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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識福音派信仰 第三章 聖靈的工作
送交者: newfaith 2006年11月16日08:45:27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第三章  聖靈的工作
  我們在導論里看了四、五種嘗試列出福音派重要特色的方法,每一種都以聖經的至上、基督十架的榮耀起首,然後有些接著就談到聖靈的主權,有些則另外加上以下五種特色中的其中一兩項:即得救的必要、布道的優先、團契的重要、復興的渴望,以及對聖潔的追求。
  我個人所注重的則是為福音派信仰建立一個三位一體的基礎,然後把得救、布道、團契、復興、聖潔這五項重點不當成是並列另加的項目,而是把它們歸在聖靈的工作範圍,因為這些都是聖靈所關注的事。如此一來,聖經、十架、聖靈就成為福音派三足鼎立的基要真理。或者換另一種方式來說,這麼做是要高舉三一真神的三個位格,把福音派信仰焦點集中在父神的啟示、基督的十架,以及聖靈的工作上。另外,再就導論里談到的一種分野而言,聖經及十架屬於「一次完成」(hapax)的事,而聖靈則屬於「多而又多」(mallon)的事。也就是聖靈使我們多而又多地進入神在基督里所說所作的事。
  聖靈有時被認為是三位一體中「受忽略」的一員。不過,至少在福音派和改革派人士當中,這種說法不盡正確。福音派一直高舉聖靈,加爾文還被稱為「聖靈的神學家」,兩部論及聖靈工作最精采最完備的著作要算是1674年由偉大的清教徒領袖John Owen所寫的《聖靈論》(Pneumalologia: A Discourse Concerning the Holy Spirit)以及1900年由荷蘭改革宗神學家兼政治家該柏爾(Abraham KuyPer)所寫的《聖靈的工作》(The Work of the Holy Spirit)一書。
  不過很不幸的是,二十世紀福音派基督徒對聖靈的工作出現了極大的爭議,世紀初期有現代五旬節教會的興起,五O年代之後在主流教會中有著靈恩的運動。福音派領袖為此現象產生分裂,繼而成為很敏感的話題。一方面我們看見五旬節的教會是今天世上增長最快速的教會,有豐富證據證明在其中有神的祝福。然而在另一方面很叫人擔心的是這些增長經常缺乏深度,流於膚淺。我個人相信,其實福音派對聖靈的教理及體驗,共通之處遠超乎分歧之處。我在本章要關心的重心在前者,對後者也不會避而不提。
  我看到自己在上一段用了「福音派」及「靈恩派」兩個形容詞,卻沒有解釋其間的關係。本書的目的當然是在對「福音派」這個字作界定,但是「靈恩派」又是什麼意思呢?就廣泛的意思而言,所有基督徒都屬靈恩,也就是教會是基督靈恩的身體,每個肢體都賦予聖靈的恩賜(charisma, 複數charismata)。不過,「靈恩」更具體的說,這個字則用來指主流宗派里那些:(1)聲稱具有得救之後,受到「聖靈之洗」的「靈恩」經驗, (2)強調三種超自然的恩賜,即說方言、醫病、說預言,(3)發展出一套活潑、自然、參與、坦率表露的公眾敬拜方式。
  因此這麽看來,不是所有的福音派都是靈恩派(因為有些強調重生過於往後的經驗,並且指出新約所提到的恩賜有二十多種,而且不是每種都屬超自然性的),所有的靈恩派也不都是福音派(因為有些是聖公會或天主教)。在本章里要記住「福音派」和「靈恩派」並非同義詞是很重要的。
  首先我們聲明,所有福音派的基督徒堅定相信聖靈,即是這位有恩典、有榮耀三位一體之神的第三者。我們相信聖靈是神,因此配得我們敬拜。我們並且相信地積極參與創造萬物(創一2),又很積極地維繫、更新萬物,使之充滿活力(詩一O四30)。我們相信在舊約時代,他也更新神的子民,否則他們不會愛慕神的律法(參:詩—一九97、103;羅七22,八7),並且裝備某些特殊的人從事特殊的任務(如:出三十五 30及下;彼後一21)。至於我們有幸活著的新約時代,我們堅決肯定聖靈的工作絕不可缺,因為我們的信心、生活、敬拜、團契、服事、宣教若沒有聖靈,就根本不可能。本章容後會盡力表明這一點。
  另外有一點也要先強調的是,無論是經意或不經意,必須避免把聖靈跟聖父或聖子分隔的傾向。我們重申福音派的信仰是三位一體的信仰,我們愈學會怎麽以三位一體的基督徒的心態來思想及行動,就愈來愈成為真正的福音派基督徒。
  儘管以我們有限的頭腦無法了解三一神之間三個個體的確實關係,我們要記住他們擁有平等的地位,而扮演各自特殊的角色。譬如,聖靈較喜歡隱藏自己來彰揚聖父及聖子一一這點並不希奇,因為他被稱為是「神的靈」及「基督的靈」(例:羅八9;加四6)。因而當我們禱告時,他就是能使我們呼叫「阿爸父」的那位,好叫我們可以與神之間享有親情的關係(羅八5—16)。他也是使我們喊出「耶穌是主」的那位。誠然「若不是被聖靈感動的,沒有能說‘耶穌是主’的」(林前十二3)。聖靈樂於為子作見證,在新約中多所強調,不僅是來自耶穌本人。他說:「他(真理的聖靈)要榮耀我,因為他要將受於我的告訴你們。凡父所有的,都是我的;所以我說:『他要將受於我的,告訴你們。』」(約十六 14一15)。
  所以說,若有個人或信仰群體聲稱有聖靈印證,測試他們真實與否的可靠方法,就是看他們是否榮耀主耶穌基督,把注意力集中在主身上並且彰揚他的榮美。最近有些作者就稱呼這項聖靈的工作叫作「照明燈」式的工作。好的照明燈在照明建築物,而燈本身卻是隱藏的。同樣地,聖靈見證基督,而同時隱藏自己。
  要懂得聖靈工作的不可或缺的最好方法,大概就是逐一看看基督徒生活中的六大階段,或說六大層面,以新生為首,而以基督徒的盼望為終,來表明出每個階段若缺乏聖靈的運作,就不可能存在或持續進行的情形。
  
  基督徒的起步
  
  有些基督徒歷史學者及注釋學者認為「得救歸正」(conversion)這件事是福音派信仰的主要特色之一。有些甚至還用「福音派得救經驗」這種語詞,彷佛當它是一種典範式的東西——像掃羅在大馬色路上的經驗一樣——是每個基督徒都一定要依循的。對此我們必得嚴加拒絕。雖說每個真實的得救會包括與耶穌基督某種的會面,但是保羅的得救有某些方面的經驗(像是使人眼瞎的亮光,仆倒在地以及有聽得見的聲音說話等等)都不是些典型性的東西。
  當我思想基督徒的起步時,我寧取重生(regeneration)而非得救歸正(conversion),為福音派的特色。這兩者可能會有重疊之處,基本上卻是不同的兩件事。「歸正」是人這方面的作為(雖然只有藉著神的恩典才有可能),而「重生」則完全是神的作為。歸正是指離棄罪惡及偶像敬拜轉變,我們稱為悔改,接而轉向神、轉向基督,我們稱為信心。結果是,悔改加上信心即等於歸正。
  重生,或新生,則有所不同。很可惜的是這等事最近已被視為庸俗,特別是在美國,所以「重生的基督徒」只成為一項統計上的名詞。其實重生這樣的比方,給我們不少重要的線索,來對基督徒的起步有正確的了解。
  第一,重生是神的作為。屬靈的出生跟肉體的出生一樣,沒有人可以自己來做。重生不是自我再生,所以新的生命雖然會導向道德上的變化,卻不只是一種道德上的改造。在耶穌跟尼哥底母夜間的交談之中,他兩次提到「重生」。這裡的副詞「重」(anothen)是指「從起初」、「再一次」或者是「從上而來」的意思(約三3、7)。這裡的文意脈絡很可能是指著後者而言。耶穌並非指著在地上藉由人為力量有重新的開始,而是指著從上頭而來藉神的能力而有的新生命。這新生命乃是聖靈所生的生命(約三5一8)。
  第二,出生的比方表達了新生命是突發的。人的出生雖有十月懷胎,接著有好幾年的長大成熟期,但出生本身卻是件很即時性的事件。屬靈重生亦是如此。重生之前聖靈也許會用一段時間叫人知罪(約十六8一11)、叫人良心受責(徒二十六14)、光照人心。重生之後也會有多年的成長階段,但實際出生的那一刻(從死到生)是瞬時間發生的。
  第三,新生不一定是能感受到的經驗,雖然有些人會有感覺,歸信迴轉的過程可以意識得到,但是神什麽時候把生命放在我們裡頭,卻不一定人人皆知。出生這項比方再次可以表達這一點。我們沒有人能感受出生的那道經驗,除非父母告訴我們,否則我們不知道何月何日出生,也不曉得出生時所發生的事。同樣,許多基督徒並不知道何時是他們屬靈的生辰。
  第四,重生不等於受洗。把兩者認同為一是一項錯誤。大公教派人士(Catholics),包括聖公會及羅馬天主教在內,就錯以為人一旦受洗,就一定是重生了。
  受洗當然非常重要,耶穌親自設立且作此吩咐(太二十八19)。福音派人士不能(也不該)予以輕視。但是我們卻堅決認定受洗絕不能與重生相混淆。誠然,如果耶穌跟尼哥底母的交談在歷史上真有其事(我們也如此相信真有其事),那麼他所指的「從水和聖靈生的」(約三5),絕不可能在暗指基督徒的洗禮,因為當時根本沒有這回事。他比較可能是暗指約翰的洗禮,呼召人悔改的事。因當時約翰明明把水和聖靈作了區別(太三11),說他是用水施洗,而耶穌則是用聖靈施洗。
  所以,即使洗禮是新生的一個記號(或聖禮),我們不能把記號跟記號所指的事相混淆。重生是一種很深沉、內在、激烈的改變,是聖靈在人的個性深處工作,叫我們藉他領受一種新生命、一個新心、一個新的開始,而受洗則是重生的內在隱秘的真實,成為外在、公開看得見的表達。
  更進一步說,洗禮並非自動性地影響到它所象徵的那件事。福音派基督徒反對機械化地履行洗禮及聖餐這兩項福音聖禮就能重生的看法。洗禮所用的水並不含有新生命,聖餐中的餅和酒也不夾帶基督的身體和血。天特會議的確對凡是「堅信恩典並不經由聖禮本身而傳達授予」的人宣告詛咒。(注1)但這卻正是我們福音派所堅信的。如胡克爾後來所說:「不領受他恩典的聖禮不一定都領受了神的恩典。(注2)。因為如果聖禮令我們受益,就必須「正正噹噹」地來領受,而所謂「正正噹噹」就是指「藉著信心」而言。那些自由新興的教會能了解這一點相當重要,因為對聖公會福音派來說,洗禮(不管是嬰兒洗或是成人洗)若沒有信心伴隨,就缺乏有效性。對這一點沒有比後來在1625年成為Armagh大主教的烏杜爾(James Ussher)說得更有力:
  除非他們心裡相信,成人時所施行的洗禮就無功效可言,因此查到我們其正相信,我們在嬰孩時所施的洗便他一無用處,……一切恩典的應許於受洗時在神那一方面已成了我的產業,加蓋印記地歸屬於我,但只有當我了解神在洗禮上到底對我保證些什麽,並且當我實際用信心來接受時,我才會擁有這些應許的益處(注 3)。
  最後,在我們結束討論基督徒生命起步這項主題之前,我們注意到從耶穌與尼哥底母的對談中,耶穌所最強調的功課是重生之不可或缺的必要性。尼哥底母是個猶太人(屬於神立約的子民),是個法利賽人(委身致力於正義之道),是個官長(公會的一員),是位教師(有教養之人),不但彬彬有禮,而且對耶穌的工作給予好評。這樣一位虔誠、高尚的禮教之輩,耶穌卻得對他說:「我說:‘你必須重生’,你不要以為希奇」(約三7)。
  福音派基督徒總是想要忠於耶穌的這項教導,並且堅認我們若要看見或進入神的國就必須要重生,是單單受洗所無法取代的。
  
  基督徒的確據
  
  聖靈不會賜我們生命之後而棄之不顧。他跟天下父母一樣知道初生的嬰孩需要細心照養,所以他與我們同在,其實是住在我們裡面。也就是說,聖靈的重生帶來聖靈的生活。
  現在就讓我們來思想這個新生活中的一些福氣,特別是基督徒確據中的福分。
  耶穌在世的最後一晚,門徒圍繞在旁,耶穌對他們說:然而,我將真情告訴你們:我去是與你們有益的;我若不去,保惠師就不到你們這裡來;我若去,就差他來。(約十六7)。
  耶穌在此平白地說,聖靈的工作會比他自己在地上的工作時對使徒更有益,許多人會對這番話感到相當吃驚。耶穌的離去怎麽可能是對門徒有益?我們常會嫉妒門徒,以為我們若能像門徒一樣跟耶穌同在,看得見他面上的榮美,聽得見他悅耳的聲音,看到他怎麼叫人吃飽、醫人疾病、平靜風浪、使人復活,像伯大尼的馬利亞一般坐在他的腳前,或者像他所愛的門徒約翰一樣靠在他的胸前該有多好!耶穌在此所說的到底是什麽意思?。
  可以說,耶穌在世時門徒有兩項不利之處是可以因聖靈的來到而得到克服。第一,當耶穌與他們同在時,這種同在受地點限制,因而有時他們會與耶穌分離。譬如說他在耶路撒冷時,門徒在加利利;或者他在山上禱告時,門徒卻在船上。他們無法享受那種與耶穌毫不受干擾的團契,耶穌的同在有時空上的限制。但是聖靈所成就的是使耶穌的同在普及化,任何人在任何時候都能尋求他。
  門徒第二項不利之處是,當耶穌與他們同在時,那種同在是外在的,耶穌無法進入他們的個性中從裡面改變他們。他無法進到門徒的思想、動機、渴望的源頭裡去。但是他說將來他能,因為「他與你們同在,也要在你們裡面。」(約十四 17)。這麼說,聖靈將耶穌的同在內在化,藉著他的靈住在你們心裡(弗三 16一17),並且我們的身子就是聖靈的殿(林前六19)。
  聖靈的內住實在是最奇妙的特權。福音派基督徒對此也一直強調,而且也是聖靈在舊約及新約的工作中最主要的差別。舊約中神的子民雖然也被復甦,但卻沒有聖靈的內住。他們極其渴望彌搴亞時代的到來,神可以實現他的應許:「我必將我的靈放在你們裡面。」(結三十六27)耶穌所肯定的正是這項應許。
  我想所有福音派基督徒都同意且肯定聖靈的內住是今天神子民最主要的特徵。所以說「人若沒有基督的靈,就不是屬基督的。」羅八9)保羅還勸我們不要叫聖靈擔憂,我們原是受了他的印記,等候得贖的日子來到(弗四30)。所以,聖靈在我們裡面就是神的印記,標明我們屬於他。
  強調聖靈內在性的工作,使我們能說福音派信仰是個心靈的宗教,賴爾主教就寫說:「福音派宗教信仰第四個主要特色(在聖經的至高性、人性罪惡的根深蒂固,以及耶穌基督的救恩之後),就是把聖靈在人心中內在的工夫放在極高的地位上」(注4)。
  當然宗教一定得有外在的形式,只是從歷史上看來,宗教不斷傾向於空有外貌,而無內涵。神透過以賽亞埋怨說:「這百姓親近我,用嘴唇尊敬我,心卻遠離我。」(塞二十九13)耶和華神在八世紀前對以色列所說的,耶穌也向他那時代的法利賽人重複一樣的話(可七6),我們如今也該應用到自己身上。我們的信仰常常多有儀式而無實質,有口無心,「有敬虔的外貌,卻背了敬虔的實意。」(提後三5)。
  聖靈內住的一項重要工作是讓神的百姓確信他們與神之間的救贖關係。這確信之道事實上是福音派特別強調的重點。(注5)天主教或自由派之信念較偏於把信心的確據,跟要不得的自以為是這種心態畫上等號。老實說,我們福音派是有必要為我們那種驕傲自滿,甚而得意洋洋的態度悔改。我們需要仔細傾聽約翰壹書所提的警告,也就是除非我們在基督真道之外表彰公義慈愛的生命特色,否則我們聲稱認識神,是神兒女的那一套就全是膺品。
  然而約翰壹書卻也不斷地重申:「我們……就曉得是認識他」,「我們知道我們是在主裡面」,「我們……就曉得是已經出死人生了」,「我們知道我們是屬神的」(注6)等等一些話,讓我們深信無疑,神的確有意要我們知道,換句話說就是心有確據,我們是屬神的。
  基督徒的確據,首要建立在十字架上,就是因為基督代替我們承擔罪惡,而且他擔罪的工夫已經成全完備,我們才能確知自己已蒙赦免。因基督在十架上「一次獻上為祭,為全世界所有的罪孽成為一項全備、充足、完滿的犧牲祭物」(注7)。
  在這客觀的確信基礎之外,聖靈另加上他主觀的見證。最明顯的記載是在羅馬書裡。羅馬書五章5節告訴我們,聖靈將神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裡,八章15-16 節告訴我們,當我們呼叫「阿爸父」時,是聖靈與我們的心同證我們是神的兒女。所以說聖靈的內住使我們心中深切相信神是我們的父,並且深愛我們。在此上下文中還很清楚指出,這種父神澆灌之愛所帶來的內在經驗是所有神兒女都可享有的特權,儘管不同的基督徒在不同時刻會領受不同程度的確據。
  由於不少人會把這種經驗跟所謂的「受聖靈的洗」相聯並提,在此或許可以合適地拿來作些討論。對這個問題,各方意見相當分歧。五旬節及靈恩派基督徒比較堅持聖靈的洗是在重生之後必要的第二次經驗,並且經常以說方言為認可的標準。非五旬節派人士則以為聖靈的洗跟聖靈恩賜相等(徒一5,二33、38一 39),是賞賜給所有的信徒的,而且是不同的經歷。
  福音派基督徒是否真有必要因過度堅持己見而意見分歧?五旬節派基督徒需要問問自己是否必須堅持兩階段的刻板模式,而非五旬節派的基督徒則在主張得救時同時一次領受聖靈之餘,也要自問是否願意敞開,接受聖靈更進深更豐富的經驗。雙方是否能同意(1)所有基督徒都已領受聖靈;(2)新約強調的是初次的領受聖靈,是跟重生、新造、由死復生等用語相聯;(3)成聖的過程會接續而來;(4)在成聖過程里,聖靈會賜下更豐富、更深刻、更完備的經驗。
  我以一則個人的見聞作為此段討論的結束,很榮幸多次去新加坡聖公會教區作客。在1987年一次訪問中,我跟該區主教(現已是大主教),也是有名的靈恩福音派鄭靈光主教聊了起來。我問他就他的觀點而言「更新」是什麽,他回答說:「更新就是對神的同在一種新的體驗」我聽了很受震撼,因我當時才剛看見巴刻的《活在聖靈中》(keep in inStep with the Spirit, 1984),他就提到與聖靈同步是「對神的愛一種清新的確信」。
  對我而言,「對神的同在的一種新體驗」和「對神的愛一種清新的確信」之間無多大區別。我在想,這是否可能作為雙方進一步彼此了解、尊重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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