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去同弟兄和好,然後來獻禮物。」(馬太福音5:24)
有一天,當我讀到舊約聖經對於偷竊或財產損失該有所歸還及補償的法則時,我在想有什麽可應用在自己的生活上。一剎那,我立刻想起了一件事-打氣筒。在一個月前,我的腳踏車漏氣,於是我向鄰居借了一個打氣筒打氣。我不小心弄壞了打氣筒。但是,我羞於承認,歸還他時也沒提到東西用壞了。
顯然的,上帝要我向鄰居認錯,而且買個新的還他。但是,我的思想卻搖擺不定,我心想:它本來就舊了,而且東西總是會壞的;何況,向人認錯,是多麽尷尬的事,而且讓人看出我是個多麽軟弱基督徒。
話雖如此,但是我明白自己的理由十分牽強。我明白上帝要我做對這件事。於是,我買了一個新的打氣筒,送還給鄰居,結果他不在。第二天,主日的早晨,當我要把奉獻放入奉獻箱時,我想起了上帝的話,「…先去同弟兄和好,然後來獻禮物。」(馬太福音5:24),於是,我又把奉獻收回來,決定等與鄰居和好後,再來奉獻。
當鄰居回來時,我向他說明經過,並致歉意,又把一個新的打氣機給他。他很親切的接受了。這只不過花了7.23美元的打氣筒及一分求好的心--只付出這小小的代價,就使我與鄰居的關係重修舊好,並且有一個無愧的良心可以去面對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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