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ZT]聖經的世界 |
| 送交者: 誠之 2002年05月30日21:37:17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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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這是一篇書介;但是對聖經的介紹頗深入,供各位參考。 我的看法是:聖經的頭五章 (律法書) 是神的救恩史,不是科學紀錄的世界創造史,也不是很嚴謹的族譜。如果用後面兩者的態度來看聖經,一定會發現一些所謂的“矛盾”,然後就以這些矛盾來當靶子,說基督教信仰是不理性的。這是對基督教信仰的誤解。 反之,基督教的信眾們如果以後面兩者的態度來維護聖經 (所謂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字字句句都不會錯,甚至可以當成科學或歷史的百科全書;任何與聖經紀錄相違背的,都是錯的),正是讓現代人無法接受基督教信仰的主因。 因為現代人受了科學的訓練,事事以科學理性的態度作標準,(這正是人自大的地方)卻忽略了神的救恩。 看了下文,如果能有所啟發,不要再以後面兩種態度來看聖經,也許比較會有感覺: 真正的看着這本食譜,試着親手去作一盤菜,而不是批評這本食譜的菜一定不好吃。 ======================================= 作者簡介 約翰‧鮑克(John Bowker),1984至91年擔任英國劍橋大學三一學院院長。現為倫敦葛里辛學院特別會員、坎特伯里大教堂榮譽會員、美國北卡羅萊納州立大學客座教授。著作甚豐,着有《死亡的意義》(The Meaning of Death,榮獲1993年哈潑‧科林斯宗教書獎)、《牛津辭典:世界宗教》(The Oxford Dictionary of World Religions)、《聖經的猶太解釋概論》(An Introduction to Jewish Interpretation of ????ure)、《耶穌與法利賽人》(Jesus and the Pharisees)、《世界宗教》(DK出版)。亦是聯合國教科文組織顧問,並為BBC電視台主持一系列介紹現代宗教的節目,包括《信仰世界》影集。 本書簡介 我們或許知道聖經是神的話語,是影響西方文明的寶典,是翻譯成世上最多語言的一本書,也或許聽過創世記、伊甸園、啟示錄等聖經故事,但對聖經仍很陌生。聖經是如何寫成的?它的本質、權威、史地背景如何?其準確性與可信度多高?要如何正確地研讀與解釋?它與我們、與這個時代又有什麼關係?本書將帶領您進入聖經的世界,一一為您解惑。 本書書摘 什麼聖經非常重要?答案很簡單:現在世界上有四分之三的人相信,聖經就是神的話。如果不那麼精確,可以說世界上四分之三人口,接受聖經是一種神的話。對猶太教徒和基督徒而言是如此,但其它人——包括回教徒、波斯教徒、印度教徒和錫克教徒——也相信聖經從神而來。回教徒認為,猶太教徒和基督徒把神的話和人的話混在一起,但他們也相信聖經起初是從神而來的。 因此,從古到今,聖經已然成為許多人生活的核心。「你的話是我腳前的燈,是我路上的光。」(詩119:105)這句話對無數人而言,是真真確確的。在充滿希望的時候,聖經鼓舞人心;在憂傷難過的時候,聖經提供安慰。聖經啟發人為世人服務,慷慨解囊、彼此救助。在混亂困惑的時代,聖經是導引,直接把人帶到神的面前。 文學和藝術中的聖經 聖經是語言主要的素材之一,也是文學、音樂、藝術的靈感之源。沒有其它的書寫文字,能像聖經的影響力那樣無遠弗屆。過去有很多作家熟讀聖經,聖經文字也成為共通的語言。當時的著作和詩歌即使和宗教無關,讀者通常也必須了解聖經,才能理解、欣賞文學作品。聖經甚至也影響了寫作方式。聖經作者身處的時代,比公元前5世紀「史學之父」希臘史學家希羅多德早了許多。但他們了解歷史事件彼此關連,都在敘述一個持續進行的故事。他們也知道,時間不僅是片段時刻的總和,更是一個具有意義的過程。聖經作者帶着這樣的認知創造出歷史。 他們就像伊甸園中的亞當夏娃(創3:8-9),知道自己無法躲避神的面,「耶和華說,人豈能在隱密處藏身,使我看不見他呢?」(耶23:24)聖經作者不但寫下偉大神聖的英雄故事,也記錄了他們的各種失敗。聖經作者如此做,確保藝術和文學符合現實生活。我們可以說,小說——甚至電視、連續劇或深入挖掘醜聞的現代傳記——在在都受到聖經影響。藝術領域也是如此。本書中的插圖顯示,長久以來,聖經是世界各地藝術家最大的挑戰,但聖經也提供源源不絕的靈感。描繪古代生活的圖畫,很少能保存到現在;但這卻使人類的想象力更自由的翱翔。 一本危險的書 即使對不信神的人而言,聖經仍是一本重要的書。這也是這本《聖經的世界》可以發揮功用的原因。我們必須了解聖經,因為聖經對今日世界的形成,影響深遠。另外,聖經也是一本「非常危險」的書,值得深入了解。基督徒殺害猶太教徒,已經有近兩千年的歷史,猶太教的人為了爭奪應許之地,也殘害非我族類。雖然只有部分猶太教徒和基督徒這麼做。不過,還是有不少人以聖經教導為藉口,燒死女巫、殺害同性戀、毆打兒童、販賣黑奴,還制定法律把女人視為小孩、把動物視為財產,並藉口耶穌是和平君王,發動戰爭。潘恩(Thomas Paine, 1737-1809)說:「大半本聖經都記載淫穢、肉慾、放蕩、酷刑、復仇等情節,與其說聖經是神的話,倒不如說是魔鬼的話。這本書是惡之史,敗壞人心。」(《理性時代》The Age of Reason, 1794)聖經里那些醜惡的態度和行為,已經受到嚴厲譴責;有時是以聖經直接予以譴責,有時聖經記載這些事所使用的語氣,就隱含了譴責之意。這讓我們看到,聖經的確是一本具有震撼力的書,可供人由不同角度理解。 而且不同的詮釋可能產生相互衝突的結果。如果真是如此,「聖經是神的話」這個陳述到底是什麼意思? 神的話與神的百姓 我們可不可以說,聖經是神口述的,所以內容一點錯也沒有?用學術用語來說,聖經是否絕無謬誤?這並不是說,聖經沒有任何形式的錯誤。因為大家都同意,聖經在事實的記載上,有錯誤之處。不過,這些錯誤有不同的解釋方法(錯誤例證見參考資料:52)。霍奇(Even Charles Hodge, 1797-1878)堅決主張,聖經在各方面——包括歷史與科學——都絕無謬誤。但他也同意,聖經里的確有錯誤之處:「懷疑論者找出的這些錯處,和整部聖經比起來,實在微不足道。這就像巴特農神殿是大理石蓋成的,即使其中摻雜了一丁點兒砂岩,整個神殿還是由大理石建造而成,正常人都不會否認這一點。如果某位聖經作者寫兩萬四千人被殺,另一位寫兩萬三千人被殺,也不足以否定聖經是神的默示。」(《系統神學》Systematic Theology, 1871, I, 163頁)。但我們也不能因此粉飾這丁點砂岩,硬說砂岩是大理石。事實上,這些瑕疵告訴我們一項關於聖經的真理;這項真理至關緊要,並使人得以自由。那就是:雖然人類的知識有限,歷史也尚未結束,但聖經沒有漠視這些事實。聖經反而運用人類的有限和歷史演進,來顯明真理。神知道歷史的演進和人類處境,祂使用這兩者幫助以色列民族長大成熟,讓神的名和本質藉由這個民族向世人廣傳,使萬民對神有所響應。 其實,每個父母都能體會聖經是怎麼成形的。父母鼓勵孩子成長,會使用適合孩子年紀和理解力的方式。有智能的父母不會強迫三歲的小孩寫物理教科書,或要他拚小命踢足球。父母也許會陪小孩踢踢球、回答(或試着回答)孩子提出的問題:「為什麼天空在上面?」「為什麼茶壺的水會燒開?」「為什麼我要守規矩?」 父母會引起孩子對世界的好奇,並且樂在其中。父母也會讓孩子小心謹慎,不要做壞事、傷害別人。父母不會輕易丟掉孩子寫的第一首詩,或忘掉他們唱的第一首歌。記錄家庭活動的錄像帶和錄音帶,也許算不上是偉大的藝術,但對父母來說,意義遠超過錄像帶或錄音帶本身。很多父母根本不願意洗掉,因為這都是孩子成長的紀錄。 聖經成形的過程,和上述種種非常相似。聖經經過一千多年才成形,所以聖經不是只有一卷書。聖經包含了詩章、歷史、頌歌、法典、禱告文和各式各樣的文體。聖經的焦點都是神,但文字部分是由特定民族保存。這個民族是以色列的子孫、雅各的後裔。這個民族從小就被教導認識神、知道神要他們怎麼生活。雖然這個民族後來擁有超凡入聖的宗教體驗,但他們的先人記述早期對神的認識——不管是書寫或口說——都保留下來,沒有被神抹去。即使聖經後來寫成的部分,和早期寫成的部分有衝突,但這些紀錄被當成珍寶留存。隨着時間推移,神的百姓越來越認識神和人。他們也逐漸了解,神的本質就像父母一樣,時刻照顧愛護。這就是聖經把神比喻為父母的原因:「婦人焉能忘記她吃奶的嬰孩,不憐恤她所生的兒子?即或有忘記的,我卻不忘記你。」(賽49:15) 所以聖經並不是一顆魔法子彈,莫名其妙射入世界,和人間的時空環境毫無關係。聖經記錄的內容是:人被呼召學習認識自己、認識神,建立長遠的神人關係,並在其中成長。這種關係稱為「聖約」(詳60-61頁),基督徒把聖經分為新、舊兩約,由拉丁文演變而來的英文說法 Old and New Testaments,也是同樣的意思。 在這份長久的關係中,神人之間早期親密來往的紀錄還存在;但後來聖約之民離神越來越遠。神就像父母一樣,引導祂的子民,但並沒有保護他們不犯罪。高定格(John Godingay)有一本艱深高明的著作,他在書中寫到聖靈的作為:「聖靈不會刻意避開人性,而是善用這些特性。人不必完美無缺,言語也不一定要穩重沉着;雖然人有缺點,言語粗魯無文,神還是可以透過人成就大事。神的恩典浩大,完全可以透過有缺點的人表達出來;神的恩典不受拘束,即使人有各種怪脾氣,在神使用下,好處會多過壞處。」(詳參考資料:333,243頁) 聖經的次序 有兩件事很重要:第一,聖經不是紀錄一個必然的發展過程。以色列百姓雖然是聖約之民,但和小孩子一樣,也會犯錯、做不該做的事。不過,他們除了記下實踐異象和真理的行動,也記下這些一犯再犯的錯誤。這段漫長的學習之路顛簸起伏,神的百姓在經歷中學習。第二,聖經內容沒有按照時間先排後列。聖經最早寫成的部分,不是創世記1:1。新約最早寫成的部分,也不是馬太福音。讀聖經的時候,最好先了解每一卷書寫作的時空背景。大部分聖經內容都經過一段長時間的編輯剪裁,因為每個世代都把先人傳下來的經文,應用在自己身處的大環境中。這種做法非常獨特。神的百姓對聖經古老的內容,不會只注重挖掘歷史;他們知道神仍透過經文對他們說話。先知何西阿(何11:1-4;12:2-2)、彌迦(彌6:3-5),以及耶利米(耶4:23-28)就常以古鑒今。詩篇的作者也是如此。在新約里,耶穌和新約作者也常引舊約經文,作為權威。 神的默示 聖經有小瑕疵是不是意味着,只有部分聖經是神的默示?或者,某些部分比其它部分更有神的默示?答案是否定的。整本聖經都是神像父母一樣,留存子女成長痕跡的總和,每個部分都同等寶貴。聖經幾乎沒有提到,神的話是如何說出、如何寫成文字保留下來。「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提後3:16)其中「默示」的希臘文 theopneustos,字面上的意思就是「神吹出的」。這句經文可以換個譯法:「神默示的聖經都有益處」最能彰顯「神吹出的」例子,就是先知。因為先知都先被神的靈感動,後來才成為神的代言人。其中最為人所知的一位,就是耶利米。他說,神的話像火在他裡面燃燒,無法控制:「我若說,我不再提耶和華,也不再奉他的名講論,我便心裡覺得似乎有燒着的火閉塞在我骨中,我就含忍不住,不能自禁。」(耶20:9;參詩39:3)彼後1:21提到這種由神直接默示(吹出)的預言:「預言從來沒有出於人意的,乃是人被聖靈感動,說出神的話來。」(有些譯本是「神的聖徒被聖靈感動說出話來」。)聖經是「神吹出」的,就是這個意思。拉丁文inspiro 的意思是「我吹進去」,也是英文「默示」inspiration 一詞的字根。猶太教徒和基督徒相信,聖經每一部分——不只先知書——都是神所默示的。傳統上,猶太教徒把舊約聖經劃分為三部分:妥拉、先知預言及聖卷(詳22-23頁)。妥拉是神直接說出的話;預言是神透過先知說的話;這兩者之外的聖經文字,聖靈感動不像前面兩者那樣直接。基督徒則認為,聖經所有的內容都是神的默示。伯耿(J.W. Burgon, 1813-88)寫道:「聖經每一卷書、每一章、每一節、每一個字、每一個音節(我們該停在哪兒才好?)、每一個字母,都是至高者直接的言說。」(Seven Sermons, 1851, 69頁) 文本與傳播 這個標題很容易讓人產生誤解。我們必須記得,聖經不是獨立於歷史之外,聖經是和歷史合而為一的。我們不知道聖經文本的每一個字,最初是誰寫的或誰說的。因為書寫文字經過世代流傳,會有不同版本。不過,文本的整體性毋庸置疑。以賽亞書最早的抄本在昆蘭(詳290頁)被人發現時,和一千年後的馬所拉抄本(Masoretes,詳名詞解釋,514-19頁),幾乎差不多。不過,兩者還是有些重要的地方有出入,而且我們無法得知原本的記載到底是什麼。聖經內容會有出入,可能是抄寫的人無心之過;也可能是有人故意更改,讓經文含意更清晰(詳參考資料:268, 275, 807)。不同版本偶爾也會出現重大出入,耶利米書最初的文本(詳206-07頁)和使徒行傳的西方文本(Western Text,詳395頁)就是個例子。版本不同,內容也會有出入。這就像河水經由好幾條渠道流出一樣。假如我們說,聖經每一個字母都是神直接的言說,那麼到底哪一個版本才真的是神說的話?這個問題不容易回答。因為猶太教徒和基督徒,經過了一段漫長的時間才確定某一卷書必須納入聖經。考慮的重點不是書卷是否為神所默示,而是哪一卷書對他們所處的社群具有神賦予的權威(詳189,474-75頁)。 聖經的權威 就是「權威」這個字,讓我們可以推想,神就是聖經的作者。「作者」author 和「權威」authority 的字源來自於拉丁文的 auctor 和 auctoritas。這兩個字關係密切。根據劉易士和梭特拉丁文字典(Lewis and Short Latin dictionary)中 auctor 的定義雖然含糊不清;但仔細思考後,這個定義對我們幫助卻很大。auctor 的意思是「使某物存在、或促進繁茂成長的人。此人也許首先成就某物、或借他之力讓某物具有更高的恆久性或持續性。」這是聖經對創造的最佳定義。auctoritas 基本上和 auctor 有關。acutor 就是創造出某物、使某物存在的作者。這個字也表示意見、建議、鼓勵、重量、重要,引申出來就是力量和權威感。擁有創造出某物的力量,就表示有權照顧這個被造出來之物,這是作者的責任。 神是那位 auctor,祂是萬物的作者。祂自有永有,也是創造主。神時刻維持照顧萬物生命的各個層面。如果沒有神,我們就不存在。為了讓被揀選的民族長大成熟,神沒有使用武力。即使百姓迷失,神也不以威力脅迫。神像父母一樣養育教導,讓人以信心響應祂。神使祂的教導形諸文字,成為今日的聖經。神是聖經字句的源頭,對那些寫作、講說、編輯、保存聖經內容的人來說,神也是他們生命的源頭。以色列百姓在長期試煉中,對神深具信心;他們擔負起說故事的責任,不管是君王、祭司、先知或戰爭,每個事件在以色列百姓筆下,都轉化成令人驚嘆的故事(詳參考資料:122,31-96頁)。 歷世歷代的聖經作者,都是響應神呼召的人。神是這些人筆下文字的源頭,或者換句話說,是聖經內容的作者。因為神是他們背後真正的作者,所以這些人就擁有權威。他們是神手中的器皿,這些人彰顯神作為創造主的身分。神讓這些人說出嶄新、聖潔、慈愛的故事。聖經是神的話;如果有個人和社群,願意成為神普世大計畫的一部分,神將透過聖經字句,創造——或參與創造——你我的生命。我們讀聖經,目的不是找藉口來燒女巫、奴役人、馴化婦女、定罪同性戀者、謀殺猶太人。人會有這些態度和舉動,就是因為斷章取義,忽略神創造世界時,既聖潔又慈愛。如果聖經沒有讓人學到神的聖潔慈愛,而是帶領人步向種族仇恨、暴力毀滅,那是人自己誤用聖經。比較合適的方法是:我們讀聖經的目的,是為了要在屬神的話中,遇見神的道(Word of God),好讓自己成為聖潔的子民,敬拜神、服事人。 聖經的詮釋 如果我們抱着這種態度讀聖經,就應該參考別人讀經的心得,不要漠視別人的意見。這本《聖經的世界》也許可以幫上忙。我們讀經時,態度必須謙卑,知道自己的理解有限。切記一點:我們不可能完全知道聖經每個地方的意思。不要覺得這麼說很奇怪。因為聖經是由希伯來文、亞蘭文、希臘文寫成,在翻譯成其它語言時,說法可能不同。但這些說法都合理、都正確。以非常重要的一節經文為例「因此,罪從一人入了世界……」(羅5:12)「因此」的希臘文是 eph ho,看起來是個很簡單的字。但費茲麥亞(J.A. Fitzmyer)在羅馬書注釋書裡,列舉了11種這個字眼的譯法,每一種譯法都讓這句經文產生不同的意義。所有的翻譯都是一種詮釋;我們不可能恢復原文含意的全貌,甚至也無法百分之百呈現作者原來的意圖。這種情況不只是因為文本和翻譯的問題,更因為文本的意義,不會受限於作者的意圖。作者寫出來的作品,經常和原來計畫的不一樣。更常有的情況是,我們可以看出比作者意圖更寬廣的意義。 聖經內容提供我們一個機會,讓神在這個時刻、這個環境,為我們解開這個字的意思。某些解經說法,我們一看就知道有問題(例如把上面的 eph ho翻譯成「讓大家都犯罪」);但是,我們無法完全知道每個字或每一句全部的意思。 用聖經禱告 我們讀聖經也許是出於興趣,把聖經當成引人入勝的故事來讀。但很多人把聖經當成神的話來讀,聖經也成為他們禱告的起點。用後者的態度讀聖經,會產生什麼不同的結果?聖經是一本可以「親手操作」的書。聖經有點像食譜:我們可以只讀食譜,但實際烹調一盤菜、然後把菜吃掉,和光用眼睛閱讀食譜完全不同。聖經似乎是很久很久以前,神和人談話、互動的紀錄。但神也透過聖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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