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時候,事情來的時候,你就會被擺在那個位置上。想當年我最初教會生活的一年半里,碰到三個心碎,傷心難過的女子。結果是三個最後都斷了聯繫,兩個是我主動,一個是因為自身的原因,消失了。
那兩個我主動消失的原因呢,
比如A吧,因為婚姻既不幸福,背景出乎我意料的混亂複雜,當年的我有點血氣方剛的意思,其實我無論從社會經驗到輔導經驗都一竅不通,在主里也沒有好好建造,更不知道要隨時禱告的重要,也沒有什麼團隊的支持,碰到A,形單影隻,飄零無助的樣子,情不自禁地大發同情心,但其實的情況是,就象你說的,“one can't give what one doesn't have”, 結果是驚呆了,加上後來的長時間的電話轟炸,有很多又是夢囈式的談話,雖然A不至於要看神經科,但心裡總有些七上八下的,我自己感覺糟糕透了,發現原來自己愛心不是一般小,借着搬家的機會,從此消失了。
有了A的經驗,我是不主動往上沖了,但是碰到B,是偶然,後來熟悉了,因為要幫她去家裡看一些英文信件,才熟悉起來,原來B夫妻常常因為小孩子的事情吵架,B一上火,會把女兒打得渾身青紫,教會當時可能認為我比較熟悉他們吧,於是讓我多關心他們,很快我就發現自己不是那快料了,某次郊遊,坐他們的車,兩個都用通過對我說話批評對方,情況之激烈,我只有傻在那裡的分,那個漫長的一天哦,噩夢,絕對噩夢,後來兩人越鬧越激烈,每當要B報警之前,都會給我打電話,為了讓他們不報警(這兩人身分都已經黑了),我會立刻開車去他們家,搞了N次之後,終於受不了,交給教會關懷部了,我就消失了。
經過她們三人,我想人有時候心情是需要讀者的,我是她們碰巧碰上的稻草,她們完全其實是不需要我的建議或WHATEVER的,她們99。999%都是在一種傾訴的狀態中,我算明白了,每個人都有自己的PATH和Destiny,只有神能做改變或醫治的工作,在旁邊的我們能做到有愛心地給杯水,或遞個紙擦眼淚就不錯了要感謝主了,或者默默為她們禱告其實才是我當時需要做的。
你問的問題很好,
“如果她由始至終不信主、到頭來還是離婚,你是否還是會愛她、接受她?”
經過以前三人的鍛煉,我若有幸能給杯水,我會去做,(估計就這麼點能力了)但結果已經越來越不在我的考慮範圍之內了,就拿眼前這對夫妻吧,他們的感情基礎很薄弱,若不是經濟上的原因都不太想過了,但是他們和我碰巧遇上了,我還必須常和那個太太見面,所以能當個垃圾桶就當個垃圾桶吧,加上禱告,除了這些就什麼也做不了了,因為愛心有限,智慧有限,理想也有限。。。,人的一生很長,我只在她有限的某段時間相遇,能做的也很有限,但是還是有盼望的,因為看見主一直都沒有放棄,所以,就算我看不到結果,或能力有限放棄了,相信神會有帶領。就算她到底也沒有信主,那就是神和她的事了,我既然不能掌控,我只能做我所能做的,只怕主不要責備我不夠盡心。在一定的距離之外,結果怎樣,我會愛她接受她,若太近了,我自己都不可愛,怎麼能要求別人呢?更不敢JUDGE她,因為同等情況,我不一定能做的更好。
謝謝你所寫的,想清楚了一些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