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巴刻:認識神第一章 |
| 送交者: 誠之 2006年11月17日12:20:53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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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認識神 一.
然而,這題材能降年人的思想,卻也能擴大它。常常思想神的人,比那些在這狹窄的地球上勞碌終日的人,有更廣闊的思想。……擴闊心靈的最佳研究:是有關基督和他釘十字架的科學,及認識榮耀的三位一體的神。沒有別的像敬虔、熱切、持久的去研究神這偉大的題材一般,更能廣闊人的知識。 在降卑與擴大之餘,這題材卓著的功效是安慰。哦,默想基督的時候,什麼傷口都得到一貼良藥;忖思父神,每種憂傷都平靜下來;聖靈的潛移默化,治癒每顆痛瘡。要消除憂傷嗎?要俺沒困累嗎?去吧!跳進神的最深洋海;在他的無限中消失吧!你就好象在安樂椅憩息後站起來,重新充滿活力。除虔敬默想神之外,我不知道別的法能如此安慰心靈,能如此平靜憂傷和苦痛的怒濤,能如此止息試煉的狂風。今晨,我邀請你思考這題目…… ” 這些話正如一世紀多前司布真(C.H.Spungeon)所說的(信不信由你,那時他只有二十歲),至今仍然是真理。借用這段話來為以下有關神的本性和位格的研究作序言,最適合不過了。 二. 問得好!理由嘛,我想倒很充足。問者顯然假定:研究神的本性和位格,對生活將會不切實際、無關重要。然而,事實上它卻是任何人所能從事最實際的追尋。要活出我們的生活,認識神是極重要的。譬如說,用飛機把一個亞瑪遜河的土人送到倫敦,一聲不響留他在特拉法加廣場(Trafalgar Square),他不懂英文,也不認識英國,讓他自生自滅,豈不殘忍?同樣,我們若要生存在世上,竟不認識那位擁有並管理這世界的神,對自己也很殘忍。對不認識神的人來說,這世界就變成一個陌生、瘋狂、痛苦的地方,活在其中也成為令人失望、可怕的事情。忽略研究神,你就註定要蒙上眼睛走人生的道路,踉蹌碰壁,毫無方向,全然不認識周圍的環境。這樣,你可白費一生,失去靈魂。 因此,一旦認識研究神的價值,就可以起步了。但從何開始呢?顯然,只能從我們的所在地開始。那是說,在風暴中出發,因為今天有關神的教義是個風暴中心。所謂“神的辯論”,和它那些聳人聽聞的口號——“除掉我們神的形象”,“神死了”,“信條可唱不可說”——有如楚歌四起。有人說,基督徒歷代以來的 “神談”(God talk),不外是比較講究的無稽之談。關於神的知識,嚴格說是一片空言。自認有此知識的各樣教訓,如“加爾文主義”(Calvinism),“基要主義”(fundamentalism)“抗議宗學院派”(Protestant scholasticism),“舊正統派”(old orthodoxy),都被當作不合時代。怎麼辦呢?如果要等到風暴過後才出發,恐怕永無效程之日。以下是我的建議。還記得本仁約翰的天路客嗎?當他剛要起程,而妻子和兒女叫他回去的時候,他‘手掩著耳朵,邊走邊喊:生命,生命,永遠的生命!’對於那些告訴你說,沒有方法去認識神的人,我也請你暫時充耳不聞,然後跟我來看看吧。甜餅的味道如何,到底要嘗過才能知道。任何一個人,走著前人走過的路,即使聽到旁觀者彼此說“此路不通”,也不必太憂慮了。 有風暴也好,無風暴也好,我們要起程了。但怎樣計劃航程呢? 基督徒有五個基本真理,五個認識神的基本原則,將自始至終決定我們的航程。它們是: 三. 很多人對這些主題都不太熟識。但對神的子民來說,以常不是如此。曾幾何時,所謂神的屬性(God’s attributes)是十分重要,被列入要理問答(catechism)里,在教會中教導小孩子,連成年人也要他們知道。因此,在惠斯敏特短篇信仰問答 ( Westminster Shorter Catechism)中第四條問題“神是什麼?”,其答案如下:“神是靈,在他的存在、智慧、能力、聖潔、公義、美善和誠實中,乃是無限、永恆、不變。” 這句話,偉大的賀智(Charles Hodge)譽之為 “可能是出於人的手筆、對神的最佳定義”。可是,今天很少小孩子受過惠斯敏特短篇信仰問答的教育,現代的信徒,也難得像查諾克(Charlock)在一六八二年所發表《論神的存在和屬性》(Discourses on the Existence and Attributes of God)那樣泛論神性的講章。很少人能讀到關於神性簡單而直接的著作,因為目前這種著作實如鳳毛麟角。因此可以想象,探討上述各主題,必能提供一些嶄新的東西給我們思考,和很多新鮮的觀念給我們揣摩和消化。 四. 但有人會說,每一個重生的人,豈不都自然愛慕神效示的真理,渴望盡力多知道它嗎?且看詩篇—一九篇吧——“求你將你的律例教訓我”, “求你開我的眼睛,使我者出你律法中的奇妙”,“我何等愛慕神的律法”,“你的言語,在我上膛何等甘美,在我口中比蜜更甜”,“求你賜我悟性,使我得知你的法度”(12,18,97,13,125節)。每個神的兒女,豈不要像詩人一般,渴望盡他所能學習認識天上的父親嗎?他“領受愛真理的心”(參帖後二 10)豈不是以證明他已重生了嗎?他豈不應儘量滿足神所賜的渴慕嗎? 這當然是對的。但你若再翻看詩篇—一九篇,就看到詩人認識神的熱忱是實際的,而非理論的。他最高的欲望,是要認識、享受神自己;他把關於神的知識,只當作達到目的的工具。他要明白神的真理,好讓他的心能回應它的真理,他的生活能與之相稱。請注意念開始幾節經文的重點:“行為完全,遵行耶和華律法的,這人便為有福,遵守他的法度,一心尋求他的,這人便為有福。……但願我行事堅定,得以遵守你的律例。”(l,2,5節)他對真理和正統信仰,對聖經的教訓和神學有興趣,但不以此為目的,卻以此為達到最終目的——生活和敬虔——的途徑。他最終的關切,是認識、事奉這位他要明白的、偉大的神。 這也是我們必須的態度。研究神性的目的,必須是更知道神自己。我們所關心的,應該是擴大對神的認識,不只宥於關於神屬性的教義,而是擁有這些屬性的永活神。它既是研究的主題,也是我們研究的幫助,故他自己必須是研究的目的。研究神的時候,要尋求被引到神面前。神為此而賜下啟示,我們也必須為此運用啟示。 五. 或許,我們稍為懂得禱告是怎麼一回事。但默想又是什麼?問得好!因今天默想是已失落的藝術,而基督徒對此無知,損失摻重!默想是人把他所知道關於神的作為、方法、目的和應許等不同事物,加以重溫、考慮、深思的活動。這是聖潔思想的行動,在神的面光中,在神的看顧下,藉神的幫助進行,藉此與神相交。它的目的是澄清人對神心理上和靈性上的想象,讓神的真理在人的心靈和意志上發揮最大而應有的影響力。它可說是一種自言自語一一講及關於神和自己;誠然,這往往是和自己爭辯,在疑惑和不信的迷霧中,找出一條通路,以致能燦然明白神的權能和恩典。每當我們默想神的偉大和榮耀、自己的渺小和慚穢,總是使我們謙卑;又當我們默想神在主耶穌基督身上所彰顯無限豐富的慈憐,又總是激勵、堅固我們——“安慰”我們(“安慰”,要照着聖經自古所用強烈的義去解釋)。這幾點,就是本書開始所引用司布真一席話所強調的,且都是真的。我們越深入這又被降卑又被升高的經驗,對神的知識也越增長,連平安、力量、和喜樂也隨之遞增。因此,求神幫助我們,能如此連用關於它的知識,以致人真能“認識主”。 http://www.godoor.com/book/library/html/theology/renshishen/CONTENT.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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