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地說:
文章來源: 誠之
聖經啟示人類,創造我們的神進入到人類歷史中,與人立約。
在這個永遠的約中,神對待人的原則永遠不變。
就是說,聽命的賜福。不聽命的就降災。
犯錯的,如果願意悔改,神就‘後悔’,原諒人的過犯。
所以,我們可以這樣說,‘後悔’一詞,是上帝在歷史時空中,‘借用’人類的語言,來描繪上帝在鋪陳其永恆計劃時,描繪上帝的舉動與感情所使用的語詞。
神會後悔,說明他是與人在關係之中的上帝,是活人的上帝,不是死人的上帝;不是一個高高在上,與宇宙沒有關係的上帝。
在歷史的進程中,上帝永遠不變,但是人卻會變。
因此,人與上帝的關係就會發生改變。人對上帝作為的描述也會改變。
因此,聖經告訴我們,當人犯罪。上帝會‘憂傷’,上帝會‘後悔造人’。
但是,上帝卻願人迴轉,歡喜人回到他的懷抱。
也就是說,當人悔改了,神就會收回他的憤怒,接納人回到與他和好的約的關係中。
因此,我們看到,約的關係可能發生改變。
人順服時,是守約者。上帝賜福。
人背逆時,是背約者。上帝就會‘後悔’,而不再賜福給人。
因此,在約中,人與神的關係是會變的。但是,在約中,變的是人,上帝卻永遠不變。他永遠守約,施慈愛,因為他是永恆不變的上帝。他公義、慈愛、憐憫、誠實、信實的屬性,永遠不變。
這就是創造了我們,又願意與我們相交的上帝。
唯有這樣的上帝,才是我們可以信靠,值得我們敬拜的上帝。
你能想象一下,如果你的上帝,是個不會‘後悔’的上帝,你還有活命的機會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