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話說與神相交 |
| 送交者: xinmin 2007年01月08日09:23:04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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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神相交(或者說與神在靈里的契合),就是與神團契的意思(見約一1)。那什麼叫與神團契? (一)團契有彼此分享的基本涵義。也就是分享生命之恩。一方面,我們從神那裡分享他的各樣美善的恩典。彼得後書1:4所說“與神的性情有分(=有份)”。二方面,神也從我們蒙聖靈重生而在基督里新造的生命中,享受到他榮耀生命的彰顯,所謂讓上帝得榮耀。 (二)團契還有彼此擔待之意。我們常常為神的名/神的國/神的義操心而禱告。神也為我們生命里的需要來滿足與供應。參見主禱文(太6)。 (三)團契最後有彼此相愛之意。我們愛神,乃是因為神先愛了我們(參見約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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