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日四十六 [海德堡要理問答/第十六課 禱告 / 主日四十六] |
| 送交者: beiqian 2007年11月16日18:02:53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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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日四十六 [海德堡要理問答/第十六課 禱告 / 主日四十六] (注: 《路加福音》第11章第1節講到門徒跟主耶穌說:“求主教導我們禱告”。主按此請求,教導他們如何禱告。在這個幾個主日裡,我們將學習禱告的功課,其重點是主禱文。我們把主禱文分為幾個部分:禱告的對象,六條祈求,末了是讚美或稱頌,以“阿門”收尾。 這一課將討論主禱文的頭三條祈求。在這三條祈求中,我們不為自己求什麼,而只求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a)
禱文開始於禱告的對象。它並不是向虛無說話,而是有一個對象。這是專屬的: 它的對象是唯一的真神。在一篇懺悔詩中,我們讀到:“耶和華啊!我從深處向你呼求”(詩篇130:1)。意識到我們是在對神說話是非常重要的。
一個罪人怎麼可能稱威嚴聖潔的神為父呢?按天性來說,豈非魔鬼才是他的父嗎?不錯。但是當一個人重生時,他就得到了另一位父親。基督成為他的長兄,神的兒女成為他的弟兄姐妹。保羅說:“你們因着信,在基督耶穌里都作了 神的兒子”(加拉太書3:26)。這個人無法理解這樣的特權,特別不能明白當他的信心微小時,他還可以輕聲呼喚“父”。許多人有口無心地用 “父” 這一稱呼。但我們要記得在基督以外,父神是我們的審判官,他是不會忽略任何罪的。
這種信靠的內容是什麼?是我們所需要的一切。神的兒女在神面前可以傾心吐意,就象一個孩子在父親面前一樣。撒母耳的母親哈拿就是這樣。她說:“(我)在耶和華面前傾吐我的心意”(撒母耳記上1:15)。靠着信心,一個人可以如此誠實無偽,一心信靠天父會垂聽他的禱告,賜給他所需要的一切,阻止任何對他或她沒有好處的事情。 天父是後者最好的裁判者。了解這一點,人會覺得何等的安全,享受何等的安息!大衛可以說: “唯獨等候 神,我的心才有安息;我的拯救從他而來。唯獨他是我的磐石,我的拯救;他是我的保障,我必不至動搖”(詩篇62:1-2)。答案說,我們一閉上雙眼,合上雙手,我們所求的平安就臨到了。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a) (b)
我們的血氣願意對主存屬世之想。在《詩篇》第50篇第21節中我們讀到主說:“你作了這些事,我默不作聲;你以為我和你一樣?其實我要責備你,要當面指控你。”那些學會認識神的人會意識到他是天上聖潔,榮耀和威嚴的神,無論他怎樣在他面前俯伏敬拜,也不為過。想想亞伯拉罕,他說:“我雖然是灰塵,還大膽地對我主說話”(創世記18:27)。
一切所需!這些所需的是什麼呢?是我們身體和靈魂所需要的一切,而不是我們所想要的一切。如果一個父親把他孩子所要的一切都給他,那他是一個愚蠢的父親。我們經常喜歡要對我們沒有益處的東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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