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為什麼如此自私 -- 又作:神學擊殺芭比娃娃式的信仰
作者 Greg John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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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信人: mondain (MVNDANVS SCIAMHAEVENSIS), 信區: Christianity
標 題: 神為什麼如此自私 又作:神學擊殺芭比娃娃式的信仰
發信站: 日月光華 (2006年06月20日10:33:52 星期二), 站內信件
1. 兩個問題
“我明白你說的一切,除了你的神是一位自我為中心,自私的神,在全宇宙中自我表現
,操縱人這一點以外。”我面對這樣的問題有好多次了,當你教導基督教的真理,向後
現代主義對我們教會和文化的壓製發出挑戰時,你就會聽到人用這樣或那樣的方式來問
這個問題。為什麼神這樣自私?
我也常常被人問到另外一個問題,這問題是這樣的:“為什麼神不讓我得到 ________?
”你可以做填空。完美的房子,完美的工作,完美的子女,完美的丈夫,完美的妻子,
完美的汽車,完美的健康。這是我們文化一個常見的問題,我把它稱為芭比娃娃式的信
仰。
想象一下,一個小女孩長大希望成為一個像芭比娃娃一樣的人。有一天她要得到她的白
馬王子,有一天她要得到她的芭比汽車,一天她要得到她的芭比房子(我想知道你們有
多少人真的擁有過芭比房子)。她想,“有一天我要成為芭比娃娃。”但是,後她上了
大學,增加了三十磅的體重,開一部普通汽車,一個人生活。這真是糟糕透了,她的世
界塌下來壓在她身上。她可以在哪裡找到希望?
嗯,故事是這樣發展的,有一天她成為了一名基督徒。“我要信靠耶穌,讓他把我變成
一個芭比娃娃!”她這樣決定。她要信靠神把她的白馬王子帶進她的生活,她要信靠神
幫助她,使她買得起那芭比汽車,她要信靠神給她一座真正的芭比房子。只有耶穌基督
能夠給她夢寐以求的生活。
為什麼神不讓我得到 __________? 為什麼神那麼自私?這些是基督教神學必須首先回答
的問題。如果我們不回答,其他的事情都不重要了。
2. 其實只有一個問題
幾年前當我被人問到這些問題時,我給了錯誤的答案。我想自己是在公關上幫神一把,
我堅持說神在他的憐憫上是無私的。當我看到信徒同胞期望破滅,我想我在鼓勵他們,
安慰他們說,“哦,我肯定神有一天要給你那完美的妻子/丈夫/工作/健康的 – 這要按
照他的時間。”這其實是大錯特錯了,我完全沒有看到真正的問題。
經過了好幾年在後現代主義的年輕人中的事奉,我才意識到這兩個問題實際上是同一個
問題,它們只不過是措詞不同而已。這些問題背後的問題就是:
3. "神以為他自己是誰啊?"
是的,這才是真正的問題。這是人認為的神的問題。神到底以為他是誰啊?我們在潛意
識里自己想,神不應該這麼以自我為中心。他應當更多分享,神難道沒有上過幼兒園嗎
?每個人都知道,你是應該和別人分享的。
按照人的標準,那麼有理由認為神不應當如此自私。我們是一起的,他應當愛鄰舍,就
像愛自己一樣,他應當把我們的利益當在他自己利益的同一水平線上,他的道路應當是
我們的道路,畢竟神是良善的,自私(對人來說)是很壞的一件事情。所以神應當把我
們看作是和他平等的。這聽起來如此解放,如此民主,如此美國化:棒球,蘋果派,和
一位分享的神。對美國的基督徒說神自私是有道理的,這就真是話不投機了。
4. 神受審判
但在進一步說明之前,讓我們把事情弄清楚。我們說,繼續,把大能的神送上審判台,
看看他的罪。我們打電話到華盛頓去,接來了法官,用大巴接來十幾位律師,向神列出
我們的指控。
審判
被告: 神
職業: 創造者
地址: 任何地方,特別是在“天堂”
控罪: 自私
檢控官帶來了許多證據,把它們堆在檯面上,最嚴重的證據來自被告自己寫的書,列舉
的證據包括:
1. 地獄,烈火,數以十億計的人在其中受苦,被告說他要這樣做,這是為了“彰顯他的
忿怒。”
2. 對非基督教信仰不寬容。他把它們稱之為拜偶像,說要懲罰這些事情(林前 6:9-10)
。
3. 對人們享受的極多的行為毫不寬容(出20)。
4. 堅持要人全時間把所有注意力集中在被告身上,不容忍那些不這樣做的人(林前10:31
)。
檢控官在陳詞中指出被告是怎樣燒死兩位年輕人,拿達和亞比戶的(利10:1-7)。另外,
被告擊殺了一位叫烏撒的人,因為他碰了被告的約櫃,他是真心試圖去不讓它從車上掉
下來(撒下6:6-8)。有一次,除了八個人,被告殺了全地的人(創6-8)。更近期的是,他
奪走了一對夫婦,亞拿尼亞和撒非喇的性命,儘管他們是在向被告的教會奉獻金錢(徒
5:1-11)。被告認為他比其他人更重要,他認為他的法則是唯一的法則,他認為每一件事
情都是圍繞着他轉的。控方認為被告自私。
那會怎樣?宇宙的創造者被指控是自私的,有極多的證據指控他。連辛浦森的律師也救
不了他從這案子裡脫身。被告走出來申訴:“按着指控有罪。”
5. 神從來不是一件工具
有一個真理—我們一旦掌握了,就可以解開對神新的認識。有一個至高的熱情驅使着神
與我們交往,神在他做的每一件事情上首要關心的是把榮耀歸回給他自己。
什麼?神以為自己是誰?是他自己宇宙的中心嗎?是的,神關心他的名聲,神是以自我
為中心的,人可以說他是自私的。當然,作為一個很有理由以自我為中心的神,他是非
常慷慨,為了拯救我們把他的兒子賜給我們。但如果有一件事情是我們從聖經那裡學會
的,這就是神最主要關心他名的榮耀,只要看看耶穌教導我們要做的禱告,在求我們的
需要之前,我們求神的名被尊為聖,求神的國得到擴張,求神的旨意得到成就(太6:9-13
)。
這有錯嗎?如果我是神,我以自我為中心,這肯定是錯的。但為什麼?因為我不是神。
然而神是神,神的權利就是想做什麼就做什麼。陶匠的特權就是隨意使用他的泥(羅9:21
)。想一想這個問題。耶穌說過,最大的誡命就是我們要盡心,盡意,盡性,盡力愛神。
神沒有違法這條誡命。他不是拜偶像的。正如約翰派博所寫的那樣,“全宇宙中最為神
發熱心的心就是神的心。”
大約在公元400年的時候,奧古斯丁對這一點講得十分清楚。奧古斯丁解釋說,每樣事情
不是工具就是目的。工具是其目的超過自己以外的事物。鉛筆是我們用來書寫的工具,
一幅畫是我們用來展現美麗的工具。工具是為其他目的而被使用的的。奧古斯丁爭辯說
,唯有神不是工具,而是每一樣存在之事的目的,任何其他每一件事都是達至某個目的
的一種手段。
什麼?連人也是如此嗎?一個人只是達到一種目的的一個手段,某樣被使用的東西嗎?
絕對如此。(然而這個說法的另一面是,我們擁有目的,意義,價值和意義,因為我們
是為了一個比我們自己更高的目的而被創造的。)當十七世紀最優秀的神學家為小孩子
和新信徒製作一種教育工具時,這是他們要人掌握的第一個真理。韋斯敏斯德小要理問
答的第一個問題就是問,“人的主要目的是什麼?”就是說,什麼是我們的目的?我們為
什麼存在於此? 神為什麼創造我們? 答案是什麼? “人的主要目的就是榮耀神,永遠以
他為樂。” 不認識這一點,我們就不能用正確的眼光看待聖經里任何其他一切事情。沒
有這點,神就成為一種我們操縱的工具,以此得到我們想要的東西(拯救,個人的平安, 富
有 – 任何事情)。
6. 讓芭比娃娃式的信仰去死吧
神是完全正當地以自我為中心,這是神學的基本入門問題,所以有一件事情是我們永遠
不能去做的,我們絕不可把神當作達至某種其他目的的一個手段。
芭比娃娃式的信仰有一件極大的罪。我們的文化提供了我們的價值觀,目標和需要。它
告訴我們要成為芭比娃娃,要有我們的白馬王子,汽車,屋子,健康,任何事情。神進
入,使我們得到我們要的東西。這是最基本的一種偶像崇拜,把神變成達到一種更高目
的,就是美國夢的一種手段。如果神在他自己心中是至高無上的,那麼美國夢就不能永
遠控制着我們。薛華三十年前警告說,個人的平安和富有已經變成了美國福音派運動的
神。如果不完全棄絕我們被美國夢的轄制,我們就不能認識一位以自我為中心的神。沒
有一個人能既事奉神,又事奉芭比。
7. 以神的自私為保障
但有一種穩固,只不過不是給芭比的。神的自私正是我們求他祝福的理由。大衛尋求赦
免,他說,“耶和華啊,求你因你的名赦免我的罪,因為我的罪重大” (詩25:11)。
耶穌甚至對我們說,他要回答我們的禱告,“叫父因子得榮耀” (約14:13)。聖靈在地
上的工作就是把榮耀歸給耶穌(約 16:14),耶穌在時代的末了要回來,原因是為了“要
在他聖徒的身上得榮耀,又在一切信的人身上顯為希奇” (帖後1:9-10)。所有這些是為
了在他的治理之下,對神榮耀的認識要像水充滿海洋一樣充滿遍地(哈 2:14)。聖經的信
仰不是關於我們的信仰,而是關於神榮耀的信仰。
因為神是不背乎自己,所以他不背乎他立約的百姓,那些背負着他名的人。甚至當神拯
救罪人脫離他們的罪(這是慷慨最大的作為)的時候,神都堅持說,他這樣做是為了他
自己的好處,超過為了我們的益處。“我為自己的緣故必行這事,我焉能使我的名被褻
瀆,我必不將我的榮耀歸給假神” (賽48:11)。神必然要潔淨他的教會,把它的偶像清
除出去,在我們裡面完成他的救贖工作。我們的財務狀況可能不會有一個明確的將來,
我們任何一個人都可能在97歲的時候足歲而死,貧窮,染病,孤獨,痛苦。對此我不能
做任何擔保,但我可以保證神就像他今日一樣,在明日不背乎他的名,因着他基本的以
自我為中心,我知道我們在基督的命運是安全穩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