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哈隆文:自由與奴僕——兼論尼采的悲劇 |
| 送交者: candle 2007年11月09日04:53:12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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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與奴僕——兼論尼采的悲劇 聖經約翰福音上清楚地講到了自由與奴僕的關係,經上說:“耶穌對信祂的猶太人說:‘你們若常常遵守我的道,就真是我的門徒;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自由’。”耶穌又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所有犯罪的就是罪的奴僕。奴僕不能永遠住在家裡,兒子是永遠住在家裡。所以天父的兒子若叫你們自由,你們就真自由了。”(約8:31-36) 這段經文告訴我們:無論一個人的社會地位和教育程度如何,他或者是從耶穌基督里得自由,或者是作罪的奴僕,沒有第三條路可走。 沒有人不喜歡自由,但自由是不再作罪的奴隸,不再被罪惡捆綁,作一個神的好兒女,自由不是講世界上的放縱情慾的自由。我們不能放縱肉體的情慾,不能喜歡惡事壞事,不要自高自大。有人認為信主很容易,都是靠神白白的恩典,所以就輕看主的寶血,沒有認識到基督徒是用重價買贖回來的,千萬不要輕看神的拯救,神是我們的喜樂,是我們的榮光,是我們一切盼望的所在。 我們知道德國有個哲學家叫尼采(Nietzsche,1844-1900),他是英國BBC廣播公司選出來的“千年大思想家”之一,這不是說他的哲學正確,也不是他的人品出眾,而是因為他的思想在世上有影響。但是,他覺得在基督教里不自由,不能放縱自己的情慾,不能做自己喜歡做的事,最後放棄了信仰,不再信主了。他的著作很多,大多數都是來討論自由和快樂的。尼采年輕的時候,是個很敬虔的基督徒,他父親是路德會的牧師,他四歲的時候,他的父親過世了。他六歲的時候,弟弟也死了。他母親一直扶養他。他很聰明,在大學的時候沒有經過考試,就被授予博士學位,後來他在大學學習哲學和神學,也寫很多的書。在他生命的最後十一年,他孤獨地住在海邊的一所房子裡,他因病已不能出去工作,他患有嚴重的性病,他有梅毒(syphilis),他也因梅毒而死,死時是56歲。他的“權力意志”(power of will),曾對希特勒的納粹主義的產生有過影響。 現在,你會聽到一些華人知識分子對你說:尼采不信了,所以我也不信。這是知識分子福音工作的新課題,他們的問題不是那麼簡單,我們基督徒若對聖經真理沒有清楚深刻的認識,我們就很難對他們有幫助。 尼采有幾本代表作,從中可以清楚地反映出他的思想脈絡,例如:《善惡的彼岸》(Beyond Good & Evil)和《道德的系譜》(The Genealogy of Morals)。他在書中提出,人應當有感覺上的絕對自由,也就是說,要使自己快樂。他說:快樂是人的本能。但是,怎麼能得到自由和快樂呢?他認為人要有一種心理狀態,就是要有一種做自己主人的意志,不讓別人管你,你自己要作主人;他認為:唯有自己是榮耀的,有價值的,別人是沒有榮耀,沒有價值的。他說:要“看自己是更完美的人類”。一個人要有這種“主人道德”(master morality),要像古代的英雄和貴族一樣活在世上,想怎樣快樂就怎樣快樂,不管別人怎麼感覺,只要自己感覺上有絕對自由快樂就好了。這是他要離開救主耶穌基督的主要原因。 我想多談一點關於快樂的事。 基督徒要有快樂,通常我們叫喜樂,因為喜樂好象更多是發自內心的,是持久的一種喜樂的情感,不是一時一事的快樂。基督徒的快樂是指屬靈的快樂,不是講吃喝玩耍那種屬世的快樂。聖經出埃記描寫以色列人在拜金牛犢的時候,是“坐下吃喝,起來玩耍”(出32:6),這就是屬世快樂的真實寫照。在這一點上,尼采把屬靈的快樂和屬世的快樂混淆在一起。基督徒屬靈的快樂是世人所不能理解的,例如:我們一想到我們的神,就心裡快樂;我們學習聖經,心裡也快樂;我們為服事神受苦受累,心裡也快樂;我們能為主傳福音,心裡也快樂;我們看到弟兄姊妹之間能彼此相愛,我們也快樂;看到弟兄姊妹們在生命和真理上有長進,心裡也快樂;一想到我們將來會住在天上榮耀的居所,和我們的主在一起,心裡就無比快樂。這些快樂都是以神為中心的,不是以自我為中心的;都是以愛為根本的,不是不顧別人或者傷害別人。屬世的快樂正好相反,那是“放縱肉體的私慾,隨着肉體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弗2:3)。這正是我們信主以前的情景,信主以後,過去喜歡作的現在不去作了,過去放縱自己,現在能夠靠着神的話約束自己了,這使我們並沒有失掉快樂,而是快樂的內容改變了,性質改變了,從屬世的快樂改變成屬靈的快樂,這不是因為我們強迫自己要改變,而是因為有屬靈的生命在我們裡邊。 基督徒的生命是超自然的生命,因而基督徒的快樂由超自然的生命來的,基督徒的快樂不是來自肉體滿足的感覺,常常不是因為眼睛看見了好看的東西,不是因為耳朵聽見了美麗的聲音,或者身體有好的感覺,而是心中因有神的同在而得到滿足,這是靈里的滿足,不是肉體的滿足。 基督徒要常常喜樂,這是屬靈生命的特徵,但是不能把追求快樂作為我們的生活目的,我們不能為快樂活着。如果一個人活着就是為了快樂,那麼他就會不顧一切去尋歡作樂,結果會掉到撒但的羅網裡不能解脫,這就是尼采的悲劇。基督徒的快樂不能越過一個界限,就是不能為快樂而失去了對神敬虔的心,不能為了快樂使自己愛神的心冷淡了,而應當是為了主寧願捨棄自己的快樂,把自己完全獻給神。如果一個人為了快樂,就什麼也不顧了,甚至連救你的十字架寶血都不顧了,那麼,你已經背離了神。聖經詩篇2章上有一句話說得非常好,說:“當存畏懼事奉耶和華,又當存戰兢而快樂。”(詩2:11)這不是說一個愛神的人不應當快樂,而是說快樂時要小心,不要放肆,不要作神不喜悅的事。要想到主是末世審判的主,我們基督徒所做的一切錯事,將來都要在神的面前說明,一樣也不能隱藏。因此,要時常警告自己:不要因尋求快樂就犯了罪。 使徒保羅在哥林多前書第十章上,曾對我們提出幾項警告,他提出:“不要貪戀惡事”。今天對我們來說,不作惡事是指不要去算卦,不要去看手相,不要賭博,不要醉酒,不要偷商店的東西,不要占別人的便宜,不要看色情電影電視,不要說謊話,不要心懷嫉妒苦毒。這些都是惡事,神的兒女絕不能為尋求快樂作這些惡事。第二,是不要拜偶像,也不要保留觀音,彌勒佛,門神,灶王之類的偶像,也不要保留別人送你的吉祥物,聖經上說偶像不算什麼,因為是人作的,但偶像不是藝術品,是表明一個人的信仰,邪靈也借偶像來傳播。第三,“不要行姦淫”。姦淫是兩人在邪惡中相交,這不是愛,是肉體情慾的發泄,是犯罪的行為。第四,“不要試探主”。試探主就是帶着不信的噁心給神出難題,他們心想神一定作不成他們提出的難題,心裡正等着高興的時候,神的就會管教他們,如果現在神不管教,留到將來反而更不好。現在,有些人以為可以隨便對神說任何的話,認為沒關係,他們不知道,神是創造天地的主,人也是神造的,所以神在人的身上有絕對的權柄。第五,“不要發怨言”。不論我們有任何難處,神總會為我們開一條路,讓我們走過去,神的恩典總是夠我們用的。每年冬天,我都很會擔心外面的鳥兒會凍死餓死,可是我總是發現它們活得很好。神在顧念它們,所以主說:“若是你們的父不許,一個(麻雀)也掉不到地上。就是你們的頭髮,也都被數過了。”(太10:29,30)所以,遇到難處要帶着信心求告,不要發怨言,在困難面前要忍耐,在神的面前要等待。這裡保羅提出的這五項警告,是過去以色列人所犯的罪。保羅說:雖然神把他們帶出了埃及,為他們預備了所應許的迦南美地,但是“他們中間,多半是神不喜歡的人,所以在曠野倒斃。”他們沒有能進入迦南地,死在外面。我們也有神為我們預備的天國,當天國降臨的時候,我們是不是能夠進去,還是在那裡哀哭切齒呢? 人最大的危險是在神面前沒有謙卑的心,自以為是,所以保羅接着上面的警告說:“自己以為站得穩的,須要謹慎,免得跌倒。”(林前10:12) 尼采死了,而且死在罪中,他曾經說:基督教提倡的是“奴僕道德”(slave morality),認為基督教“破壞了人快樂的本能”,因而他要離開基督教去尋找個人的快樂自由。其實,他沒有明白聖經上的話,基督徒是不再作罪的奴僕,而是作義的奴僕。(羅6:18),人從罪中得了釋放,就作了義的奴僕。作罪的奴僕,意思是說罪在人裡邊作主,它支配人的一切思想和行為;作義的奴僕,是說義在人心裡作主,人要按神的義行事。那麼,作義的奴僕有什麼不對?又有什麼不好呢?我們本應當讓神的義在我們心中作主,要完全順從神的義。這正是一個基督徒所要作的。尼采不願意被神的義所約束,希望自己按照“主人道德”為所欲為,其實,他正是作了罪的奴僕。他背離了神,說“神死了”,意思是說神在他心裡已經死了,其實神並沒有死,如果他願意認罪悔改的話,或許神要赦免他,但他到死也沒有回來。 我讀尼采書的時候,覺得他很聰明,很有知識,從道德倫理學(Ethics)來說,他可以說比別的哲學家講的道理更高深,但是,他在上大學的時候和一個無神論(atheist)者,是好朋友,他就輕信他朋友所說的話,就決定不再信主了。他也喜歡希臘的酒神迪奧尼申(Dionysian),他羨慕酒神的放蕩無忌。這就造成了他一生的悲劇。尼采雖然有智能,有知識,但神沒有用他,因為知識不等於屬靈的生命,一個人知識可以比別人多,但他的屬靈生命不一定比別人高,而神所揀選的人,是那些對神有忠心的人,知識只是事奉神的工具。尼采的經歷告訴我們:千萬不要以為自己有知識就放縱自己,知識是神所賜的,為的是服事神。聖經上說:“若有人以為自己知道什麼,按他所當知道的,他仍是不知道。”(林前8:2)尼采不願作奴僕,但他卻不知道一個人不是作義的奴僕,就是作罪的奴僕;作義的奴僕就在基督里得自由;作罪的奴僕,就被罪惡捆綁而失去自由,若不悔改,最後會在罪中滅亡。如果尼采明白聖經上這個真理,他就不會有這樣的悲劇。所以,我們千萬要謙卑自己,不要因知識自高自大。跟隨基督就要像基督那樣卑微自己,不卑微自己,就不可能背起十字架來跟隨主。我想這是我們要學的最大的功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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