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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香岡 (1-5)
送交者: 馬得勝 2006年10月22日14:36:59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序 言
   “殉道者的血,就是福音的種籽。”這是福音發展的歷史可以證明的。

   主的福音當前在中國這樣的復興,與幾十年來為主殉道、為主受苦的無數聖徒們的見證,不是沒有關係的。歷史證明,何處聖徒受迫害愈重,何處福音就特別興旺。中國大陸舟山群島一帶福音的復興,就是一極為生動的見證。

   《沒藥山》的主角及其同工所受的苦、所流的淚及所流的血,給那些島嶼帶來了生命的活力,以致教會出現今天的興旺景象。

   這本《乳香岡》所介紹的就是海島一位為主受苦至終殉道的主僕人──蔣貽慶老弟兄和他的家庭為主道受迫害的歷程。他是胡振慶老伯的親密同工;在那浩劫的年代,他們是十架道路上的良好同伴。為了信仰,為了福音,為了基督,寧願受苦犧牲,也不把自己的性命看為寶貴﹐就這樣踏着血跡回天家去了﹗而他們的血跡卻留下了福音的生命種籽,直到今天,果然結出了豐碩的籽粒(約12:24)。

   祈求神使用這本見證(還有許多像這樣有美好見證的著作)給更多信徒帶來心靈的復興,也給教會帶來更大的復興,好興起更多的福音戰士,高舉福音旗幟,儘快地把福音傳遍地極,尤其中華大地,好使被預定得永生的人(尤其同胞們)都能早日進入神的國﹐以促恩主耶穌早日降臨。


慕聖
2002.9.25.於滬

1
   聖靈說:“是的,他們息了自己的勞苦,作工的果效也隨着他們。”(啟示錄14:13)

   主後1973年,主僕蔣貽慶弟兄在獄中為主殉道,此後一直無處掩埋屍骨,二十多年孤單棲於荒山之中,僅有一棵青松、一塊長石為證。

   直到主後2001年臘月23日,才有幾位弟兄一同將主僕的骨灰從荒山移到立墓之處。他們站在墓旁,豎起嶄新的墓碑。他們中有外埠來的長輩,有鎮海、普陀的肢體,有神僕人的兒孫,還有幾位青年。四圍青山肅立,注視着這位一生血淚斑斑、奔跑十架路程的神的孩子進入安息;島外凜冽的海風吹過,仿佛一再講述許多感人肺腑的悲壯往事。

   神的僕人雖然已經永遠進入他的安息,卸下了在世所有的勞苦,但那殉道之血所澆灌出來的生命的種籽,卻不斷發芽、滋長不止,"作工的果效也隨着他們。"這果效的價值一直要到永世里才能完全為人所認識,正像墓碑上刻着的一句詩歌所說:

當念果實未生時,
就有麥種死在先。
   現在,我們就要順着蔣貽慶弟兄為主所結的累累果實,回溯到他生前與主同行的歷程中去。

2
   司提反說:“諸位父兄請聽!當日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在米所波大米還未住哈蘭的時候,榮耀的神向他顯現,對他說:‘你要離開本地和親族,往我所要指示你的地方去。’”(使徒行傳7:2-3)

   蔣貽慶出生在一個不信主的家庭,父親與母親都是拜偶像的。在這樣的家庭環境薰陶下,他從年輕時起就是一個非常虔誠的佛教徒。他要得到心靈的平安、來世的超度,就下工夫。每到初一、十五的日子,他總是要吃素的(據說這樣做是為了將來可以上西天極樂世界)。

   那時他雖然信佛,卻是蝦峙島上的風流人物,能說會道,上層下層都吃得開。後來,他與陳梅蘭女士結婚----就是後來與他一生同行十架窄路的姐妹。不幸的是,他們的孩子一直無法養成。雖然蔣貽慶愈發熱心虔誠地膜拜偶像,仍是無濟於事。

   他婚後一直到外面浪蕩。他常常擔着銅匠擔子出去幾天,然後把掙來的錢買各種食物,把他的親朋好友都叫來吃喝快樂。吃喝完了,他就再出去,從來不為家裡打算如何度日。

   然而,神早已在母腹中揀選了他作自己的器皿,要借着這個器皿把神的大能傳與後代。到了時候滿足的日子,神就將他從“迦勒底的吾珥”(創11:31)----大河那邊事奉偶像之地召了出來。

   30歲那年,蔣貽慶來到六橫島作船槳工。他的師傅王阿根正是島上教會的一位負責弟兄。一天中午,他被師傅帶到家中吃飯,正巧碰上吃素的日子。

   王師母對他說:“小蔣,今天我奉耶穌的名,給你開葷。”

   “耶穌?這是洋教啊!”

   “耶穌是救人靈魂的真神。你從今以後不要再拜那些假神了。”

   那一天,蔣貽慶在王師傅家開了葷,並接受了主耶穌。他找到了在佛教里從未得到過的喜樂與平安,從此立志要跟隨主耶穌。

   不久,在小沙鋪一次由寧波江斌橋的郭傳誠姑娘(英國宣教士)主領的奮興會上,蔣貽慶經歷了重生的恩典。他得着了主的生命,回到家中,心因喜樂滿溢似要破裂一般。他抬出家中好幾箱的錫箔紙錢,都丟在火中焚燒,又砍掉過去珍藏的偶像。看着這些用自己手工賺來的錢和父親在大海汪洋的風浪中打魚所攢的辛苦錢買來的紙箔在火中化為灰燼,他的心中反倒是喜樂滿溢。

   自從信主之後,家裡的境況也發生了明顯的改變。家中的一切物品無論放在何處,都不受損害,連隔壁鄰居都感到驚奇。

   弟弟看到哥哥家中的變化,也接受了福音。神在他身上也彰顯了大能。後來他曾親口告訴蔣貽慶弟兄的兒子蔣新城一件事。1958年的一天,他在嵊泗捕魚時(當時只有搖櫓的木帆船),因風浪太大,他站立不穩,掉入海里。他不會游泳,並且又患有氣管炎,危急之中向主禱告,求主救他。頓時,他感到腳下似乎有一雙手托着他,使他不致下沉。船上的人奮力搖櫓,可是風浪很大,船無法靠近。他在水中飄浮有一個多小時,最後才被救上船。

   後來,逼迫臨到蔣新城弟兄。他叔叔(蔣貽慶弟弟)看到新城被大會批鬥、挨打,暗暗流淚。他深夜到侄兒家勸說,讓新城在眾人面前承認一下,說不再信了,可以免受這些痛苦。他勸道:“你母親這麼大年紀了。假如他們把你送去北大荒,她怎麼辦?你只要心裡信主就可以了。”

   但新城弟兄卻以神的話回答叔叔說:“凡在人面前認我[耶穌]的,人子在神的使者面前也必認他;在人面前不認我的,人子在神的使者面前也必不認他”(路12:8-9;可8:38)。

   蔣貽慶的母親是鄰村戚家的姑姑。當他接受主耶穌作他個人的救主的時候,他母家的親戚百般反對,說是破了他們的門族家風。所有戚家的人,見了他就大罵不絕;有時碰到他,甚至用扁擔和竹棍追着打他。但初信的他心中非常喜樂,算是配為主名受辱(徒5:41)。

   “......以法蓮[必說]:‘我與偶像還有什麼關涉呢?’我[耶和華]回答他,也必顧念他。我如青翠的松樹,你的果子從我而得。”(何西阿書14:8)


3  

我們因為愛弟兄,就曉得是已經出死入生了。沒有愛心的,仍住在死中。(約翰一書3:14)

   第二年,蔣貽慶在寧海的一次聚會中蒙主的恩召。他把自己的一生誠實地奉獻給了那位為自己流血捨命的救主,願意從此為主而活。

   自從寧海回來以後,蔣貽慶就更熱心地傳福音、聚會。他擔着銅匠的擔子在各海島為主作見證。

   這時,有一位六橫島的樂阿福弟兄來到蔣貽慶弟兄的家中居住。樂弟兄本是個上門女婿,他的丈人與丈母娘因他信了耶穌,不再拜祖宗,也不再信他們的假神,就把他和女兒一起趕出了家門。無家可歸的夫婦倆用扁擔一頭挑着棉被,一頭挑着孩子,淒涼地來到蝦峙島。蔣貽慶打開家門,在主的愛里接待了患難中的肢體。

   樂阿福的一家就在蔣貽慶弟兄的家中住下,一住就是六年。

   真實的愛不止是在言語和舌頭上,乃是在行為和誠實上(約壹3:18)。主說:“我餓了,你們給我吃;渴了,你們給我喝;我作客旅,你們留我住;我赤身露體,你們給我穿;我病了,你們看顧我;我在監里,你們來看我。......這些事你們既作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就是作在我身上了”(太25:35-36,40)。今天,有誰願意把這些作在主的身上呢?

   在這美好的六年中,他們一面作工,一面讀經、禱告、傳揚福音。他們吃一鍋飯、喝一碗湯,彼此不分你我,真正體現了主耶穌的愛。

   蔣貽慶作的是銅匠活計,他邊走邊傳,把福音的種籽撒遍六橫、桃花、登步、蝦峙、螞蟻、雙山、沈家門等各個島嶼。到處都有罪人悔改得救,天國的喜樂傳播四方。如經上所說:“耶和華作王,願地快樂,願眾海島歡喜”(詩97:1);又說:“航海的和海中所有的,海島和其上的居民,都當向耶和華唱新歌,從地極讚美他”(賽42:10)。

   蔣貽慶四處走訪探望。他常常對弟兄姐妹說:“我們信主耶穌的人更要任勞任怨,效法耶穌。”

   在家的時候,他們追求聖潔,並且如饑似渴地讀聖經。蔣弟兄對主的話有非常的認識,常常從主領受活潑的亮光。樂阿福沒有文化,蔣貽慶就教他學習文化,結果四年後,樂弟兄也能讀聖經,也會講道了。

   樂師母回憶那段光陰時說:“他們每天讀經都到半夜,不知道睡覺,就知道讀經,非常渴慕。”

   主的話就是生命,就是靈(約6:63)。主的話是黑暗中指路的明燈(詩119:105),是困苦人心中的安慰(詩119:50),是軟弱疲倦者的力量,又是饑渴慕義者的肥甘。主的話是聖靈手中兩刃的寶劍(弗6:17),可以攻破黑暗權勢最堅固的營壘(林後10:4),可以叫剛硬似鐵的心腸受感悔改。詩人說:“我看萬事盡都有限,惟有你的命令極其寬廣。我何等愛慕你的律法,終日不住地思想”(詩119:96-97)。又說:“你的言語在我上膛何等甘美!在我口中比蜜更甜!”(詩119:103)。

   今日凡寶貝、愛慕主的話、饑渴慕義的人有福了!因為他所得到的價值,遠勝於千萬的金銀(參詩119:72)。

4
   耶穌對他們說:"我曾看見撒但從天上墜落,像閃電一樣。我已經給你們權柄可以踐踏蛇和蠍子,又勝過仇敵一切的能力;斷沒有什麼能害你們。"(路加福音10:18-19)

   因着在主面前忠心的事奉,蔣貽慶被寧波基督徒公會按立為布道所的負責弟兄。神與他同在,賜給他趕鬼的恩賜。他曾奉主的名把沙嶠莊阿菊身上的鬼趕出去。這位老姊妹今尚健在,真心敬拜神。

   當時,在同島黃石村有一姓張的大伯,他的兒媳在做月子的時候被鬼附上,又打又鬧又跳,非常厲害,甚至五、六個壯漢都不能制伏她。他們用繩子捆她,她就把捆繩弄斷;用鐵絲捆她,她又把鐵絲掙斷。張大伯四處求告素來所拜的菩薩也無用。他到廟裡許願說:"菩薩啊,要是你能把我兒媳的病治好,我就給您獻上兩頭豬和兩隻羊。"不料那鬼鬧得越發凶了。

   正在走投無路之時,有人對他說:“你現在只有去找一個信耶穌的來,也許洋教能把魔鬼制伏下去。”

   “誰是信耶穌的呢?”

   “聽說沙嶠有一個姓蔣的是信耶穌的。”

   第二天一大早,張老伯走了二十里路來,找到了蔣貽慶,對他講述了兒媳被鬼附的苦況。

   蔣貽慶與樂阿福禱告後,神說可以去,他們就與張大伯一同前往。

   正如主耶穌在地上的時候,鬼看見他就懼怕,喊着說:“這是神的兒子!”弟兄們正走進張大伯的院子,魔鬼知道自己呆不住了,就喊說:“我呆不住了!我呆不住了!信耶穌的來了!”蔣貽慶立即奉主耶穌的名捆綁撒但,那鬼立時就出去了。他們又向圍着的眾人傳福音。外邦人看見神的大能,都不住地說:

   “耶穌是真神!耶穌是活神!”

   當場就有三十五、六個人信服基督。

   耶穌曾對法利賽人說:“我若靠着神的靈趕鬼,這就是神的國臨到你們了”(路11:20)。不是因聽見智慧委婉的言語,乃是因看見聖靈和大能的明證,才使罪人俯伏迴轉,歸向真神(林前2:4)。

   那天晚上,眾人正在張大伯家聚會時,仇敵又來攻擊,使那婦人大大發作。蔣貽慶再次靠主的大能趕鬼,他斥責那鬼,說:“奉耶穌的名吩咐你出去!從今以後不許再來此家。”那鬼又立時出去了,婦人平靜下來。

   接着,蔣貽慶叫張大伯除去家中所有的偶像,不再給魔鬼留地步(參弗4:27)。他們把一箱箱的紙箔都倒在火中焚燒。張大伯舉起他一直珍藏着的張牙舞爪的木雕偶像,扔進熊熊火中,邊扔邊說:“菩薩,我求了你這麼多年,卻沒有平安,反害了我家。我不要你了!”

   世界多有苦難,魔鬼害人深重,只有投靠在這位慈愛、大能的救主的蔭下,才有真正的安息。

   如今,在救主耶穌慈手的攙扶下,張大伯與張師母已經安然渡過苦海危程,進入與主永遠同在的安息中去了。

   我將這些事告訴你們,是要叫你們在我裡面有平安。在世上你們有苦難;但你們可以放心,我已經勝了世界。 (約翰福音16:33)

5
   耶穌仍不回答,連一句話也不說,以致巡撫甚覺希奇。(馬太福音27:14)

   蔣貽慶蒙主的恩典,到處見證主,滿有聖靈的能力,直到解放。新政府成立之後,宣傳說:“現在是新時代,不再需要耶穌了。”“信耶穌是老思想,現在有科學,有醫生。......”於是,傳講耶穌的蔣貽慶成了他們打擊的對象。1949年剛解放,他就被帶到一個小海島上圍海塘。

   那一年,他的第一個男孩新城出生在家中,是神聽了他的禱告而賜下的。這個孩子一出生,就已經命定要在十字架的路上跟隨父親血跡的腳印而行。

   1955年,風雨蕭殺的“肅反”運動開始,要徹底肅清一切反革命餘毒。蔣貽慶在禱告中知道自己就要離開家了。一天,他到桃花島作銅匠活(補鍋、修手電筒等小手藝),晚上與肢體們一同交通,就住在王安興弟兄的家中。看似依然平靜,但是“時候到了,人子被賣在罪人手裡了”(太26:45)。有兩個便衣跟着蔣貽慶在島上轉了好幾天。正在過了主日的那個早上,安興弟兄的妻子還在做產月,公安人員敲響了他家的門,將蔣弟兄逮捕了。

   與此同時,舟山縣公安局到蝦峙島抄家。他們除了抄出兩籮筐的屬靈書籍之外,什麼也沒有找到。抄家的人失望地說:“想不到這麼出名的人連一塊金子、一塊銀子也沒有,只有一箱子書。”神的僕人甘心同主貧窮,只望把基督的豐富分給別人。正如保羅所說:“似乎憂愁,卻是常常快樂的;似乎貧窮,卻是叫許多人富足的;似乎一無所有,卻是樣樣都有的”(林後6:10)。他們自己金銀都沒有,只把所有的──寶貴的耶穌──到處分給流離失所、傷心無慰的罪人。

   逮捕後,蔣貽慶被判刑3年。法院問他:“要不要上訴?”他平靜地回答:“不上訴,交在主的手中。”

   過了幾天,有一位婦聯主任(是蔣貽慶的親戚)急於在新政府面前立功,就收集、整理材料,來到杭州市中級法院,要求給蔣貽慶加刑。

   於是,由於“判刑太輕,群眾憤怒,呼聲很大”,蔣貽慶又被加刑2年,共判5年。

   根據政府規定,判刑5年以下的,留在本省服刑勞改;判刑5年與5年以上的,就要遣送到邊遠荒涼的內蒙古服刑。法院再次問他:“你要不要上訴?”

   他還是平靜地說:“不上訴,交在主的手中。”

   他效法了替他受無理審判的救主──他就是這樣一言不答──只把自己的靈魂身體全然交託給那信實的造化之主(彼前4:19)。

   法院在給蔣貽慶的判決書上寫了三條罪名:

   第一:不參加“三自”運動[注1],抗拒政府政策;

   第二,窩藏土匪;

   第三,利用宗教,把人禱告死了。

   關於第一條罪狀,無須解釋。

   第二條罪狀倒確實有一個故事背景。當時國民黨軍隊追捕中共地下黨員錢某某。他從郭巨鎮逃到蝦峙島,就藏在蔣貽慶家中的閣樓里七天。國民黨搜不到人,就順手搶走了弟兄家中的一頭豬。那時,樂阿福也仍住在他家,二人當晚就把錢某某送上小船渡到桃花島去了。

   此刻,當蔣貽慶被判刑的時候,那位錢某某已是中共東海艦隊司令員。他知道這件事後,親筆寫信,蓋上公章,要求地方政府對蔣貽慶因功特赦。但是蔣師母不識字,把那封信藏了起來,直到一個月後,才被來訪的姐夫發現,而這時蔣弟兄已經被押送到了內蒙古的荒原服刑。

   感謝神!原來他在調度萬有,為要成全他美善的旨意,使他的兒女可以在耶穌的患難、國度、忍耐里一同有份(啟1:9)。

   審判蔣貽慶的國家工作人員對他說:“這第二條不算你的罪。如果真是土匪,早就把你槍決了。”

   至於第三條,其實是有一位姓袁的鄰居,生了必死的病。由於病情惡化,醫生無力拯救,他妻子就請蔣貽慶為她丈夫禱告,而他後來仍然離開了世界。

   當蔣貽慶被押送到內蒙古去時,有許多犯人一同坐在運送貨物的悶罐車裡。當火車開出山海關時,關外一派荒涼景色,車內哭聲一片,其情其景極其淒涼。

   但蔣貽慶那時很喜樂,為基督而作仗d犯,無論到哪裡,都有屬天的平安。他還安慰在一起的同胞。

   到了內蒙古,吃的食物都是玉米窩窩頭、高粱小米等粗糧。南方人開始時都不適應,因此蔣貽慶吃了不少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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