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杜韓]淺說佛教與基督教宇宙本體論的差別
作者:waiter
淺說佛教與基督教宇宙本體論的差別
作 者: 李杜韓
我說此問題是顫抖着,因為我沒有資格談,無論是佛教和基督教,我都沒有資格。但是,在我這幾天上網的過程中,覺得一些朋友喜歡把佛教與基督教作諸多比較,而且對兩種的了解很間接和零碎,似是而非,所以想盡一點自己目前知道的、想到的,說出來以供各位朋友參考。不妥與誤導處,還請有識之仕斧正。我想分幾次從本體論、人性論和拯救論幾方面談談佛教與基督教的一些區別。
佛教認為這個宇宙和人生的來由是“無明”的“業力”所致,由此而形成“色”。原始的佛教把世界設為“三界”:欲界、色界、無色界。在此三界中有“六道”,它們各有報果,業力循環,這業力不可遏止,即使是佛也不可以,它只是無目的地“無明”狀態下運行着,形成宇宙萬物的局限和命運。這個世界沒有創造者,“無因”,虛假,緣起性空,《華嚴經 十地品》云:“三界虛亡,唯是一心作”,天界、地獄、餓鬼、梵天、最終還有人,都是不真實,即無自我的。
物的形態、性質、運動和一切有關的認識,都是人心作怪,但此“心”別有因緣,瑜珈學派有阿賴耶識一說,以為此識有派生性,一切法皆由阿賴耶識派生出來,《攝大乘論》有經偈云:“此界無始時,一切法依止;若有諸道有,及有得涅槃”,這裡的“此界”即指阿賴耶識,它本性使“一切法”(一切物質形相)作為“主體”而存在,這個“在”並不真實。世界萬物的存在皆因阿賴耶識故,此識有種子之說加以延伸,其中有兩種“種子”非常要緊,一為“本有”,一為“始有”,“本有”是與生俱來的,或者用西方哲學述語是先驗的,“始有”是後天薰染的,即人生經驗積累學習得來的。種子還有多種,“共相種子”使山川河流等於人這裡成就共識,“自相種子”使人形成個性特徵,“雜染種子”使人於世間喜歡世界之色相,“清淨種子”使人具有出世間的原因。
佛教看來,宇宙是不真實的,宇宙和人,無所謂起與止,“以有空義故,一切法得成,若無空義者,一切則不成。”(《中論 觀四諦品》)業力無窮,劫數難逃,劫後重生,又復一劫。
佛教還有廣為人知的“十二因緣”說、“五陰”(一譯“五蘊”)、“六根”說(一譯“六塵”)等,對人的認識能力和物質世界構成與人的主觀關係,作了許多深入揭示和詳盡解釋。
佛教極重視對“心”的闡述,“心所”“心法”說明宇宙萬物離不開人的心識心想,受、想、行,《宗鏡錄》云:“有心緣起,萬境縱然,無念憶持,纖塵不現。《楞伽經》云:‘不覺自心所現分劑。’不覺內識轉變,外現為色,但是自心所現”。萬物是不真的,是空性,所以僧肇就說:“萬馬飄鼓而不致,江河競注而不流”(《肇論》之一):你說它流,只是你觀察到感受到,你的六塵在作用,而不是江河在作用,流是你的“識”使之然,由於“識”,所以世界是差別的世界,萬物各有形相,但是世界的本性卻是不動的,不變的,就是皆為虛空。“起為世界,靜成空虛。虛空為同,世界為異。彼無異同,真有為法”(《楞嚴經》卷四)人的辦法就是人的,而非物的,所以江流之流與人之識是同一,這樣可以推致無窮,宇宙萬物,小如芥子,大如須彌,都是此等報果
,一粒微塵藏盡“三千大千世界”,致小者亦致大者,這是佛教的共識,為佛教的基礎性學說。大乘還有“一念三觀”之說(見天台宗):以一切智觀空,道種智觀假,一切種智觀中。中觀是非空非有之觀,我的理解是,佛教大乘學說非不承認有物存在,而是說物的存在離不開人心的認識和感情,而人心是流轉不實的,所以這個物也是非有自性的,所謂“如霧又如電”是也。熊十力就說:
“佛家哲學,以今哲學上術語言之,不妨說為心理主義。所謂心理主義,非謂心理學,乃謂其哲學從心理學出發故。今案其說,在宇宙論方面,則攝物歸心,所謂三界唯心,萬法唯識
是也。然心物互為緣生,剎那剎那,新新頓起,都不暫住,都無定實。”(見氏著《佛家名相通釋》)
以上說了這麼多,總概說:佛教眼中的宇宙從無明混沌中來,來也是假的來,與人主觀認知分不開,萬物離開了人的認知之心、分別之心,就是虛無的,無知無狀不知所謂的狀態。神也是人之識產生的,是“三界唯心”的結果。
當然,佛教源流廣泛,流派眾多,不同流派間的學說差別很多,很細,小乘對宇宙本體的論證在晚期已經很發達,只是最早的還比較零碎。
如何評價佛教的宇宙本體論,我在此不打算展開論述。簡單談幾點,佛教的宇宙論是自成體系的,它這套觀點基於佛教特殊的一套方法論和思維理路,得益於它一套獨特的語言系統。離開這套系統,佛教的認識觀就很難讓人接近了。因為它與西方思維根本不一樣,對世界的認識界定完全不同,與中國本土的儒、道、百家的認識論方法論也不一樣。雖然,大乘之說與道家思想多少有些相通,但兩者的世界觀還是有質的區別。佛教理論於當今世界難於普行,與它這套高深宏博而自成一格的語言認知理路有極大的聯繫,儘管佛教中有所謂佛法末期之說,也難於解除這種因為語言而帶來的理解上困難的自我困擾。
但是,佛教的認識論是非常先進和周密的。我只舉一個例子,上面談的心與物的關係,精密得很,而且佛教各家各派對“識”的闡發,總結出五花八門的豐富理論,如說一切有部對“心所”的論述就非常豐富和複雜精細,《俱舍論》就有“五位七十五法”之分,很精細。這些西方哲學在二十世紀之前,可謂望塵莫及。西方哲學認識論的區別是物質與精神的對立二元論,尤其十七十八世紀的唯物主義,對物質的存在形式與人的主觀主體性的認定上顯得浮淺絕對,此點對馬克思主義產生了負面影響。 我認為,佛教這種認識論與西方二十世紀初埃德加胡塞爾的現象學“意向性”理論競有相通之處。胡氏認為意識總是關於某物(在胡氏這時里,這個“物”包括人的內心心理的具體活動、包括信仰)的意識,意識不會自己是意識,物在意識總才是完整的某物,意識就是意向,
一個意識的成立,即某物的被確認,要有“質料”“質性”“充盈”乃至“立義形式”等行為。所以,肯定某物及其性質,人的大腦已經做了無數工作。佛教的本體論已經比之早千幾年僑着這種工作,取得這種認識了!
這套認識論雖然顯得極為迷人和精密,不過在我看來並不可信。佛教對宇宙起源的解釋從現代科學的觀點並不能說對(儘管科學從本質上拒絕基督教的創世說),因為熵與大爆炸理論說明宇宙確是人一個開始的。佛教並沒有宣布自己的宇宙說具備“神”的權威,佛只是覺者,所以佛教的宇宙起源說沒有先驗的位格,由於這樣,與有始有終的現代科學相比,它的理論就顯粗製濫造了。
其次,我認為,從佛教理路上說,既然萬物皆空,心是一切,連對空的認定也要空掉,那這種對宇宙的解釋,在自證其合理的同時也被它自己證為荒謬,完全的荒謬。既然佛法無邊,為什麼承認一個起源就不墮入假象?你說自己是“真”的尺度本身就是“真”的?佛教理論不可避免地陷入無止境的懷疑與虛無之中,這樣的人生不也是苦?只要你還想這些問題,要宏揚佛教與別人討論這些問題,你的腦子中就有無休止的懷疑否定的“怪圈”在作動。這不也是一種“漏智”?
既然佛教不承認世界有一個創始成終的神,不承認有一個秩序井然的宇宙,取消了這個不變的支點,整體宇宙人生就象一團嘔吐物那樣讓人噁心,包括佛和佛法在內?這怎能說是真解脫?如果一切都是暫時的,佛也是暫時的,那佛教的立說本身也是多餘的。我這樣說可能是偏於極端,但是按照佛教的理論必然會推致這個極端,就象禪宗、淨土宗和民間的佛教偶像崇拜的出現是大乘佛教發展的必然結果。從老百姓的角度看,他們不可能普遍去到這樣高的境界,認同包括親人在內都是虛空不實的,這對中國文化簡直是滅頂之災,不可能發生,而佛的慈悲為懷,又使老百姓心儀慕之,這樣把佛像偶像化。無神變成有神是人的自然感情的流露,這種東西是對無神論的大諷刺,到底人性的“業力”是不可抗拒。佛法的寂滅說到底是佛教自身造成的結果,因為這套精密迷人的理論
認知,對於生命的解脫畢竟要求過高,太複雜,太沒有希望了。
而基督教和猶太教開宗明義擺明自己是一神教。《創世記》第一句話就是“起初神創造天地”,這句話沒有前提,沒有解釋,只是宣布,只是昭示,充滿上帝的權柄。上帝無須解釋我是怎樣來的,他就是一切理由的源頭,非曲直是宇宙的“支點”。這是啟示哲學,信仰由神啟開始,最終歸於神啟(〈啟示錄〉)。
由於是有神論,由於宇宙萬物和規則都是上帝創造和命定的,人首先必須諦聽,虛懷地接受神的教誨和要求,人必須無條件的接受上帝給定的條件。孩子問父親:“爸爸,你真是我爸爸嗎?你拿什麼作證明?”,在成年人看來,這個問題的提出如果要父親認真地在法律上成立地回答,只能證明父子關係已經變質了。父子兩方在融洽時是互證對方的身份和關係,不會產生疑問。神無需拿出一個所謂經得起科學驗證的證據來證明自己就是神,是我創造了宇宙和人。神這樣做就不是神了!
秒學是人認為的科學,不是神的,科學能轄制神嗎?如果神拿着這個“科學的證據”向人說:“信我吧,這就是證據,權威的,科學研究隨時可以證實我是神。”那麼,我反倒毛骨聳然起來,因為這個上帝顯得很穢瑣。〈聖經〉這種開宗明義,直接宣稱的做法反而是可信的,真實的。這是上帝的尊嚴和權柄,是應該這樣的:我就是我,自有永有,萬有都是我的,你是我創造出來的。人,你只能信,要麼信,要麼不信,在神這裡是無需多言。相反,魔鬼就很懂得用“證明的”“探索的”方法來證明自己的可信,且看〈創世紀〉那條蛇,它對夏娃說:“神豈是真說不許你們吃園中所有樹上的果子嗎?”“你們不一定死,因為神知道你們吃了的日子眼晴就明亮了,你們便如神能知道善惡。”魔鬼的邏輯是:凡事都要客觀的證明,離開上帝的命令和干預(即離開信仰)才叫客
觀,客觀能證明一切,獲得客觀證明的才是真實的。你們犯下的罪不算是罪,因為你們要客觀地證明神到底是不是神,有沒有這個權柄和心腸來處理不信他不聽他的話的人。你們一旦這樣去證明,你們就獲得了神一樣的“法力”(幽默地說):知善惡,懂知識,這樣你們是不會死亡的,因為神知都這些才是神,你們馬上就獲得神一樣的地位和能力,那你們還怕什麼,宇宙在你們這裡才證明自己是宇宙,神也免不了,他要在你們“吃”的行為中證明自己是神,否則你們可以不認他,因為你們“眼睛明亮了”無需被神蒙蔽。阿啊,多好的客觀之法!
伊甸的故事至今仍在上演,人有資格論證一切,包括上帝。
那麼,神是不是不給證據人呢?我認為,當然是給的,但不是無“主觀”前提的所謂“科學證據”。神給的證據在人的心裡,人的存在,人自己證明自己是被創造的,自己證明着這宇宙有神!這就是人對絕對自由、絕對的善、對永恆的追求和嚮往!還有人在無限神奇的大自然前面的完全的折服、感嘆、讚美、自愧形穢、自感有限而悲哀的感情,都證明有一個永恆的神。保羅說:“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顯明在人心裡,因為神已經給他們顯明。自從造天地以來,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然是眼不見,但籍着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羅馬書〉第1章)
宇宙因了是神的創造,才是完美的,奧秘的,有規律的。離開人,宇宙照樣這樣存在,因為宇宙萬物不是人識知才有的“物”是“本來如此”的“物”,人只是為“物命名”,而不是決定此“物”之質與命運。神讓人給萬物起名字,因為上帝決意讓人分享他的權柄,賜人認識萬物的能力,但是我們必需明白,“名”與“物”在本體論上畢竟是不一樣,我們知道有“木星”,但是我們不能改變它客觀存在,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存在之“性”。人的能力非常有限,耶穌說,神叫一朵小花長得比所羅門最華貴的衣服還美,自然的美麗我們常感到所謂鬼斧神工,美麗得不可方物,無法用語言的形容描述,語言不能到處,往往就是最要緊的地方。就是人的能力到邊緣,深深感到自己的局限和渺少的地方。這與人之“識”畢竟是有明顯的區別的。此點佛教恰好混為一談。所以我
說佛教的宇宙本體論反不及基督教有說服力。用佛教的話,《聖經》一開始第一句話就宣布神的存在和世界的性質,對人來說直是當頭棒,直截了當:我就是造物主,萬物為我見證,我無需用人的理論去說明我自己,其氣度讓人折服。
只是如果不往宗教里尋找,而是與民間迷信為伍,則是悲劇的進一步鑄成。“敬畏耶和華是智慧的開端,認識至聖者便是聰明”(《聖經 箴言書》)這才是真實的智慧,大智慧!耶和華神向一切質問他的人如是說:
“誰用無知的言語使我的旨意暗昧不明?我立大地根基的時候,你在哪裡呢?你若有聰明,只管說吧!你若曉得就說,是誰定地的尺度?是誰把準繩拉在其上?地的根基安置在何處?地的角石是誰安放的?那時,晨星一同歌唱,神的眾子也都歡呼。”(《約伯記》第38章第2至7節)
“敬畏”一詞,在人的耳聽來是刺耳的,而且敬畏是人智慧的開端,這豈非對人的蔑視?是的,在此處,神無需要和人平起平座,因為人沒有這個格。人沒有資格談論上帝,人有何能力談論上帝。“人一思考,上帝就發笑”,包括在基督教內部,談論上帝都是做一件不可為而免為之的事,免為之是因為上帝向人顯示了自己,聖靈帶着人認知上帝,不可為是人沒有這個資格進入永恆與上帝同座,既然沒有資格,如何準確地談論造物主?唯有天啟是可信的。這個天啟充分“專橫”,毫無餘地地給了人類。您信還是不信?這是人類的選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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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回不寐論壇諸友的點評:
各位朋友好!小弟想不到區區一篇非常草拙的文字,幾位這樣認真的閱讀。很深入地提出了一些問題。我的高興是不言而喻。
我說談基督教和佛教的區別,對此兩種教我都沒有資格談,要談就談得好,談得準確,甚至最好在正確深入的前提下談得有自己的理解。這些於我都難於做到。
首先我不信佛教。儘管這麼多年還是讀了一些經典和研究著作,但畢竟是“外道”,起碼我對佛教信徒修行之中的許多印證和心得,沒有深入的體味。所以,這方面的東西我也不會談。我只是從佛教史和佛學上說說佛教提出來的理論的思想理路以及對其真偽的思考。因為我不是佛教徒,內在的信仰見證當然是沒有了,所以說得不一定為佛教朋友認同,這是必然的事。不過這又並不等於我就不能從教外來評說它,許多研究者多年來已經這樣做了,證明這是可行的。甚至是可信的。尤其是史與學的研究上。我儘可能多引原文,多作理路上的條理論述。不妥之處繼續請批評。
至於說基督教,因為我是信徒,所以談基督教是會有自己的信在裡頭。信是基督教對信徒最基本的教義要求,這個信不是迷信,即對偶像崇拜的那種信,而是如父子之間的那種信,我想所有有家庭父母孩子的人都會明白這種信的性質與迷信的區別,無需多解釋。
基督教的一神教性質是明確的。這個神是個怎樣的神,神自己作了揭示。古墓兄一問,我以為是多餘的,您如果讀過《聖經》中的舊約,當完全不會有此一問。
佛教與基督教的宇宙論,從學術上說是無法比較的,因為兩者完全處於不同的宗教信仰形態與文化環境之中,可比的東西少得很。所以我肯定創世論並不是從學術上尋找證據,而是從信仰上。朋友們提出的“創世說是否高明”一問,我以為在學術上是個假問題,說不清,唯有通過信仰論證。本體論往往不可能存在通過經驗論證來完全徹底地證明其可信與不可信,包括唯物主義的本體論也一樣,科學只能部分地證明其正確(而且這種正確與錯誤,還有着文化積澱而生成的判別背景或因素)。佛教與基督教,兩種信仰間的隔閡極大,唯有以心印之,心領神會,各有超越的因由為前提,也是不可能在人意之中論得清楚的。
Z兄引的愛因斯坦對佛教宇宙論的評價,我以為並不能代表什麼,因為愛氏並不是對佛教有特別深厚研究的學者,也不是宗教專家。宇宙論的優越問題已經暗含了信仰的因素在裡面,並作為答案的最要緊的前提,愛氏如此說只能說是他的信仰在作怪。而不是佛教的宇宙具備什麼科學的品質。相對論與佛教宇宙論我極為有限的認識以為相去甚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