扔一塊磚 (最終版) |
送交者: Hesed 2007年02月25日03:41:45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
第一種公平是共產主義固然是行不通的,第二種公平是多勞多得,“勤勞”換“回報”不但在農業社會行不通,在提倡知識產業的信息社會更加行不通。在農業社會無論多麼勤勞也不能澇旱保收,在信息社會並不是更勤勞就能有回報,是 work smart 不是 work hard。如果不尊重知識產權,則又是另類的共產主義。 至於“多得多勞”,則看你對“得”的定義是什麼了。被赦免更多的,愛的也自然 羅馬書9:13-16 律法已經證明人類盡力也無法自救,罪被赦免之後,耶穌也僅說了一句 go and sin no more,悔改是基督徒的基本心態,他並沒要求Mary去做更多的事,但因為她被赦免得多,因此也就愛耶穌更多。如果按當時的社會階級觀念,Mary被赦免的罪遠超於教會“三個支柱”彼得、雅各和約翰,那她付出的外在努力豈不是要超於十二使徒?然而耶穌對她的愛比彼得、雅各和約翰又少了幾分? 如果“得”被定義為“恩賜”,則我們要回到恩賜的定義,就是聖靈通過基督徒彼此造就,因此,行使恩賜不靠“勤勞”,而是我們的“順服”,人的努力是沒用的,在事工方面,我們不過是個破瓦罐,成事的是聖靈。 此外,文中提到“越是付出得多,神的賞賜就越大”,這裡我們要看清耶穌的本意,當他說“你這又良善又忠心的僕人。你在不多的事上有忠心,我要把許多事派你管理。可以進來享受你主人的快樂。”(太25:21)的時候,並不是說只要你“吃得苦中苦、方為人上人”,而是將更多活兒交給忠心的僕人,換句話說就是“選賢任能”,這跟“多得多勞”沒有太大關聯,因為“忠心”跟“得救的信心”不同,不是神給的,這“忠心”是出於“分別為聖的信心”,是神人互動的,如果“忠心” 也是神給的,那我們就跟“唯命是從”的機器人沒有兩樣了。 基督徒如果存心求榮耀,不就有了私慾了嗎?基督徒若是有意要權勢,不就有了私心嗎?因此,上帝把榮耀賜給謙卑的,將權柄交給沒有權欲的: 彼前5:5-6 神忠心的僕人在不多的事上有忠心,將會有許多事派給他管理,但神的僕人如果為將來的“權勢”(當高官兒)去竭力多作主工,並因此一生為權欲所驅,也就淪為不忠心了。因為不想得榮耀而得榮耀、因為不想得權勢而得權勢,這是個PARADOX。 因此,神並不賜恩給“勤勞”的,而是賜恩給“謙卑”的,浪子回頭中最應借鑑的並不是小兒子,其實是大兒子的心態。 什麼時候看清自己不過是瓦器,並沒什麼值得驕傲的,什麼時候看清基督才是寶貝,是唯一有價值的,我們才能夠真正分享神的喜樂。 我不知道有沒有人問過,為什麼主要讓我們這些“成事不足、敗事有餘”的人參與事奉,他親自出馬不更乾脆利索? QUOTE: 卅五、化阻力為助力 “神藉着困苦救拔困苦人,趁他受欺壓,開通他們的耳朵。”(伯卅六:15) 我相信上帝讓我們參與事奉的最終目的其實是塑造我們的生命。自我死不了是事奉最大的阻力,而參與事奉又恰恰是走出自我的途徑。因此,“我們既然蒙憐憫,受了這職分,就不喪膽”(歌林多後書4:1)。 神掌管時空,他並不象墮落的人類般有局限,在他並不是多或少的問題,更不是遲或早的問題,而是不偏不倚地行走在他的話語(道、旨意、使命)中才是至關重要的,無論是“質”或“量”都由他決定,他要的不是“勤勞”,而是“順服”,哪怕這一生當中他只讓我在那樣的時候,對那麼一個人,做那麼一件事,只要是他要求的,我們就是“順服”了。以斯帖就是為這個時刻而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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