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耶穌的教訓 |
| 送交者: 比較 2002年08月03日02:44:14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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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耶穌的教訓: 從馬可的敘述中,共有十四次談及耶穌教訓眾人或是門徒。路加和馬太亦經常提到耶穌的教訓工作。教導是耶穌喜愛的工作。此後耶穌基督的門徒能把這些教訓牢記在心,並轉告他人,都證明耶穌教導有方。 耶穌教導的方法有: 1. 比喻:------耶穌最常用的教導方法是比喻,比喻就是隱喻的延長,以普通的行動或事物來表明屬靈的真理。比喻不同於禺意,因為後者可能純為虛構,而比喻常是用普通,既或是沒有指名的事實。耶穌所用的比喻如新舊酒皮袋(可2:22)、撒在不同土壤的種子(可4:2-4:8)、鹽(太5:13)、好壞果樹(太7:16-7:20)、聰明和愚拙的童女(太25:1-25:13)、不義的管家(路16:1-16:8),都是這類比喻絕佳例子。每種情況都來自日常生活,聽眾十分熟悉。每個敘述都甚簡單,細節極少。每個比喻的重點非常清楚,有時在末尾加上一句總括,例如在十個童女的比喻中:“所以你們要敬醒,因為那日子,那時辰,你們不知道。”(太25:13)。 以比喻作為教訓的媒介可達到幾個目的。一般聽眾易於明白,因為內容輿其實際生活甚有關連。耶穌的比喻也可能是取材於時事,所以聽眾認為知道耶穌所說的是誰。比喻易於記憶,因為它既不長也不抽象。其在屬靈上的應用是針對聽眾的需要。有時又用連串的比喻來表達同一主題的不同方面,例如馬太13章論天國和路加15章有關神對罪人的感化。 2. 警句:------耶穌所用的第二種方法是警句。警句是簡潔而尖銳的聲明,緊貼在聽眾的腦海有如倒鈎箭。這類的句語有八福(太5:3-5:12)或如:“得着生命的,將要失喪生命;為我失喪生命的,將要得着生命。”(太10:39)。此類警句多含似非而是的意思,使之更為動人。 3. 辯駁:------偶然耶穌也在教訓中運用辯駁。然而耶穌爭論的根據一定是聖經,而非空泛和抽象的假設。因此耶穌輿希臘的哲學家相異,希臘的哲學家嘗用普遍承認的事實,伸展為格言性的真理,再用含意發展為一個體系。在馬太22:15-22:45,記載耶穌輿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辯論。每次都是先由對方發問;最後耶穌自己再反問一個問題,論點就是用聖經話語作根據了。耶穌並不為辯論而辯論。但當耶穌真要辯論的時侯,其邏輯就是銳不可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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