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ZT) 朽木:神的話是審判罪惡的終極標準 |
| 送交者: nngzh 2007年03月16日20:07:38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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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的話是審判罪惡的終極標準 [宗教論壇] 神的道是判斷善惡的終極標準. 此帖不是針對春天的風姐妹, 而是針對所有在這個問題上有困惑的弟兄姐妹和朋友. 不少非基督徒對神和神的話有許多疑問, 其中不少問題集中在道德論上. 產生這類問題的原因很簡單, 就是分割了神,神的道(話), 和神的審判. 其中最明顯的一個例子, 就是春風姐妹反覆說的: “神說可以的,不等於是無罪.” 似乎在神的話和神的審判之間, 隱藏着一種與神的話完全隔離的 “道德” 標準. 所以我們首先要看什麼是罪. 在創世之初, 我們都相信”神看着是好的”, 而且神造人的時候, 說”甚好”. 可見神起初的創造不是”不好不壞”的中性狀態, 也不是亞當墮落之前是一張白紙, 等他選擇以後才給他定性是好是壞. 不是的, 亞當被造是 “好的.” 也就是說, 無論他做什麼, 在神眼中都是”好的”, 所以園中的果子他都 “可以隨意吃”. 這就是神給他的自由. 他不需要摘一個問一聲, “這個可不可以吃?” 但是, 神把其中一棵樹分別出來, 清楚的指給亞當, 明確的告訴他 只有這棵樹上的果子不可吃. 這就是神的禁令. 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什麼叫犯罪? 神只說 “可以隨意吃”, 沒說 “不算罪.” 亞當在神允許吃的任何一棵樹上摘果子, 算不算犯罪? 不算. 但是當亞當觸犯神的禁令時, 他就犯罪了. 所以, 犯罪是人對神禁令的公然背叛. 而不是人違背了一套什麼秘密標準. 這是聖經一貫的原則, 只有公然違背神誡命的, 才叫犯罪. 在神 “可以” 範疇的, 就是沒有觸犯神律法禁止的. 就是在最後審判的時候, 神也無法判他為有罪, 因為神完全的信實, 他無法違背他自己的話. “可以”和"任憑”有着本質的區別, 凡神說 “可以”的, 必不在神的眼中為罪, 否則神就是在鼓勵人犯罪. 神自己所說的話, 是神審判人是否有罪的獨一標準. 所以無論在任何時候, 神的話從來沒有似是而非的. 我不完全反對靈意解經, 但如果"靈意"和字面意思有矛盾, 這樣的"靈意"是不能接受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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