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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識福音派信仰 基督徒的聖潔生活
送交者: newfaith 2006年11月16日08:45:28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基督徒的聖潔生活
  
  聖靈內住的一個主要目的,在於改變神的子民或使他們成聖。神在舊約應許說:「我必將我的靈放在你們裡面,使你們順從我的律例,謹守遵行我的典章。」(結三十六27)事實上,神在舊約中最直接的兩項應許就是:我要將我的靈放在你們裡面(結三十六27)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裡面(耶三十一33)。
  這兩項應許基本上沒有什麽不同,因為聖靈放在我們心裡所做的便是將神的律法寫在心裡(參:羅八3一4)。
  當保羅寫到,神呼召我們「成為聖潔」時會同時「賜(我們)聖靈」(帖前四7一8),就強調出聖靈與聖靈所內住的聖潔子民之間不可分解的連接性。有了聖靈,聖潔是必要的;沒有聖靈,則根本不可能有聖潔。因此我們絕不能低估聖靈在人心中所作的改變,給我們新的雄心、新的標準、新的理念與價值。
  只是這些改變怎麼產生?保羅對此在加拉太書第五章及羅馬書第八章中提出人在「肉體」與「靈」之間不斷經歷的內在衝突。他所說的「肉體」是指我們墮落、自溺的本性,所說的「靈」則是指內住的聖靈本身。保羅告訴我們,成聖的秘訣在於我們對兩者所採取的正確態度。對付「肉體」的消極態度叫「克服抑制」,即是把肉體治死的過程。這是我們常常忽略去實踐的事。鍾馬田( Martyn Lloyd-Jones)就說:「我越來越相信大多數人會在基督徒生活上惹上麻煩,是因為在屬靈上對自己嬌生慣養」(注8)。也就是我們對私己本性不予治死,反而縱容。
  以下這節經文是保羅講到我們所面對的抉擇最直言無諱的一段話:你們若順從肉體活着必要死,若靠著(聖)靈治死身體的惡行,必要活着(羅八13)。
  這裡提到兩種相對的光景,一是導致死亡的生命,一是導致生命的死亡。第一,兩種不同的生活方式:「順從肉體活著。(耽溺)以及「治死身體的的惡行」(克服)。第二,兩種不同的結果或死或生:倘若我們任性則會死,倘若我們抑制自己則會生。第三,這裡牽涉到不同的斗土:靠自己,我們任性嬌縱;但靠聖靈,我們就能克服抑制。換句話說,作神要我們徹底、不妥協地抗拒他眼中的一切惡。這是我們的責任,我們要去努力,但是我們無法憑自己,惟有藉聖靈內住的大能才能做得到。
  只是這到底是什麽意思?這種話無疑很虔誠很正統,但是在每天的經驗里,聖靈又是怎麽在我們裡面作工?我個人在不斷思索中想出成聖工夫的五個步驟,覺得很有幫助。首先他在思想上使我們辨識神的旨意;其次在良心上使我們分辨是非:第三,他在我們心內使我們熱切渴望神的道路;第四在我們的意志上使我們毅然決心跟隨神的旨意;第五,聖靈這才作他成聖的工夫。
  使徒保羅也寫道聖潔是「聖靈的果子」,九項恩惠一起構成「像基督」的品格與行為。即然是「果子」,這些品格乃是在聖靈內住的影響下自然地成熟。基督徒的聖潔不是聖誕樹,掛的是人工裝飾品;而是像果樹,倘若我們願「與聖靈同行」(加五16),回應他的感動,活在他的掌管之下,自會成長。
  天主教傳統中長久以來即強調聖潔,所以福音派無力當專利而獨占。不過我們倒可以說福音派的歷史一直是個追求成聖的歷史過程。在每個世紀裡——宗教改革人士、清教徒、敬虔派、衛理公會,以及最近像是英國的凱錫維克特會(Keswick Convention)的運動都有這項訴求。在福音派基督徒中對聖潔並沒有單一性的教導。
  有時會興起完美主義式的運動,主張我們墮落的本性會得到「根除」或者得到「完全成聖」、「完全之愛」。他們對新約中要完全的命令(如:太五48;林後七 1),或者說到從神生的「就不犯罪」,甚至「不能犯罪」(約壹三6、9,五 18)的這些經文,認真的態度實在值得欽佩。約翰·衛斯理(John Wesley)也對這些經文久經苦思良久,在那本《基督徒完全觀》( A Plain Account of Christian Perfection1977)寫下他的結論。這項傳統如今在循理會、拿撒勒人會,及五旬節教會依然持續。
  不過多數福音派人士會依這些談及「完美主義」的經文的上下文來解釋其原意,深信新約所應許的罪惡根除,與無罪完美不是在今生。我們倒中以為自己如同天路過客走在一條朝天城的路途上。我們跟保羅一樣不是以為已經到達了,也不以為「已經完全了」,乃是竭力追求,「或者可以得著基督耶穌所以得著我的」(腓三 12)。
  先前是聖公會在劍橋的神學院院長,後來為達倫城(Durham)區福音派的主教莫爾(Handley Moule)在他那本名為《基督徒成聖觀省思》(ThoughtS on Christian Sanctity 1888)的小書裡,便很成功地保持平衡的聖經觀點。在書中「目標」章題下他寫道:我們的目標就是每日與神同行,每時住在基督里,全心愛神並愛人知己…… 歸服於柙……與罪惡斷絕並順從一切良善……我們絕對要將妥協道德的密謀…對纏身之罪的姑息皆置之一旁。以我們每日每時不斷在基督里,靠聖靈恩惠與神同行,絕不可有所鬆懈……(注9)。
  不過,莫爾主教在「限度」(Limits)的章題下卻接著說:我和從教會經驗及神無誤的話中,一樣堅決相信事實存在著人生終點會有極限,且是叫人降卑明明短缺的極限的這項奧秘。與神同行的終究還是個罪人(注10)。
  福音派基督徒記住這些「目標」及「限度」,追求聖靈充滿(弗五18)之餘,保持著「饑渴幕義」的心(太五6)。
  
  基督徒群體
  
  福音派基督徒一向有各自為政的不佳風評,對教會的看法也不整全。的確從宗教改革以來,我們不但堅持「個人判斷的權利。(即個人有權從聖經直接領受),而且堅信[信徒皆祭司。(即透過基督,個人有權直接親近神)的主張。
  不過我們同時也知道新約對教會有極高超的教導;也就是教會是神永恆及歷史計畫的中心;教會是福音的一部分。教會並且跟舊約的以色列民有直接的連貫性。所以嚴格來說,把五旬節那天當作是「教會的誕生」並不正確。因為教會中神立約於民的群體,早在兩千年前從亞伯拉罕就開始存在了。而五旬節那天所發生的是,神的子民如今成了聖靈充滿的基督身體,也叫做「聖靈的團契」(林後十三14;腓二1: 合本作「聖靈的感動」),因著我們在他裡面共同參與(koinonia),而使我們成為教會。 koinonia這個字在福音書裡沒有出現。首次是在使徒行傳二章42節,路加描寫耶路撒冷教會時用了這個字,因為在聖靈降下之前,不可能有 koinonia。
  在福音派運動中對教會的本質之看法有相當的歧見。有的認為教會主要是看得見的地域性的團體,包括凡在該地區稱自己是基督徒的人。
  其他有些人則強調教會是集合性的群體,只包括被認定是重生得救,且完全同意福音派信念的人。
  這兩種看法並非完全不可相容,我們應該避免作兩極式的劃分,因雙方至少共享兩種重要的信念。
  第一,所有的福音派人士都接受可見及不可見的教會之分。特別在談到教會成員時,這種區分便很重要。我們同意神保有他使人歸屬那不可見的真教會的權利,就是當人信基督時,他使那人得以歸入教會。但是神也同時授權給牧長,讓他們能藉洗禮在人表示相信時,讓人得以歸入那可見的教會。
  這項區別使我們篤信,具有教會成員的身分並不保證就擁有救恩。保羅警告哥林多人不要模仿以色列在曠野中的情形。他們都「受洗歸了摩西」,都一起飲用了相同的靈糧靈水。換言之,他們就等於是舊約里受洗加入教會的人。「但他們中間多半是神不喜歡的人。」他們的教會成員身分無法保證他們不受神的審判(林前十 1一5)。
  第二,所有的福音派人士都認為教會的純正(教義上及倫理上)是神所命定的正當目標。不同的是我們如何達成此目標的方法。有人採取嚴官峻吏的手段,對稍有過犯之人也會迅速予以除會。有的則一面承認新約中的確有教會在紀律管教上的教導(注11),但同時記得耶穌的麥子和裨子的比喻,因為「在可見的教會中永遠會善惡摻雜。(聖公會信條二十一),因此他們情非得已,才會採取除會或分離的方式。
  也正是討論教會的純正,應該提出「包容性」(Comprehensiveness)這個觀念,英國聖公會在這點上只顧誇耀所謂的「偉大包容力」,而不記得最初有「原則性」及「非原則性」包容的區別。對此聖公會該受指責。
  賴爾主教在《教會人的原則》(Principles for Churchmen)(注12)一書的概論中,就慨嘆聖公會在十九世紀末期的「不分青紅皂白地包容」,他語帶諷刺地說:「要為教會帶來和諧,避免爭吵,莫過於宣布教會像挪亞方舟,在裡頭所有的意見、信念皆可相安無事,不受甘擾地共處,並且惟一的要求就是願意進到裡頭,自立門戶,各不相干。(注13)。
  寫《基督的豐盛》(The Fullness of Christ ,1950)一書的作者也類似地說:「教會中包容的原則是有限度的……神在基督里啟示的真理也許有彈性,但不是無止盡的彈性。(注14)。然後 1957年韋特勒博士(Dr. Alec Vdler)拒絕「無原則性的混合主義觀,贊成有「包容的原則,也就是「一個教會應該堅守信仰的基要真理,同時在次要事件上容讓有不同的意見及解釋……」(注15)。
  1973年巴刻清楚地劃分「在基本教義認同的基礎上,容忍對次要問題有不同看法的美德。以及「從聖經的光照,退到一種界限不清、思路不明、不分青紅皂白,一味以混合主義為是的惡習」(注16)。
  思想過福音派對教會的本質的看法之後,我們現在可以來思索聖靈是如何裝備教會作服事工作。我先從專職牧養的工作開始討論。福音派從新約閱讀中同意中 episcope(牧養工作)是神為他的百姓所做的供應。所以保羅會勸勉以弗所教會的長老當為自己謹慎,並為全群謹慎,因聖靈立他們作全群的監督(episkopoi,徒二十28)。所以是聖靈託付他們來照管著教會。
  這麼說「牧師」(pastors)作為地方教會的領袖是合乎聖經的正確名稱,而用教士(Priests)一詞則不但錯謬而且有誤導性。新約中從沒有用這個字來形容牧長,英文Priest這個字無傷大雅,不過是presbyter(長老)這個字的縮寫。
  這就是為什麽宗教改革人士保留使用這個稱號,只是很少人會在使用Priest這名稱時想到長老這個意思。如果聖公會能依循印度和巴基斯坦教會的智慧,找出一名稱得以涵蓋「主教、長老、執事」三方面的工作,就會清楚多了。我們在語言使用上的確需要一致。
  雖然在實踐上有些福音派領袖極其專制,但在理論上他們反對所謂的神職主義,亦即主張所有事工皆歸神職人員,信徒則於責任無分。相反地,福音派總是相信信徒皆祭司,並且信徒皆服事的理念。尤其最近更是透過靈恩運動的影響,保羅所主張「每個肢體都發揮基督身體的果效」的看法已廣為接受。
  福音派對於今天還存在哪些屬靈恩賜,或者哪些恩賜在今天比較重要的看法並不完全同意。不過我們可以同意(l)恩賜的本質可以有相當的不同(有些比較平實,像是分享金錢,布施行善等);(2)恩賜的目的是為眾人的益處,要在廣度及深度上建立教會;(3)評估恩賜的標準是按它對建造教會的程度而定。如保羅所說:「當求多得造就教會的恩賜」(林前十四 12)。
  
  基督徒的宣教
  
  宣教工作一直是福音派的要務,尤其最世界性的宣教工作。福音派(Evangelicalism)及福音布道(evangelism)一如字詞所見,是緊密相聯的。而「聖靈乃是最主要布道者」是福音派對福音布道的一項強調重點。聖靈是宣教的聖靈,而五旬節事件是一樁宣教的事。
  泰勒(john V. Taylor)在擔任溫斯特主教時,所寫有關聖靈的那本書(名稱The Between God),起首就下列這段話:「基督教會史上宣教的主要動員者是聖靈。他是整個宣教大業的主導領袖」(注17)。  1989年在二次世界布道國際會議里發表的「馬尼拉宣言」(The Manila Manifesto)中,在題為布道之神下有這麼一個段落:
  聖經宣稱神自己是最主要的布道者。由於神的靈是真理、慈愛、聖潔、能力的靈,福音布道沒有了聖靈便不可行,是聖靈思膏傳信息的人,確認所傳的話語,預備聽者的人心,使罪人得以悔悟,瞎眼得以看見,賜生命給死人,使我們悔改而相信,聯合我們在基督的身上,肯定我們是神的兒女,引領我們擁有像基督的品格及服事,並且差派我們成為基督的見證人。在這整個過程中,聖靈的首要任務便是藉着把耶穌啟示在我們心裡,使他在我們心中成形來榮耀他(注18)。
  我們的主耶穌自己在地上工作期間,對聖靈的宣教本質已有清楚的教導,這在約翰福音七章37一39節清楚可見。耶穌在住棚節期的末日,也是最重要的一天,站在聖殿最明顯的地點上高聲說(以強調他話中的嚴肅性):「人若渴了,可以到我這裡來喝。信我的人就如經上所說,從他腹中要流出活水的江河來。」耶穌這話(約翰註解說)是指著信他的人要受(聖)靈說的。
  請注意他在這裡指出兩種水——首先是喝的水(37節「人若渴了……」),其次是流出的水(38節:「腹中流出活水……」)。這兩幅景象作了極精彩的結合,也就是惟有當我們把水喝進去才會從我們流出來。我們喝的是一小口,但是藉著聖靈在我們裡頭的運作,這一小口可以化作江河,所喝的水可以變成流出的水。世界彷佛是一片荒蕪的沙漠,而經聖靈的灌溉,沙漠得以開花結果。
  湯朴威廉(William Temple)在《閱讀約翰福音》(Readings in St.John's Gospel)書中論到耶穌這句話時說:「沒有人能擁有神的靈(或作有神的靈內住其中)而能私自保留這位聖靈。聖靈在哪裡,就流露出來;如果沒有這種流露現象,聖靈就不在那裡。」(注19)。
  聖靈與宣教之間的聯繫是不可分的。忽略宣教是與聖靈的實存相衝突。因此,受聖靈充滿的教會的一個重要標記,便是對當地社群有愛心的伸援以及對全球宣教有嚴謹的委身。布爾(Harry Boer)為此作了以下強有力的表達:
  當教會嘗試把聖靈為自己保有,教會的這等行為不但與自身的本質相違,也與聖靈的本性衝突。因為教會的本色在於不斷擴張其界限,而聖靈的本質則是不斷把生命傳開到更廣闊的範圍。每當教會沒有認清自身的這份本質以及聖靈的這份實存時,聖靈便遭受銷減之苦而退縮,所余剩的宗教外形則在那些使聖靈憂傷之人的生命中成為一種腐化性的東西(注20)。
  在我們結束聖靈及宣教這部分的討論之前,有進一步的三方面需要作點說明。
  第一是有關福音布道及社會關懷的問題。這個問題以前在福音派界內有些意見衝突,但如今已不存在。《巨流城報告》(The Grand Rapids Report, 1982)以下列敘述定義了兩者之間的關係:(1)社會關懷活動是布道的結果,因為信主的人在服務社群的事上表彰出他們的新生命。
  (2)社會關懷活動可作為布道的橋梁,因為藉此常能讓人聽到福音。
  (3)社會關懷活動是布道的同工,他們有如「剪刀的兩刃或飛鳥的雙翼」。因為如此一來,就如耶穌在世上的服事一般,善言與善行、傳道與行道、好消息與好行為,如今是手連手相併齊驅(注21)。
  第二,我們需要考慮布道及行神跡的關係。今天在傳福音時是否應該有神跡伴隨?在二十世紀的最後十年間,興起了一股由溫約翰(John Wimber) 及其「葡萄園」教會所帶頭的「神跡奇事」的運動潮流,在溫約翰所寫的兩本書《權能布道》(Power Evangelism, 1985)及《權能醫治》(Power-Healing,1986)中,他極力主張神跡奇事原是「新約時代每天發生的事跡」,所以也該發生在我們這個時代。他所理論的神學基礎如下:由於神的國度是由耶穌所引進,且藉著他所行的神跡彰顯出神國的到來,所以我們也應該經常期待這些事跡的發生(注22)。此外有些觀察認為此等神跡奇事的爆發,是五旬節運動在此世紀的「第三波」而大力歡迎。針對這種教導,我們該如何回應呢?首先,我們一定得避免懷疑或輕信這兩種極端相反的反應。
  就一方面而言,或因神學偏見,或持科學世俗論而否認神跡的可能性全屬無稽之談。因為我們相信神既是宇宙的造物主,他當然能夠插手介入他自己的世界。我們無力把他鎖在我們井然有序的小天地里,或者對他發號施令,告訴他該做什麽,不該做什麼。此類想法最粗魯的例子要算是十八世紀末期在法國發生的一件事。由於(jansenists 詹森主義成員,譯註:天主教的一個教派)聲稱在一位神父的墓地里有希奇的神跡,羅馬天主教當局便先築牆堵塞墓地,而後在牆上貼掛制令說:「按王的旨令,神被禁止在此施行神跡!」對此蠢行,說它無稽並不嫌過分但是另一個極端,照溫約翰的說法,認為神跡奇事是屬於「正常基督徒生活」(注23)。不過基於一些理由,這種說法不能成立。第一,不管我們如何定義「神跡奇事」但一定是非常態,而不是「常態」。也就是屬於在神正常運作以外的作為。因為聖經中的神主要就位自然界(na-ture)的神,而非超自然界(suPernature)的神。他賜下陽光、雨水,維繫著世界,為花朵添衣,給飛鳥吃食,供應一切生物生命、氣息及一切所需。聖經對神的啟示由此開始。
  神跡奇事不領先也不超前,它們在聖經中主要的目的和作用是為每個新階段的啟示——摩西頒布律法、從以利亞開始的先加工作、耶穌的教導事工、使徒奉差的權柄——作證實確認的工夫(注24)。
  第二,如果(像溫約翰所教導的)神賜給我們行使耶穌所做的工作的權柄(注25),為什麼這些工作只限於醫病呢?我們為什麽不能也倍增五餅二魚,來解決世界上饑荒的問題?或者有平靜風浪的神跡來救人逃離水災?第三,實際現狀與所聲稱的並不符合。倘若向所有相信的人應允疾病能得神奇的醫治,引起希望的破滅,而後又歸咎失敗在人的不信,只能用「殘酷」二字形容。
  總之,我們當然應該對神跡的發生有開放之心(因為神是宇宙的造物主),但是我們卻無權期待神跡會按聖經中的特殊時期所發生的頻率,在今日出現(因為我們的時代並非是個啟示的時代),我們乃是活在兩代之間,就是神國已經降臨卻「尚未」成全的兩個世代之間。
  福音派靈恩的也好,非靈恩的也好,應該都能同意「馬尼拉宣言」(1989)中那段很平衡的話:……今天我們無權限制永生造物主的權能。我們反對否認神跡的懷疑論,也反對要求對神跡的頤氣指心態」(注26)。
  第三是關繫到布道及復興,誠如我們先前所見的,「渴求復興」是福音派另一特徵。我們談復興,想要知道教會史上的大復興事跡,並且祈求復興的來臨,那麽這到底代表著什麽意思?大多數的福音派都會同意,復興是神的靈——超然降臨的現象,使整個群體感受到並敬畏神聖潔的同在(注27)。未信之人會知罪而悔改呼求神的憐憫,而且通常還是未經人為工夫且人數相當多,冷淡退後的基督徒也藉此得到復興。神的子民深切感受到神的榮美,在生命中彰顯聖靈果實的,並致力於善工。
  
  基督徒的盼望
  
  舊約把對聖靈恩賜的澆灌當作是彌賽亞時代的主要祝福。彌賽亞的時代即是聖靈的時代。所以當聖靈的大能在五旬節降臨時,那些充滿指望的神的子民知道新紀元已經來臨,神的國度已經進入歷史。不過他們也同時知道這個國度的來到會只屬片面而已,神應許的最終實現仍未完全臨到。所以聖靈的恩賜會被看成最末時的起頭,是將來的一種確據。
  聖靈的恩賜「同時是應許的成全,也是成全應許」(注28)。(注種雙重觀點在新約里借用了三種比喻加以表達:商業交易(兩階段付款),農業行為(兩階段的豐收),及社會行為(宴席中的兩道菜)。
  第一,聖靈的恩賜有如交易買賣上的定金;是一種頭期款,也是一種對後期付款的保證金。神「賜聖靈在我們心裡作(得基業的)憑據」(林後一22、五5;弗一14)。
  第二,聖靈的恩賜有如豐收中初熟的收成;是收割的開始,並且保證收割持續地來到(羅八23)。
  第三,聖靈的恩賜有如宴席中的第一道菜,有時叫做「開胃菜」,或叫作「前菜」(特別是在英國,一方面令人預嘗並且知道之後還有食物上桌[來六4一5])。
  在每個比喻里,聖靈同時是恩賜也是應許,同時是初次的經驗也是未來的指望。
  我們福音派基督徒對末世細節的看法並不彼此同意,對末世的災難、被提、千禧年的問題也有不少爭議,但是我們都相信耶穌基督會親自以他榮美可見的形體降臨,我們也都相信身體的復活,並且相信有新天新地。我們也都相信聖靈就是神對這些將來肯定要發生的事跡所賜下的憑證。
  因為我們乃是活在「兩代之間」,活在基督首次及二次降臨、神國已然及未然、現時及未來兩個時段之間。而聖靈便是在此「已然」與「未然」間隔中居臨。正如保羅所說的:「我們這有聖靈初結果子的,也是自己心裡嘆息,等候得著兒子的名分,乃是我們的身體得贖。」(羅八23)。
  在此有三件事是肯定的。第一,「我們心裡嘆息」,因為我們與一切受造之物一樣,都是墮落的。第二,「我們有聖靈初結的果子」,有得著最終基業的憑據。第三,「我們渴望等候。將來身體得贖,並且「忍耐等候」(羅八25)。
  基督徒對怎麽把這三件事能夠取得平衡都覺得很難拿捏。有些人太過專注於聖靈以及聖靈所保證的未來榮耀:他們從來不嘆息,也絕不承認目前所領受的救恩中不完全的部分。另有些人則很懂得嘆息,很渴切等候將來的榮耀,但卻忘記他們在聖靈中已經先嘗了滋味。又有些人則在聖靈及痛苦之間的張力下感到相當迷茫而忘記要耐心等候,直到這些張力得到解除。
  再者,這裡的等候是要我們同時「渴切。,同時又「忍耐」,這又是另一個難以拿捏的平衡狀態。我們不能太渴切等候而失去耐心,也不能太忍耐等候(甚至是欲振乏力)而失去盼望的心,反倒要在等候中同時具有渴切及忍耐的特質。
  在我看來,福音派中的不少分歧,尤其是在靈恩及非靈恩之間,多半由於我們在「已然」與「未然」之間未能取得良好的平衡所致。
  回頭來看這一章,從起頭到結尾,從我們被帶領進入基督直到基督再來,我們可以看見聖靈都扮演著一個不可或缺的獨特角色。福音派基督徒即使在一些議題,特別是有關聖靈的洗及聖靈的恩賜的看法仍有歧見,但我們一致認定:重生是從聖靈而生,聖潔乃屬聖靈的果子,教會屬乎聖靈的團努,基督徒的宣道使命以聖靈為動力,基督徒的盼望靠聖靈恩賜來激發,他是我們將來產業的憑據。
  我們實在極為慶幸這位為我們生,為我們死,為我們從死里復活,又升天到父神那裡的主耶穌,在這些事之後差造了他的靈在我們裡面居住並工作。基督徒的生命誠然是活在聖靈中的生活。沒有聖靈的內住及能力,這種生活不但無法想像而且也不可能存在。對於這一點,福音派基督徒則能一致同意。
  進深閱讀
  Sinclair B. Ferguson,The Holy Spirit ( APOLLOS, 1996).
  巴刻,《活在聖靈中》,宣道。(J.l Packer,Keep in Step withthe Spirit, IVP,1984).
  J.C.Ryle, Holiness, (Evangelical Press, 1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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