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上來回天嬰姊妹:加爾文也有他的歷史局限,我不會高舉他。
加爾文也有他的歷史局限,我不會高舉他。
送交者: 誠之 2007年2月21日12:24:05 於 [彩虹之約]http://www.bbsland.com
回 答: 我知道弟兄會有這樣的反應, 不奇怪, 由 天嬰 於 2007年2月21日08:56:41:
但是,對於異端,我們也不能放任他們的言論攪擾神的子民。
每一代的基督徒都有義務要嚴厲地、批判地對待這些攪擾教會的說法,
而不是博愛式的、不加以批判地“接納”,給予他們“說話的權利”。
我並沒有要求你批判,我只是請你指出事實。
到底加爾文錯在哪裡?
對宗教的寬容的確是我們在歷史上可以學到的功課,
那是我們從15-16世紀宗教改革的歷史可以學到的功課之一,
但是我們也同樣學到他們捍衛真道的精神。
而這個精神是這個時代所欠缺的,是被“愛”這個題目所沖淡,甚至貶低的。
原貼:抄一段卡斯特利奧給加爾文的話,
送交者: 天嬰 2007年2月20日20:43:25 於 [彩虹之約]http://www.bbsland.com
"為基督之愛,我求你尊重我的自由,別再用不實的指控壓我屈服。讓我保持我自己的信仰不受壓制,一如我完全同意你保持你自己的信仰。別再相信那些與你不同的人必定錯誤,該以異端罪判火性。……看到眾多虔誠的人,解經的方式與你絕不相同,這令我對基督的信仰更其堅定。絕無疑問,我們二人當中必有一人錯誤,這卻無須妨礙了我們彼此相愛。總有一天,主會將迷途的羔羊帶回正路。唯有一件事情我們自然知道,我們也應該知道 ——那便是有責任奉行基督的博愛。讓我們奉行博愛;由此,我們的敵人將啞口無言。你篤信自己的觀點正確;旁人也篤信他們的觀點正確。好吧,就讓我們當中最聰明的人,表明他們也最有兄弟之情!讓我們不因自己的智慧而驕傲!上帝全知全能;我們當記住,他‘叫有權柄的失位,叫卑賤的升高’”。
《異端的權利》-卡斯特利奧對抗加爾文 by 茨威格
http://209.85.30.235/rainbow/messages/450700.html
## 請問加爾文控告卡斯特利奧有哪些異端的言論?
送交者: 誠之 2007年2月21日07:26:03 於 [彩虹之約]http://www.bbsland.com
回 答: 抄一段卡斯特利奧給加爾文的話, 由 天嬰 於 2007年2月20日20:43:25:
哪些是事實?哪些不是事實?
自由派神學也是以基督之名高舉博愛的,這難道就表示我們可以稱他們是弟兄姊妹?
## 我知道弟兄會有這樣的反應, 不奇怪,
送交者: 天嬰 2007年2月21日08:56:41 於 [彩虹之約]http://www.bbsland.com
回 答: 請問加爾文控告卡斯特利奧有哪些異端的言論? 由 誠之 於 2007年2月21日07:26:03:
關於加爾文和卡斯特利奧歷史和上帝自有評論和審判.天嬰沒有資格也沒有興趣評論.看茨威格的<異端的權利>好像看教會兩千年的歷史,看人的全然敗壞和上帝的全然得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