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我的知識和理性,有助於我理解我相信的是什麼,但它並不必然導致我相信什麼。
由於過分地信任自己的理性,所以,我的理性要把耶穌變成它認知的對象。而耶穌卻毫不理睬它的要求,反要作我生命的主人!讓我的整個心靈都仰望他。
我真的能作自己命運的主人嗎?我明知自己一次次地立志,又一次次地失敗了,可我卻一次次地原諒了自己。我明知無法掌握自己的命運、社會、國家、黨,各種偶然情況都在左右我的命運。我明知自己常常隨波逐流,被私心、情慾、下意識所統治。我明知這一切,偏偏還要掙扎,以逃避那個最重大的抉擇:是否把自己生命的主權交出去,交給耶穌,讓他作我的主。我的內心有個聲音在呼喚,去跟從耶穌吧!那是充滿了神性之光輝的人性。但是,我的理性勸說我,相信自己吧,努力奮鬥以達到自我實現。
何去?何從?我無法決定。天哪!我的心何日才能安寧?
就這樣,掙扎了三年多,我終於不得不承認,憑一己的理性,我不可能認識耶穌。我讀聖經時所碰到的問題,無一不在向我的理性挑戰━━聖經對我問的是:你還不明白嗎?耶穌就是因愛你,洗淨你的罪而為你死在十字架上的。你真的不明白嗎?耶穌所說的罪人就是你!你為什麼還不悔改,你執迷不悟要到何時啊!
我對自己說,是啊,我該回應聖經對自己的挑戰了,只用信心去迎接這挑戰。因承認與否、相信與否,這是意志抉擇的問題,心理願意與否的問題,說到底,它是信仰的問題,是我對聖經傳講的生命之道有沒有信心。我的知識和理性有助於我理解我相信的是什麼,但它並不必然導致我相信什麼。(注1)
我若不承認耶穌的存在,我絕不可能認識他。我若不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上帝,並且,愛人如己,我不可能體認到上帝是愛。如果我不向上帝祈求,我無法明了祈求的含義,也絕對不可能知道上帝給我的會是什麼。
附註:
1·參周聯華著,《神學綱要》第一卷第二章,“理智與啟示”,道聲出版社,1986年。