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折騰這么半天, 好象有欺負老實人的嫌疑, 原告沒代理人, 我受累幫忙問了一圈, 受害者都溜了, 難道要我原告, 被告通吃麼? 乊乊, 這個好象有點兒違背職業原則耶.
行了, 玩夠了, 該撤了, 撤之前聲明一下, 覺得受了雅億委屈的趕緊組織一下, 覺得版主偏袒的也趕緊自己組織一下, 初一到十五法庭都開門. 地上的冤屈, 你要覺得忍無可忍了, 用不着等到見上帝那天再申辯, 耶穌雖然是那樣要求的, 但耶穌要求了而你沒作到的事情太多了, 你就別在這件事情上死撐了(當然, 我讚賞死撐, 文明的說法叫寬恕, 憐憫, 普通的說法叫不往心裡去, 比較暴力的說法是死撐, 特別暴力的說法我等着雅億給續上, 我的語言爆破力比她還是差點意思), 給你自辯的機會你放棄, 下次再提這壺不開的水, 別怪我也用一般暴力的說法叫你"小樣兒".
作為雅億的辯護律師, 也作為一個多年來反覆使用語言暴力, 不可能自廢武功的江湖行走者, 我最最實用的建議是: 當你覺得你受到暴力言語傷害的時候:
覺得能死撐的, 死撐到底
覺得可以抵抗一陣的, 要放手一搏
實在抵抗不住了, 覺得快歇菜的時候趕緊喊版主幫忙,
對版主幫忙有意見的, 記得有初一到十五的特別法庭, 過了這個期限, 還是有意見的, 我會記得參加你的追悼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