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你與我同在 |
送交者: 進來遛遛 2002年06月16日00:32:47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
因為你與我同在
送交者: 進來遛遛 2002年6月12日05:08:19 於 [彩虹之約]http://www.bbsland.com 因為你與我同在 ——— 一個親歷的見證 godliness 先說一個寓言 有一人做了個夢,夢見他與上帝一同沿沙灘散步,天空中閃現他過去生活的場景。每一個場景都有兩組足跡印在沙灘上,一組屬於他,一組屬於上帝。 他回頭注視足跡,發現有許多次沿着路徑只有一組足跡,他又注意到這些剛好都發生在他人生最低潮,最悲傷的時刻。這深深困惑了他,他問上帝: “上帝,你曾說一旦我決定跟隨你,你會一路陪着我走下去。但我注意到在我人生最糟糕的時期,只有一組足跡。不知道為什麼當我最需要你時,你卻離棄我?” 上帝回答:“我可愛的孩子,我愛你!而且永遠不會離開你。在你蒙受考驗與挫折的時候,你只看到一組足跡,那些是我背着你時所留下的。” ——這個寓言故事中上帝的慈愛曾讓我感動不已,我要是也能蒙受上帝的這份憐愛該是多大的福分? 不久前,我在心靈的困苦考驗中也得着了神與我同在的經歷。真真切切地體驗到神的存在和神的應允。我下面所記的親歷見證,但願你能有耐心讀下去。 再說我親歷的見證 1 幾年前,我做了一件蠢事:在不了解對方真實底細的情況下,輕率地把多年積蓄的數萬元錢借給他人,後那人涉案入獄,借出的錢追討無門。事發後,我很痛悔,來到主面前懺悔認罪,祈求赦免。“我們若認自己的罪、 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約翰一書1: 9)我求主給我悔改的機會,並使我從此不再墮入迷惑不再跌倒。同時也求主為我開出一條道路,幫我能追回這筆血汗錢。 後來,一線希望出現了:律師通過調查取證獲得相關證據,提議通過法律途徑向借款人的原承包單位提起訴訟要求償還債務。 但是,在現實生活中光有證據和法律條文支持是遠遠不夠的。對法律條文的不同解釋以及各種複雜的人情關係、權力意志等都會影響案件的審理結果(用圈內人的話:都是“可上可下的”)。何況我起訴的是一家大單位,一般來說,沒有誰願意得罪它。 在這種背景下,我面臨兩難選擇:放棄官司意味放棄追索回錢的希望;要打官司則意味要擔負起沉重的擔子,去打一場勝負難決的仗。 我自覺力不勝任,唯有仰望神的帶領依靠神的幫助。我和家人向主祈禱,求聖靈啟示我們是否打這場官司,倘若能打,則求神帶領我們並按他的旨意為我們成就,讓我們在這過程中得着神賜予的美好見證。 人在處境順利時,往往容易自以為是,冷漠了與神交通的心。我這些年日子過得還順暢,對神的話就不再那麼熱心,心裡少了渴慕之情,平時的禱告流於形式,行為漸漸偏離主的正道。結果為世俗的誘惑所蔽,被撒旦試探而跌倒。現在自己面臨無法擔當的重負,才感到自身的軟弱渺小,回頭尋求主的幫助。 我也清楚,這種麻煩完全是自找的。為了獲取蠅頭小利,被他人坑騙了多年的血汗錢,這種過犯既羞辱了自己也羞辱了神的名。神還會看顧我,垂聽我的哀求和禱告嗎? 看到聖經里記載,以色列民在曠野漂流四十年裡,屢次悖逆神的旨意,雖受到神的嚴厲管教但神終究用它的超然的恩賜看顧他的選民,帶他們進入那“流奶與蜜”的應許之地。我不應當懷疑主耶穌的超然大愛,他曾深情地宣告:“康健的人用不着醫生,有病的人才用得着。我來本不是召義人,乃是召罪人。”(馬可福音2: 17)耶穌的話溫暖着我憂傷痛悔的心靈。主啊,我現在就是走投無路的病人,除了你,誰能醫治我,誰能拯救我呢? 求你憐憫我,扶持我渡過難關。 艱難的訴訟開始了。我求主在這過程中帶領我們,照主的旨意為我們成就所求的,更求主把這個過程當作培養我信心的功課,從中真正學會信靠神,親近神,順服神。主內的弟兄姐妹也為我代禱,求神公義的裁決,“該撒的物當歸給該撒,神的物當歸給神。”(路加福音 20: 25 ) 事實證明,慈愛的救主並不因我自身的絆跌而離棄不顧。事情進展得還算順利,法院一審作出了我方勝訴的判決。這讓我和家人得到極大的安慰,我感到主垂聽了我的禱告,用他公義大能的手拉着我前行。 但是對方不服判決,上訴到了二審法院。二審的開庭時間仿佛遙遙無期,我們在等待。隨着時間的推移,我懸着的心變得愈來愈煩躁,患得患失之情和對未知的結果的猜疑時時襲來,使我猶如“那疑惑的人,就像海中的波浪、被風吹動翻騰。”(雅各書1: 6)愈來愈缺乏信心。尤其是風聞對方在頻頻進行公關活動,揚言要打贏這場官司,更加重了我的憂慮和精神負擔。 2 從社會關係層面看,打這場官司我處於劣勢。我是個體而對方是一個部門,實力懸殊。從活動能力上,我怯於社交,不擅長拉關係,厭惡托人情走“後門”的做法。但不去“活動”就會被動;若要“活動”我又深感力不從心,怕弄巧成拙,成事不足敗事有餘。有人好意地勸我和家人:打官司就是要捨得花錢,提醒我們去送禮走關係。我們難以接受這套做法。如果是一般的人情交往,我還能接受;但若用重禮去“打通關節”,那無異於行賄,不僅違法也違背了基督的教誨,將辱沒基督的名。我們立意不做基督不喜悅的事情。但這種“不合時宜”的態度會有怎樣的後果呢?這種忐忑不安的矛盾心理纏繞着我,令我寢食不安。我甚至想,如果二審敗訴,還不如一審就輸的好。打官司一是耗錢,二是耗精力。如果兩者耗掉了還是輸,真不如當初不打或者一審就輸了。但事已至此,我已是騎虎難下,硬着頭皮也得奉陪到底了。 這樣,我唯有切切地求告主讓我“剛強壯膽”,懇求主替我擔當這副重擔。我真渴盼能把重擔交卸後在主的懷抱里靜靜休息。 “你們要休息,要知道我是神”(詩46:10)。操練“依靠主”的功課,不是藉着努力、掙扎,而是藉着休息、放手,及對神的信賴。在困難面前求告神的幫助,等待神的應允,順服神的旨意,但真的要做到,卻需要對神的信實、慈愛、大能有極大的信心。 把遇到的難事“全權委託”給神代辦,自然是最省心的途徑。神也一再應許他的兒女:“敬畏他的,他必成就他們的心願。也必聽他們的呼求,拯救他們。” (詩145: 19) “神的應許,不論有多少,在基督都是是的。所以借着他也都是實在的,〔實在原文作阿們〕叫 神因我們得榮耀。” (哥林多後書1: 20 ) 但是,信心不足等原因,會對神的應許產生疑惑:把關係重大的事情就這樣交託給既摸不到又看不見的神,能靠得住嗎?萬一禱告沒有蒙垂聽,一味等待而把事情給耽誤了怎麼辦?甚至想:這種“倚靠等待”會不會是一廂情願的自我安慰?會不會“坐以待斃”而錯失良機?這種時候,很容易陷入對神信實慈愛特性的懷疑和動搖之中,被撒旦殺死信心,離開對神應許的盼望,自作主張地付諸行動。 對神的應許盼望等待,是信心的功課,是皈依基督以後增進靈命,真正認識神的重要步驟。在聖經里,有很多這類的教訓和事例。等待應許,實在是對信心很大的考驗,需要建立在對神完全信賴和仰望之上的。雖然聖經明白地寫着:“神是信實的,必不叫你們受試探過於所能受的。在受試探的時候,總要給你們開一條出路,叫你們能忍受得住。”(《哥林多前書》10: 13)但是人所固有的“自以為是”和理性理智常成為信心成長的障礙。主讓我在等待二審的時間進行信心的培養和操練。 我做到了忍耐和等待。但那並不全是出於信心的仰望和等待,大半是出於我的別無選擇,因而心情很苦。 一天清晨,我照例被莫名的煩憂包圍,思前想後,就開始禱告。處在極度軟弱和愁苦中渴求神的大能拯救時,禱告的話語不再像以前那樣機械重複。我想起這些年在神的眷顧下走過的路,儘管有艱難,有曲折,但最終都過來了。神給了我所求的,使我無所缺乏。雖然我承認我現在不錯的生活狀況是蒙神的恩典賜福,但內心並無充滿感激,尤其是屬靈的生命無所長進。對神的虧欠讓我愧疚不已,禱告中我克制不住失聲哭泣,就像認識到過錯的孩子在父母懷裡盡情傾訴內心的一切悔意。這是我從未有過的心靈體驗,我不是那種輕易外露情感的人,我相信是聖靈的感動和帶領,讓我來到主的面前虛空自己,要我省察自己的虧欠和罪性。 禱告後有一陣子我的心靈感到釋放後的舒暢開闊,平和安詳,那壓在心頭的重負仿佛已不在話下。但過不很久,現實中的憂慮煩愁又重來咬噬我的心。心頭的重擔總是難以完全地交託給主。 在我軟弱到極點時,我甚至期望中止官司不要再打。有時候我也說不清楚有何值得如此恐懼煩憂,那一定是撒旦送來的試探,它要敗壞我對主的信靠和仰望。我明明已經看到主對我一步步的帶領,感受到主對我的應許,但心裡仍時不時會無端起疑惑,朝消極的方面胡思亂想,作種種杞人之憂。後來才清楚地意識到這是屬靈征戰中撒旦的慣用伎倆,我就借着禱告和聖經的話語抵擋,不落入撒旦的迷惑和試探。“應當一無掛慮,只要凡事借着禱告、祈求、和感謝,將你們所要的告訴 神。 神所賜出人意外的平安,必在基督耶穌里,保守你們的心懷意念。”(腓利比書4: 6- 7 ) 除了常禱告,就是努力讀聖經。說來慚愧,蒙恩得救多年了,可是我還沒有通讀聖經,靈命更是談不上。這時候的我,很饑渴地想從聖經中多得靈糧,多得力量。 神是聖潔的,當我想親近神的時候,就從內心感到自己的卑下和不配,有一種努力按神的要求潔淨自身的渴望。這樣做了如此行了,帶着一顆誠實無偽的心來到神面前,禱告時才不再感到有阻隔。 隨着禱告的深入,我漸漸有一種認識:經歷這場官司也許就是神的旨意和安排。他要讓我在真正感到軟弱無助,孤獨渺小的的時候,再次看到慈愛天父對我的眷顧和救贖;他要藉着這副我擔當不動的擔子管教我,呼召我重新回到天父的身邊。借着試練讓我在靈命上長進,在信心上得益處。 幾年來,主賜與我的恩典很多,而我卻對主卻虧欠多多;靈命弱小,信心弱小,就像一顆多年不結果子的葡萄枝。但慈愛的主並沒有因此離開我,他要讓我在憂傷痛悔的時候再回到他的身邊。我為此而感激,主啊,我是何其渺小卑微,但你卻如此憐愛看顧我。我跌倒了,你卻不離棄我;求你和我同在,繼續帶領我前行,讓我在這試練中站立得住不再跌倒。 聖靈的引導,使我的禱告不再像起初只祈求打贏官司免遭羞辱。我求主讓我借這場磨難學會信心的功課,讓我在倚靠盼望中學會禱告和順服,讓我藉着這一切使靈命長進,信心加增,成為主的“寶貴器皿”。官司輸贏不重要,只求按神的旨意成就,能榮耀神的名。我將順服接受神給予的任何結果,因為神的旨意必是美好的,我要努力去掉眼前一時的得失之心,全然地仰望神更大更美好的應許,讓我得着屬靈的新生命。 我切切地禱告,全然地交託,耐心地等待,相信神必會賜下他美好的旨意,按他的旨意成就我所求的。 3 在這過程中,出現了幾件“巧合”的事情。 第一件事,就在我為官司難以把握的結局而惶惶然時,教會的姐妹送來了一張經文書籤。那是較早以前,一些需要代禱的弟兄姐妹把各人姓名寫在紙上,送交給某地教會一位有禱告恩賜的老姐妹,請她和教會代禱後的應許經文。為我代禱後的應許經文是: 你不要害怕,因為我與你同在;不要驚惶,因為我是你的 神。我必堅固你,我必幫助你,我必用我公義的右手扶持你。(以賽亞書41:10) 代禱的老姐妹並不清楚我請她代禱的具體事由,但在聖靈的感動下賜給我的這段經文,和我當時的處境極其吻合,每一個字每一句話都撫慰着我的心靈,仿佛就是針對我此時此刻的心境說的。這是萬能的主對我們的應許,使我們得了極大的安慰。在後來的日子來,我們就憑靠主的這一應許抵擋撒旦的所有試探,不斷地激勵和堅固自己的信心,戰勝一次次的疑惑和動搖。 第二件事。二審法庭的法官們我都不認識,我的律師曾私下向我表露若某某法官受理這案子,或許會有助於公正審理。我們當然也希望能做到秉公而斷,但我不可能去挑選指定法官,唯有禱告主為我們預備合適的法官。後來受理這案子的法官居然就是律師說過的那位,律師得知後還以為是我們通過什麼關係指定的,說:“這樣做可不太妥當。”我笑着說:“不是我們選擇的,是上帝的安排。” 第三件事。為被訴訟方做事的某人與我某親戚當年有交往,是熟人。但為避嫌,我們不去主動與他聯繫。但也阻隔了必要的了解溝通,總覺得是件憾事。一天傍晚,我的親戚散步時遇到多年不見的一位老鄉,寒暄後老鄉力邀他到家裡坐坐,在他家閒聊無意間得知,對門住的恰是那位熟人。於是很意外也很自然地就見了面,拉上家常……這過程簡直太巧了,如此多的巧合湊在一處,使我們覺得這簡直就是上帝的安排。 第四件事。在我還在等待開庭通知時,那位親戚很偶然地從一位老友那裡聽說開庭的具體時間——已經近在眼前了。告訴了我,我忙通知律師,律師竟然全不知曉此事。按慣例,法院是把開庭通知寄給當事人的,可我始終沒有收到開庭函件,可能是寄丟了。如果不是那位親戚事先湊巧得知開庭消息,我的律師在開庭時就會缺席,造成的後果就難以預料了。 這一個個的“巧合”使我越來越感到主在帶領我前行。慈愛的主用“公義的右手扶持”我跨越道道障礙難關,實現他的應許。 4 令我不堪回首的“黑色”日子又將來到了,那是數年前我的家庭遭遇患難留下的精神創傷。雖然後來主耶穌拯救我的家庭脫離了患難,但那個遭難的日子在我記憶中成為傷心的忌日。每年這時刻都是我精神痛苦的時候,今年的此時,我要承受雙重的精神折磨嗎? 神是無比慈愛憐憫的。就在那憂傷痛苦的日子到來之前,二審的裁決出來了——維持原判。主耶穌幫我贏得了官司。 主是至高無上的審判者,我堅信這個勝訴來自主的旨意,是主成就了我們所求的,為我贏得了這場實力懸殊的官司,靠我自己是無法勝過對方的。 官司勝訴了,接着便是執行問題。“執行難”是公開的秘密,這中間潛伏着許多變數。但我已不再像當初那樣疑惑擔憂了,我明明白白地看到了主與我同行的腳蹤。我在感謝讚美主的同時提出了一個大膽的祈求:求主耶穌讓我在曾遭患難的忌日裡徹底了斷這樁官司。求主把我人生中曾被撒旦掌權的日子變成主耶穌掌權的日子;把那被詛咒的日子變成可讚美的日子;把那黑色的日子變成光明的日子;把那悲傷的日子變成喜樂的日子。我求主賜給我這美好的見證,讓我今後的生命中不再有蒙羞灰暗的記憶,讓主耶穌完全做我生命的主宰。 就在這樣的禱告祈求中,主耶穌一步步地引領我朝事情的最後解決走去。果然就在當年曾陷我於極度絕望困苦的忌日到來的時刻,我們拿回了自己的血汗錢。大有憐憫的主應允我的祈求,讓我和家人再次獲得拯救,得着見證。 “我雖然行過死蔭的幽谷,也不怕遭害,因為你與我同在;你的杖,你的竿,都安慰我。”〔詩23:4〕歷時半年多的困苦和憂愁,禱告和仰望,讓我得着的不僅僅是失去的錢財,更得着了天父帶領我走出“死蔭的幽谷”的屬靈經歷,讓我實實在在得着主與我們同在的美好見證。上帝就像那寓言說的那樣告訴我們:“孩子我愛你!而且永遠不會離開你。在你蒙受考驗與挫折的時候,你只看到一組足跡,那些是我背着你時所留下的。” 是的,在困難時主不會離開他的兒女。主啊,願你永遠和我們同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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