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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氏新約神學: 〖 人子 〗
送交者: 誠之 2007年02月16日13:13:24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 人子 〗
摘自 古氏新約神學

符類福音

  符類福音出現的一切稱謂中,『人子』屬最重要,也最難解釋。這隻有耶穌自己用過,人們自然要尋求耶穌用這稱謂的意義。某些學者甚至認為,這稱謂中的一部份或整個,都不是原來所有的。果真若此,這人子的稱謂便無從提供我們有關耶穌對自己的看法,而且它也僅代表一種早期教會對他的印象而已。一種居中的看法認為,這些話是最早的,但不一定是耶穌說的。
  從連續不斷的辯論和大量的文獻資料中,可概括為五種可能:(l)每一類人子的說詞(見下文分類)都屬真實,且顯出是耶穌對自己的看法。(2)凡有人子的句子,都屬社團用語,因而並不反映耶穌對自身的看法。(3)人子話語有關未來者,始為真實,但它是指別人而不是耶穌。(4)只有提到未來的人子語句才是真實的,但耶穌自以為是天上的人子,須於本世代終結時才顯示出來。(5)只有指耶穌在地上生活時的人子語句才是真實的。我們由此可以看出這些觀點的不同處,只在以遺傳的全部或一部為真實與否罷了。
  這些區別對科學解經,即不同學者所持不同的早期教會歷史觀,並無多大影響。假如是教會創造出這類話語,這觀念自然便會影響解經。但這說法以基督徒自己想出來以耶穌為人子的理論,會引出難題,因無法說明為何以後使徒們在對耶穌的種種稱呼中,不再使用此稱謂,且在早期教會的遺傳里,也不占重要地位。我們無法想像早期基督徒會為耶穌創造出一個稱謂來,而自己卻從不這樣稱呼他。若以耶穌確如符類福音所記載如此稱呼自己,而早期基督徒對耶穌的稱呼也被許多別的頭銜所取代,反倒較為合理。這種取代的經過,有兩種可能原因:(1)在希臘世界,這稱謂僅含耶穌作『人』的含意;(2)在人子事工完成後(就是說,在這世代的結束時),此稱謂已不再適用。另一方面,也可能以為這詞語被看成無意義。下一段,我們將討論其有關的語意學問題、意念的由來、話語的類別、一貫性,以及耶穌心中最可能的意思。

語意學問題

  這稱謂可能的亞蘭文字根是bar' nas(或bar' nasa)。這字普通意義是『人』,也可用作自稱代名詞。如果在亞蘭語,這字只用來指一般人的意思,耶穌便不會用來指一個特別的人物,不管是對自己或他人。福音書確有幾處是指一般人類,但大部份均非如此。在這種情況下,從純語意學的基礎,是不足解答這問題的。簡單以亞蘭文這句話當作『我』的意思來看,比較容易解釋耶穌說這話都是指他自己說的。耶穌用此稱謂的意義,只是表明單就是他而不是別人的意思。
  另一種可能是這片語的原來型式,指的是一般人,並指一個特殊的代表人物。若然,則耶穌的意思就是指他自己乃人類的代表。很多學者認為,耶穌如此自稱有一可追溯到但以理書七13之顯現人子的意義。這可以說,在啟示文脈中的這片語,只是一個名義上的用法。
  語意學上的用法無法得到定論。雖然我們無以確定這稱謂絕對是以亞蘭語講的,但有一點是完全肯定的,即這字本意乃指一般人中的一人。這代表性的意思,可幫助我們了解耶穌心中可能懷有的意思。耶穌實在是說他自己是『人』而非泛指其他一般的人。

可能的來源

  對基督教之前時期用人子的稱謂及其重要性的看法,有不同的理論。這種討論可幫助我們了解耶穌當時的人對此詞的看法。耶穌特別選用此詞,且常於一般聽眾、門徒,甚至敵人面前使用,因此這詞對他本身和聽眾的意義,都是很重要的。通常可從三種猶太資料找出其來源——但以理書七;以諾書(Similitudes of Enoch),及以斯拉啟示書(Apocalypse of Ezra)。以西結曾多次被稱為人子,但與符類福音用法無關。同樣的,詩八4—6的『人子(中文和合本作『世人』)也只是強調軟弱的世人與神大能的對比(另參詩八○17—19)。
  這三類來源中,以斯拉四書十三章可以不算,因其非屬基督教前時期的產物。以諾書卅七一七一出現這稱謂處,由於昆蘭圖書館找不到殘存的資料,所以也可能不是基督教前時期的作品。因此,詮釋符類福音用法的來源就更稀少了。只有但以理書七為唯一基督教前時期的資料,可是其重要性仍有許多爭議。這經文的『人子』,直接和『至高者的聖民』有關。後者一般常指以色列的敬虔人,也有人看作是天使。前者比較自然,但引起一個如何以『人子』作群體名詞的問題。是否但以理書這段經文不包括個人的意思?這裡也有不同的看法。然而,由於後來都看成個人,似乎這經文不是一種某一團體專有的。這裡的人子好像代表神的子民,果真如此,便符合了符類福音的用法,只是顯然較少用為發展彌賽亞意義的用法。
  有人認為但以理是受了非聖經的影響,也就是神話及純理論的影響。然而,無論是巴比倫與埃及神話的古經(Avestas),拉比對亞當主題的神學思辯,或諾斯底原人的推論,都找不出但以理書人子的資料;迦南巴力崇拜的影響也是如此。我們不能希望從這類隱晦的資料中得到幫助,最好的結論是,耶穌本身對於但以理使用人子這詞的用法賦與了自己的詮釋。
  但以理異象中重要的一面,是說到人子駕着天雲而來,被領到亙古常在者面前。這意思是說,他就是天上的人物嗎?在以諾書的時代,『人子』是先存的天上人物,也要來施行審判,征服神的敵人,表示但以理用的詞也被視為天上的,而非地上的人物。但問題是,我們無法證明這些記載就是耶穌和當時人對這看法的反應。扼要說來,除了但以理,背景的研究很少能提供符類福音中人子的真正意義的指引。然而,但以理異象僅代表兩個要點,即人子從天駕雲而來(與符類福音講未來的情形一樣),和『聖民』得榮耀前須受苦(人子提到受難的主題。)

符類福音中人子語句的分類

  這種分類通常根據這語句引用於(l)人子在地上的工作;(2)人子的受苦:(3)人子將來的得榮耀來劃分。這種分類不能說是完美無疵的,事實上也可能導致過度的分析,只是分類多少減少了整理資料的繁瑣。
  (1)第一種類包括下列經節:可二1O(一太九6;路五24)和可二28(一太十二8;路六5)。在可二10說人子有權赦罪,可二28說人子是安息日的主。這兩處,耶穌都受到宗教領袖的批評,他們知道耶穌是指自己說的。
  另一種情形是描寫耶穌的生活方式,如太十一19(一路七34),提到他的特別習慣(也吃也喝);太八20(一路九58),提到人子沒有枕頭的地方(也就是居無定所)。這些話是描寫耶穌自己,一看便知。在駁倒說他靠別西卜趕鬼的讒言時,耶穌說到凡說話干犯人子的,還可得赦免,唯獨干犯聖靈的總不得赦免(太十二32一路十二10)。經文顯示,耶穌必定以這稱謂自己。在撒種比喻中,耶穌說撒種的人就是人子,撒種在世界上(太十三37)。撒該應許要償還四倍給他曾訛詐的錢後,耶穌說人子來,為要尋找拯救失喪的人(路十九10),這無疑是指他在地上的事工。路加也記述了耶穌問猶大:『你用親嘴的暗號賣人子嗎?』(路廿二48)
  還有兩段經文應歸在這一類——太十一六13和路六22。其他兩處有關的經節(可八27;太五11)都沒用這稱謂,因此有人以為是在編纂時加進去的。頭一個例子特別有趣,因為馬太記的『人說我人子是誰?』,馬可僅記『我』。這不同的經節本身,便證明耶穌是以自己為人子。第二例亦同,路加的『為人子』就是馬太的『為我』。
  根據以上這類經文,我們似乎別無選擇,只有以符類福音作者知道耶穌說的人子就是指他自己。至於導致某些學者懷疑這些話的真實性的原因,下文將另作討論。
  (2)有關人子受苦的第二類經文計有九句,我們先從人子的死與復活預言開始。在彼得於該撒利亞腓立比認主後,耶穌便開始這類預言(可八31一路九22;馬太未用人子,卻直接指耶穌,參太十六21)。彼得的立刻勸耶穌萬不可如此,表明他知道耶穌說的人子就是他自己。此後,耶穌又一次提到人子將從死里復活(可九9一太十七9)。同樣的預言以同樣詞彙記述的,有可九12(一太十七12);可九31(一太十七22;路九44);及可十33(一太廿18;路十八31)。後一經節之詞語已極清楚指明是耶穌:『我們要上耶路撒冷去,人子將要被交給祭司長和文士。』
  除了這些明顯的受難預言外,馬可(十45)和馬太(廿28)也記載了耶穌用人子稱謂敘述他捨命作多人贖價的話。這話的重要性將在基督事工一章中再行申論,但此處已明白看出耶穌心中清楚明白救贖之工和人子的密切關連。馬可還有兩處記載人子的受難——可十四21(一太廿六24;路廿二22)預言被賣和說明賣人子的有禍了;可十四41(一太廿六45)亦提到被賣的事。結束本段之前須再加上太十二40所記(路十一3O),即以人子在地裡頭三日三夜與約拿相比的記錄。這記錄雖不似前者清楚指耶穌,但根據所記也無法認為是別人。
  路加福音有幾處是唯一記載人子話語的。十二8提到人子在神的使者面前,認凡在人面前認他的(馬太有類似的話——十32,但用『我』代替『人子);十七22預言門徒巴不得看見人子的一個日子,也提到那日子的審判像所多瑪所受的一樣(十七29—3O)。路加也單獨記載了耶穌一句沉痛的話語:『然而人子來的時候,遇得見世上有信德麼?』(路十八8)以及勸勉門徒常常祈求,得以站立在人子面前(廿一36)。
  這些記錄,顯示了人子未來的榮耀在耶穌心中所占的地位。第三類最為那些以末世論詮釋耶穌全部事工的學者們所看重。綜觀全部使用人子稱謂的經節,雖第二、三類所記集中於該撒利亞腓利比一段之後,但這稱謂卻分布於整個事工的時段中。耶穌對門徒從未禁用這稱呼,似乎他在任何時刻都有這種自覺。因此,這稱謂對他的意義,乃成為新約基督論重要的一環。

人子語句的一貫性

  人們對這稱謂在耶穌所具有之意義的辯論上,大大受了對這稱謂形式上一貫性之不同觀念的影響。以這三類呈現人子形像有牴觸時,神學家便不得不取其一而舍其二。例如,Bul?mann主張接受第三類,認為這人子不是指耶穌,其他兩類才是指耶穌,由於與第三類牴觸,因此Vielhauer從另一方面?發現其間之不同,他認為人子的語句和國度的語句相牴觸。由於他不能找到兩者間的關聯處,便接受其中之一類為真實,而拒絕了前者。不過,這種性質的研究是基於對『不一致』的專斷解釋,但公憑這理由是不夠的。耶穌為什麼以不同的方式使用這稱謂,我們找不出邏輯上的原因。實際上,硬以提到未來便不能包括現在的想法,或以之為次要經節的想法,都不自然。如果耶穌是以之表明他自己對所知的某些事工性質,其間跨越了現在與未來,以及中間的受難時段,也頗有其可能,不是嗎?
  常常為人忽略的一貫性問題,是因上述不同類別經文的同時出現,其實,受難預言與得榮預言的密切關連(如可八;九),絕不能以編纂的借詞來抹殺。實際上,每一次提及受難也都會提到復活,這正為人子得榮的話鋪了路。因此,我們必須找出這稱謂的意義,俾證實這三類話語皆真實無誤,並能以此稱謂供給人全面的了解。

人子稱謂的意義

  要評估此稱謂的意義,須考慮下列數點:
  (1)符類福音記載的話都是耶穌說的,且是他自己使用的稱謂。
  (2)約翰的記錄亦然(見下文)。
  (3)除了四福音,這稱謂也出現於徒七56(出自司提反之口,提到得榮的人子站在神的右邊);來二6—8(非稱謂用法,引自詩八4—6);及啟一13;十四14(描寫一位好像人子的)。
  (4)耶穌用此稱謂對福音作者意義重大,故而使他們記錄下很多這類的話語,但在教會裡卻明顯為其他稱謂所取代。
  (5)那些以教會替耶穌加上這稱謂的理論,和所有早期基督教文獻完全不用此稱謂的事實,不能吻合。
  (6)但以理書的經節乃基督教歷史前時期的主要資訊,提供耶穌口中人子話語涵義的線索。由於這段經文將受苦與榮耀連在一起,很可能是在耶穌自己使用這稱謂時,心中也有兩種概念。
  (7)因為但以理書的經節在後來被解釋成彌賽亞,耶穌因此很可能知道自己的任務,而且這稱謂的遮蔽性也適合他當時的目的。實際上,這稱謂的含糊意義,極可能是耶穌使用的原因。
  (8)但以理書七和以賽亞書的僕人(特別是賽五二一五三),可能含有團體概念,所以耶穌心裡也可能有這種綜合的觀念。不過,我們不能想像他的聽眾也有同樣的了解。
  (9)以耶穌是想到一個後來要顯現而有別於自己的人子並將證明他使命的想法,是毫無根據的。前文羅列的一切,都不需經過這種詮釋,就能使人完全瞭然了。
  (10)耶穌必了解天上人子的緣起。

符類福音中人子特質綱要

  在以所有人子的語句經文都是指耶穌自己的前提下,我們發現其中所顯出的耶穌特質,就是他必定設想自己擁有『權柄』,這可從他在地上的事工與地位上顯示出來。關於前者,他提到他有赦罪的權柄(可二1O),甚至使批評他的人控訴他僭越。他們顯然明白耶穌不是說每個人都有這種權柄,因為赦罪(與對人寬恕的態度不同)是神的特權。身為『人子』的耶穌是施行他原知是單單屬於神的赦罪權。耶穌更進一步說,他是安息日的主(可二27,28),他的意思當然不僅是人可以隨己意來處理安息日。他不是說一切的人,而是只有這人子耶穌才有此權柄。從他講到安息日的話中,表露了他對安息日不像法利賽人恪守律法的方式,而是為了人的益處;人子有權來支配安息日。由於安息日是神設立的,所以耶穌說人子是安息日的主,不啻為施行神權柄的另一個範例。這種權柄概念,也連接於人子在將來審判中的地位。他將權柄概念縮影於太十九28坐寶座的話語中,以及路十二8在使者面前認人的話里。人子在地上施行權柄,和在天上施行之間,沒有一點中斷間歇的地方。
  與權柄相近的是『得榮耀』的主題。人子所有的榮耀,都和他的再臨有關。當耶穌在世時。心中清楚明白人子榮耀的重要地位。事實上,他是在瞻望那必然蒞臨的榮耀中而接受苦難的;耶穌視苦難為一條通往本來榮耀的路徑。
  另一鮮明的特質,是人子在世的『謙卑』。他居無定所的生活(太八2O;路九58),似乎與未來榮耀不相配。然而,這『人子』稱謂是有其意義的。為『人』的耶穌不僅連一間房子都沒有,更為要表明他雖自知為人子的身份,卻不享受他職務所能有的物質好處。所以,他的門徒亦應如是,這是耶穌表明他的職務與物質完全無關的最清楚方式了。
  人子的話語中,很多以『受苦』、『受死』為中心是不足為怪的,因為耶穌清楚知道,他來世界的目的是受死。耶穌對自己受死的了解,將在基督使命一章中申論,我們現在要看重人子與受苦不可分的關係。但以理異象中有這涵意,只是未為猶太人所掌握。耶穌知道,成為人子便不能免死,但他也知道,他將在復活中勝過死亡。從可十45(太廿28)人子捨命作多人贖價的話語,我們看出耶穌之死的意義。無疑地,他從未將受難的一刻當作一件恐怖的偶然事件,他清楚知道這是他身為人子之任務的一部份。
  有一句話顯示人子與『聖靈』的關係(太十二32一路十二1O),即說話干犯人子的還可得赦免,但說話干犯聖靈的即永不得赦免。乍看似乎是耶穌提到他和聖靈的工作不同,但事實上,他是在表明人子的工作,即他的工作,是借聖靈的大能而行的。若有人以為人子是靠邪靈而行,便是褻瀆在他裡面的聖靈。因此,這段經文幫助我們了解聖靈在耶穌使命中的活動。
  在人子經節中,耶穌使命直接與人的『救恩』有關(路十九1O)。人子清楚知道人類的墮落情況,他使命的目的便是為滿足這種需求,並且完全為這屬靈的目標所支配(見下一章『基督的使命』)。

結論

  我們看到人子的稱謂在耶穌心目中,有各方面相關的不同意義,但這必須建立在一個大前提下才有這些意義——即耶穌知道自己是天上來的彌賽亞,成為人,藉由人而在地上完成一項事工,直到最後榮耀的顯現才臻完成。基於此,我們始能了解耶穌何以不用彌賽亞的稱謂來描述他的職事,系因其工作之屬靈而不屬政治。
  再者,當時代的思想要接受一位受苦的彌賽亞,有其先天上的困難。耶穌自知他屬靈的使命,只有借受苦、受死才能完成,故而只能暗中以受苦僕人自居。我們必須設想,他用人子的稱謂不是全為聽者的益處,而是融合了他心中的數種概念,期使使命成全完備。實際上,他重新詮釋了彌賽亞的概念,使他門徒後來領悟到,為人子的耶穌是這樣的一位彌賽亞。

約翰福音

  約翰福音有幾處經文保留了人子的稱謂,其中有兩個原因:(1)實質上與符類福音相同;(2)使這特質更加明顯。以一本結構與主題和符類福音截然不同的福音書,居然也保留了這話語的事實,證明這話語的正確性。如果約翰是在符類福音以後寫的,且未受符類福音的影響(極為可能),則保留下這些一有關人子的話,必是因這些話的意義深遠。

經文
  
  (1)第一段經節是最特殊的:約一51提到神的使者上去下來在人子身上。多數解經家認為是雅各梯的隱喻,也明白顯示了人子的先存性。至於這經節的難解處,將在下文再行研

究。
  (2)第二段是尼哥底母一段,包括兩句話:除了從天降下仍舊在天的人子,沒有人升過天(三13);人子必照樣被舉起來,叫一切信他的都得永生(三14)。
  (3)約五27提到,因為耶穌是人子,就賜給他行審判的權柄。這權柄是神所賜,與符類福音中人子未來地位有密切的關係。
  (4)在食物問題方面,必須是人子賜的食物才存到永生(六27)。因同時也提到從天上來的食物是天父所賜(六32),使天父與人子的關係昭然若揭。人子之工作,不過是天父的作為,這與耶穌所說他來要照天父的意思行完全吻合(六38)。
  (5)就在這段經文裡,出現吃人子的肉、喝人子的血的話(六53)。這以下馬上指明說:『我的肉』(六54)。此處特別用人子,必有其相當理由。本卷六62又一次出現,稱人子將回到他原來所在之處。
  (6)耶穌對猶太人說,他們舉起人子以後,必知道他是基督了(八28)。
  (7)耶穌醫治瞎子後再遇見他,就問他:『你信人子嗎?』(九35;中文聖經作『神的兒子』)乍看這問話顯得非常奇怪,這人不知道他是人子。耶穌給他一個難題,叫人想到耶穌是誰,這是前所未有的。
  (8)有幾位希利尼人想見耶穌的這一段,出現了兩次用人子的話語。第一次說人子得榮耀的時候到了(十二23),第二次人們問:『你怎麼說人子必須被舉起來呢?』(十二34)後者似乎是反映一般人都接受前一句話中稱耶穌為人子的事。聽眾的發問,表明這名詞對他們並沒有一個確切的意義。
  (9)人子得榮耀的時候到了,在十三31耶穌在馬可家的樓上對門徒又說了一次,但門徒仍和以前一樣,並不能更了解這詞的意義。

『人子』的不同用法

  上述經節中『人子』可作自稱代名詞用者,如約六27的『人子』就如六51的『我』(賜下天上的糧的),是與『神的兒子』的話比較對照用的(五25ff.)。同時稱這種兩稱謂用於一人,顯見二者可相互通用。有人將此看為約翰的特殊風格,人子的話是其中一例。實際上,用『人子』代替『我』的自稱,和符類福音一些用法完全一致。其他如約六53f.將『人子的』和『我的』相互使用;八28『人子』與『我』並列;九35ff.『和你說話的就是他』(參四25f,有類似的風格)。
  我們也應對沒有澄清之處作一探討。一51及三13f.所提人子上去下來的話,雖未指明,但經文的意思不會是指另外一人。十二23ff.的人子也是含蓄的,然而聽過耶穌說他會被舉起來的人(十二32),立刻問到被舉起的問題,可見聽眾多少將耶穌看作就是所說的『人子』。照這樣『人子是誰?』的問題,在他們心中便是『你所自稱的人子是誰?』的意思。

約翰福音人子的特色

  符類與約翰福音有關人子的話語,在很多地方都一致,但比較之下,約翰顯得更為明顯,且增加了一些特質。依據約翰所昭示的神學目的,他自然會對人子的神學多加闡釋。我們可將其特質歸納為下列數項標題:
  (1)關於人子的由來與歸宿的話語。約翰表現人子特質的重點,或許就是『上去下來』在人子身上的話(一51;三13)。『下來』是約翰將耶穌在天上地下連結起來的關鍵,這點與有基督教歷史以前,和猶太人的人子觀念不大相同,他們從未有過這類想法。這正是為道成肉身的觀念作準備的工作(見下文有關『道』的申論)。由於『下來』多少具有天在地之上的空間概念,便說明了人子是從靈界來到人類物質的世界,這也揭露了耶穌心中自知他從神那裡奉差而來的認識。相關的『上去』(另參六62)也是重要的語句,顯明了人子的真正領域是在天上而不是地上。當他在地上的使命完成後,他要回到神那裡。因此,『上去』是人子不可缺少的一環。
  與此密切相關重要的一面,是強調人子的『先存性』。除了上述經文,在六62也記述——『你們看見人子將到他原來所在之處,怎麼樣呢?』在這裡,先存性的主題是明顯的,在符類福音中則是含蓄的。約翰對耶穌的先存性,不僅在這類話語中表現,也在其他的經節如:一1—14和十七5中表現出來。實際上,約翰的歷史耶穌的肖像是從他的先存性開始描繪的。
  這樣的一位人子必定超越人類,這稱謂的意義自然就不能局限於他是『人』的一端了。
  另一特質是人子的『得榮耀』,出現於十二23;十二31。這榮耀從地上開始,並超過地上;他特別用受難的至終結果來描述受難。人子的得榮耀繫於他的十字架,這十字架對那穌的意義,榮耀勝於羞辱。我們需注意,榮耀的主題在約翰福音占很重要地位。因為不止人子得了榮耀,連約翰卷首語中也有『我們也見過他的榮光,正是父獨生子的榮光』(一14),這主題甚至多次迴響於別的經文中(例如二11;五41f.;七18;八50f.;十一4;十二41;十七1f.;十七22;24)。
  (2)表示人子權柄的話語。那些描述人子作為即神的作為之經文(如六27),暗示出人子擁有的權柄即父神的權柄。在八28耶穌宣稱,沒有一件事是憑着自己作的,只是憑天父權柄作的。由此,人子的使命與神的旨意和計劃,是密不可分的。
  其次,是人子賜永生給信他的人(參三14,15;六27)。人子這項行動和約翰福音另外兩處描寫耶穌的地方相連——彌賽亞和神子(見廿31)。人子使命中所要賜的福既是屬靈的,就必須要有屬靈的權柄始能行使;而約翰福音所描繪的耶穌,便擁有這樣的權柄。
  這權柄的另一面所顯示的是審判。這純然是因為耶穌是人子,所以賜他權柄以執行審判(五26f.)。清楚揭示了他的使命包含定罪,一如他的救贖。由於審判是神的特權,因此即使耶穌在地上執行任務,也不能不深深感受到屬神的權柄,只是那最終審判執行的時刻尚未來到而已。
  (3)預言人子被舉起的話語。有三段經文提到『被舉起』(hyPsoo)——三14;八28;十二32--34。在十二33有一句按語:『耶穌這話原是指着自己將要怎樣死說的』。約翰心中的被學起,就是指耶穌在十架上被舉起來,和摩西舉蛇(三14)、耶穌對猶太人說他們要把他舉起來(八28),都是相同的意思,都是指耶穌後來的受難。這些話所以重要有兩個原因:排除約翰福音乃呈現一位與受難無關的天上人子基督論的說法;並且與符類福音中受難人子的預言完全吻合。所以,約翰喜愛用雙重意義的話語,Hypsoo的含義有正反兩面,基本上指受難,但包含了經過受難而被高舉的寓意,正與以得榮耀的主旨相符。
  總結約翰的人子教訓,是與符類福音完全相符的。他呈現了天上和地上的兩方面,毋庸懷疑地都指向耶穌,而非別人,並與福音書中其他的基督論融合無間。符類福音與約翰福音之基督論的基本一致性,是二者相聯的一個重要關鍵。

約翰中人子的附註

  約翰福音出現人子的稱謂,恰如符類福音記載的話語。但對這些資料的重要性,有廣泛不同的意見,特別是對這些話語的來源方面。有人追溯到基督教歷史以前時期的猶太教,或希臘的某種理想人物。從約翰所用的稱謂,已表明他對耶穌代表性的特質的認同。但某些觀念有忽略約翰中人子道成肉身的趨向。Dodd(The Interpretation of the Fouth Gospel,頁249)承認約翰賦予希臘的『天人』一個新貌,使他成為一個歷史上的人物,然而,他對地上耶穌口中的人子,卻未予以公平的處理;對猶太教的影響(如但七),也未給與適量的評估。
  另一觀點,就是認為約翰只是為這神學稱謂披上了一件新的外衣,提供了不同的外貌。E.Kinniburgh(‘The Johan-nine Son of Man;StEv 4, 1968,頁64ff.)也不認為人子是未來的人物,而認為是指基督的死,藉此以進入榮耀。J.L.Martyn,History and Theology in the Fourth Gospel(l968),認為『人子』是教會和猶太會堂之間討論『米大示』(midrash)後的結果,雖然耶穌是以摩西的彌賽亞身份表現自己,但這也可從這一層導入另一階層。Martyn的觀念有很多猜想,他認為教會和會堂在迦瑪略時分開,這似乎極可能。W.A.Meeks(JBL 91,1972,頁44—72)更進一步認為約翰所謂人子的話是一種特殊社會情形的神學名詞,也就是說,信徒因『不屬這世界』而不被世人接受,於是上去下來的人子便為信徒與神聯合之需而帶來鼓舞,我們看出,這類解釋不能與符類福音所記的一致,也不符合耶穌真正的教訓。
  也有人承認約翰知道符類福音傳統,但對人子概念作了相當數量的重新詮釋。B.Lindars(‘The Son of Man in the Johannine Christology’,Christ and Spirit in the New Testament[B.Lindars與S.S.Smalley編,1973,頁43-6O)認為福音書有兩種不同的版本,約翰修訂了傳統版,說明耶穌與神的關係。R.Schnackenburg也以約翰是沿用符類福音的人子傳統用法而加以發展的(Johnl[英譯本,1968],頁529-542),他是為他的基督論而加以修訂的。另參考他另一主題研究‘Der Menschensohn in Johannesevangelium;NTS 11,1964-5,頁123-137。A.J.B Higgins,Jesus and the Son of Man(1964),頁153—184,認為約翰的人子經文乃約翰基督論的中心。他認為這些話來自更廣的來源,可能是在禮拜天中運用的,雖然他不認為約翰的經文是指地上的人子說的。然而,後者的這個假定若從各經文自己的文脈上來研究,是不能得到支持的。
  另一種以人子經文關繫於約翰『道』的主題,認為與先前的基督論並無軒輊。因此,不應該以為有所謂的人子基督論,擁護這看法的有O.Cullmann(The Christology of the New Testament頁184f.),他以為人子問題的發生是因他的先存性。E.D.Freed(JBL 86,1967,頁 4O2ff.)看約翰的『人子』乃『神的兒子』與『子』這些詞的變化。W.Bousset(KyriosChristos,頁52f,2llff.)也有同樣看法。J.Jeremias( ZNW58,1967,頁163f,17Of.)以為除了約一51以外,其他的人子話語都不是原來有的,他也不以約翰的精心有什麼特殊的神學觀點。
  從上述種種觀點看來,那些認為是約翰用自己的方法說明某種特殊神學觀點的,和以為他是根據耶穌最初教導的傳統的,其間有顯著的不同。鑑於符類福音和約翰福音人子話語的思想有極多相似之處,最合理的看法應是接受約翰為承接傳統者。由於使徒書信中從無人用人子這稱謂,足證這稱謂不可能為基督教會所創造,也不可能是約翰在毫無事實根據下的杜撰。因此,我們沒有理由假定約翰是用人子話語來表達他對耶穌的評估,而應斷定是耶穌自己曾在當時對各種人說過這些話語。當然我們也不能否認,直到後來人們才完全了解這些話的意義。在這情況下,約翰基督論所呈現的這類話語,就有了他特殊的意味了。
  參E. M.Sidebottom,The Chirst of the Fourth Gosqel;C.K.Barrett,John(1978);P.Ricca,Die Eschatologie des viertenEvangeliums(1966)等猶太來源的參考;以及C.H.Dodd,The Interpretation of the Fourth Gospel(1953);R.G.Hamerton-Kelly,同前頁271ff.,等希臘來源的參考。

新約其他書卷

  福音書以外有關人子的資料,可以簡化成一小段,因為這稱謂幾乎完全被早期基督教神學所取代了。使徒行傳中描寫司提反的死時,路加記述『我看見天開了,人子站在神的右邊』(七56),而使徒行傳在別處卻從未用過這稱謂。司提反不是偶然用這稱呼,因此必定有特別的含義。這用法非常像但以理的異象(但七13f.),或許司提反是在異象中看到為人子的耶穌應驗了舊約的預言。人子被高舉在神的右邊,也可以說引自詩一一○l。這人子在他的榮耀里掌權,與符類福音所期待他未來的榮耀正相吻合。可十四62的字句,和這裡也極相似。實際上,司提反所用的這稱謂和耶穌自己所用的,有一個連貫性。只是在司提反所見的異象中,人子是站着的,新約其他地方所述說被高舉的彌賽亞是坐着的。對這點各有不同詮釋,有人認為是表明耶穌對第一個殉道者的歡迎,或認為是為他僕人作證,也有認為是他準備再來。不管怎樣解釋,這都證明了司提反所見到的耶穌具有特殊的權柄。
  希伯來書提到人子一次,是引用詩八4—6(來二6一8)的經文,因它僅僅是引用舊約經文的記錄,對稱謂並沒有表現什麼獨特的意義。這位作者當然是以耶穌為人子,同時也提到他是神的兒子。不過在這卷書裡的主要教義,人子概念並不占什麼地位。這段經文的引用,只因為耶穌是『人』,是我們的大祭司這個特質而已。
  人子在啟示錄中出現兩次(一13f.;十四14f.),都未嚴格地用作稱謂,這兩處僅僅描寫基督是『一位好像人子的』,這只是循着但以理書七章的典型而已。因此,它所描寫的是人的樣式,而不是特別的一位顯現者。當然,這位像人的一位被描述之顯殊的特點,是表明他具有神性,例如寫到他負責收割世界最後的莊稼(十四14f.),從他口中出來一柄兩刃的利劍等,都象徵他在審判中的權柄。
  從以上資料看來,耶穌人子的稱謂並未在早期基督教神學思想中造成重要衝擊,也未成立什麼人子基督論。符類福音和約翰福音中這項稱謂的特色,在新約其他書卷中有不同的表現。這稱謂的本身已被取代,其基本的概念已代之以別的方式來說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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