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白問:“一個JDT在最後的日子裡有不和神心意的作法, 是否他就不是JDT了?”
請讀創世記25:1 亞伯拉罕又娶了一妻,名叫基土拉。
25:2 基土拉給他生了心蘭、約珊、米但、米甸、伊施巴和書亞。
25:3 約珊生了示巴和底但。底但的子孫是亞書利族、利都是族和利烏米族。
25:4 米甸的兒子是以法、以弗、哈諾、亞比大和以勒大。這都是基土拉的子孫。
25:5 亞伯拉罕將一切所有的都給了以撒。
25:6 亞伯拉罕把財物分給他庶出的眾子,趁着自己還在世的時候,打發他們離開他的兒子以撒,往東方去。
25:7 亞伯拉罕一生的年日是一百七十五歲。
25:8 亞伯拉罕壽高年邁,氣絕而死,歸到他列祖(原文作“本民”)那裡。
當年亞伯拉翰娶了夏甲 ,顯然是個錯誤。可是在亞伯拉翰年老的日子裡 ,
他已明明知道以撒才是神的心意所在。可是他又娶了基士拉 ,又生了很多。
他也知道娶基士拉所生的這些兒女都不是神的心意所在, 所以他在最後把
他們都打發走了 。 只留下了以撒 。
亞伯拉翰難道不明白神的心意所在嗎? 他當然明白!可是他為什麼還會娶
基士拉呢。我不知道。
我只能說亞伯拉翰不是一個完全被人無可指責的人, 就是在他最後娶了基士
拉這件事就可以讓我們論斷他了.
可是神是很憐憫他所愛的人 , 他知道人的軟弱比人自己還了解, 在這裡
《聖經》沒有評論這件事,《聖經》只是把事實記錄下來,讓我們讀《聖經》
的人,自己從《聖經》所記載的事實中去領會。
可是在有一件事聖經說的很明白:Romans:
[:3 經上說什麼呢?說:“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為他的義。”
And 4:21-22 且滿心相信神所應許的必能作成。所以這就算為他的義。 ]
神算信他的人為義,不是因為我們無可指責,乃是因為"心相信神所應許的必能
作成"
Bible continue on, says: [4:23 “算為他義”的這句話,不是單為他
(亞伯拉罕)寫的],
我想也是為這位姐妹寫的 ,也是為我寫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