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敬畏生命 |
| 送交者: Bach 2002年07月26日21:34:26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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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敬畏生命 每一個人都愛惜自己的生命,雖然一生只有短短幾十年,但我們應該珍惜。而我們也應該對別人的生命尊重,甚至對我們四周圍所有的生物,都應該愛護。不應該偏愛這個,歧視那個;所有的生物,都是我們的好朋友。 生命的定義: 生命有靈魂的存在,靈魂的生命是上帝賦與的;宗教、音樂、美術文學的追求可以使一個人的靈魂生命得到照顧和關懷。 生命是生物生存本質上的屬性;生存的現象,其各現象之背後必有生存意志。科學不能找出何謂生命的答案。身為醫師的史博士也解明不出生命的實質,只能說那是一種生存意志而已。他不但注重命的本質,更重視命對生的意志。人之所以具有倫理性,是因為動、植物和人類一樣具有生命,故它的存在是神聖的。 生命是上帝所賜,人受上帝的「氣」,以上帝的形像造成,又生死都在上帝的管理之下。所以「生命」的意義,在於與上主同工管理世界,並與上主同行來造福人群。 公元前六世紀的Pythagores的宣言:「一個人在這世上所能擔負的最高尚的工作就是教人如何來活」;Hippocratic宣誓:「我要保持我的生命純潔和潔淨」(I shall keep my life pure and undifiled)。 論人的價值,聖經的觀點(創一:27;詩八:4-5;太十:3,30;路十:7);1.從信仰的立場:上帝賦與人的生命價值,人與上帝的相遇(confrontation), 2.Martin Buber的解釋:是人與人之間,人與上帝的相遇(encounter with God)。 因此,尊重生命的原則是包括着完全沒有自私的責任,這責任內涵着強大的催促力,叫我們改善個人、社會和政治。 尊重生命的意義,是將意志緊系在萬物上,使我們有崇高的知覺而面對世界,也使我們進入栽於水邊的安全樹上,不至乾渴。因此,人若承受了這倫理,就會很快的感到尊重生命像一團火在心中燃燒。 尊重生命是大同愛並理性愛,它使我們重視存在,而克服環境。 在這社會變遷的人類(human being),由環境與人和人之間因素而所有變換(漸變好或漸變壞)應改稱為「人類轉變」(hu-man becoming)。 基督於馬太五章13-16節,說,做主門徒為:「世光地鹽」;此含有生命使命與意義。世光,不可不尊重人權而亂照光,更不可有自私有色彩的光,應是做基督的反照鏡,而發揚光大,光明正大。地鹽,不可到處不尊重生命亂撒鹽,致使地上處處充滿「高血壓的病患」,而要以耶穌基督的道路、真理、生命為準繩,尊重人權又保護生命為要。 人的尊嚴豈可無條件受人接受?今日的人類是穿外套的人的生命,以各種自私、偏見……的外套掩飾自己而輕視別人;為何這人生命比那人生命(身價)有價值?是由家庭背景、社會地位、金錢、名聲、學識的不同,而這人生命一文不值,那人生命高貴,甚至動物由家庭不同有別。 由生活面對生命可貴:日常生活若在正常關係中,人就顯示人的尊嚴,容易重視生命關係。人時常處於破壞中,想如何重建和睦、饒恕;耶穌說要赦免人,這是上帝與人建立重要關係,否則是無法接受上帝的拯救。 我們亦是社會中的罪人,是上帝拯救的一份於,由此保持的和諧關係,就可互相赦免,學習彼此接納,重新建立關係,與上帝直向關係,與人橫向的關係。 第二次梵蒂岡大會宣言對人類生命的權利和價值以及尊嚴的強調詮釋:「生命是萬善之本,也是人類社會所有活動的必要根源和條件……所以生命不只是神聖而不可破懷的,而且也是上帝愛的賜與……」因此「①任何對無辜者生命的企圖都是違反了上帝對那人的愛,侵犯了根本的人權,並犯了嚴重的罪;②人人的生命都要配合上帝的計劃……③所以任何有意的自殺行為都跟謀殺罪一樣,也是拒絕上帝的主權和愛的計劃的表現。」總之,真正有倫理修養的人,必定視生命為神聖;正如史懷哲博士在非洲蘭巴倫,其大部分的病人都是窮人,來醫院吃藥住院,都亭受免費優待。舉個例子說:給他盲腸開刀,所得到的報酬是:土人誠心誠意奉上給他一個椰子而已,博士欣然接受,這是以愛心敬畏生命的良范。 史懷哲榮獲諾貝爾和平獎金的原因是,因「尊重生命」而在人道主義上有卓越的貢獻。以一個擁有神學、哲學、醫學,及音樂四種博士學位的奇才,以「愛心與服務」,1953年把所獲得和平獎金,全部送給蘭巴倫醫院,並勉勵後人:「只要有博愛與惠群的心願,到處都有服務別人的機會,每一個人都能在心裡有個蘭巴倫。」(Everyone has his Lambarence)。 人類的生命來自上主,「自殺」與「殉死」當然不受鼓勵。若有人因為宣揚福音及為社會公義而犧牲,則被視為「聖徒」,但基督教卻強調人的身體是「聖靈的殿」(林前六:9),是神聖要敬畏尊重。 察看史博士在赤道惡劣的環境中,保持健康繼續工作,期間長達半世紀,享九十大壽,其健身長壽妙法:1.不吃過咸,2.不吃過甜,3.不喝酒,4.不抽煙,5.每日步行。 至於尊重何種什麼樣的生命,史博士的細微觀點,就不完全被贊同。他說人若注意就不會被蚊子咬,所以不要將它們打死,放它們走就好。他又說在顯微鏡下看見無數的細菌,為了醫病必須用藥殺死它們,想來心裡會難過。 然而,他又稍緩口氣說:沒有一個生命是不貴重的,雖然生命是脆弱的,但是每一個生命,包括人類以外的生命都是一個奇蹟,都與我們的生命息息相關。除非萬不得已我們不得殘害它。 敬畏生命的實踐,如何反映在現實的生活上: 1.自己的命和自己的生:命必須優先於生。例如:有人為了保命而戒掉自己所喜愛的煙;但相反的,也有人為了自己的信仰和榮譽慷慨捨命取義。雖然如此,信仰和榮譽仍然被視為是生的一種。 2.自己的命和他人的命:如果他人的命和自己的命,在極限狀態中互相對立,那麼他不知如何去選擇? 3.自己的命和他人的生:醫師不能為了自己的名譽(生)而把患者(我)的肉體拿來當做實驗品。 4.自己的命和動植物命:人類為了維持自己的生命,必須去吃動植物,不過要只限於不得已的時候才行。而相對的,人類必須對自己的行為負責,盡其所能去保護動植物。 5.自己的生與所有的生:為了不踐踏草地就必須繞道而行,我們不允許人去玩弄昆蟲的生命,穿着動物的皮毛亦是如此,人為了居住的舒適而濫砍樹木,這些都是我們必須深思反省的問題。 6.動物的命,植物的命,生:牛為了維持生命而吃牧草,但它卻要讓很多的牧草犧牲了。史懷哲博士這種態度,是透過上帝的意志,耶穌的倫理精神去感受愛,去接納愛的一種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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