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您的提問,這些都是很嚴肅、很好,也很實際的例子。
我僅能就我粗淺的認識粗淺地回答。
一、到底什麼屬靈程度,可以受洗了呢?怎麼界定呢?
首先,我們要先弄清楚,洗禮(特別是信徒的洗禮,也就是一般所理解的,成人的洗禮)最重要的意義是作為內在重生的一個外在加號。而內在重生的意義是“領受了神的話”(徒2:41,8:12),領受了聖靈(徒10:47-48) ,“相信”基督是主,祂是唯一的道路真理生命,也就是明白自己的罪,而願意投靠基督(所謂的悔改、信心)──這雖然有深化的過程,但是對大多數人來說,總有一個起點。不過,這也不是一定的,有些人從來沒有一個清楚的起點(尤其是那些從小在教會中長大的,從小就不疑有它地相信基督是救主)。
Act 2:41 於是領受他話的人就受了洗。那一天,門徒約添了三千人,
Act 8:12 及至他們信了腓利所傳神國的福音和耶穌基督的名,連男帶女就受了洗。
Act 10:47-48 於是彼得說:「這些人既受了聖靈,與我們一樣,誰能禁止用水給他們施洗呢?」 48 就吩咐奉耶穌基督的名給他們施洗。他們又請彼得住了幾天。
所以,什麼時候可以受洗呢?就是有聖靈重生的果子──最基本的是有真悔改的心)、願意信靠基督(所謂的口裡承認,心裡相信),而表現在外就是願意向人表達他的認信, professing his faith。當你願意清楚表明這個意願,就可以受洗。
所以,如果一個小孩,即使他才有五歲半(像你的外甥),如果能掌握一些基本的真道(這雖然少見,但不是不可能),還是可以受洗的。至於一個教會要怎麼做,怎樣決定哪些人可以受洗,完全可以在教會內討論,依照自己的習慣來做(初代教會是至少要經過一年半,甚至三年,他們有一個學道班的過程,由長老來評估這個人是否真的明白基本要理,並且有明顯的重生悔改果子,包括行為的改變,生活形態的轉換,愛慕神的話,等等),我認為聖經對這方面沒有具體的規定──當然,最基本的前提是有悔改、信靠的宣認。
這是我粗淺的看法。請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