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人們既不能把一個假的東西當作上帝來崇拜,也不能把一個真神不當作神來崇拜,也不能把任何一個偽神和真神放在一起來崇拜。
當我指責基督教唯我獨真時,我從沒認真反思,我這話在宗教真理上有什麼意義。更沒有想一想,就不同的宗教形態而論,排他性是否是它們的共同特徵。
世界上存在著幾大不同的宗教形態,如佛教、伊斯蘭教、基督教、印度教。不同的宗教形態都把自己的道視為最高真理,排他性是它們的共同特性。即使自認為最沒有排他性的佛教徒,亦引證佛陀的話說:“任何宗教的形式,假使包括了四聖道和八正道,就是真正的宗教。”(注1)如果不包含這些呢?佛教徒顯然認為它不是真宗教。
若一個宗教在義理上不包含任何排他性,對任何與之不同甚至相反的義理都相容並收,並視之為同一最高真理,那倒是不可思議了。若佛教徒把默罕默德的話視為最高真理,一日五次朝著麥加念南無阿彌陀佛;而回教徒相信耶穌是上帝的最後使者,真主即是三位一體的聖父聖子聖靈;基督徒以佛經和〈可蘭經〉為上帝的話語,那麼,宗教信仰豈不是世上最滑稽的東西嗎?
我問自己:不同宗教之間的相互排斥與我何干?我糾纏於基督教是否排他於我何益?問題的關鍵,並不在於不同宗教在最高真理這一問題上的相互爭論、相互排斥,而在於有沒有最高真理。換言之,是否有一個上帝存在?若不存在,一切的爭論我都可以不在乎;若真的存在的話,我必須明白,不同宗教所宣稱的那些上帝中,到底哪一個是真的。
很明顯,不同宗教所宣稱的上帝,不可能同時都是真的。既然它們認為上帝只有一個,因此,有多個上帝一定是假的,不真的。但這不排除在這些宗教所說的上帝中,可能有一個不是假的,而是真的。人只應相信這獨一的真神。總之,在信神這個根本點上,人們不能不排他:即人們既不能把一個假的東西當作上帝來崇拜,也不能把一個真神不當作神來崇拜,也不能把任何一個偽神和真神放在一起來崇拜。
但是,在彼此排斥的不同信仰都在談論上帝時,我怎能知道他們哪一個說得對呢?若從我本人出發,我永遠不可能明白。如果我能判斷誰是上帝,那我就必有超出上帝的智慧和能力。如果我能找到上帝,那麼任何其他人也都能。而我們就會找到無數不同的上帝,並為此而永遠爭論不休。因此,從人出發,找不到上帝。上帝若真的存在,那他一定會首先尋找人。
反覆思考,我終於明白了:人們關於上帝,所談論的一切都是無關緊要的,而上帝向人們談了些什麼,才是至關重要的。不同宗教關於上帝存在的論述,我可以置之不理;但上帝在歷史中向人類顯現其存在,我卻不可不理。別人對上帝是如何反應的,我可付之一笑,但若上帝呼召我,我豈可無動於衷!
附註:
1·K·Srl·Dhammananda著,《佛教徒相信的是什麼》,第142頁,慧炬出版社,198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