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類起源
(摘自 丁道爾Tyndale 舊約注釋 Old Testament commentaries 創世記卷1967)
大致而言,現代基督徒面對兩種人類起源的說法。創世記以簡單的幾筆勾勒出,人為泥土形成的受造者,有神的氣息和神的形像;其靈性歷史為:由純真到背逆,接着道德不斷墮落,即使文化開始發展,也無法制止。
第二幅圖畫來自考古學,由許多碎片鑲成,它所描繪的人類,是歷經或許一百萬年以上,才形成目前的樣式;而現代人的外貌特徵,也已出現兩萬年以上,這不僅指身體的構造,也包括能夠製造工具,使用火,埋葬死人,甚至創造可與任何時代比較的藝術。在如此遙遠的時代,我們主要的各種族之祖先,似乎都已可區分出來,而人類業已分布到世界各地,取代了另一種人類鼻祖「尼安德塔」人(Neanderthal Man),這些“猿人”的遺物,雖然很粗糙,亦顯示出,在此之前許久,工具、火與葬禮都早已啟用。另一方面,現在所知畜牧業和農業生活的最初跡象,及稍後的鐵工(如,敲打銅或填鐵;參創四19-24),相形之下十分靠近現代,出現於近東一帶,根據目前的考證,最早約在公元前八千年至五千年之間。
聖經與科學的這兩幅圖畫,究竟如何關聯,實難立即解明,而我們也要留意,科學的估計(不要以為這都走出於不受歡迎的 觀念,不屑一提),以及傳統對聖經的解釋,都可能是暫時的。我們也要辨認這兩種方式不同的目標和形式:一篇對可觀察之世界的探索;另一則主要是啟示不可觀察之事,即神與人的關係。至於報導的形式,前者乃是呆板的事實,但後者可能需要依據各種文體來研判,才得知其真意,因此很重要的一點是,不要對這些篇章的筆法和動機存偏見。
不過,另一些經文提供給解經者一些定點。例如,人類是出於同一祖先(「從一本」,徒十七26);而,一人犯罪導致眾人成為罪人,服在死亡之下(羅五12-19);這個人像摩西、耶穌基督一般,是個別的一位人士(羅五14)。新約他以其它人為個別人士,如:該隱、亞伯、以諾、挪亞。這些準則排除了神話的觀念(即以戲劇筆法描述自然現象,作它的「解釋、維護」,向我們保證。我們所讀的乃是實際而具關鍵性的事件)。
這裡所刻劃的事件,可能只是概略的圖畫(參第三章開頭的注釋),或是一些里程碑,作為一段極長時期的標示。即使如此,還是有困難。若創世記是冗長歷史的縮寫,按這個觀點來看,最尖銳的問題還不在於它含括的時代太過廣闊,而在於一項事實,即對考古學而言,如此遼闊的時段,惟落於第一個人與第一個農人之間──照創世記的詞彙,即在亞當與該隱之間,甚至在伊甸園內與外的亞當之間。可是,塞特或其祖先的出生,將這件事的上限設定於一百三十年(四25;五3)。即便創世記五章的數字並非按字面解釋,該處的比例仍然帶來相同的困難。因此,似乎必須尋找另外的解釋途徑。
對本書的作者而言,各項線索均指向一點,即亞當是極靠近我們這時代的人物,而非上古會作工具、有藝術觀念者,更非他們遙遠的先祖。單從表面來看,創世記四章所描寫的生活方式,是新石器時代以及最初的使用鐵器文化,上文曾提及,約於八千或一萬年之前左右。名字的傳流與詳盡的族譜也暗示,亞當和挪亞之間的時期相當短。並且若歷經幾萬年或幾十萬年的漫長時段,要作年代志,幾乎絕無可能。但這種觀點似乎又將創世記與時下的人類年代計算拉得更遠了。
答案很可能在於我們對人的定義。
聖經中的人絕不只是homo faber(工匠人),最早會作工具之靈長類。人乃是按着神的形像造成,有神的氣息,不是比此更低層次的生物。由此觀之,聖經與科學對於早期人類所劃的界限,很可能並不相同。遠古那些具智力的生物,對人類學家而言,其身體與文化的遺蹟,足以具備「現代人」的地位,但其生命的層次,很可能遠低於亞當受造時所要開展的。創世記的經文並沒有不容許一種假設,即神最初是藉進化過程來塑造人;若是如此,則在第一個真正的人之前。便會有相當數量的近似人的生物,而若視這一些為沒有思想的獸類,便太過武斷。並沒有什麼規定,說,神藉吹氣造成的人類,不可以曾有一種作為預備的生物,在它冗長的歷史中,已展現實用的智力、藝術的感受,以及敬畏和默想的能力。
按照這個看法,與亞當──第一位真正的人──同時期的,還有許多具相當程度智力的生物,遍布在全世界上。我們不妨猜想,這些都是註定要消亡的,正如尼安德塔人一般(若這些生物都死了的話),或是它們都在洪水中滅絕,只剩亞當一線後裔,透過挪亞,成了大地獨一的占有者。不過,與這看法不合的是,我們必須記住,現代主要種族與遙遠的過去各種族之間,有明顯的連續現象;前面已經提過,這點似乎暗示,亞當是極古的人物(除非時下所採用的測定史前時期的方法完全錯誤;有些人便想證明這點,如Whitcomb和Morris,見以上引用部分),要不然,便是在「亞當族」的同時,「前亞當族」仍然繼續存在。
若以上第二種可能性,意味對人類的合一性產生疑問,就會站不住腳。正如上文所言,神是從「一本」造出萬族(徒十七 26)。按這個觀點,從遺傳學來說,這兩個族類可以出於一源; 但是就其本身而言,這說法並沒有什麼貢獻,因為從亞當找不到配偶一事,就可充分證明了。但至少我們可以想象,夏娃的特別受造,使第一對人類夫妻成了神的代權人(創一27、28),也證實了一項事實,即動物與人之間沒有自然的橋梁;而或許在此之後,神也將禍的形像賜予亞當的旁系生靈,將他們帶入同樣「人」的範疇。若是如此,亞當就成了人類「聯邦」之首,不僅作他後裔的頭,也作他同期之輩的頭,而他的不順服,對這兩者繼承權的褫奪,也是同樣的。
聖經對這種狀況或許有些暗示,在四14、17,該隱的話和行動令讀者十分驚訝,似乎當時地上已有相當的人口。甚至奧古斯丁必須要寫一整章,來答覆「覺得這點很費解」的人。雖然傳統的答案也十分可取(見下文四13、14的注釋),但這個古老的疑團一直有人提出,可能顯示,我們的假定尚不夠穩妥。此外,有一點亦值得重視,即除了一處可能的例外,人類「在亞當里」的合一,以及透過他的犯罪我們都立於罪人的地位,聖經里所用的表達詞彙,並非遺傳用語,而純為整體性用語。所有應用於我們的論證,沒有一處是奠基於我們為肉身的後裔,好象希伯來書七9、10一般(這裡提到,利未人也有份於亞伯拉罕的行為,因為他們「已經在他先祖的身中」)。然而,亞當的罪會牽連到所有的人,乃是因為他為全人類的聯邦之首,有點像在基督里「一人既替眾人死,眾人就都死了」(林後五14)。亞當成為「那以後要來之人的豫像」,並不是由於他乃是其父系之源。
最後,我要提出三項評論。第一,以上所提探索性的意見,只是嘗試性質,並無十足的把握,而且亦只代表個人的看法;歡迎補正,並期待有更好的綜合解釋。同時,這觀點或可提醒我們,若神的啟示與我們的觀察似乎難以結合,問題不在我們知道得太多,而是太少──正如撒都該人提出一語雙關的復活問題之時,我們的主所給的答覆。從其它經卷的亮光中來看,這幾章的教義非常明顯,即人類是一個整體,按神的形像受造,因亞當一次的不順服陷入墮落;若按以上觀點來了解神的話,對這一切教義能完全肯定,與其它的觀點並無不同。
第二,有人或許認為,這觀點未免使科學太過分控制解經學。這是相當嚴重的控訴。不過,探尋聖經資料與自然科學資料之間的關係,並非要貶抑聖經的權威。而是要尊崇神為造物主,且竭力正確地解釋祂的說話。在聖經里,祂祂讓我們自己去發掘一些細節的意義,諸如:「風的翅膀」和「天的窗戶」是按字面解,或是寓意的說法,「世界就堅定,不得動搖」(詩九十六 10)是什麼意思,太陽日日「歡然奔路」(詩十九5、6)又作何解…….有些問題可以立即迎刃而解;有些則只能在知識逐漸累積後,才明朗化;大部分問題在教義上都是中立的。若我們拒絕將對事實研究的答案,與個別的疑問參照來看,並不是高舉聖經的無誤,而是強調自己的無誤。
第三,不過,聖經與科學的旨趣和方法差距太大,對於任何細節的研究,最好是分開來看。它們對世界的記述各具特色(且皆合法),就像一幅藝術家的畫,和一幅解剖圖,若想將二者組合成一幅畫,絕對不會令人滿意,因為它們唯一的共同點,只在兩者所關注的實際對象。聖經是神啟示的完美媒介,這是值得再三聲明的;而我們在此所關心的,正是神的啟示;聖經大膽的選擇筆法,正像一幅偉大繪畫作品,其取與舍便是震撼力的所在。若一邊讀它,一邊卻注視另一個記載,就會看不清它的圖樣,不明白其中的智能。既然人類之始與我們密切相關,我們要了解神對這件事的描述,只需要研讀這些篇章,以及新約對它們的解釋便已足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