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這裡也在討論離婚和再婚,這樣,我來介紹一下情況 |
| 送交者: JW00 2007年03月16日20:10:27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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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兄寫到:
他人要在愛中接納離婚和再婚的人 這點,我完全認同。我來解釋一下這個討論是在什麼情況下開始的。 山風姐妹,她認識主前,因為前面那個丈夫犯姦淫而離婚。然後,她信主後跟現在這個丈夫再婚了,他們再婚時,教會給他們8個月的婚姻教導,再婚後,不久,離開原來的教會,到現在這個教會來,而她離婚的事,現在教會的人不知道。現在,她丈夫有感動,想出來服侍。姐妹擔心自己是再婚的,怕影響他丈夫,所以有包袱。這時,我們一起分享,告訴她,只要我們認識到過去的錯誤和罪,我們好好對付過去的罪,我們的恩主是信實的。 在這個過程中,這個“春天的風”進來指責她講,你怎麼可以再婚?你前夫還在,怎麼可以再婚?然後發出許多的經文,其目的就是指責她,不能再婚! 問題的關鍵是,他們已經結婚!我們是要她再離婚嗎?還是試圖引導她能認識到什麼是上帝喜悅的婚姻,如果過去的任何做法,不是討上帝喜悅的,我們都來到上帝面前,認罪悔改。當我們這樣做後,上帝的應許在聖經中,我們就不要再背包袱,去跟現在的教會講明原因,該怎麼事奉就按教會屬靈長輩的意見去行。 然而,這個春天的風,還一直認為,男人可以有多個妻子。。。,前夫等於丈夫。 這些是正意分解真理?
來看看這段: 送交者: 春天的風
羅馬書
這裡的丈夫是指誰?是前夫還是後夫還是其他的可稱為丈夫的人?這是最起碼的時間順序問題,一個女人同一時間只能嫁一個丈夫,而不可能多於一個。男人可能有多於一個妻子,而女人不能多於一個丈夫。所以其他的可稱為丈夫的人就不存在。那麼“丈夫若死了”里的丈夫能是後夫嗎?丈夫還沒死,顯然不能再嫁,丈夫死在前,再嫁是其後,再嫁以後才能有另一個丈夫。總不能再嫁之前那個後夫就稱為丈夫吧。這樣“丈夫若死了”里的丈夫是誰,不是很清楚嗎?就是前夫。怎麼可能後夫先死了,再有再嫁,再有前夫? 這種問題不可笑嗎? ---------- 這個邏輯要被接受,就是說,男人可以有幾個妻子,這是理所當然的?這是聖經里的正意?如果不是,沒有婚約的婚姻還是婚姻嗎?以前犯姦淫的前夫算她丈夫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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