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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漫:風浪是必需的:在十字架的亮光下讀《路加福音》8:22-25
送交者: candle 2007年11月09日04:53:11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from:http://manboli.ccblog.net/archives/2007/27173.html


老漫 發表於 2007-9-9 22:57:00
風浪是必需的:在十字架的亮光下讀《路加福音》8:22-25

經文:

有一天,耶穌和門徒上了船,對門徒說:“我們可以渡到湖那邊去。”他們就開了船。正行的時候,耶穌睡着了。湖上忽然起了暴風,船將滿了水,甚是危險。門徒來叫醒了他,說:“夫子,我們喪命啦!”耶穌醒了,斥責那狂風大浪。風浪就止住,平靜了。耶穌對他們說:“你們的信心在那裡呢?”他們又懼怕,又希奇,彼此說:“這到底是誰,他吩咐風和水,連風和水也聽從他了。”(路加 8:22-25)

主耶穌平靜風浪這一段經文是大家很熟悉的,在馬太和馬可福音裡面也都有記載。在這裡,我們特別從十字架的亮光之下,從三個方面來思考這四節經文:1、基督徒生命中的試煉是必需的;2、在試煉中我們可以最好地經歷十字架的恩典和能力;3、試煉之後,我們能夠真知道釘十字架的主耶穌。

(一)主耶穌主動帶領我們進入風浪:試煉是必需的

現在讓我們稍稍想象一下當時湖面上的場景,那一刻,暴風大不大呢?當然大!真真是狂風大作,波濤洶湧,以至船就要滿了水,甚是危險。門徒中有不少是以打魚為生的,如彼得、雅各和約翰,他們卻驚慌喪膽,竟然說:“夫子,夫子,我們喪命啦!”可見當時風浪有何其之大!

然而,門徒們是怎樣進入到這般駭人的風浪之中的呢?我們看到,是主耶穌主動地帶領門徒們進入其中!馬太福音里,更直接而簡練地寫到:“耶穌上了船,門徒跟着祂”(馬太 8:23)。這樣,主耶穌主動地帶領我們進入試煉和磨練(不是試探);常常的,在這個過程的開始,我們是被動的。

那為什麼神常常地將試煉放到我們生命中間呢?試煉是必須的嗎?我們說,是的,試煉是我們生命中所必需的,這是神所命定的旨意,是出於神的。這裡,在試煉的諸般益處中,我們特別強調兩個方面:1、只有經過試煉,我們才能得到真實的、成熟的信心;2、在我們成聖的路上,沒有試煉和磨難,就沒有榮耀和尊貴。這上,我們特別看到,主耶穌自己為我們作了最好的榜樣。

而這兩個方面,我們是從《彼得前書》第一章裡面最清楚地看到:“但如今在百般的試煉中暫時憂愁,叫你們的信心既被試驗,就比那被火試驗仍然能壞的金子,更顯寶貴,可以在耶穌基督顯現的時候,得着稱讚,榮耀,尊貴。”(彼前 1:6-7)

我們先來看第一個方面:“叫你們的信心既被試驗,就比那被火試驗仍然能壞的金子,更顯寶貴” ―― 感謝主,經過試煉的信心,比能朽壞的金子更要寶貴!

在我們基督徒的生活中,有三個層面:事實,信心和感覺。初信之時,若問我,這三者之中,哪一個是不變的根基啊?我會回答說:信心!但今天我越來越知道了,這根基,不是信心,而是信心的對象:那就是耶穌基督並祂釘十字架的這個事實 ―― 這是不變的磐石,是我們信心真實的對象。“你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兒子……教會建造在這磐石上。”(馬太 16:16、18 )

信心是主觀的,無論是在得救的一刻,還是在成聖的一生里,信心都是神的恩典 ―― 靠着神所賜的信心的恩典,我們能夠在主觀上與我們信心的對象,就是耶穌基督,發生生命中的關係和聯合,而我們信心的對象,耶穌基督並祂釘十字架,是全然客觀的事實 ―― 神是又真又活、永在的神;主耶穌基督,是真神,也是歷史上曾經在地球上行走過的真人,並且真實地為我們被釘十字架,又第三天復活了 ―― 這是真實的歷史事件,是鐵打的事實,是不以我們的主觀意志為轉移的。

所以說,我們的信仰,不是“信則靈,不信則不靈”的信仰;我們的信仰是建立在“……我信我主耶穌基督,上帝獨生的子,因聖靈感孕,由童貞女馬利亞所生,在本丟彼拉多手下受難,被釘於十字架,受死,埋葬,降在陰間,第三天從死人中復活,升天……”之事實基礎上的信仰。主耶穌基督的十字架受死/復活升天/將來的再臨,這一事實,就構成了我們所望之事的實底,我們未見之事的確據。

這樣,只有當我們的信心是牢不可破地建立在耶穌基督並祂釘十字架這一事實之上,我們的信心才能稱為真實的信心,成熟的信心 ―― 我們如何能獲得這樣的信心呢?彼得毫不含糊地說:“試煉”兩個字!

正如《生命季刊》38期《十字架與苦難》一文中所說的:我們必需求神賜給我們一個最穩固的基石。當各樣的苦難臨到我們時,我們可能會手忙腳亂,我們會從信心的“高度”(實際上只是主觀層面的信心),從所謂的平安、喜樂狀態中往下掉(能夠這樣“掉下來”實在是苦難給人帶來的益處)。耶穌基督的十字架就是這個基石。十字架是純然客觀的,不因人信仰的主觀色彩而有所改變。在這裡我們可以重新找到信心的依據,找到我們的安慰與承受苦難的能力。十字架將重新恢復我們在苦難中所失去的真信心。

順境中的信心常常是脆弱的和不堪一擊的。如果我今天上班出門晚了,祈求一路綠燈,結果真的一路綠燈,到了公司,我非常喜樂,也感覺信心大漲;但是下一次呢?也許下一次的一路紅燈就會輕易擊碎我的喜樂和信心。楊腓力說過一句很令人深思的話,他說:“我發現,那些信心動搖、產生疑惑的基督徒,往往不是正處在苦難和磨鍊之中的那些人,卻是在苦難之外的旁觀者們!”

這樣我們看到,試煉可以拿走我們信心中脆弱的、不成熟的成分,褪去我們信心中虛假的東西和根基,洗盡一切不是從神而來的,卻是屬血氣和屬自己的雜質、偽裝和摻雜 ―― “神啊,你曾試驗我們,熬煉我們,如熬煉銀子一樣。”(詩篇 66:10)

現在,我們要來看試煉的必要性的第二個方面:“……可以在耶穌基督顯現的時候,得着稱讚,榮耀,尊貴。”

在我們基督徒的生命成長中,有三個階段,第一個是稱義(justification),例如羅馬3章22節:“就是神的義,因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人,並沒有分別”;第二個是成聖(sanctification),例如帖前5章23節:“願賜平安的神,親自使你們全然成聖”;第三個是什麼呢,就是彼得在這一段經文裡所提到的得榮(glorification) ―― 在主耶穌基督再來的時候,我們的身體將會得到榮耀的、完全的得贖,如腓立比3章21節:“將我們這卑賤的身體改變形狀,和祂自己榮耀的身體相似”;我們也會進入到完全的、終極的榮耀,如歌羅西書3章4節:“祂顯現的時候,你們也要與祂一同顯現在榮耀中”,以及帖後1章12節:“你們也在祂身上得榮耀。”

當然,我們知道,我們將來能夠得榮的保證、基礎和源頭,是耶穌基督已經為我們替罪、經歷了十字架,是基督的受死、復活和升天,是耶穌基督已經得了榮耀,就如希伯來書2章9-10節里所寫的:“唯獨見那成為比天使小一點的耶穌,因為受死的苦,就得了尊貴、榮耀為冠冕,叫祂因着神的恩,為人人嘗了死味。原來那為萬物所屬、為萬物所本的,要領許多的兒子進榮耀里去,使救他們的元帥因苦難得以完全,本是合宜的。” ―― 注意,這段經文裡,“受死的苦”與“得了尊貴、榮耀的冠冕”,“受苦難”與“進榮耀”,都是不能分開的。

所以我們看到,主耶穌基督必須要經過試煉和患難,然後進入到榮耀和尊貴當中去,這是神所命定的旨意 ―― 當彼得認耶穌為基督、永生神的兒子之後,主耶穌從此開始預言自己的必須受死和復活:“人子必須受許多的苦,被長老、祭司長和文士棄絕,並且被殺,第三日復活。”(路加 9:22);主復活之後,在去往以馬忤斯的路上,也是這樣向門徒們講解:“基督這樣受害,又進入祂的榮耀,豈不是應當的嗎?”(路加 24:26);親身經歷了這一切的彼得,在後來的書信中也是同樣寫到:眾先知“預先證明基督受苦難,後來得榮耀。”(彼前 1:10-11)

這樣,有沒有一位沒有釘十字架的基督呢?沒有的,保羅斬釘截鐵地說:“我們卻是傳釘十字架的基督”(林前 1:23);有沒有一位沒有經過降卑就被升高了的人子呢?沒有的,主耶穌“就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所以神將祂升為至高,又賜給祂那超乎萬名之上的名”(腓立比 2:8-9);有沒有一位沒有經過試煉和患難,就回到起初同神所有的榮耀之中的人子基督呢?沒有的,在被捕的那一夜,面對即將籍着自己流血捨命、必要成就的十字架救恩,主耶穌說:“父啊,時候到了,願你榮耀你的兒子,使你的兒子也榮耀你!”(約翰 17:1)

於是,在人子在地上的一生里,我們就看到了神在永恆中預先定下的旨意,也看到了一個最完美的榜樣,那就是:沒有受苦和受試煉,就沒有榮耀;沒有受死,就沒有復活;沒有爭戰,就沒有得勝;沒有降卑,就沒有升高 ―― 那麼,現在我們問,這是不是一個也當應用在我們信徒身上的不變的屬靈原則呢?回答是當然的!事實上,這是作耶穌的真門徒必須要有的經歷和代價,這是在新約里反覆出現的主題,我們只列舉幾處:

“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舍己,天天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因為為凡要救自己生命的,必喪掉生命;凡為我喪掉生命的,必救了生命。”(路加9:22-25)

“因為你們蒙恩,不但得以信服基督,並要為他受苦。”(腓立比 1:29)

“耶穌要用自己的血叫百姓成聖,也就在城門外受苦。這樣,我們也當出到營外就了他去,忍受他所受的凌辱。”(希伯來 13:12-13)

“使我認識基督,曉得他復活的大能,並且曉得和他一同受苦,效法他的死。”(腓立比 3:10)

“我們若在祂死的形狀上與祂聯合,也要在祂復活的形狀上與祂聯合。”(羅馬 6:5)

當然,我們知道,我們身心靈的受苦和受試煉,遠遠不能與主耶穌在世上、在十字架上所承受的相比,更與罪人的救贖無關 ―― 救恩完完全全是由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成就的,這中間,我們罪人沒有一絲一毫的貢獻,即使是我們的信心,也不是我們的功德,卻正是神白白賜給的恩典;而我們今天所付的作門徒的代價,是出於我們基督徒的使命和責任,也是成聖所必需的。同時我們也要注意,正如斯托得在《基督十架》中指出的,這一屬靈原則是用在神的教會和兒女身上,我們不能簡單地把它推而廣之到世界當中去。

所以我們說,試煉與患難在基督徒的生命成長中,不是可有可無的,也不是錦上添花的,卻是完全必要,絕對必要,必不可少的 ―― 就是說,主耶穌親自地、主動地帶領我們進入風暴!這乃是神美好的旨意,是我們必須面對,也當歡喜接受,並為此獻上感恩的一個屬靈事實。

我們看到,主耶穌為這樣的屬靈原則、為我們,作了最好的榜樣(“祂雖然為兒子,還是因所受的苦難學了順從”,希伯來 5:8),但不僅如此,為我們釘了十字架的耶穌基督自己,是我們今天能夠活出這一屬靈原則的根本源頭、能力和動力(“祂既得以完全,就為凡順從祂的人成了永遠得救的根源”,希伯來 5:9)。我們在下面就來思想這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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