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來分享一下我們一位新牧師一篇講道的綱要吧:
師母帶女兒回美國娘家探望生病的姑媽,10天左右,出門叮囑牧師的最後一句話是,別忘了做我給你的to do list.其中包括餵兔子什麼的很長一串,師母回來要檢查驗收,不合格地話,牧師做了個鬼臉,沒說不合格地話會怎樣,但那個鬼臉給大家的印象很明白--哈哈;牧師自嘲地說,耶穌走的時候,說等他回來要檢查他給大家的to do list-耶穌的LIST比師母的LIST要短多了,就一句話:
******BE MY WITNESS。******
見證內容:ABC
A。耶穌無罪的活法,
B。耶穌替罪成就了與神和好(IT IS DONE),
C。三天后復活。
耶穌的上三個ABC,就是福音。耶穌他的任務完成了,那麼他的使徒是不是就可以和他上天,也沒任務了捏?不是,他留下了使徒來執行他的唯一一個命令,就是,做他的見證人。
雖然,他死/復活和他道成肉身的目的,並不是他的使徒在沒有聖靈的時候理解的那樣:“問耶穌說、主阿、你復興以色列國、就在這時候嗎”?雖然他那些使徒亦步亦趨背了他十字架(好多人拋開家什麼的跟隨他),可是耶穌並沒有把他從前說的那些教導“論到耶穌開頭一切所行所教訓的”當做他臨走的託付,他臨走託付要回來的唯一一個命令是:做見證。
他沒讓我們做他的律師/lawyer(我聽到這,不好意思地想,恩,我這人好象特喜歡做他的律師),為他辯論,辯論他多麼合理和法;
他沒讓我們做他的法官/judge(我聽到這,想到靈恩的JOYKING拉TEST拉一基督途拉等特喜歡做他的法官,並為那幾個彩虹人而感到不好意思),來判斷誰不合格,誰夠格;
他要我們做的,是WITNESS.
在哪裡見證:
1,要在 耶路撒冷 做我的證人。耶路撒冷就是自己直接的家園,在家裡給你的親人見證。
2,要在 猶太全地 做我的證人。猶太就是自己EXTENDED的家,給堂表們見證耶。
3,要在 撒瑪利亞 做我的證人。撒瑪利亞就是自己的鄰居和鄉里鄉親,給他們見證。
4,要在 直到地極 都做我的證人。地極就是所有地球上的人拉。
如何見證?
-----------這個太長了,以後再敲。
附錄:ACT。
1:1 提阿非羅阿、我已經作了前書、論到耶穌開頭一切所行所教訓的、
1:2 直到他借着聖靈、吩咐所揀選的使徒、以後被接上升的日子為止。
1:3 他受害之後、用許多的憑據、將自己活活的顯給使徒看、四十天之久向他們顯現、講說 神國的事。
1:4 耶穌和他們聚集的時候、囑咐他們說、不要離開耶路撒冷、要等候父所應許的、就是你們聽見我說過的。
1:5 約翰是用水施洗.但不多幾日、你們要受聖靈的洗。
1:6 他們聚集的時候、問耶穌說、主阿、你復興以色列國、就在這時候嗎。
1:7 耶穌對他們說、父憑着自己的權柄、所定的時候日期、不是你們可以知道的。
1:8 但聖靈降臨在你們身上、你們就必得着能力.並要在耶路撒冷、猶太全地、和撒瑪利亞、直到地極、作我的見證。
1:9 說了這話、他們正看的時候、他就被取上升、有一朵雲彩把他接去、便看不見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