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林慈信]當今聖經觀巡禮 |
| 送交者: waiter 2002年08月03日02:30:12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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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當今聖經觀巡禮 讓我們認清今天不同神學派別對《聖經》所抱之態度: 1. 字意釋經之基要派。他們篤信聖經無誤,並相信《聖經》是逐字默示的(verbal inspiration),也是全部默示的(plenary inspiration)。他們對聖經論本身下了不少詮釋工夫、發展其意義;這些方面我們十分認同和欣賞。不過,其中部分人士的一些宣告被其他福音派人士所拒絕,例如:(一)英文欽定本(King James Version, 1611)乃聖靈所默示的;(二)《聖經》中每一個字都應用字意解經法(literal interpretation)去解釋,不論文體或上下文為何。這部分人士在這些方面的言論,並不代表所有認信聖經無誤者。
新正統神學,以巴特(Karl Barth)為代表,受祁克果(Soren Kierkegaard)之影響,強調人宗教經歷之主觀性(subjectivity)。並美其名,稱作「主體性」。巴特認為神的話(Word of God)與《聖經》是不同的;前者為人與神在時空中之存在相遇,乃是不能被改化為語言、思想系統的。而《聖經》則是神的話(啟示)之見證或記錄,是人寫的,有錯誤,不完全。不過當人讀《聖經》時,神可能再次與人發生存在的相遇(existential encounter),因此《聖經》在那一刻(只在那一刻)的相遇中又成了(成為)神的話。2 把《聖經》與超越經歷的「神的話」分開,聽起來很敬虔;事實上這種手法在聖經論這基礎性的教義上大打折扣。巴特式的聖經觀已被美國聯合長老會寫入1967年之信條(Confession of 1967)中;茲中譯如下: 這段信仰告白,主要描述了耶穌基督之道成肉身;聖靈對基督的見證;《聖經》被寫成書的事實;及教會順服《聖經》等歷史事實。教會「聽到」在《聖經》「里」的「神的話」。但信條中 – 請注意,這段的標題乃是“The Bible” — 從不提及《聖經》就是神的話,更遑論《聖經》的無誤了。這只是對一些事實的鋪陳,等於沒有宣告任何聖經論的信仰!這種信條,可令完全不接納《聖經》權威的激烈派,及新正統派人士,及不明事理的「好意、樂觀」的福音派人士,都同時接納。今天不少神學家的著作,就是朝着這方向走:話語聽起來正統,但同時可令信仰完全偏離正統的教會內外人士接受。 換言之,新正統(及新福音派)神學家之偏差,不僅在於他們說什麼,而更牽涉到們不提什麼:問題在於,他們不肯、不敢、不願意重申那些傳統、正統信仰中的要點? 華人福音派神學界人士中,近年來有不少欣賞、推介、甚至「活用」巴特(新正統派)的啟示觀的。茲舉一例說明。下面一段文字,出自一篇維護在影音世代中「文字」(讀書)的重要性的文章。「道」與文字,之間有着辨證式的,微妙的關係: 道成了肉身,上帝在地上留下了痕跡,在人世的歷史中。見證人目睹耳聞,親身摸過,爭辯過,否認過。都過去了。隨肉體之歸於塵土而煙滅。感官的接觸都過去了。還剩什麼?遺留下了痕跡,以文字留在人世的歷史中。文以載道。道,顯現於字裡行間之中,有待搜索、追尋、營造、想象、建構。一個歷程,絕非當下。直至,那日子,那時辰。 此間,還是文字!4 新正統派在華人神學界中之流行,一定導致教會及信徒的信仰主觀化,客觀的真理,命題式的啟示,逐字的點示,系統的教義,都將被棄絕。前途不堪設想。
他們是如何理解《聖經》的權威呢?有人說,《聖經》整體是神所默示,但其中某些部分不是神默示的。另有人提出,《聖經》某些部分是神所默示的,所謂「正典中有正典」,但不承認全部《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5 當時富樂的Jack Rogers及其他教授,受到福音派神學家之強烈批評,曾於1975年在美國麻省Wenham召開特別會議;雙方(富樂教授與他們的批判者)達不成協定。具正統信仰之傳道人遂組織國際聖經無誤協會(International Council on Biblical Inerrancy),在十年內召開了數次大型聚會,發表了<芝加哥聖經無誤宣言>,<芝加哥聖經解釋宣言>等文件。然後照原定計劃,十年後結束了ICBI。6 聖經無誤這一問題也影響了美南浸信會 – 全美人數最多的宗派,其最高層之領袖們經過了多年的權力鬥爭後,保守派人士總算獲得某些神學院院長要職。 新福音派在一九九零年代,已嘗試奪取「福音派」(evangelical)這名銜,企圖將承認聖經無誤之信徒,被排擠在「福音派」門外。如Roberta Hestenes博士(著名女牧師,神學教授、大學校長)曾在《今日基督教》雜誌上,作了如下的宣稱: 按照Hestenes牧師的說法來推理,那些仍舊認信《聖經》是神所默示、無誤等真理,但身居主流宗派外面的人士,若用教會歷史上曾用過的名詞,應被「打為」基要派(fundamentalists) 了!8 不過,這又何嘗不可?早在一九五零年代,巴刻在英國聖公會新派神學興起時,便着了《「基要主義」與神的道》一書;在書中作了一些澄清,若「基要派」是指相信《聖經》的默示、相信<<聖經>>及聖經無誤,及<<聖經>的權威的話,那麼我們應站起來宣稱:是的,我們是「基要派」!但我們不認同「基要派」一詞同時所包含的其他涵義,如:教育程度偏低,視野狹窄,對持不同觀點的人持有偏見、對世事及當代思潮不關心、無知等! 《「基要主義」與神的道》一書,四十年後的今天讀起來,仍頗有適切性!
後現代詮釋學否認,詮釋的目的是要掌握作者的原意。文本(text)的作者,在一旦寫完文本就已經不存在(absent),等於死了。而文本本身有無其他不變,穩固的意義呢?沒有,因為文本與讀者之間有着相互的關係,讀者們對文本賦予不同的意義,因此才產生了文本本身。故此,文本──一個有統一,穩定意義的文本──是不存在的。 後現代詮釋學不但宣稱作者不存在,文本不存在;連讀者──我自己──也不存在!因為當我讀文本時,不是我在讀,而是當代的詮釋群體(hermeneutic community)在讀,我只代表了當代的語言文化系統而已。結果,後現代詮釋學給我們的結論是:作者不存在,文本不存在,連我也不存在。如今常存的,只是語言──當代社會慣用的語言系統(conventions);當然,語言本身也隨着時間在改變。9 這種虛無的思想,正在操縱福音派神學家及釋經學家。大多數在中文神學期刊發表的介紹後現代詮釋學的論文,都全盤照收,不加批判,10 叫華人信徒盲從最新的世俗思潮。這是一個嚴重的趨勢,華人教會需醒悟過來! 後現代主義批判現代高舉理性,乃是合理的。不過基督教內人士,在過去三百年來,不是每一個神學家都盲從啟蒙運動的理性主義,也有對現代性及唯理性主義提出批判的,如凱伯(Abraham Kuyper, 1900年前後的荷蘭首相,神學家) ,Cornelius Van Til(范泰爾,已故威斯敏斯特神學院護教學教授) ,Carl Henry (韓客爾,<<神,啟示,權威>>的作者,<<今日基督教>>雜誌創刊編輯)11 等。當代福音派神學家,跟着世俗後現代主義走,批判基督教神學幾百年來崇尚理性(logocentrism),用不變的本體論建立神學架構,實屬不幸。其實,福音派神學應效法Van Til ,Carl Henry 等人,因為他們早就提出現代性(modernity)里自主的理性(the autonomous reason)乃死路一條!令人難解的是, 直到虛無主義的解構主義者批判了現代主義之後,福音派又跟着後現代的哲學與神學的尾巴走? (順便一提:接受巴特新正統神學,與存在主義哲學的現代主義神學家,雖自稱福音派,確很難有效地回應後現代詮釋學;一種人本思想,沒法批判另一種人本思想!參閱中文各神學院期刊。) 重建語言在啟示中的足夠性,是當代神學的急務。已有少數神學家在這方面努力,嘗試建立一種在後現代期能被人接納的全理性(validity);如Alvin Plantinga, Nicholas Wolterstoff基於十八世紀蘇格蘭哲學家Thomas Reid而建立的non-foundationalist epistemology。在這方面,中、西神學家尚需努力! 後現代,表明五百年來的現代期已結束了,進入後現代期。歷史上曾有「黑暗時期」,修道士在黑暗時期保存、抄寫、傳遞聖經,把真理及文明帶到北歐;在黑暗的今天,我們極需廿一世紀的新修道士,為保存語言、啟示、合理性、及真理與知識的根基(所謂認識論)而爭戰。 廿一世紀的今天,是教會回到正統信仰的時候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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