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信主的最大的體會就是喜樂,我們得到了永生.我們為什麼信主呢? 難道就僅僅得到永生嗎? 我想不是,我們信主最大的原因就是心裡頭能得到釋放.我們的擔子可以交給主來背.就像馬太福音里所說的"凡勞苦擔重擔的,可以到我這裡來,我就使你們得安息"(11:28)這就充分說明了我們為什麼要信主.我們重擔可以交給主來背.從我自己的體會來看,就是自己不再寂寞和孤獨了. 我知道主耶穌基督時刻在我的身邊.我知道我心中的勞苦重擔他都曉得,他也知道我在想什麼.
最近我一直在思考一個問題,這個問題就是信主以後如何才能做一個真正的基督徒? 就是說如何才能把主的容光展現在我們的身上? 我覺得做到這一點很不容易,就像保羅所說:"立志行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羅7:18).既然我們也會和保羅一樣遭遇到在我們裡面兩個律的戰爭,結果生活便落到痛苦的光景里.知道善而不行,而不願做的卻作出來,我們若陷入這樣的光景中該怎麼辦呢?回答這個問題可以從兩個方面來看:一是消極的,一是積極的.
一. 對付生活的黑暗面.
一個基督徒生活的不好,有人會輕易的說,這是他的生命有問題,在原則上講是對的,但在行動上不一定就是這樣的一個簡單問題.當一個人生活有問題時,必須靠聖靈大力的去對付.要時時省差自己.問問自己.
1.承認自己的失敗:許多神的兒女明明在生活上有問題,然而口中滿了屬靈的話,用口說些屬靈的話語,以聚會,靈修來賄賂自己的良心,遮住聖靈的光照.起先良心還有聖靈的微聲在說話.久而久之,良心被烙鐵烙慣了,而以一些屬靈的外面動作,表示自己有了屬靈生活,事實上卻是一塌糊塗.我們在主面前,在人面前,要承認生活上有什麼問題,有什麼失敗.不可掩飾自己的失敗使聖靈擔憂,使神的名受羞辱.
2.不要消減聖靈的光照:何時我們做一件事心中有懷疑就不要去做,必須弄個清楚再說.心中一有不平安,立刻就停止,不要叫聖靈擔憂.
3.不要拒絕別人的禱告: 許多時候,神籍着他的僕人在信息中,寫作中,在講話時,若有什麼職責的,有什麼勸告的,就要虛心接受,有則改之,無則加勉.
4.不要拖延對付: 什麼時候,發現生活中有了問題,有該對付的罪,不要拖,因拖久了,就會垮下去,有了問題馬上對付.
二. 進入生命的律(活出生命的律)
把生命一切活活的表現在日常生活中,必須照主的話去行.
1. 治死地上的肢體(亞3:5-10): 我們不是靠天然人的本身能力及努力去停之淫亂,污歲,邪情,惡欲,和貪婪,不是隨隨便便的就可以停止這些問題,乃是必須履行的聖靈的要求.
第一就是要與基督同死:向世界的心,向以自己為中心,為自己的一切目的死了.這樣還不夠,因為與基督同死的人還會在世俗中生活(西2:20-21).因為人以為有了外形,儀式,守一些教規便以為是死了,這是錯誤的看法,死乃是一種態度,一個看法和決心.
第二要同活(西3:1-5):我們過與基督同活的生活,乃是在兩個方面去操練:一是求上面的事.我們要尋求,祈求上面的事.二是思念天上的事.我們要注意到我們默想的內容,要操練思想中的默想,想念之時,要想念到主,屬主的事,主的一切.
第三是同藏:藏在神的裡面,我們心中要有如此的感覺,隨時隨地要加強這樣的感覺.
第四要同軟弱(林後13:4-5): 我們在主面前要立志作安靜的人,先軟弱才釘上十字架,主在世時他安靜不言(賽53章),一點也不反抗,也不理論....被釘上十字架.我們要學習安靜在主面前.
2. 要存心: 我們的生活要能在神面前討他的喜悅,我們先把歌羅西書三章12-17節的話仔細讀一讀:"所以你們既是神的選民,聖潔蒙愛的人,就要存憐憫,恩慈,謙虛,溫柔,忍耐的心.倘若這人與那人有嫌疑,總要彼此包容,彼此饒恕,主怎樣饒恕你們,你們也要怎樣饒恕人.在這一切之外,要存着愛心,愛心就是聯絡全德的.又要叫基督的平安在你們心裡作主,你們也為此蒙召,歸為一體,且存感謝的心.當用各樣的智慧,把基督的道理,豐豐富富的存在心裡,用詩章,頌詞,靈歌,彼此教導,互相勸戒,心被恩感,歌頌神.無論作什麼,或說話,或行事,都要奉主耶穌的名,籍着他感謝父神."在這一段聖經中,曾提出三次"存"字,我們先要存記該存的東西,並熟習生活中的美德,又時時默想,遇見驕傲的人,我們就用謙虛去抵擋; 遇見仇敵就要用愛心(請注意仇敵有兩種:一種人是把我當作仇敵,而不是我把他當作仇敵.另一種是神的仇敵,他們目中無神,污辱神,不行真理,對付神的仇敵,不光是愛的問題,還有其他立場.)去對付.我們沒有聖靈的果子(加5:22-25)就難有好的生活.
3. 要有聖靈的果子:聖靈的果子有兩個含義,一個是為我的,神兒女自己本身所需要的.外面來了攻擊而我裡面有溫柔,忍耐,就可以抵擋外面的試探,不至發脾氣,說不當說的話.另外一個含義乃是向人有忍耐,節制,信實......這樣的生活才會美麗.
4. 順從聖靈(加5:16-21): 肉體的情慾和聖靈在相爭,彼此為敵.在<<加拉太書>>五章16-21節所說的情慾之事和<<歌羅西書 >>三章5-10節所說的有很多相同之處.可見情慾和地上肢體是一個東西,大都問題相同.要對付這些生活中的問題,我們要學習,要有決心去順從聖靈,這話乃是說,我們要靠聖靈得勝,而不是靠肉體得勝.
5. 要立志(西3:17):但以理曾立志不以王的膳沾污自己,保羅也說要立志作安靜的人.也許有人說<<羅馬書>>七章的經歷就是指人立志是靠不住的.立志行善由得我,然而要實行時便行不出來,我們不是要自己立志去做善事,乃是立志服從主的話.在神的面前有一個立志的心願,到時成就的不是我們自己,乃是主自己.因此我們乃是立志順從聖靈,立志靠聖靈,立志把主的話存在心中,正如有人頭痛醫頭,腳痛醫腳,有的人天天鍛煉身體,注意飲食......我們乃是靠主,靠主的靈(如注意健康),不是靠己(頭痛醫頭).
6.靠聖靈行事(加5:25):我們不能靠自己來生活,結果會落在自己的緊張中,反而會落到叫苦連天的陷阱(自己製造陷阱).我們要靠,而不是要憑自己.
7. 奉主的名(西3:17): 我們在未做事以前,說一句話之時,度一日光陰之後,能否說:"我們奉你的名", 奉主名乃是依靠之意,祈求之意,等候之意,更是靠主的力量之意.
8. 常存感謝的心:保羅就是用感謝的心和口吻來勝過一切,乃是用讚美神來做事,常有讚美,常用感謝來生活.
怎樣使生活加強生命?
我們都明白,生命和生活是不可分開的.但事實告訴我們,在許多人身上這兩樣卻是不能合的.因此我們必須要:
一.在生命和生活上都加強.
有的人多注重在靈修,讀經,禱告,這些都是基本的操練,是每日當有的功課.同時我們也要注意靈修乃是生命與神之間的交流,也是加強生命的功課, 我們應把靈修帶進生活,這也就是,與神同行的操練.在日常生活里感覺神的同在.如此變成生活在靈修里,靈修也在生活中.兩方面一同加強,生活一好,生命就暢通.
二.注意生活上的問題.
我們都知道王明道弟兄所領受的信息是注重在生活方面,如不用公家信紙寫私人的信,不佔別人的便宜,不挪用教會的款項作為私用,然後再還回教會,凡是有問題,需要轉幾個方向,步驟,才證明自己是對的,我們都不做.
是的,凡是有懷疑之處,我們皆不去作,凡是在是與非邊緣上的事,我們都不做,免得落入人的批評,這些問題我們要注意.
三. 採取聖經的立場.
有人以為信與不信的人可以隨便結婚,結果常常是信的人靈性退落下去,甚至聚會也沒有了.這就是沒有聖經的立場,以至生活失敗而把生命虧損了.
四.多和神的兒女(清心愛主的人)交通.
我們常和人交通,彼此間互相關心,互相勉勵,一方面有人在旁邊檢正,同時也有生命上的交通,因為交通也是生命上的要求之一.
最後我們必須了解,凡是聖經的屬靈真理,或是要求我們該有的認識(知識),進入屬靈的步驟,神的應許,都不是只為我們研究而用的,乃是為我們今天在世生活而用的.甚至我們信那位差基督來到世界上的父神也是在作工.因此我們的生活和工作是不能分開的.這也可以說凡是生命中的一切都是為着與神之間的生活,和人與人之間的生活.凡是生活也是為着生命,因為將來有一天,我們的話句句都要供出來.神將來的審判是我們生活所產生的後果,以定奪我們的一切,因此我們絕不能小看生活所帶來的影響和後果.
生命供應生活,生活也供應生命,這兩樣都要進步,互相輔助長進,只有好生活,那只是人為的正人君子,只有生命而無生活,更是假冒為善.
把生命的本質帶進生活之中,把生活的美德歸到生命里,使主的心滿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