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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藥山(17-19) - 特別犯人
送交者: theson 2006年10月22日14:36:59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十七、特別犯人

  所以你們不可丟棄勇敢的心;存這樣的心必得大賞賜。(來10:35)

  富春江水庫工地撤銷後,振慶和犯人們被調到喬司勞改場。這裡屬於杭嘉湖平原,本是全國着名的魚米之鄉。在“三年自然災害”期間(1959-1961),犯人們開始還有蕃薯乾飯吃,情形總算比在富春江時要稍好一些,因為在富春江建發電廠的工地附近,連野菜也找不到。然而,極度的飢餓還是很快就臨到了。在“三年自然災害”期間,看守犯人的隊長自己也吃一些野菜,何況犯人們呢!當時餓死的約有一半以上[注1]。犯人們被組織去挖野菜,到了晚上大家就分開吃。有時挖來刺柴的根(荊棘的一種),曬乾後,到畜牧場磨成粉吃,大便就秘塞了。無奈,犯人們就相互摳出來。因着飢餓,犯人們幾乎見什麼吃什麼:癩蛤蟆、昆蟲、小魚、泥鰍,只要能抓到手,都統統塞進嘴裡。

  振慶沒有吃這些東西,他只拔地上的野菜吃,有時實在餓得不行了,也摘未成熟的南瓜、小桃和稻麥,因他想起大衛在飢餓之時,也吃過他不該吃的陳設餅。未囚前振慶有120來斤的體重,現在只剩80餘斤了。

  中國的“反右傾”鬥爭在這時開始了。勞改場內的牆上貼起大字報,犯人們也相互檢舉揭發,小組會議幾乎天天舉行。犯人是無論如何都要發言的。1962年,國民黨主席蔣介石在台灣揚言要反攻大陸的風聲,更加添了局勢的緊張氣氛,看守們對犯人的監督也越發嚴厲。犯人們的心如同提到了嗓子眼,整天惶惶不可終日,不知何日會招來殺身之禍。一天夜裡,一個犯人因驚嚇過度,在夢中驚叫起來,立刻就被看守從監房中拖出去,鎖上鐐銬。

  每次小組開會,振慶總是不發言,犯人小組長無法說服他,只好向隊長報告,隊長也不能說服他,就一級級地向中隊、大隊、場部、武裝部反映,這些領導就來找他訓話,但振慶還是一聲不響[注2]。神的時候沒有到,他們都拿他沒辦法。以後開會,犯人中的學習組長又催逼振慶,要他發言,勞動組長就說:“公雞不會下蛋,隨他算了。”後來就把他放過去了。

  隊長看見這個組征服不了振慶,就把他調到一個從前做過國民黨特務的犯人石組長的手下。這石組長在做特務時,受過特別訓練,整治人有一套本領。犯人們在他手下,只得服服貼貼地聽從他,背後就給他一個綽號,叫“魔鬼組長”。除了各種虐待和欺負之外,石組長還叫振慶乾重的甲級工,吃減了量的乙級飯。當這些辦法還是行不通時,就叫振慶每次在他們學習的時候站着,直到組長說“時間到了”,才可以停止,否則就要深更半夜地站下去。白天已經饑寒交迫地累了一天,夜裡還要這樣站下去,實在不是容易的事,但振慶愛主心切,寧可受苦,也不說虧負別人的話,因為要麼不說,說了就必定要說些無中生有、捏造的話,叫別人無辜受苦。在那個年代,會陷害別人的,才是積極分子。

  學習在晚上七點開始,振慶在六點鐘就已恭恭敬敬地站好了。犯人們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都驚奇他這個“天外客”。組長再也拿不出什麼辦法來。這樣過了幾天,直到有一天,一位隊長走過這裡,看見別人都在吃飯、休息,振慶卻端端正正地站在那裡,就問:“這是怎麼回事?”振慶告訴了,隊長笑了一下,就說:“對你這個人沒有辦法了。回去吧!”從此,這個欺人從無敵手的石組長,在振慶面前完全服輸了。

  運動的勢頭一直在加增,隊長在開會中也盯住了他,非要他認真“學習”不可。振慶對他說:“報告隊長,我在家裡早上起來靈修禱告,晚上也讀經禱告。以前,我在這裡沒有時間禱告,現在你們學習開始,我禱告也開始。”隊長看着他,心理想發怒,卻一時找不出刑罰他的辦法。

  在運動中,犯人每年要寫兩份“自我檢查”報告。對別的犯人來說,這是為自己表白的機會。雖然得着益處的可能微乎其微,但犯人要寫得好卻不是容易的事。弄得不好反而會帶來禍患[注3],因此免不了要絞盡腦汁。振慶卻把這個“自我檢查”當作他為主作見證的好機會。他寫得很簡單:“要求隊長給我帶銬、禁閉、加刑,因為我的信仰不能改變。”

  幾年來一直是這樣。一次,振慶把報告送到大隊部,大隊長說:“好吧!就照他所說的辦吧。”振慶在門外聽得真切,就回到監房,打好小包,穿好衣服,準備坐禁閉,但等到深夜,還沒有人來叫,他就又脫衣睡下去了。還有一次,振慶把“自我檢查”寫好,給了犯人廣播員[注4],廣播員就把犯人和組長們都集中起來,給他們讀振慶寫的“自我檢查”。他說:“天下沒有這樣希奇的人。別人都要求減刑,他卻要求加刑。”

  在富春江和振慶曾同住過的童柏安,曾有一段時間又和他在一個組裡。有一次,振慶把寫好了的“自我檢查”放在襯衫口袋裡,早晨起來,那份“自我檢查”掉在鋪上,被童柏安拾到了。他一看,驚得目瞪口呆:別人是想方設法要求減刑,這個胡振慶卻要求加刑。別看胡振慶平時勞動認真、待人和氣,臉上一直掛着喜樂的笑容,想不到內心卻有這麼厲害!聖靈的感動進到他的裡頭----就在那一天,童柏安從心靈深處接受了主耶穌的救恩。不久,他擔任了組長,就處處保護振慶。以前,如果吃飯時振慶還沒有到,因為他是個老實的基督徒,犯人們就敢把他的飯拿走吃掉,但現在童柏安就不許他們動一下振慶的飯。

  振慶一直為他的主忠忠心心地作美好的見證。早晨出工時,管工具的犯人把工具拿出來,別人都搶好的,振慶卻從不去搶,等別人都拿過了,他才去拿別人剩下的。犯人們為了減刑,在有機會表現自己的地方,總是顯出積極的樣子,振慶卻不去與他們相爭,因他知道他們內心的痛苦,所以把可以得隊長稱讚的機會讓給他們。時間久了,隊長也看出了他的為人,有時坐在犯人們幹活的地上,對着犯人說:“這個胡振慶,樣樣都好,就是信耶穌不好。

  隊長因為對他行事放心,就叫他去管菜園的苗圃。這個苗圃要供應幾百畝地,幾十輛小車進進出出地運菜苗,各組組長也要聽他的指揮。這是他生活敬虔得外邦人稱許的見證。

  雖然這樣,管教人員[注5]和犯人們對他把信仰看得比生命還重要的心志,還是大大地不滿。每次小組給他的鑑定表上都寫着:“抗拒到底,頑固不化,帶着花崗岩腦袋見上帝。”中隊、大隊的鑑定表上也都這樣說。因此,別的中隊的隊長們也都知道有這麼個“頑固不化”的人。當隊長們看見他時,就對他說:“胡振慶,你這樣下去,是要被槍斃的,你不難過嗎?”振慶向他們笑笑說:“把我送到天堂去,不是更好嗎?”隊長們搖搖頭,無話可說,就走開了。振慶也就是在那些日子裡,為自已改名叫“胡勝”,因他深知他不是在為自己爭戰,乃是在為神的國度爭戰。神要借着他和象他一樣無用軟弱的人,勝過撒但黑暗的權勢。

  一個軟弱瘦小的囚犯,竟有這樣令人不可思議的膽量和勇氣,是世人無論如何想不通的。這正是神為何用塵土造人的奧秘所在,因神要用軟弱的泥土,打敗那本來侍立在神面前、有着尊貴地位但卻不守本位、被神廢棄、屬靈氣的天使----魔鬼撒但。從前神稱讚約伯,鬼魔不服,認為人敬畏神,只是因為得了神的祝福和保護的緣故,所以神容讓撒但去試煉約伯。但約伯在鬼魔所興起的極大的苦難中,仍然敬畏神,沒有因苦難棄掉神,神因此得着了榮耀。今天,神照樣容讓魔鬼苦害這位在人眼中看為軟弱的基督徒胡振慶,但鬼魔照樣全然失敗了。振慶不但願意受苦,還常常要求加刑,給鬼魔極大的羞辱,好讓神在審判這個墮落的、敗壞世界的天使時,讓它無話可說,羞羞愧愧地下到永刑----硫磺火湖----中去!

  ......在生產的艱難中疼痛呼叫。......婦人生了一個男孩子,......天上再沒有它們[魔鬼]的地方了。(啟12:2,5,8)

  [注1:這在勞改營是相當普遍的現象。上海市設在閩北的勞改農場,犯人剛去時(1958年)有二萬人,四年後(1962年)已死去了一萬一千多。]
  [注2:政治學習中不發言,叫“無聲對抗”,是“思想反動”的表現。當時的情勢使敬虔的聖徒十分為難:要發言,則不外乎是歌頌毛澤東、共產黨,批判自己並檢舉揭發(傷害)別人。一般的基督徒往往求主使自己“靈巧象蛇,馴良象鴿子”(太10:16),講幾句不痛不癢的話來敷衍過去。但發言總是一種試探。有時,主為了保守那些愛他的兒女,就在關鍵時刻施展他的能手,奇妙地安排一些突發性的任務或事件(例如,雷暴雨引起的困難),免去試探。]
  [注3:因為一不小心,例如引用的比喻或馬克思、列寧、毛澤東的話用得不當,或寫的內容不對路,都會把你看成是“含沙射影,有意攻擊毛主席和共產黨”。]
  [注4:專門負責傳達一個中隊裡隊長的命令。每中隊有犯人200名,分20個組。廣播員級別比組長大。]
  [注5:一般的勞改隊,除了第一把手(稱指導員),幹部中分工管思想改造的叫管教隊長,管勞動生產的叫生產隊長,管總務的叫事務長。]

十八、他暗暗地保守我

  我所作的,你如今不知道,後來必明白。(約13:7)

  當振慶在苦難中,主一直有一句話給他力量:“誰曉得你怒氣的權勢?誰按着你該受的敬畏曉得你的忿怒呢?”(詩90:11)。這時,邵羅大姐妹還未去世。振慶未入獄前,常勉勵她說:“阿姐啊,你坐着、站着、說話行事、或哭或笑,都是種。你種什麼,就收什麼。”此時,振慶因想念這位在困苦中度日的忠心姐妹,就想在信中用<詩篇>第九十篇11節這句話去安慰、勉勵她。他在明信片上寫上這節聖經,又寫道:“我得了雙胞胎”,意思是有兩人(一位即童柏安)因他傳福音,已經相信主耶穌了。寫好後,在外面又貼上紙,寫上別的話。

  誰知,這封信被隊長發現了,並把這事告到杭州中級法院、檢察院。很快,振慶的加刑判決書就發到勞改場:

  “在服刑期間,進行反革命活動,加刑五年。”

  喬司勞改場當時有規定,犯人逃跑一次,加刑六個月;逃跑兩次,加刑一年。象這樣“加刑五年”,是沒有先例的。

  那天參加振慶加刑宣判大會的犯人有上萬。振慶被反綁着,押到台上,面向會場,獄警用手把他的頭壓得很低很低。當宣判書宣讀到“加刑五年”時,犯人們“轟”地叫了一聲,大家都面面相覷:這可是從來沒有的事!只有坐監的人才知道“加刑五年”是什麼滋味,所以犯人們都非常奇怪。

  判決後,勞改場特別派一人監視振慶,怕他因此而尋短見。但觀察了一段時間後,見他與從前並沒有兩樣,也就不再監視他了。

  加刑後,振慶對於出獄的事已經絕望。既然不想出來了,心中反而好受了許多。妻子來看他,在短短的相聚時間中,他們倆都蹲着。振慶說:“愛啊!我只配受苦,不配享福,連累你啦!”妻子流着眼淚輕聲回答:“不要說了,主知道!”然後,她就匆匆離去,因為時間不允許她久留。

  振慶表示自己並非犯罪的囚犯,就不肯穿犯人的衣服,隊長也無法強迫他。他在家中已穿了兩年的一件卡琪布單衣,在勞改場又穿了十二年,每年從九月份穿起,直到第二年五月才脫下。衣服破了,沒有可補的布,他就拾犯人扔掉的破鞋,拆開來,把它們一塊塊地補上去。這件衣服到後來重得實在象件棉衣。

  局勢一直非常緊張,又被加了五年刑,振慶的心思難免波動。他心中一直有一個聲音在控告他,說他給羅大寫信是烏撒的手(參代上13:9),因為羅大姐妹本不必他去安慰。因此,他心中的煩惱自然是免不了的。在勞動中,振慶比以往更少說話,但神的安慰卻常常臨到他。一次,在勞動間隙中,振慶蹲在地上默想,主在他裡面說:“雅各是我所愛的”(羅9:13)。他忽然如從夢中驚醒----神使他想起,在中國教會遭逼迫的急難、試煉時刻,那些要保全自己性命的人,都進入屬靈的黑暗中;但自己雖身陷囹圄,卻蒙神多大的恩惠啊!他的眼淚流下來,在乾旱得發白的土地上,成了一灘流淚谷黑圈(參詩84:6)。

  振慶為自己並無掛慮,但他為家庭的憂慮和擔心卻不能使他平靜。愛靈想念丈夫,在寫給他的信中,有一句話:“我的頭啊[注1]!我的眼淚誰揩呢?”為此,他傷感了許多日子,然後給妻子回了一信[注2],說:“我留下平安給你,我所賜的平安不象世人所賜的”(參約14:27)。因監獄犯人寫信是沒有自由的,振慶的意思是:“主必不丟棄你。”他以此來安慰痛苦中的妻子。後來,他又寫一信:“我的愛啊!從來沒有人恨惡自己的身子,總是保養顧惜(參弗5:29),難道我會把你忘記嗎?難道我會把你撇下嗎?”這些信是振慶在主前經過多次禱告、蒙主啟示才寫的,若不然會有加刑、關禁閉的危險。

  後來,這些信給當時還在大難中的教會許多幫助:當少數弟兄姐妹聚集在一起讀這些信的時候,聖靈大大地感動他們。聽見這些信上的話時,他們常常一同痛哭。主不會錯,要他的僕人做他所安排的工。因此,振慶雖然在悲痛中,心靈卻從主得着無比的安慰。

  振慶有時懷疑自己是否因為那一次給羅大姐妹的去信而失去了神的同在。一次,犯人們下午不去勞動,中午時生產隊長說:“麻雀在啄剛播下的西瓜籽,有誰肯去管?”主的靈提醒振慶,叫他不可失去這個顯示愛的機會,他就答應說:“我去吧!”

  西瓜苗圃因無人幹活,非常寂靜,振慶用竹竿驅趕麻雀。聖靈大大充滿了他,以至他整個下午眼淚沒有間斷。在此,振慶與神又有了一次美好的交通。聖靈滋潤的同在告訴他,神沒有離開他!他就在那裡向主獻上心願:

  求主教我怎樣為人,代禱寫信傳福音;
  使我一生謹遵你旨,行神眼中看為正!
  啟示我、光照我、引領我、保守我,
  直到年老發白,把你能力傳後代。(參詩71:18)

  1968年,振慶在喬司改造了七年後,被調往衢州勞改場。剛爬上汽車,神的話又臨到了他:“大衛無論往何處去,耶和華都使他得勝!”(撒下8:14)他趕緊將頭轉向車廂角落,免得別人看見他的眼淚。

  文化大革命的運動(1966-1976)已經開始,衢州勞改場搞得濁浪翻天。誰的大字報寫錯了,誰就是反革命。許多隊長今天斗別人,自己一夜之間也成了被斗的“壞分子”[注3]。每天黑夜,勞改營里的哭喊聲、打鬥聲、口號聲,不絕於耳,許多隊長都被“靠邊站”[注4]。警衛和看守們在晚上要特別訓練,幾十個人排在一起,拿着槍,口中大喊:“衝啊!殺啊!......”

  在這樣險惡恐怖的日子裡,許多人的命是朝不保夕的。振慶心頭緊縮,不知道這種日子如何才能度過。刑期被加增,局勢更緊張,腹中又飢餓,幾乎要把人壓碎。振慶因為常流眼淚,走路時總是將草帽前沿壓低來遮住眼睛。神的看顧始終沒有停止。在一次中午吃飯時,振慶打開飯盒,無意當中向主獻上這樣一個禱告:“主啊!求你使我比仇敵更有智慧!”(詩119:98)神聽了他的禱告,聖靈說不出來的嘆息,給了他清楚的印證,他的眼淚成串地掉下來。其實,在這急難悲慘的日子,主更是時時刻刻與他同在。

  不久,又要寫“自我檢查”了,他就憑着神給他的智慧,寫下來的話既沒有改變自己的信仰,又使人無機可乘。隊長看了他的檢查,竟召集犯人們開會,在會上告訴他們說:“你們今後寫檢查,也要象胡振慶一樣地寫。”就這樣,他自己也不知道是怎麼回事,就被減刑半年。神有他的時間表,不然,在那“史無前例”[注5]的日子裡,振慶若不在勞改營,恐怕在他還沒來得及為神作完見證時,就要遭遇不測了。

  艱難的日子還在繼續着。有一次振慶在耙田,因飢餓和疲乏,幾乎快要死去。突然,聖靈指示他到一片桃林去。這時,桃子早已過了收穫季節,自然已經摘盡了。他聽從聖靈的意思,用手撥開葉子,就見葉子下面有幾個鮮紅可愛的大桃子,那鮮美甘甜的滋味,真使他如置身在伊甸園裡一般。這件事給這位苦難中的基督囚犯以極大的安慰。在人看來,象他這樣的人,已經被“摘”,不能存在了;但神保守他----這顆初熟的果子----在神的時候還沒有到時,一直被奇蹟般地保留下來。

  這事果然顯明神的美意:那次的加刑實在有神的許可。振慶後來釋放回家的時候才知道,在文化大革命中,他家鄉所在的小港公社,懲治人的刑具有二十多種,如老虎凳、坐燒紅煤爐、往身體內用氣筒打氣等等。若不是那次加刑,象他這樣兩次坐牢、堅持“反動宗教”立場、對基督信仰頑固不放棄的“花崗岩腦袋”,回家來是沒有活命希望的。[注6]

  1969年7月23日的前幾天,隊長告訴他:“你的刑期滿了,可以準備回家了。”但是現在回去,連一件衣服都沒有。他就在半夜起來,從棉被上剪下一塊,中午時偷偷地縫成一件短袖衫,因為若被發現,便要追究破壞公物的罪,原來在這裡,私人的棉被也算是公家的東西。幸虧這事沒被發現。振慶到出監隊學習了十多天,就被放出來。他回到鎮海,先到公安局,再到法院、公社、大隊、生產隊,一路報到下來。回到家,他向妻子第一句話就說:“愛啊!我歡歡樂樂地帶禾捆回來了。”

  因為我遭遇患難,他必暗暗地保守我;在他亭子裡,把我藏在他帳幕的隱密處,將我高舉在磐石上。(詩27:5)

  [注1:愛靈姐妹對丈夫的尊稱。]
  [注2:信件都要經過幹部檢查。一般每月只准發一封信。]
  [注3:文革期間,毛主席有命令,不得衝擊軍隊,不得衝擊勞改營。當時,勞改犯屬“死老虎”。對勞改犯來說,勞改營就成為“紅色保險箱”,故鬥爭主要是在勞改營的幹部中間進行。當然,整個社會的氣氛都還是十分緊張的。當時,勞改犯要面對許多“外調”人員,向他們提供親友、同事、同學等人的情況。]
  [注4:到旁邊站着,比喻撤職或失去權力。]
  [注5:指史無前例的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
  [注6:有不少教會領袖,五十年代至文革前,由於懼怕或其它原因,和世界妥協,投靠人,參加了“三自”,結果在文革時都被作為所謂的“牛鬼蛇神”,被批判鬥爭,甚至喪生。]

十九、世界不配有的人

  ......受窮乏、患難、苦害,在曠野、山嶺、山洞、地穴,漂流無定,本是世界不配有的人。(來11:37-38)

  文化大革命還在繼續着。振慶回到家僅僅一個月,紅色“颱風”(政治迫害)就颳起了,他又被民兵抓了起來。這次抓的還有他的妻子和大兒子宇光。綁振慶的民兵力氣很大,他在振慶跪下後捆綁、收緊繩子的時候,用膝蓋狠命地頂住他的腰背,以至振慶頭上的汗水如黃豆般地冒出來。押解到半路,遇見宇光的媳婦。她就用衣服擦去公公的汗水,又給他戴好草帽。

  神給振慶一句話:“網羅破裂,雀鳥逃脫!”(詩124:7)。他就知道這次的難處不會長。母子倆關了幾天就放出來了,振慶被關了一個月,再解到大隊鬥了一場,也就放回來了,但參加公益勞動的任務從此就不停息了[注1]。夏天農忙時去生產隊曬稻草,就是別人不要干的活,中午不許休息;冬天農閒時,別人可以休息了,他卻被派去挖溪溝,用以農田疏水灌溉。

  一次,天下着傾盆大雨,沒有風,也沒有人影,連鳥叫的聲音也沒有。山巒和田野是灰濛濛的一片。振慶卻被命令挖溪溝。開頭,他咬着牙拼命地挖,但雨下得太大,衣服里外都濕透了,身子凍得瑟瑟發抖。這裡無處躲雨,又不能回去,否則批鬥會更變本加厲。在這痛苦的時刻,他想起<耶利米哀歌>中的一句話:“我是因耶和華忿怒的杖,遭遇困苦的人”(哀3:l),就向神大哭,雨聲和哭聲融成一片。天空的雲層垂得很低很低,好象要靜聽這位神的忠僕悲痛哭泣的聲音。奇怪,就在振慶這麼一場大哭之後,寒冷和傷心不知跑到哪裡去了。天光從父神的寶座前照進他的心頭,無比的溫暖驅散了他的悲涼和孤苦。

  農曆十二月的一天早晨,雪下得有一尺多厚,天氣很冷,村上的治保(管治安工作的)仍然叫他去挖溪溝。他用凍得發僵的手挖掘石頭,把它們從流着寒冷雪水的溪溝中撈上來。這時,一群小孩子穿着厚厚的棉衣,嘻嘻哈哈地在雪地上走去上學。他們一看見他,就跑過來罵道:“他是個反革命!來啊,拿石頭打他!”一塊塊石頭向他扔來,但振慶沒有躲避,只是用善良的目光看着他們。主保護了他,使石頭沒有打中他的要害。想不到,此時讚美的歌聲在他心中響起:

  十字架,十字架,永是我的榮耀!......

  從前聖靈感動他:“當時夫妻二人,赤身露體,並不羞恥”(創2:25),現在這段經文又發出新的亮光,給他莫大的安慰,因他知道這是為基督受苦,雖然“赤身露體”,但並不羞恥。

  不論是白日或黑夜,公益勞動完了,還必須寫“改造匯報”送到治保那裡。等治保看完,說“回去!”才可以回去,不然要站着,仍象等候發落的犯人一般。至於被關、被斗,更是家常便飯。好多日子裡,振慶夜晚被關在廁所里,白天就自己拿着凳子,脖子上用細鐵絲掛一塊木板,上面用大字寫着他的“罪狀”和“反革命”身份。次數多了,時間久了,那鐵絲深深地陷到肉里去了。

  振慶也有軟弱的時候。一天,他知道第二天就要去批鬥了,而魔鬼的控告和他自己的灰心,卻使他的喉嚨象被硬物塞住那麼難受,無論怎樣禱告都不能脫下。他對妻子說:“愛啊!明天的批鬥我擔當不住了。”姐妹沒有說話,就跪下來和他一同禱告,捆綁撒但。振慶立時就得了釋放,覺得渾身充滿了力量。振慶深深知道,這位他憂患中的妻子,實在是神為他安排的。後來,振慶在獄中為失去這樣一位屬靈上的好同工,悲痛得無法形容。

  因為在勞改場的十多年裡沒有讀聖經的機會,所以振慶一回到家裡,就急忙把大籮筐倒放,上面罩上蓑衣[注2],裡面點上煤油燈,把頭伸進去,讀聖經。讀一會,就放好蚊帳,跪在床上禱告,因為民兵查夜查得很緊,如果知道振慶仍在讀聖經,可就是不得了的事。

  為了防備聖經被抄走,他就將聖經拆開,一小本、一小本地看。一次,一位慈谿的姐妹來他家,振慶剛和家人在讀聖經,民兵就衝進來了。他們把聖經拿走,把振慶定罪為“私藏反動宗教書藉”,結果是又一場批鬥。批鬥完了,他們叫振慶站在當中,大隊長問他:“胡振慶!你把槍枝彈藥放在哪裡?”

  振慶脫口說:“大隊長!你說到哪裡去了!我又不是當兵的,哪來的槍枝彈藥?我家只有一本手抄本。”這一說,大隊長就叫民兵點着汽油燈去振慶家搜查,但手抄本卻沒有搜到。民兵因找不到他們想要的東西,就在混亂中,從他們家的一本《毛主席語錄》上撕去毛澤東像,然後對振慶的妻子說:“你看,你們家多反動,竟敢把主席的像都撕下來!好吧!我們會找你們算帳的!”

  沒曾想,第二天大隊還是把振慶放了。振慶離家還有半里路遠時,就聽見家中哭成一團。這次可說是胡家最為悽厲絕望的哭,因為振慶被陷害為“污衊偉大領袖”,這可是要槍決或判重刑的。振慶到了家,家人的心才稍寬慰了一些。他叫全家人跪成一圈,領全家人禱告,又將他兩歲的大孫子胡明道抱在手中,奉獻給主。這一夜振慶沒有睡覺,仍然為這件事禱告,直到心中平安得了釋放。蒙主憐憫,惡人的杖沒有落在義人的頭上(詩125:3),這場災難被主帶過去了。

  現在振慶的工作,是到小港做公益勞動,挖掘河渠。民兵和他同去,他們空手在後面走,振慶則背着許多工具,腰都被壓彎了。民兵對這個“無產階級的敵人、反革命分子”當然不應該有任何憐憫,否則自己也要被稱為“階級立場”不堅定的人。

  早在宇光結婚時,因為沒有房子,生產隊隊長就出於同情,借給他半間倉庫暫作住房,但這倉庫在運動激烈的時候還是被收回去了。不得已,小兩口就只得住在家中的豬舍里。等到振慶的第二個兒子聖光要結婚時,連豬舍也沒有了。振慶就到山上找來幾塊廢棄的棺材板,叫兒子們鋸開,作橫梁,用向日葵的杆子作椽子,再用山上的茅草蓋一下,權當住舍,自己就住在裡面。

  一次,防疫站的人要驗血,叫宇光領着,去找他父親。醫生來到草棚一看,就說:“這裡豈是人住的地方?不是弄錯了吧?”振慶出來笑着說:“醫生啊!這裡有神的同在,好得無比呢!”

  自此,振慶常常對弟兄姐妹說“生活簡單,衣履樸素,茅舍陋室,心喜受苦”之類的話,這些話真正應驗在了他自己的身上。

  耶穌說:“狐狸有洞,天空的飛鳥有窩,人子卻沒有枕頭的地方。”(太8:20)
  ......世界又恨他們,因為他們不屬世界,正如我不屬世界一樣。”(約17:14)

  [注1:公民自願參加的無報酬勞動,叫“義務勞動”。勞改犯釋放回家,稱作“勞改釋放分子”,被監督勞動,所以仍然低人一頭,日子仍不好過。勞改釋放分子被迫參加的無報酬勞動叫“公益勞動”,以“將功贖罪”,不配稱為“義務勞動”。
  [注2:用棕毛製成的披在身上的防雨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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