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懷三秘訣 |
| 送交者: Hesed 2007年11月29日06:35:27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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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感謝你的分享,也很同情你的經歷,心有餘而力不足對關懷者/輔導員/心理學家來說是家常便飯,無論當事人有多麼專業,如果有誰認為自己心力都“爆棚”的話,那他不是初入行,就是一種病態了。 其實"development session"(投入輔導工作之前的個人發展療程)+support group(包含投入輔導工作之後的個人定期接受“清理”輔導)就是建立在每個正常人都有局限、需要關懷,而輔導員需要更多的假設上。 還有,一個輔導員的“功力”是隨着努力成長/學習而有所改進的,不會做人,又如何與人相處?不會與人相處,又如何幫助別人? 換句話說,目前沒有這個心力去幫助那3個case,並不代表你沒有這個恩賜/呼召,畢竟摩西老爺子歷經80年人情冷暖才當起領以色列出埃及的領導麼。 另外,有人建議,可從四個級別去看待“恩賜”: 功能/角色 - 任何一個基督徒按聖經教導去行使應盡的職責,上帝祝福這樣的努力 嚴格來說,“先知”屬於“職分”,是必須有教會“認證”的,但到達這地步之前,必須有解讀聖經和/或者預知等恩賜,然後經神不斷使用,到達“事工”階段,然後經過多年的貢獻,被教會認證其職分。然而,可惜的是,近年來許多的所謂靈恩派“先知”,都大力炒作其“預言/預知”的本領,而甚少行使“解讀聖經”的恩賜,實為本末倒置也。 說到頭,在某種意義上,關懷是每個基督徒的職責,但我們要充分知道自己的局限 (聖靈主動在某個情況中“特派”我們的情況不算) 清楚知道在什麼方面應盡一己之力,而超出自己能力範圍,則尋求專業幫助,如若不然,輕則毫無幫助,重則,越幫越忙。家庭婚姻孩子問題,進而是心理疾病的防治和輔導是任何一個layman所能獨立完成的麼?所以不要把不適當的罪咎感加在自己身上,同時也不要推卸作為基督徒所應盡的義務。 好了,化繁為簡,言簡意賅地分享一下我自己的一些學習(關懷三秘訣): 1. Take the initiative to share Christ in the power of the Holy Spirit and leave the results to God. 憑着聖靈的力量,採取主動分享基督,並把結果交託給神。 不要刻意強求自己能做什麼和達到什麼效果,我們本來就是破瓦器,內里的基督才是珍寶,既然被擺在位置上,就做自己力所能及的,然後把其餘的一無掛慮,通過禱告交託給主。 與此同時, 2. Count the cost 數算代價 耶穌和孫子都說過,打仗前要算好帳的,畢竟神要我們給得樂意,如果你已婚,則配偶也必須樂意。One can't give what one doesn't have.這個不是說錢財、物質等身外物,一個人要有效過日子,內心世界必須有一定的平衡和處理壓力的能力,如果長期處於風聲鶴唳、高壓,情感嚴重透支的情況下,一個人很難有效過日子,到時撂挑子,對誰都不好。 記住,要承擔另一個人的傷痛、失落,通常需要另外三個積極開朗的人,即便接觸他的只有一個,後面需要至少兩個人的禱告及精神支援。畢竟兩三個人奉主耶穌的名聚集,他就在他們當中;三個臭皮匠,一個諸葛亮;眾志成城;兄弟同心,其利斷金... 如果對方的情況嚴重,則相對投入的自願要更多,支出的“內力”也更多。 3. Draw professional boundaries 區分專業界限 除非聖靈感動去做一些自己沒做過的(一般都需要一些認證、旁證),通常情況下,讓專業人士做專業的事。一個人有自己的家庭和事業,如果不建立起有效的保護框架,自己的家庭和事業都搭進去了,都未必能幫助得了對方,而且更有違服侍者必須先管好自己家庭的原則。況且,根據行業慣例,專業人士的職業操守就是不與被輔導者在治療外有任何其它接觸,這是有效保護雙方不致墮入不必要的試探和責任。
神同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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