指責的,大有人在;正面推薦和支持的,似乎並不是那麼多;比較多的,是擺出一個學者態度去介紹,勸大家要思想開放,接受從另一個角度去看保羅書信,因為保羅新觀不能單純以「對」或「錯」來判斷;它比較像是一種提醒,不應一味抹煞。

 

下面是我留意到在網路和社交媒體上的一些推理。讓我分析一下﹕

〔以下引述的頁碼,根據: NT Wright, What Saint Paul really Said : Was Paul of Tarsus the Real Founder of Christianity? (Grand Rapids, MI: William B. Eerdmans Publishing Company, 1997). 〕

 

(1)你真正了解嗎?

 常有人說﹕「其中比較有名的學者有 Sanders 、 James Dunn ,以及NT Wright 。當然,這幾位學者彼此也不完全一樣。所以我們不要以為“保羅新觀”是一個大家完全相同的思想。因為很多時候,我們還沒有真正了解一個人的意思,就先給他貼標籤。」

 

回答﹕

 我們不能因為它不是統一的思想(換言之,不是真理,只是個人意見),自己也沒有把所有書籍都讀過,便覺得自己沒有資格說三道四,只能聽信某些學者的意見。同理,我們很多人都沒有讀過《摩門經》或者《古蘭經》,那麼,我們只能對摩門教或伊斯蘭教持中立態度嗎?

 

(2)猶太信仰不是行為稱義

 有說﹕「保羅新觀否認猶太信仰是律法主義的信仰,也否認猶太教是以行為稱義的信仰。 」 「 Sanders透過對大量猶太文獻的詳細研究,徹底挑戰了將第一世紀猶太教描繪為律法主義的傳統觀點。 」「讀保羅不能只用十六世紀宗教改革的問題意識,也要回到第一世紀猶太處境。 」

 

回答﹕

 我不知道學者們有什麼經外資料,可以支持猶太信仰不是靠行為稱義的?

 聖經說﹕ 「以色列人追求律法的義,反得不着律法的義。」(羅九31) 「律法原不本乎信,只說∶ 『行這些事的,就必因此活着。』」(加三12)可見猶太人是“靠行為稱義”的。事實上,稍微了解聖經的人,都可以列舉更多相關經文。

 如果經外資料和聖經相違,你相信哪個?

 

 (3)得救和神的子民

在社交媒體上,似乎最常聽到的是﹕「保羅當時可能不只是回答『一個人怎樣得救?』這個問題。他還在回答另外一個問題:「誰是神的子民?」」

 

回答﹕

 我非常奇怪,居然有聖經學者如此混淆!

 舊約﹕

出19:5如今你們若實在聽從我的話,遵守我的約,就要在萬民中作屬我的子民,因為全地都是我的。

 新約﹕

耶穌說,那些不接受他的人﹕

太8:12惟有本國的子民竟被趕到外邊黑暗裡去,在那裡必要哀哭切齒了。 」

保羅講誰是新約的子民﹕

羅9:25就像神在何西阿書上說:那本來不是我子民的,我要稱為「我的子民」;本來不是蒙愛的,我要稱為「蒙愛的」 。

彼得也這樣講到新約信徒﹕

彼前2:10你們從前算不得子民,現在卻作了神的子民;從前未曾蒙憐恤,現在卻蒙了憐恤。

 

聖經很清楚,如果舊約時代的以色列人遵守律法,就是神的子民。但因沒有人能全守,所以耶穌來了,接受祂的救恩,就是神的子民,包括在外邦人。可惜,保羅新觀的擁護者卻說,大家都不知道誰是神的子民,所以不能胡亂批評保羅新觀!

 

賴特( NT Wright )怎樣講“神的子民”呢?

賴特說﹕「當福音被宣告,人因着信,被神視為祂子民中的一個。但福音是……宣告基督為王。」(頁132-33 )又說「“信”是標誌,宣示盟約成員的資格。」(頁132 )「借着浸禮加入這個家庭。當他這樣承認,上帝宣告,相信福音的人,被標明是屬於真盟約家庭的。」(頁125 )

 信耶穌,就是借着受浸加入教會大家庭,於是就成為神的子民?這就是福音?賴特想講什麼?蓄意令人頭昏腦脹?

 

( 4 )什麼是稱義?

有說﹕「新觀不是“靠行為得救”這一點我特別要說清楚。有些人聽到“保羅新觀”,馬上就說:“所以新觀就是反對因信稱義。 ”或者:“新觀就是說我們要靠行為得救。 ”這樣的說法太簡單了。 」

 

回答﹕

 保羅新觀怎麼樣談“稱義”呢?

 賴特說,當時的猶太人並不相信「靠行為稱義」。又說稱義不是關於怎樣「得進入」,比較是關於怎樣「留在其內」。若用標準基督教術語來講,稱義不盡屬救贖論( Soteriology )範疇,而更是屬於教會論( Ecclesiology )。 (頁119 )

 賴特最厭惡人說“基督的義歸於我們” ,他說﹕如果我們繼續使用法庭的隱喻來看「義」,就會給人一種印象,這是一個法律交易、一宗生意、幾乎是神的一個思想上的招數。這樣的神不值得我們敬拜。但我們若明白「神的義」就是「神對盟約的忠實」,那麼,我們就看得見神的愛(羅五6-11 ;八31-39 )。 (頁110-11 )

 賴特又宣稱﹕稱義有它末世論方面的含義。 (頁118 )賴特繼續解釋﹕將來的稱義,「重點是﹕誰將會在最後那天被證明為無罪、復活、顯明是盟約的子民?」(頁126 )

 賴特最後清楚地說﹕稱義的意思,就是那些相信耶穌的人,被宣告為真盟約家庭的成員,罪被赦免,這就是盟約的目的。 「這個目前的宣稱,是他們將來可得到的,也就是神的真正的子民。目前的稱義宣稱,基於信,將來的稱義所公開證實的……基於他的整個人生。」(頁129 )

 換言之,稱義屬於末世論。將來的稱義,基於你整個人生。這不是異端,是什麼?

 但是聖經說﹕羅3:24如今卻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地稱義。

 

( 5 )什麼是救恩?

有說:「聖經中的救恩,不只是:“我一個人上天堂。 ”神拯救我們,不只是把我們從罪中救出來。祂也把我們放進一個新的群體裡面。這個群體就是教會。」

 

回答﹕

 1。聖經說:得救是個人的事情,不是群體﹕

 約3:16 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祂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

約3:18 信祂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因為他不信神獨生子的名。

啟3:20 看哪,我站在門外叩門。若有聽見我聲音就開門的,我要進到他那裡去,我與他,他與我一同坐席。

 2。賴特話中的這個“群體”是什麼?有形教會?是不是說,不在教會裡的,信了主也不能得救?只有在浸信會、宣道會、等等組織名冊上的人都得救?

 3。若說這個“群體”是廣義的教會,但是「教會」(廣義)就是指這群得救的人,正如聖經所定義的﹕

 林前1:2 寫信給在哥林多神的教會,就是在基督耶穌里成聖、蒙召作聖徒的,以及所有在各處求告我主耶穌基督之名的人。

 人被納入廣意教會,是因為這人(個人)得救了,有資格上天堂了。

 保羅新觀的道理,難道不是蓄意混淆人嗎?讓我們這些平信徒覺得原來自己什麼都不懂,只好聽學者的話了。事實上,新觀才是本末倒置!

 

( 6 )什麼是福音?

有說﹕「讓我們重新思想什麼叫做「福音」 ,我們很容易把福音縮小成一句話: “耶穌救我上天堂。”這句話不是錯。但是聖經中的福音比這更豐富。耶穌基督來了。耶穌基督死了。耶穌基督復活了。耶穌基督是主。神正在借着基督建立祂的國度。」

 

回答﹕

 賴特怎麼樣講“福音”呢?賴特說﹕「福音」一詞,一般人解釋為「好消息」假定是人怎樣得救的神學途徑。但他說,「我不同意保羅是這個意思。」(頁40-41 )

 請大家來讀聖經﹕

林前15:1弟兄們,我如今把先前所傳給你們的福音,告訴你們知道,這福音你們也領受了,又靠着站立得住。

林前15:2並且你們若不是徒然相信,能以持守我所傳給你們的,就必因這福音得救。

林前15:3我當日所領受又傳給你們的,第一,就是基督照聖經所說,為我們的罪死了。

林前15:4而且埋葬了。又照聖經所說,第三天復活了。

 看見沒有?這“福音,叫我們“得救”( v1-2 )。基督“為我們的罪死了、埋葬了、第三天復活了”就是為了成就這事情。

 賴特又說﹕「『福音』 ……嚴格來說,它是宣告耶穌為王的故事。」(頁45 )又說﹕「福音」不是關於人怎樣得救,是「宣告耶穌基督為主。」(頁132-33 ) 。

 對,但先後次序問題。

 羅5:17那些受洪恩〔救恩〕又蒙所賜之義〔稱義〕的,豈不更要〔應有結果〕因耶穌基督一人在生命中作王麼。

 救主先?君王先?

 

( 7 )成為相愛的群體最重要?

有說﹕「在基督里,原來分開的人可以成為一家人,那麼我們的教會就應該成為一個真正彼此相愛的群體。所以最後,我想用一句話作為今天的結束:我們可以有不同的神學觀點,但不要失去同一位基督;我們可以繼續討論,但不要忘記我們都是靠同一個恩典得救。」

 在最近這波“新觀討論熱潮”之前,曾經有人說了一句我難忘的話﹕ “保羅新觀的主旨是說﹕不同神學思想的人可以一同吃飯。 ”

 

回答﹕

 保羅新觀的中心就是鼓勵大家和和氣氣地多搞potluck ?

 NO !

 保羅新觀,把“稱義、救恩、福音、得救”的觀念都扭歪了、混淆了。

 我恐怕,作出這樣結論的人,自己沒有研究過保羅新觀,只聽信那些有名望的人的話。他們大概想﹕在中國教會最早推介保羅新觀的人之一,是一位神學院院長的兒子,自己又是神學教授,著作一大堆,怎麼可以不相信他呢?我們神學院的主任也說新觀的好話,我絕對不能說壞話。

 

 

請繼續參考﹕

「保羅新觀﹕繞過基督的代刑和贖罪」(https://www.chineseapologetics.net/theology/S_NPP_lcc.htm)

「保羅新觀其他文章」(https://www.chineseapologetics.net/theology/S_main_01.ht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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