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位朋友問我,約翰福音16:10,怎麼解釋。
這是參考一本解經書的解釋,與大家分享:
聖靈的工作 5 “現在我要到那差我來的那裡去,你們中間並沒有人問:‘你到哪裡去?’ 6 然而因為我把這些事告訴了你們,你們心裡就充滿憂愁。 7 但我要把實情告訴你們,我去是對你們有益的。如果我不去,保惠師就不會到你們這裡來;我若去了,就會差他到你們這裡來。 8 他來了,就要在罪、在義、在審判各方面指證世人的罪。 9 在罪方面,是因為他們不信我; 10 在義方面,是因為我到父那裡去,你們就再看不見我; 11 在審判方面,是因為這世界的統治者已經受了審判。
第10節,“因為我到父哪裡去,你們就看不到我,” 和聖靈在義的方面責備我們,有什麼關係﹖
可以從下面幾點來思考:
1) 經文的背景是,世界 (以猶太人為代表) 即將要以“正義”之名釘死耶穌。猶太人以律法的名義,說耶穌基督是“該死的”(約19:7) ,也說耶穌基督是做惡的人 (約18:30) 。但這卻與事實完全相反,耶穌基督是唯一的義者。
2) 耶穌基督雖然被世界所棄絕,但是父神卻因耶穌基督的義(包括他主動地順服所有的義,行全所有的律法,在亞當失敗之處重新站立,而成為“末後的亞當”;且以無罪的代替有罪的,在十字架上滿足了神對公義的要求,平息了神對罪的忿怒),得到喜悅,張開雙手歡迎耶穌基督回到天上。耶穌基督在完成父神交託給他在地上的任務後,將回到父神那裡,領受父神的獎賞(腓2:9-11),坐在父神的右邊,門徒從此不會再看到耶穌基督在地上與他們同行。
Phi 2:9-11 所以,神將他升為至高,又賜給他那超乎萬名之上的名, 10 叫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穌的名無不屈膝, 11 無不口稱「耶穌基督為主」,使榮耀歸與父神。
3) 透過復活,父神將基督高舉(徒2:33,羅1:4)。這位被世界算為不義的,透過他在十字架上的勝利,被父神標誌為義者(約8:46;徒3:14,7:52;林後5:21;彼前3:18;約壹2:1)。
Act 2:33 他既被神的右手高舉(或作:他既高舉在神的右邊),又從父受了所應許的聖靈,就把你們所看見所聽見的,澆灌下來。
Rom 1:4 按聖善的靈說,因從死里復活,以大能顯明是神的兒子。
Joh 8:46 你們中間誰能指證我有罪呢?我既然將真理告訴你們,為什麼不信我呢?
Act 3:14 你們棄絕了那聖潔公義者,反求着釋放一個兇手給你們。
Act 7:52 那一個先知不是你們祖宗逼迫呢?他們也把預先傳說那義者要來的人殺了;如今你們又把那義者賣了,殺了。
2Co 5:21 神使那無罪(無罪:原文作不知罪)的,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他裡面成為神的義。
1Pe 3:18 因基督也曾一次為罪受苦(有古卷:受死),就是義的代替不義的,為要引我們到神面前。按着肉體說,他被治死;按着靈性說,他復活了。
1Jo 2:1 我小子們哪,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是要叫你們不犯罪。若有人犯罪,在父那裡我們有一位中保,就是那義者耶穌基督。
4) 因此,世界要因此被定罪,也要受到審判。所有定耶穌基督為不義的人,拒絕相信耶穌基督是義者,不願悔改的人,都要與撒但受到同樣的審判與咒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